709三周年探望江天勇律师——感恩之行(四)

 

李文足/王峭岭/刘二敏                                         2018年7月5日

李文足 is with 李艾玲 and 王峭岭.

 

到监狱探望江天勇律师,是我们此次感恩之行的最后一站。

 

这三年来,许许多多的人让我们心怀感激。这次受行程所限,探访的是曾帮助过我们现身陷囹圄的律师。感恩会在我们的生活中持续下去。

 

2018年7月5日上午10点半,我们来到了位于新乡的河南省第二监狱。从大门的铁栅栏望进去,就看见了里面的紧闭高耸的大铁门。想到江律师失去自由被关在里面,又听说他被强迫服药记忆力衰退,又是带着手铐脚镣会见老父亲。他一定受了很多罪,我们的心里难受起来。

 

回想起2016年11月21日上午,我们几个朋友在咖啡馆等他。约好的见面时间过去了一小时,他的手机还是打不通。大家心里又紧张, 口头上又互相安慰,幻想着是他睡过头了?

 

那一天,是极其难熬的一天。直到第二天确认,江律师被失踪了。

 

王峭岭记得709中李和平被带走之后,江律一直催她写东西,催她开始为丈夫呼吁。她顾虑重重,写了,修改了,就是不肯发。因为她知道一旦发出去,生活就会跟过去完全不一样了。江律师知道她的顾虑后,尖锐的对她说:你的生活已经不一样了!除非李和平回家。你现在做的,就是帮李和平回家!

 

江律师的“生活已经不一样了!”刺激着王峭岭,也敲醒了她。“我的丈夫李和平之一”,就是她在跟江律师对完话之后,痛下了决心,手颤抖着,点的发送键。

 

王峭岭说,很多时候,江律师如果说:好,这事情是你的事情。你做决定,慢慢考虑吧。无论怎样,我都支持。如果他这样说,会让人心里舒服。但是,于营救丈夫无益处。所以他始终在我们身边,不怕拒绝、不断游说,让我们做了很多我们本来不敢做的事。

 

三年来的经验证明,只有家属坚定地站在最前面,律师更有空间有所作为。而家属只要在法律的框架里面,是可以依法维权的。

 

很多家属不擅长写文章,但是他会一遍遍催促,一遍遍讲写文章对营救丈夫的帮助。有的家属因为被国保吓唬,不敢跟律师同行接触,江律就和别的律师一起挨家挨户的探望。有的家属很害怕,很冷淡,江律师丝毫不在意。

 

我们记得第一次上门看珊珊时,是709发生了五个月的时候。同行的还有几位律师。到了珊珊家,看见她挺着大肚子,我们才知道,谢燕益被抓的第二天,珊珊才确定自己怀孕了。珊珊一说话,眼泪唰地流了下来……

 

那天之后,江律用拜托商量的语气跟王峭岭说:珊珊这个情况,不是要做什么事的时候,而是要从抑郁的里面走出来。否则对胎儿不好。请你跟别的家属一起,多来探望她吧。我们明白,律师都是男性,实在不方便频繁去拜访家属。后来,峭岭、文足、桂秋、丽丽包括舒向新律师的太太,都去过珊珊家探望她。

 

现在看来,江律师做的好像都不是大事。连他被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个罪名成立时,检方提供的证据都是:他帮家属修改文章。

 

他推动和鼓励着家属们,站出来为自己的亲人呼吁。家属们现在都还是安全的,但是他却因帮助709家属而判刑。

 

我们已经走进了会见服务中心。进门的右手边有张桌子,桌子上放了个牌子:会见身份初审。桌子后面坐着个中年警察,用保温杯慢悠悠地倒着茶水。峭岭说我有个朋友被关在这里,我想看望他。这个中年警察张口就说:朋友不行!他伸出右手往背后一指:自己看。

 

我们做为江律师的朋友,是不被允许会见、存钱存物的。这就是河南省第二监狱监狱的规定。

 

我们无可奈何,但是还是叽叽喳喳的说了一会儿,好像出气似的。

 

当我们走出会见服务中心时,突然发现和进来时不一样了。看见门外左右两边各站了四个制服警察,身上别着执法仪。还有四个满脸横肉的男人,假装聊天,不时地瞄我们。我们被他们围在当中。

 

我们有点紧张了,赶快把进门之前便衣抢手机的事也一起发给朋友了。

 

服务中心的警察也都站在玻璃门旁边,从里边盯着我们。

 

我们站在台阶上不动,等着他们动手。但是他们也不动,四周的警察就是盯着我们。我们试探着下台阶,走到路边,赶快拉开车门钻进去,我们才松了一口气。我们看那些警察和便衣,他们好像也松了一口气,散开了。

 

三个家庭主妇来到监狱想给“罪犯”江天勇存钱,竟然被抢手机,被这些警察护卫,看起来江天勇的能量让监狱的管理者胆战心惊啊!

 

江律师,务必保重身体,一定要活着走出监狱啊!

 

 

 

 

 

709三周年探望余文生律师——感恩之行(三)

李文足/劉二敏/王峭嶺                                                 2018年7月4日

 

李三

2018年7月4日上午,我們來到了徐州看守所。我們想為709案的辯護人余文生律師存些錢。

 

想起709之初,家屬想找辯護人非常艱難。接受委託的律師,被威脅恐嚇,就是頂住壓力的律師,工作也極難開展。有的連手續都被律所卡住,不得不退出辯護。但是余文生律師所主任是梁小軍律師,他支持余文生律師。所以,李文足請到了余律師作為王全璋的辯護人。

 

2015年年末,余律師和文足、還有我們這些家屬,經常一起去天津。余律師短小精悍、目光炯炯,他鬥志昂揚的狀態,給我們極大的信心和鼓舞。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2016年1月8日 。因為所有的709被失踪的人都快6個月了,律師和家屬們齊聚天津河西看守所。余律師來到時,跟大家說起了他被國保攔著,不讓來天津的經過。他早上起來,看著自家樓下有可疑的人監控,便兩手空空下了樓。樓下的便衣見他兩手空空,以為他要遛彎,就放鬆了警惕,任由他從樓角拐過彎走了。他一從樓角拐過去,便來到了自家陽台的樓下。他打電話讓太太從陽台上把自己收拾好的雙肩背包扔下來,他撿起包就直奔火車站。

 

我們聽余文生律師講述這個情況時,內心充滿了感激和敬佩。因為,那時候的我們家屬,內心非常脆弱,盼望著得到更多人的幫助。

 

他後來拿出自己寫的文書讓我們看。他的文書打印的整整齊齊,他把主要內容指給我看。我一看是四個字:撤案!放人!

 

余律師是從2015年年末接受委託,成為王全璋的辯護人的,一直到2017年春天。那個春天幾乎所有的709辯護人都在執照年審上被卡,余律師也毫不例外。記憶中余律師似乎一直沒有低頭,一直抗爭。

 

沒想到,王全璋沒出來,余文生律師又失去了自由。

 

709三週年了,余文生律師,我們來看望您了 。您可一定健康的出來啊!

 

徐州今天下雨。在銅山區三堡鎮的監管支隊外面,文足和二敏姐跟門衛吵了一架。門衛大敞著衣服領口的傲慢模樣,著實噁心到了我們。他攔著我們,說:這門不是隨便誰都能進的!你們給誰存錢?

 

我們問清了去哪裡存錢,扭頭就走。

 

在徐州看守所的錢物接收室的大廳裡。我們看著玻璃牆上貼著的粉色的通知,寫著必須直系親屬才能存錢,我們心裡有點涼,但是覺得還得試一試。文足排隊排到跟前,拿出了錢和身份證,還有手機裡,余律師家人以前存錢的單子的照片。接待的警察接過了錢,數完了,看著身份證問:你是他什麼人?文足說:親戚。接待民警二話不說,把錢和身份證拿起來,扔回到窗口。然後他的手指著窗口的粉色單子,說:自己看!

 

文足並不放棄,她說:我們從北京大老遠的坐車過來,來一次不容易,能不能收下來?旁邊的一位老警察態度還算和藹,他也指了指粉色的單子,說:規定這樣,我們不能違反。可是,就在文足前面,我就看到一個人,推門進到裡面,站在電腦旁,也沒拿身份證,手裡拿了一疊錢,報了個名字,也就存了進去。我想,這個人是看守所內部的人,規定是只針對我們這些「外人」的!

 

我們3人說了半天也沒用。接待人員不再搭理我們,自顧收拾他們的東西。我們走出錢物接收處的大門時,雨下的更大了。

 

我們也淚如雨下。

 

 

为王全璋案申请游行略记

李英之                              申请日期2018年5月25日

 

 

上周四下午,几年来定期约我“喝茶”的两位通州“国保”要求次日上午来“看”我,“敏感日”要到了嘛。上周五上午,我和“国保”见了面,谈完“敏感日”快结束时,我主动告诉他们我要申请游行的事。他们说我不应该去。我们彼此为此说了不少话。最后我急了,我说申请是我的权利,批不批是你们的事,你们两位可以陪我一起去。最后我推开车门抽身而去,让他们下午两点给我来电话告诉我他们去不去。下午两点,我没有等到他们的电话,随即,我带着写好的《游行示威申请书》和张纯珠在积水潭地铁站碰头(张宝成有事不能来),一起去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递交《游行示威申请书》——强烈抗议近三年来被关押着的王全璋律师一直没有被有关部门允许得到他妻子李文足委托的律师的会见!李文足在微信里告诉我她先后委托了7个律师去会见,但都见不上!

 

游行示威申请书

 

被申请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

 

目的:强烈抗议有关方面近三年来一直不让王全璋律师的家属李文足聘请的律师会见被关押的王全璋。

 

方式:徒步游行,呼喊口号,拉一条横幅,携带一个扩音器。

 

要求警察协助维持秩序。

 

标语(口号):

 

1、依法办案!依法治国!2、强烈要求让律师会见王全璋!

 

人数:李英之、张宝成和张纯珠三人

 

起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上午9点半—11点半

 

地点:北京市建国路国贸地铁站至大望路地铁站路段路北边辅路上

 

负责人:李英之、张宝成

 

李英之:职业:书店店主 ,住址:(略)

 

张宝成:职业:无业, 住址:(略)

 

申请人:李英之、张宝成、张纯珠

 

申请日期2018年5月25日

 

数年前,我去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申请过游行示威,写过申请书,我想找来这个旧的申请书参考下,但在电子文档里怎么也翻不到了。最后我只得把《游行示威法》及其《实施条例》找来细细看了一遍,按照上面的要求写了这个申请书。

 

我和老张经过一个保安人员进去到市局治安总队的大门里等了一些时间后,一位警察进来接待我们,我问他后他告诉我说自己姓袁(音)。他复印了我们的身份证件,收下了我们的《申请书》,因为我不是北京户口,我还提交了北京居住证。袁警官说《游行示威法》中有条款规定这类案件不能游行,我说是吗,我告诉他我来之前仔细看过《游行示威法》和及其《实施条例》,印象中没看到这样的条款啊,我说我回去会再仔细看看。他还说公安部给天津的一个批复也谈到了这样的事情是不能游行的。

 

之后,他给我们用电脑写接待记录,之后他打印出这个记录给我们看,其中大意这样说:建议你们不要游行。为了首都的安定考虑。如果去游行,你们要承担法律后果。

 

我们要求把这个接待记录给我们一份,他不同意,也不让拍照。他说我们也可以不要做这个接待记录,那就什么也没有了。他还要我们看过后签字,我和老张签了字,我们表示这个签字只代表我们看过了这样一份接待记录,只代表有这个接待存在过,并不表示我们获知有相关法律规定了就是不允许不能批准我们为王全璋案游行。已经是5点多要下班了,我们没有拿到任何字据,也就离开了。我们在治安总队门前合了个影,然后离去。我们回来要和维权的朋友们商量下下一步如何进展申请游行这个事。

 

 

探视李文足遭殴打 李美青控告警察

 

 

控告人:李美青,女,身份证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庄东街195号联系电话18600995293

 

被控告人: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八角派处所,2018年4月11日下午出警石景山八角中里18号楼4单元楼下,警官号044018和一起的另一个民警。

 

控告内容:

1、依法归还我被抢劫的手机。

2、将044018和一起出警的另一个警察给予调查处理

 

事实与理由:

 

2018年4月11日下午4~5点左右我在八角中里18楼4单元楼下,遭到十多个人一起殴打,有拳打脚踢的,有拿椅子砸的,后被一男子踹倒在地,尾骨受伤疼痛,倒在地上起不来,我便拿手机报警,石景山八角派出所044018和另一个警察出警,在寻问我被打经过的时候,就听见陈燕华喊,警察你管不管,他们抢我手机还打人,警察你管不管呀。我看见很多人围着陈燕华在打,便拿手机给他拍照,这时有一女子一下子从我手里抢走了手机,我敢紧和044018的警察说,你赶快把我手机拿过来,他们在翻看我的手机呢,警号044018的警官说,一会就给你,可是到现在也没有把手机给我。

 

由于我受伤当时起不来,044018和另一个警察,问我去不去八角派出所做笔录,我说去,可是我现在动不了,你们需要帮助我上警车,可这位警察说,他的腰病犯了,弄不了,让我继续躺在冰冷的地上,两个警察开着警车就走了。这两个警察走了以后,殴打我的这群人,开始往我身上泼脏水,倒剩菜剩饭,倒垃圾,还有人往我身上扔小石头,由于我手机被抢劫走,没办法再报警,也叫不了救护车,也和外界联系不上,只能绝望的躺在地上,任殴打我的一群人侮辱欺凌,生不如死。最后在一好心得女士帮助下,才得以到医院救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综上所述请北京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八角派出所的这两个民警,知法犯法,不依法履行警察的职责,不顾受害人的安危,溜之大吉,让受害人继续受坏人的伤害,是严重的犯罪行为,这就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查明真相,给受害人李美青和陈燕华一个公正对待。

 

控告人李美青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