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著名记者高瑜失踪

高瑜:虚假的历史是对民族文化的巨大破坏 (訪問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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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深记者高瑜因为参加89民运,先后系狱两次。她提醒说,当年被屠杀者的母亲都已是风烛残年,如果中共错过了向这些人道歉的机会,那只能等待着人民的清算了。

4月27日起,中国网络社交平台有人发出针对女记者高瑜的寻人启事,称诸多友人从上周四(四月24日)至今都无法同高瑜及其家人取得联系。德国之声今天致电致信高瑜也均无回应。
从2011年起,高瑜担任德国之声《北京观察》栏目特约撰稿人,提供了大量涉及中国政治,经济及社会动向的分析文章,失踪前日,即四月23日高瑜还曾同德国之声通过电邮联络,提供了有关中国前总书记胡耀邦的纪念文章《党性vs人性》之上篇,并承诺涉及时局的下篇将由周六供稿。
现年60岁的高瑜长年从事记者工作,曾先后供职于中国新闻社及北京出版的《经济学周刊》,并担任该周刊的副总编辑。1989年六四事件后高瑜两度被捕系狱,1999年在国际社会的呼吁下,当局获准高瑜保外就医。因长期坚持新闻自由理念,敢于指摘时弊,高瑜曾多次获得国际新闻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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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记者高瑜失踪 | 新闻报道 | DW.DE | 28.04.2014

4月27日起,中国网络社交平台有人发出针对女记者高瑜的寻人启事,称诸多友人从上周四(4月24日)至今都无法同高瑜及其家人取得联系。德国之声今天致…

精神病、偏执狂,精神先知? ——纪念林昭殉难45周年

作者:纵览中国–陈奎德

编按:  今天,是当代中国的自由先驱——林昭女士殉难45周年。1968年4月29日秘密枪决林昭的那一颗子弹,反弹回来,撞响了这个王朝的丧钟,至今犹低吟哀鸣,凄厉回旋在那片故土的上空……..。仅以此旧文再祭林昭。
  近年来,由于胡杰先生辞去公职千辛万苦拍成电视片《追寻林昭的灵魂》,在海内外引起深度共鸣与反响。“中国的圣女”林昭的名字不胫而走。林昭,已经成为在中国暗夜沉沉年代里的一烛自由之火,闪烁着一种人性甚至神性的焰辉。

然而,时日稍久,笔者渐渐风闻了一些窃窃私语,据说有人曰,在当时背景下,考察林昭言行和作品,她实际上患有带偏执狂特征的精神病云云。其实,这一说法并非空穴来风:在一九八○年八月,当人们知道了林昭悲剧性的际遇而众声喧哗怨声载道时,在平反“冤假错案”风起云涌的胡耀邦时代,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受命覆查林案,就是以精神病为由宣告林昭无罪的。 不过,要注意的是,这是在林昭被中共秘密杀害已十二年之后的事了!须知,在林昭生前系狱时,上海精神病院院长粟宗华曾为保护林昭而说过她精神不正常。结果,粟宗华医生遂被指为“包庇反革命分子“,最后终于抑郁成疾,含恨而终。

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当时,在关押和杀害林昭的五、六十年代,林昭必须是理智正常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极右派;在今天,在平反“冤假错案”及其之后的日子里,林昭又必须是病人且必须是精神病患者。中国人的身体状况是那么复杂,医生当然是诊断不了的。只有中共政治局才赋有最高明的医术:有病无病,是何疾病,病状轻重,统统应由党做出政治诊断。

林昭案使我想起前苏共头目赫鲁晓夫的一句名言:“苏联境内没有不赞同苏联共产党的人,没有不赞同苏联共产主义制度的人,而只有精神病患者。”

在这个意义上,林昭当然就是精神病患者了。

今天,林昭已经由“反革命”进化到“精神病”患者了。那么,很显然,今日的中国,也就由“斯大林时代”进化到了“赫鲁晓夫时代”了。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何以言“进化”?因为林昭倘若在今日,她就会被关进类似前苏联“喀山”精神病院那类专门对付异议人士的医院里,会在那里静静地接受脑部治疗,安渡残生。而不会浪费家庭(上交的)五分钱子弹费,不会被秘密处决了。免遭一枪,岂非进化?

笔者并非游戏笔墨。我当然相信林昭为精神超凡先知而非精神病患者。现代确实也有一套相当严格的医学诊断程序以区分精神患者与正常人。

然而,倘若我们以更纵深的眼光看,诉诸历史,环顾世界,可以知道,事实上,“精神病”、“疯狂”这些词的所指都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时间与地域而有重大变化的;其含义在不同时期甚至无法衔接,有明显的断裂。在这方面,法国思想家米歇尔。傅柯(Michel FOUCAULT)在《文明与疯狂》一书中,有深湛的研究。

事实上,笔者愿意相信林昭是一类似欧洲中古时期的“疯子”。那时的“疯人”,虽异于普通人,然而绝对不被鄙视。实际上,他(她)们被认为是上邀天宠的一个特殊阶级,与尘世之外的神秘世界保有接触。他(她)们赋有赤子之心,能够见人所未见,言人所未言。在日常事务上他们傻傻的,很不精明,然而却受到上帝的祝福,拥有常人所没有的大智慧。 (欧洲只有在16世纪末叶理性主义大规模兴起之后,这种观念才发生突变,“疯子”、“精神失常者”才被看作病态,被监禁起来,被排除在社会之外。到十九世纪此观念又一大变,二十世纪初再变一次。)林昭那种特立独行,在狱中声称“一息尚存,此生宁愿坐穿牢底,决不稍负初愿,稍改初志” 的义无反顾个性,那不计利害,不顾环境,不管众议,言人不言的秉赋,在在使人想到中古那些拥有赤子之心的“疯子”。

就是在现代,关于精神病患者与精神超凡出众者的界限,也并非那样绝对清楚的。最典型的就是开启现代主义潮流的作家卡夫卡。在常人看来,卡夫卡肯定精神有些不正常。事实上,他也确实在用一个精神病患者的眼睛观察世界,观察自我,反复怀疑。因此他的人物与场景,在后人看来,总是那样迷濛、复杂、深邃、神秘。

菲利克斯•波斯特博士曾经按现代精神病理学的分析方法,研究了人类历史上300名具有重要影响的人物,得出的结论是:具有严重的精神病理毛病的名人,比例极大,……在思想家中有26%,如尼采、罗素、卢梭、叔本华等;在作曲家中有31%,如瓦格纳、柴可夫斯基、普契尼、舒曼、贝多芬、莫扎特等;在画家中有37%,如梵高、毕加索等;在小说家中有46%,如陀思妥耶夫斯基、福克纳、海明威、普鲁斯特、劳伦斯、卡夫卡、司汤达、福楼拜、莫里哀、托马斯•曼等等。

难怪米歇尔•傅柯要说:“禁止发疯如同禁止发言”了。

让我们试比较一下如下的图景:1966年,当亿万人摇曳着“小红书”,如痴如醉,如癫如狂,涕泪纵横,山呼万岁时,林昭在监狱里,用自己的血书向红卫兵欢呼的对象,向他们的“万岁”爷,向中国的“宙斯”,作最后的抗争,诚如她再早一点的长诗《普洛米修士受难的一日》中写的:

还能忍受吗?这些黑暗的
可耻的年代,结束它们,
不惧怕阿西娜的战甲
不迷信阿波罗的威灵,
更不听宙斯的教训或恫吓,
他们一个都不会留存。

这些滚烫吓人的诗句,与围墙外的欢呼,它是何等的不协调;与无边无际的人山人海相比,她是何等的孤独。

当时,在众人眼中,她无疑是疯子;而在她眼中,这个国家疯了,这些人都疯了。

究竟谁疯谁醒?是“众人皆醒她独疯”,还是“众人皆疯她独醒”? 这是个哈姆莱特式的问题。

对此作出判断,也许言人言殊,也许至今还有人肯定红卫兵当年的狂热。然而,有两点恐怕是任何方面都不能回避的事实:首先,当年广场上大部分的欢呼者本人如今都否定了自己当时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其次,林昭批毛的论点如今已获得广泛认同,毛的暴政的事实已日益出土,毛本人已经日益清晰地铭刻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因此,谁疯谁醒?结论应是不言而喻的。

一个社会,它的精神宽容度,特别是它对那些异端、“疯子”、“精神病者”的容纳能力,是该社会创造力大小的重要标尺之一;同时,也是该社会人性程度高低的重要标尺之一。

   而读了林昭在狱中 “天日何在”的赫然悲怆的血书,每一位当年苟活的国人,势当谦卑地垂下自己的头颅。恰如一诗句所断言的,“她的头颅,放在天平的一方,亿万中国的头颅顿时失去了重量。”
林昭:普洛米修士受难的一日http://www.sshd8.com/thread-41171-1-1.html

纪念林昭殉难46周年

摄影: 长河流英

摄影: 长河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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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这一滴血注入祖国的血液里,将这一滴血向挚爱的自由献祭。揩吧!擦吧!洗吧!这是血呢!殉难者的血迹,谁能抹得去?
                                            ——林昭
生命我所重,爱情弥足珍;但为自由故,敢惜而牺牲。
生命似嘉树,爱情若丽花;自由昭临处,欣欣迎日华。
生命巍然在,爱情永无休;愿殉自由死,终不甘如囚。
生命蕴华彩,爱情熠奇光;献作自由祭,地久并天长。
                                            ——林昭
我们犯下了什么罪过?
杀人?放火?黑夜里强抢?
什么都不是——只有一桩,
我们把自由释成空气和食粮。
暴君用刀剑和棍棒审判我们,
因为他怕自由象怕火一样;
他害怕一旦我们找到了自由,
他的宝座就会摇晃,他就要遭殃!
那一天,我要狂欢,让嗓子喊得嘶哑,
不管我是埋在地下还是站在地上,
不管我是活人还是在死者的行列里,
我的歌永远为你——自由而唱。
                     ——林昭

中国柏林墙——香港大逃亡

作者:费良勇

柏林墙举世闻名。谁都知道柏林墙是东西方的冷战前沿阵地,许多不愿受共产专制奴役的逃亡者在翻越柏林墙时身亡。可是,有多少人知道,中国柏林墙的死亡人数超过德国柏林墙的数千倍乃至一万倍以上?古今中外最惨烈的大逃亡发生在1947年至1997年半个世纪的中国内地和香港边界。
柏林墙建立后,1961年至1989年,大约八九千东德人尝试翻越柏林墙逃往西德,其中5043人成功逃入西柏林,3221人被逮捕,260人受傷,死亡人数在136人至245人之间。死亡人数还存在一定争议。
根据《大逃港》一书作者陈秉安先生的调查统计,20世纪50至70年代,30年内约有250万中国大陆居民冒死越境逃至当时的英属殖民地香港,还有大量难民死在逃亡途中。《偷渡香港》作者陈通教授目前旅居伦敦。他于1979年冒死逃到香港。根据亲身逃亡经历和调查统计,他认为70%的逃亡者是失败的,20%的逃亡者死在路途中,只有10%的逃亡者有机会成功到达香港。他说,最保守的估计,当一个人成功逃亡到香港时,至少有一个人死在逃亡途中,还有许多人逃亡未遂被抓捕毒打、批斗关押、劳教劳改、被枪毙、被饿死、被迫害致死或者自杀。他指出,有二百多万人成功偷渡香港,三百多万人死在偷渡路上,两千多万人参加偷渡香港这一行列。笔者认为,准确的数字还需要专家们详细考证分析,许多工作可能在结束共产专制以后才能完成。
柏林墙的兴建和倒塌皆因大逃亡
柏林牆是德国分裂期间东德政府环绕西柏林边境修筑的边防系统。柏林墙始建于1961年8月13日,全长155公里。东德政府称之为“反法西斯防卫牆”,实际目的是阻止东德居民逃往西柏林,称为“防止人民逃跑墙”才名副其实。柏林墙是二战后德国分裂以及全球冷战的标志性建筑,也是共产专制铁幕的一个象征。
为什么修建柏林墙?因为东德人民大逃亡。柏林墙修筑前,约有270万东德居民不堪忍受共产专制的奴役而逃离东德。逃亡者中有一半是知识分子。人才和劳动力的不断流失可能导致东德经济崩溃。柏林墙修建后限制了大逃亡,维护了共产专制。从1946年到1988年,西德人口从4660万增加到6140万,增长31%,而东德人口从1850万减少为1670万,减少10%。若不修建柏林墙,东德人民早就逃光了。
为什么拆除柏林墙?也是因为东德人民大逃亡。1989年北京六四大屠杀以后,刺激了东欧和苏联的进一步演变。1989年8月19日的奥匈边境的泛欧野餐打开了共产专制的铁幕。匈牙利开放与奥地利的边界后,大批东德人经波兰、捷克、匈牙利和奥地利逃亡到西德。1989年10月初就有4万人逃离东德。人才大量流失导致东德许多学校开不了课,工厂开不了工,并激起东德人民对共产专制的强烈抗议。迫于巨大的内外压力,1989年11月9日东德政府宣布允许公民申请访问西德以及西柏林。但由于当时统一社会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君特•沙博夫斯基误解上级命令,错误地宣布柏林围墙即刻开放,导致数以万计的市民走上街头,拆毁柏林墙,整个德国陷入极度兴奋状态。这就是震惊全球改写历史的“柏林墙倒塌事件”。1990年10月3日,东德瓦解,两德统一,冷战结束。
惨烈的大逃港
“大逃港”指的是中国公民大规模向香港逃亡的历史事件。从中共1949年夺取政权前夕,直到1997年香港主权回归中国,每天都有逃港事件发生。其中发生了七波大规模逃往香港的高潮。香港偷渡潮在世界史中,是冷战的一部份,国际社会称深圳河为中国的柏林牆。每次逃亡高潮,都发生在中国政治和经济出现重大问题的时期。
第一波是国共内战时期,大批民众为逃避战祸涌入香港。从1947年开始,眼看“赤祸”蔓延中国,恐惧共产专制的人们纷纷逃亡到香港、台湾和外国。第二波是1950年中共建立政权初期,大陆不少地主、资本家和国民党人士等逃往香港。第三波逃亡高潮是1956年中共推行农村合作化运动和1957年反右运动后出现的。中共政权的得益者贫下中农、共产党员、农村干部等加入了逃亡者行列。第四波是1959年至1962年,毛撒旦制造大饥荒,四千多万人被饿死,哀鸿遍野,众多饥民逃往香港。第五波是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毛撒旦发疯发狂大闹中华,民不聊生,大量民众涌入香港。第六波发生在1979年,毛撒旦死后极左政策还在推行,又发生了中越战争,许多民众特别是知识青年感到中国没有前途而逃亡香港。第七波发生在1989年六四大屠杀以后,许多学运和工运领袖以及异议知识分子逃亡香港。其中香港“黄雀行动”救援了三四百民运人士。
《大逃港》披露,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高峰期每天逃往香港躲避赤祸的人数不下十万。逃去台湾和香港的大陆难民总数达两百多万人。
1957年10月中共决定重新封锁边界,坚决打击外逃风,对偷渡者予以严惩,宣佈可以判刑以至枪毙。但封锁阻止不了逃亡,却製造了无数的悲剧。很多逃亡者翻越深圳最高的梧桐山时不幸摔落在险峻的鹰嘴岩下。鹰嘴岩下的尸体,一个垒着一个,上面的死了,下面的还在抽气,惨不忍睹。
根据深圳解密文件披露,1962年4月份,当时叫宝安县的深圳,出现一股声势极为浩大的逃亡潮,如“大军南下”,总共有十多万来自中国12个省、62个县的难民涌入深圳,六万多人逃离中国大陆,五万多人被遣返,直到助纣为虐的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亲自过问,最后才通过强行遣返、凭证明购买到深圳的火车票等措施平息。
据说,1962年的大逃港同陶铸有关。1962年3月,广东省委书记陶铸接到一份报告,说揭阳、潮阳、普宁、惠来、大埔、海丰、梅华、五华八县已出现严重饥荒,已有9468户农民断粮,731人出外逃荒,25家卖小孩,老百姓开始吃观音土。这类内部报告触动了陶铸的恻隐之心。5月4日下午,他突然下令撤掉中方在边界的岗哨。次日宝安县农民下田,惊奇地发现岗哨全无,国门大开。此消息立刻像野火燎原一样迅速传遍广东省内外。三天的开闸大赦引发了一场数十万饥民逃亡香港的空前洪潮。
1979年的大逃港则与习仲勋有关。据《逃亡香港》描述,1979年朝廷钦差习仲勳到宝安巡视,看见简单的偷渡收容所里拥挤污秽不堪,尿屎臭气冲天,成千上万参与偷渡的知青男女像打桩一样站立,连坐下来的地方都没有。他鼻子一酸,转过头来,说了一句“放他们走吧”(习仲勋可能想起了他的知青儿子习近平)。当天成功偷渡到香港的知青有上万人。这是偷渡香港史上的第二次大赦。
逃亡方式多种多样
越过柏林墙的逃亡方式五花八门。除直接翻越外,人们采取了许多方式尝试越境。1963年4月,19岁的国家人民军的文职人员沃尔夫冈·恩格尔斯(Wolfgang Engels)曾驾驶所在基地的苏联装甲运兵车冲破围墙,随后被东德守卫开火严重击伤,最终被西德警察解救。托马斯·克吕格尔(Thomas Krüger)曾利用东德体育技术协会的轻型飞机穿越柏林墙降落在英国皇家空军基地。还有人通过挖地道、走下水道、乘坐大型热气球、潜水、开车高速冲过检查站等方式越境。
跨越中港边界逃往香港的方式更加多种多样。按方式可分走路、泅渡、坐船3种;按路线,则有东线、中线、西线之别。有的在没有设防的“大赦”期间沿大道走过边界,有的翻越崇山峻岭悬崖峭壁,有的游泳和潜水闯过界河,有的带上简易器材游过大海,有的乘坐渔船跨越大海,有军警带着武器驾驶快艇冲过大海,有的藏在火车箱货物之中偷偷过境,有的翻越或剪开边界铁丝网过境。
死于柏林墙的逃亡者主要是被枪击。根据大量资料,笔者分析统计,死于偷渡香港的人士,至少有20多种情形:1.被中共边防军开枪打死;2.被中共边防军的警犬咬死;3.摔下悬崖峭壁而粉身碎骨;4.被毒蛇咬死;5.被冻死;6.饥恶而死;7.生病而死;8.被淹死;9.被鲨鱼咬死吞食;10.被海潮冲到礁石上撞死;11.被船舶和漂移物撞死;12.攀越火车时被车轮压死;13.跳下火车时跌死;14.因火车急刹车从车顶、车底和车厢间摔下而死;15.因急刹车在火车箱中被货物撞死;16. 穿越铁丝网时触电而亡;17.越境时与英国啹喀兵、华人兵纠缠中被打死;18.被香港黑社会斩杀;19.逃亡未遂被批斗关押劳教劳改而死;20.被港英政府遣送回乡遭处决或迫害而死;21.因饥饿至极逃到香港时猛吃而撑死;22.因逃亡失败极度悲愤而自杀······
偷渡者爱情故事
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个悲壮的故事:下乡知青阿强与阿玲一见倾心,堕入爱河。他们不甘在农村埋没自己的青春,倒流回城。迷茫之际,两人决定一起逃亡香港,历尽千辛万苦到了海边。当时游泳器材在边境是禁品,他们只带了一个轮胎。阿强将轮胎套在阿玲身上,自己用绳子栓住轮胎一起游。不料途中突起大风,波浪排山倒海拟地打过来,两人紧紧地抱在一起抗击巨浪。轮胎承受不起两人的重量,即将下沉。阿玲吻了一下阿强平静地说:“强哥,要死就让我们死在一起吧!”体力已不支的阿强突然像疯了一样说:“不!要死就让我死好了!”他毅然扯断了系在轮胎上的绳子。一个大浪扑来,将两人冲散。黑沉沉的大海响彻着“阿强,阿强···”的呼声,但再也听不到阿强的回应了。阿玲强忍悲痛继续与风浪搏斗,终于被香港渔民救起。在港期间,阿玲脑海中时时刻刻浮现出阿强的身影。好不容易熬到中国政府改革开放,偷渡者可以返回中国大陆。阿玲马上返回深圳,赶到大鹏湾下水地点,烧香磕头,大哭三天三夜,立誓终身不嫁。
死后到达香港
在中国开放初年,许多香港商人出资僱用当地农民到山上,搜寻偷渡者的骨头,运回香港安葬,以安慰死难者的在天之灵。他们活着的时候未能到达香港,但愿他们的灵魂能够最终到达香港。这些商人当年侥幸逃亡到香港,但他们的许多亲友同伴在逃亡路上命丧黄泉。
逃亡教育和训练
那时民间广泛流传一句诗,据说是刘伯温预测后500年世事所留:“过了千八日,安乐永无忧。”千八日就是香港的“香”字。根据当时的形势,这句诗被解读为:“只要过了香港,就生活无忧了。”许多人宁信刘伯温,不信共产党。
许多孩子从小被家人灌输“好好炼身体,日后去香港”之类的思想。香港影评人列孚及其妻子是游泳逃到香港的。逃亡前他曾到珠江训练。他发现几千人都在那里游泳。当然,谁也不敢说,我游泳就是为了将来去香港。
陈通教授2013年底在我家呆了几天,详细介绍了他和同伴所作的偷渡训练。他们经历了操步、操水和操山的硬功夫训练。在越秀山操五百石级,一口气连续上山下山走10个来回,这第一阶段的自我培训叫操步。然后到珠江训练游泳,要求达到游泳10公里的能力,这便是第二阶段的培训操水。第三阶段的训练才是操山,即夜上白云山,培训的内容包括:1.夜观天象,找出北斗星和其它星座的位置,硧认香港方向;2.深山夜行,棍子摸路,团队合作,避免跌落悬崖,使用指南针和识别地图位置(当时指南针和珠江三角洲地图在商店属违禁品,都是靠偷渡专家自行制作),掉队和冲散后的联络方法等;3.学习在天亮之前建好“埋伏堆位”,把自己藏在草堆里面,以免被巡逻的解放军、民兵和捉偷渡的工作队发现。三个阶段的训练都完成后,他们才伺机上路,偷渡香港。但人算不如天算,偷渡毕竟九死一生。与陈通一起偷渡的30多位同行者,最后到达目的地拿到三颗星香港身分证的,只有陈通和傻强二人。成功的比率只有6%。
中共对逃港潮的策略是“堵疏放”
中共最早把逃港定为叛国投敌,派遣边防军、民兵和狼狗捕杀,这就是“堵”。解放军针对偷渡者明文规定:“一是叫停步,喝举起手,二是朝天开枪,三是向人开枪。”但偷渡者常常遇到“一二三”同时发生,被嗜杀成性的解放军和民兵肆意枪杀。
中共训练的狼狗,最喜欢咬偷渡者的喉咙,许多偷渡者被咬死。未被咬死的偷渡者被押送回来时,已经被狼狗撕咬得衣衫褴褛、伤痕累累,两只手臂上只见红骨,不见皮肉。在白云山秘密出售的“罗盘”(偷渡路钱图)上,白纸黑字说明,偷渡路上,一旦见到“大猫”(即解放军的狼狗),马上趴在地上,高抬屁股,诱引智商不高的狼狗来咬屁股。同时把头深藏在地下,求能保护头骨,不被咬碎。两手紧护脖颈,露出手臂,任狼狗乱咬,以免喉咙被咬断,争取保住小命一条。
尽管山崖下白骨累累、水面上浮尸连连,偷渡者有增无减。中共毕竟脸上无光,所以后来採取“思想教育”的办法,即“疏”,也就是骗。 对当时的大逃亡,中共宣传说是美蒋特务策划。官方还出了个文件《人间地狱──香港》,把香港说成是世界上最荒淫城市,最大制毒贩毒基地,黑社会横行,自杀率名列世界前列。中共还搞“忆苦思甜,新旧社会对比”,动员群众与香港亲人断绝关係,鼓动亲属间揭发检举。并大唱红歌,学毛著,演街头剧、样板戏,说资本主义不好,纸醉金迷,没有人性等。
当时身为剧团演员,饰演洪常青的欧阳东说,街头剧演得很逼真“感人”,说一个女孩子逃到香港后死在街头,很多人被感动得表示不再潜逃。后来人们了解到香港的生活不是“水深火热”,其生活品质比内地高出许多倍。香港六、七十年代经济高速发展,居民已经用上了电视机、洗衣机的时候,内地许多百姓却连饭都吃不上。当真相大白时,谎言再也欺骗不了民众。他们纷纷潜逃。欧阳东说,连那些演剧的演员都逃了,他们剧团更一个不剩。
堵骗都不行,中共只得采取“放”的政策。时任广东省委书记习仲勋意味深长地说:“说得再多,都是没用的,把人民的生活水准搞上去,才是唯一的办法。不然,人民只会用脚投票。”因此,大逃港同安徽农民冒死分田单干一样,迫使中共1979年“改革开放”, 并于1980年建立深圳经济特区。中共给了广东的深圳、广州以及珠三角大量优惠政策,广州人民生活提高后,不再冒险偷渡香港。
港英政府人道关怀不足
 
1962年发生大逃亡潮后,港英当局加强对行人盘查,凡是没有证件的就抓到警署,核实属于偷渡后,立即遣返。如同现在中共当局遣送北朝鲜的“脱北者”一样。被遣送回国者遭到残酷清算。
香港弹丸之地,先后收留了两百多万逃港者,让逃港者至少吃饱饭,六四屠杀后允许民运人士在港停留或去第三国,也算尽了一定人道责任和义务。但在毛撒旦极端残暴血腥的反动统治时期,把九死一生才逃到香港的饥民强制遣送回内地受制裁,无论怎么说,也是不人道的,至少应当设法让他们去第三国。
香港大逃亡的原因
《大逃港》作者认为,逃港 “主要是经济上的原因,也有着政治上的因素。”这种分析很有道理。但我认为,从个人和整体的不同角度分开讨论可能更为确切一些。
从逃亡者的个人角度来看,大部分人主要是出于经济原因而逃亡,也带有对毛共反动统治不满的政治原因。他们为了吃饭活命而逃亡。当时,宝安一个农民一天的平均收入,大约在7角钱左右, 而香港农民一天的收入平均为70港币,两者间悬殊近100倍。当地流传的民谣唱道﹕“辛辛苦苦干一年,不如对面8分钱。”然而,当时宝安农民的收入在全中国算是很高的。内地很多农民一天的收入不到8分钱。
少部分人主要是出于政治原因而逃亡,如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商人资本家、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其子女、六四屠杀后逃亡的学运和工运领袖以及异议人士等。这些人是中共所谓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随时可能遭到批斗关押、劳教劳改,甚至被处决。他们主要是为了活命、为了自由而逃亡。
就整体而言,大逃港主要是政治原因造成的,也就是中共野蛮腐朽的专制制度造成的。中共掀起连绵不断的政治运动禁锢人民思想、制造阶级斗争,破坏了生产力,人民普遍生活在饥饿和恐怖当中。人民为了更好地生活,在无力反抗暴政的情况下,只好选择逃亡。这就是用脚投票。
由于战争和大饥荒等,有史以来就存在逃亡。但在和平时期发生大逃港事件,令人震撼!香港大逃亡无论从时间上、规模上、逃亡人数、死难人数、残酷性以及被官方掩盖真相的程度等各方面来看,都是古今中外最惨烈的大逃亡。
                                2014年4月初  写于 纽伦堡
                                  (全文大约6000字)
                           首发于《欧华导报》2014年4月总第249期
被中共军队枪杀的逃亡者

被中共军队枪杀的逃亡者

逃亡队伍

逃亡队伍

公民呼吁齐聚苏州灵岩山 纪念殉难反抗者林昭

unnamed (3)(参与2014年4月24日讯)1968年4月29日,36岁的林昭被当局在上海秘密枪决。今年4月29日,是巾帼英雄──林昭饮弹四十六周年的忌日。
4月23日,朱承志和胡佳等公民在网络上呼吁:“今年4月29日林昭祭日,公民齐聚苏州灵岩山。纪念殉难的反抗者,就是反抗现世的暴政。4.29,江苏国保的维稳重心就在那里。”

林昭坟墓位于苏州灵岩山韩世忠墓附近,走过韩王庙一二百米,再右拐上山。林昭坟墓被铁丝圈禁,还安装了摄像头。

林昭坟墓位于苏州灵岩山韩世忠墓附近,走过韩王庙一二百米,再右拐上山。林昭坟墓被铁丝圈禁,还安装了摄像头。

唐荆陵律师2009年在林昭墓碑后面拍摄。

唐荆陵律师2009年在林昭墓碑后面拍摄。

朱承志还穿着祭奠林昭的文化衫于《金马》牌坊前拍照。

朱承志还穿着祭奠林昭的文化衫于《金马》牌坊前拍照。

杨支柱:再谈《计划生育法》是中国法学的耻辱

作者:  杨支柱        2014年3月13日
    2014年3月12日下午,我当不速之客去北大法学院给易富贤捧场,深感北大法学院的教授们大多仍都把限制生育自由视为天经地义。特别是甘超英,他说生育权只能是平等权,不能是自由权。去年10月22日我去北大法学院“公众参与论坛”当嘉宾,对王锡锌教授也有同感,只是王锡锌的角度更强调政府限制生育自由的权力——没有什么权利是绝对的。其他高校法学院的教授们也差不多。人民大学法学院的留德博士张龑说限制生育符合中国国情和中国文化,还说不能允许张艺谋这类富人享有生育特权。当一个人说某人生了几个孩子是特权时,他的前提显然就是:生育自由作为人权是不应该存在的。首都师范大学的郑贤君则说,要区分独生政策和计划生育,前者走极端是权宜之计,后者有必要长期坚持。
    “计生恶法”这样的提法其实太抬举计生领域“领导的看法和打手的办法”了,也高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了。它们不配称为“恶法”,因为不仅仅是内容不正义,而且根本就不具备法的技术特征。北大法学院与会的教授们和他们请去的法学专家没有一个认可“计生恶法”这样的提法,却不是因为它们缺乏法律的技术特征,而是因为他们基本认同这些“领导的看法和打手的办法”。与会的黄文政和易富贤,甚至李建新和穆光宗,大概都认为计划生育是邪恶的,至少认为1980年代以后的计划生育是邪恶的,但他们均非法学专业的人。除了姜明安老师观点不明外(自称没有研究,认为应当自由讨论、民主立法)、沈岿说话全是疑问句外,观点最“激进”的湛中乐教授也认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历史合法性,只是他认为计生系统对公民人身的直接强制违法,人口形式变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应该彻底修改,名为“生育服务证”的生育行政许可、实践中已经演变为巨额超生罚款的“社会抚养费”和因为生孩子而开除公职的做法应当叫停。湛中乐对于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写的文章很多,常有自相矛盾的说法,所以我对他的概括可能不准确。我感觉他对人口政策和立法的意见概括起来无非是两条:一孩变二孩,对多生的严惩和收费改为对少生的重奖和“失独”的救助。
    恐怕也不只是北大法学院或法学院才这样。搜集一下所有高校教授涉及到计划生育问题的言论计就会清楚:中国的高校是计划生育意识形态影响最深的地方,教授们维护计划生育的比例远高于其他职业。我所接触过的其他群体的人,如律师、媒体从业人员、中小学教师、企业白领和所谓“农民工”,反对计划生育的人占比都远高于高校教师。高学历者更容易产生“剩男”、“剩女”,跟教授们的言传身教是有关系的。
    就生育文化而言,高校是计生系统本身以外沦陷程度最深的敌占区堡垒。要说医院受计生的影响在政策层面比高校深,但我感觉事实层面不是这样:2000年天津市儿童医院黄敬孚率先在全国政协提交了二胎提案,2004年以后扛反计大旗的易富贤是旅居美国的妇产专家,给我两个女儿接生的北京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杨孜教授主动说服我妻子打消了生老二时顺便结扎的念头。
    这让我联想到3月8日我的十几个研究生同学聚会时卫星先生说的一句话,“我常常想,要是能把北大的文凭还回去、把那几年时间退回来就好了。”我当时就跑到桌子对面敬了他一杯酒。现在北大的教授们基本是我们的同辈,有师兄、师姐也有师弟、师妹,不过当年我们的老师,道德勇气也差不多就是这样子,学术水平则可能更差。同样的体制吸引和接纳同样的人,这没什么好奇怪的。总的印象,在计生问题上,法学界年轻的一代比年龄较长的一代更官方观点;特别是海外留学回来的洋博士比土博士和土硕士(年龄都很大了,否则进不了高校)更官方观点,几乎都是外交部发言人那一套。
    话虽如此,在北大三年也不是毫无收获。那时课程松,自学时间多,我在北大三年看了许多杂文、杂书,加上长期跟龚祥瑞先生当跟班潜移默化形成的法治理念,这使得我可以通过卖文维持温饱,此其一。那时候硕士不多,北大的民法硕士拿到别的高校还是可以唬人的,尽管我跟李由义老师(1990年初去世)、李志敏老师没学到多少东西(主要是因为我自己读书杂乱),却可以凭这个学历谋到一份高校教书的工作,此其二。同学情谊虽然比本科同学要差些,但作为跨学科读研的人,跟本科同学已是外行,在同行中有这么几十个同学,还有两位李老师先后指导过的师兄(姐)、师弟(妹),当然也是这三年之功。尽管我不靠同学吃饭,但在同行中有几十个同学、同门总比认识不了几个人感觉要好得多。因为多年给龚祥瑞先生当跟班,也认识了不少同行。其中特别要提到的是,我去“北大分校”(全称为“北京联合大学文理学院”)工作是上届同专业的楼建波(他是魏振瀛老师的弟子)的夫人刘燕提供的信息,我后来调到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是姜明安老师推荐的。这两次工作中间名义上是律师实际上卖稿(包括译稿)为生的一年是杜钢建老师和陈小平老师给我开支的,他们都是我在跟龚祥瑞先生做跟班时混熟的,姜明安老师也是。
    我说昨天我是不速之客,并非自谦。我感觉没被当场轰出会场,大概已经是看易富贤从美国远道而来的面子了。其实我有预感:北大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很多教授过去都跟我很熟而且也知道我对计划生育问题很上心——他们中间我送过《火眼金睛看计生的人》大概不下一半(整个北大法学院我至少送了30本),他们也知道我和易富贤是什么关系,他们不请我去本身就说明了问题。本来他们邀请的人围着桌子坐,我在外围找了把椅子坐下了;沈岿非要我坐进第一圈去,说是方便发言,我才进去了。议程表上田雪原、易富贤和湛中乐发言30分钟,其他被邀请的人发言10分钟,旁听者发言只给3分钟。因为湛中乐和姜明安老师都在讲话中把我作为当事人提到过,湛中乐还在他发言前特别跟我划清界线,说像杨支柱那样完全否定计划生育他是不赞成的,所以我很想说几句,让与会者明白我跟他的观点的区别所在。当名单上邀请的人都做了10分钟发言后,接替沈岿(有事跟姜明安老师提前走了)担任主持人的甘超英说前面的专家节省了10分钟,我第一个举手,但是甘超英故意假装没看见,宣布把这个发言机会给了跟我同去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讲师伏创宇博士。伏创宇讲完后甘超英说现在进入自由发言阶段,我再次举手抢到说话的机会。我尽量缩短我的讲话,但还是没说完就被甘超英制止,我加大嗓门又说了几句,草率收场,估计总共用了3分20秒时间。然后有一个女记者提问,田雪原根本就是顾左右而言他说了一通别的,还是黄文政出面回答了她:“社会抚养费”应该还本付息给被征收人。再往后有个自称来自湖南在北大旁听了五年的男生说了几句,大意是赞同易富贤的观点,然后甘超英就宣布会议结束了。所谓自由发言时间总共估计不到10分钟,分明就是不希望有任何人自由发言。
    人家要开关门会议那是人家的自由,我可能确实不该去,去了不应该接受沈岿的邀请坐到内圈的专家席上去。但是他们在讨论中不止一个人一次次地提到我,湛中乐甚至一开始发言就跟我划清界限,然后又拿我生二孩的事当案例讲,却不给我说话的机会,身为同行和老熟人(二十年前湛中乐、沈岿都是龚祥瑞先生的跟班,只是他们不像我那样可以跟龚先生家喝酒到半夜,然后在沙发上睡觉。),我认为这样做是很不合适的。
    宣布会议结束后甘超英说请嘉宾和所有应邀与会的专家去餐厅吃饭,我又不是应邀的专家,正在犹豫,湛中乐过来了。他是来跟我旁边的人说话的,但先数落了我两句:“杨支柱你作为当事人观点偏激一些可以理解,但有些场合我看你就不必出面了。”他显然还对我几乎是强行发言了3分多钟耿耿于怀,丝毫没有留我吃饭的意思。所以他的博士研究生伏创宇(现在跟我算是同事)叫我一起去吃饭时,我断然拒绝了。
    因为昨天的发言过于急促,加上我普通话不好,可能许多与会的人没听清楚,所以我觉得有必要把我昨天的发言书面再发一次;昨天因为时间关系来不及说的话,也顺便补上,没说透的也把它说透——
                                不如猪粪
    我跟湛中乐教授在不少场合曾经是主张全面改变现行生育政策的战友,但是确实如他所说,我跟他观点不同。我不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历史地位的评价跟他完全不同,而且我也反对他的变计生强制为计生利诱的主张。
    我不认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过去是进步的、有益的或必要的,现在人口形势改变了它才需要大修改。一个本来的好东西因为形势变了就需要改变,这根本不是法学思维。法律规则是抽象的。如果今天的抢劫是犯罪,十五年前的抢劫就不可能是做好事!张龑博士说法律是保守的,这话我赞同。因为法是保守的,所以不可能那么快就由好的变成坏的,或十几年就需要进行几乎相当于废除的大修改。但是张龑对法律的保守性的理解是错误的。计划生育是古今中外都没有的,搞计划生育的思维可是人类历史上的大创举,是不能流芳百世就要遗臭万年的大手笔,哪里谈得上保守?只因为它已经被政府实施了,就要去维护,说这符合我们的国情和我们的文化,这是对权力献媚,不是因为什么法学的保守思维。
    “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都是要受到法律限制的。”这种外交部发言人的万能遮羞布在北大法学院的论坛上被公然用作论辩的理由,作为北大法学院过去的学生我感到废除悲哀。当这个万能遮羞布被用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时候,我相信在座的许多人都是非常反感的,为什么用到生育自由上就没有任何人反对了呢?实际上生育自由有其特殊性,它比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更不应该受到限制,从比较法的角度看生育自由也确实更少受到限制——限制表达自由的国家不少,政府计划公民生育行为的国家几乎是绝无仅有。除了基于胎儿潜在的生命权限制母亲的堕胎育自由或者为了保障母亲的生命安全的必要特许大月份堕胎否定父亲的生育意愿外,我还真想不出可以基于其他的理由限制生育权。我认为只能基于跟生命权的冲突而限制生育权,而不能基于任何政府目的限制生育权。
    因为父母的生育权涉及胎儿的生命权。如果一个个新生命的出生需要政府批准,那么逻辑上政府就先于公民、高于公民了。这完全颠倒了法治理论中个人与政府的关系。政府应该是所有个人为了增进和保障人的自由幸福而创造的工具,生命决不能来自政府的恩准,否则谁是主人谁是仆?
    对生育自由的限制不但颠倒个人与政府的关系,还颠倒人与万物的关系。受孕的过程是绝对隐私,政府怎么监督?能把每个公民都变成演毛片的吗?那得多少公务人员来从事这一监督职业,而且还要加夜班,财政有能力承担吗?受孕之后,那胎儿在女人的肚子里,政府怎么干预?一干预就侵犯人身自由。至于孩子出生之后,固然干掉他(她)不再侵犯其母的身体与自由,但那不成杀人了吗?没法弄。学过民法的都应该知道,支配权的对象只能是物,对人不能享有只配权,只能享有请求权。政府直接支配妇女的身体,如强制上环、强制绝育、强制堕胎,根本就没有把妇女当人,更没把胎儿当人,跟劁猪性质上是一样的。
    即使是间接强制,如“社会抚养费”,也存在把人不当人的嫌疑。为什么要收“社会抚养费”,政府说是多生孩子给社会增加了负担,这就是说孩子是社会的负资产。可是我们种过地的人都知道,猪粪作为农家肥还是正资产。所以根据计生理论,人不如猪,不但不如猪,还不如猪粪。根据计生理论,今天有一帮不如猪粪的东西在北大法学院讨论人不如猪粪这种价值观是否正确,结果有半数左右的教授们认为正确,这等于承认自己不如猪粪。
    政府大概可以对每个孩子每年根据公共成本摊派学费收卫生防疫费等专项费用,这种根据成本逐项收费我认为可以不涉及人的尊严问题、人与万物的关系问题;因为它不涉及对孩子一生是不是社会负担这样的负面评价,而仅仅是说你上公立学校或打疫苗政府要承担成本。但是“社会抚养费”不是这么收的,立法理由就说孩子是负担,而且孩子一生下来就要钱,甚至没生下来就要钱,很大的一笔钱。绑架孕妇或威胁要强制堕胎是一种全国流行的收费办法,湖南还为这种绑架专门发明了一个词并写进《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里,叫“终止妊娠保证金”,生了不退,也不折抵“社会抚养费”。这种收费法完全把女人的产道当成了政府修建的公路,不给钱不让孩子通行。计生站成了天下第一收费站,霸占妇女的产道,把妇女的产道当国有资产收过路费。像湖南那种搞法,更是过一次自己妈妈的产道被前后收两次买路钱,天下还有比这更阴损的政府吗?
    甘超英不承认生育的自由权性质,认为生育权最多只能是平等权。这就是说,政府如果规定30年无婴年,这30年里所有的人都不许生孩子,他也是能接受的。只要政府肯堕掉所有人的孩子,大概甘超英就能心甘情愿地堕掉自己的孩子。不过事实表明强制或强迫堕胎也不是万能的,1982-1991年间除了1984年外所有的年份计划生育人工流产手术都超过1000万例,其中1983和1991年更是超过1400万例,卫生部的这组官方数据还没统计未婚先孕偷偷去黑诊所做人流的和每年过百万例的药流。但尽管如此,这段时间“超生”的孩子还是差不多有1亿,而且绝大部分生在农村!甘超英教授那么强调平等,请问甘超英先生,把孩子分为独生儿(女)、非独生儿(女)和超生儿(女)、黑儿(女)时要不要讲一点平等?为什么对这些一贫如洗的多子女农村家庭要牵牛扒房,逼得数以亿计的人在他们人生的某一段时间只能像野人那样生活?
    把孩子分为独生儿(女)、非独生儿(女)和超生儿(女)、黑儿(女)的做法是严重的歧视,是比美国民权运动以前的种族歧视还严重的歧视,迟早会遭报应的。但是主张全面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湛中乐教授,却主张加大对独生子女的奖励力度和对“失独父母”的救助力度。这显然是在强化基于计生政策带来的歧视。我在2014年3月5日的南方都市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独生子女家庭该不该获得更多优惠》,是批判莫言给国家计生委献计献策的,也完全适用于批判湛中乐教授。这里只引用一小段:“两个孩子甚至三个孩子先后或一起死于地震、洪水或溺水的也不是没有。这些家庭本来负担就重,又被政府征收了巨额‘社会抚养费’,他们宁可倾家荡产也要‘超生’的行为表明他们在心理上更不能没有孩子,他们的困窘和绝望远在“失独”家庭之上。从救济的角度看,他们不是比‘失独’家庭更需要关注吗?”还有那些因为各种原因而没有子女的人,如果他们的生活像“失独父母”一样陷入困境,从人道的角度是不是应该给与同样的救助?事实上独生子女和“失独父母”因为中国特有的计生政策已经享有大量的特惠,加强这种特惠显然不是削弱计划生育,而是强化计划生育。强制变利诱,不过是“破山中贼”变成“破心中贼”,与中国公民已经非常低的生育意愿为敌的本质没有变,不过手段更狡猾了而已。
    毫无疑问,中国大陆对生育的指标控制及其附属措施都是践踏人权的,灾难慎重的。对生育的指标控制违反国际公约也是显而易见的。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国家领导人、外交部发言人乃至国家计生委领导在国际社会和国外活动中都宣称中国的计划生育是公民自愿的。正因为这个缘故,《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充满了谎言和黑话。我今天上午写了篇《未婚妈妈的生育权问题不可能单独获得解决》给南方都市报,不知道能否发表,该文的重点就是分析《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中的谎言与黑话,譬如“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中的“提倡”和“一对夫妻”都是无法从词典中找到真实含义的。仅仅整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的谎言和黑话问题,我估计我可以讲上七八个小时。我难以接受的是,国家领导人、外交部发言人、计生委领导和立法机关成员都认为难以启齿而不得不使用黑话和谎言来表达的东西,我的法学界同行们竟然有那么多人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这说明我的许多同行在无耻方面已经赛过国家计生委的领导了。
    附录:为什么说计划生育法是中国法学的耻辱     http://blog.ifeng.com/article/23432714.html

紀念英勇無畏的人權捍卫者曹顺利

作者: 李金芳

 
3月14日傍晚6點左右,尚在病中的我突闻噩耗:曹顺利于下午4點左右含冤去世!我一下子瘫坐地上,大腦一片空白,心冰冷得似像深淵坠落,感情上不愿也不敢相信這樣的噩耗终于来了。一向温和的我再也控制不住內心的悲痛和憤怒,我的感情在瞬間爆發:我要去天安門廣場絕食!抗議!不單單是爲了含冤逝去的曹顺利大姐!也爲了每一位維權者不再受到迫害!爲了每一個中國人不再受到奴役!我也甯愿死去!
極度的哀痛中,接到友人的電话。在難抑的哭泣中,友人不停地劝着我:你要記住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你、等着我們去做!我們要堅守好自己的崗位,以我們最有效的工作来繼續走她没有走完的路,這應該是對曹顺利大姐最好的怀念!于是,我在崩潰中咽下淚水。……
不忍回首的往事中,曹大姐的音容曆曆在目。
那一年的中秋節前夕,曹顺利大姐從北京給我帶来一盒包装精美的月餅。晚飯时,她一個人喝了两瓶“小二”(二两一瓶的二鍋头白酒)竟然没有醉意。從不愿意谈起家庭的她,和我说起了她90歲的老父親,她已經去世的媽媽。這一刻,她身上的堅硬和淩角都没有了,散發出的是女性的縷縷柔情。寂静的夜,燈光映出我們倆人的影子。我要與她分享月餅,與她一起提前過中秋節。她说,不要,还是等女兒回家你們一起再吃這盒月餅吧,這盒月餅是我從父親家裏拿来的最好的,特意給你和女兒帶過来。说起我的女兒,曹大姐说,真羨慕你有這樣懂事又优秀的女兒。雖然你命运坎坷,也受了不少苦,但有女兒陪伴着你,一切都值得了。不像我,一生孤單,又被两次勞教,九死一生,這一輩子,除了人權,我没有其他的事可做了。這时,一丝落寞和蒼凉伴着堅毅從她的眉宇間滑過。
在與曹大姐的多次暢谈中,我們往往也會産生意見相左和爭吵。記得有一次,在谈到維權過程中如何保護自己的时候,她突然沖我喊到:你不明白在受到迫害时的憤怒和感情沖動,因爲你没有受到過迫害。我在錯愕中,平静地給她讲述了我一天被迫搬三次家,被無端抄家,我和女兒的銀行账號都被冻結,几乎導致剛入大學的女兒陷入没有學費再度失學的困厄的種種經曆。她的眼裏突然闪着瑩瑩的淚光,許久,她長叹一聲抓住我的手,對我说:我以後會好好保護自己的,我只要明白這絕不是退怯就行了。那一天,我們達成共识:不管在什么情況下,我們都會盡量保護好自己,雖然這往往不受我們的控制和左右。但爲了更長久的堅守,我們會盡量努力让自己的心不再充滿仇恨和淚水。
隨後的日子裏,她多次對我说,真的谢谢你让我重新拥有了情感和內心的柔軟。在她與各地維權人士到外交部静坐的那些天,我一直爲她擔忧。她每次都會告訴我:你放心吧,我們大家都很理性,我們會依法有據地維權,我們都會保護好自己的!
1999年,聯合國大會第五十三屆會議通過的《人權捍卫者宣言》的“序言”中對“人權捍卫者”的定義作了明确闡釋:指的是那些 “對消除一切人權侵犯以及群體和個人基本自由侵犯有所贡獻的個人、 团體和協會”。《宣言》“序言”和其它相關條款反复强調人權的非歧視性或普世性以及推動人權進步的和平非暴力手段。《宣言》對“人權捍卫者”的定義是:人權捍卫者包括這樣一些個人和社团,他們接受人權的普世性、通過和平方式去消除任何形式的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侵犯、並對推進人權保護有所贡獻。曹顺利就是一位完全符合《宣言》提出的標准的傑出的人權捍卫者,她爲捍卫普世價值和人權准則贡獻出了自己的一切乃至最寶貴的生命。
曹顺利大姐,您的含冤離世,一下子顛覆了我的人生坐標!一下子沖毀了我們倆達成的共识。此时此刻,我没有辦法不充滿恨!不管我們怎樣地堅持着人權捍卫者的“和平、理性、非暴力”,让自己成爲一名依法維權的人權捍卫者,但這個暴戾的國度,不允許它的國民有良知和挺起的胸膛。只要你不愿做奴才,在一個没有社會規則和人權不彰的制度下,你就可能會成爲暴力和恐怖的犧牲品!在强大的國家機器面前,你没有任何的能力試图保護好自己!
就在你離世的今天上午,我还在與你的弟弟通電话。電话中證实了你再次病危的消息,弟弟说一家人都已經心力憔悴,都在日夜爲你擔驚。弟弟说在你入医院的20多天裏,你一直昏迷着,插着呼吸機,即使在你蘇醒的两天裏,你也没有辦法讲出過一句话,只是用眼神表達着知道親人守候在你的身邊。在與弟弟的通话中,我的所有安慰都是蒼白的,只能默默地爲你和你的家人祈禱,我没有任何預感你即將離世。也許在潜意识裏,我相信你一定會好起来的,你不會就這樣離開。因爲我不知道,假如你真的離開了,我該如何面對這让人絕望的世界。
在曹顺利第二次被勞教之後,法學博士滕彪在“誰来承擔抵制惡法的責任――曹顺利被勞動教養代理詞”中写道:曹顺利畢业于北京大學,法學硕士學曆,經常爲全國各地訪民提供法律幫助,是一個活跃的人權捍卫者。2008年12月10日,曹顺利在北京倡導並發起了“北京維權之旅”活動,目的是要求依照國際慣例,让弱势群體參與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並收集了上千份詳细個案,因此招致当局忌恨,被警方內定爲A類三级重點人。曹顺利因此在2009年被勞教一次,在勞教所失去自由長達一年。今年4月剛剛走出勞教所只有16天,又因世博會再次被剝奪自由。
是的,從選擇做一名堅定的人權捍卫者的那一天起,她就走上了不歸路!2011年曹顺利第二次獲得自由後,她依然是義無反顧地投入到人權事业中。因爲同樣的上訪經曆,她比任何人都更了解訪民群體人權被侵害的严酷現实。也正因爲這樣,她廣泛征集上訪人员人權状況調查表,以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希望參與到《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撰写工作,以便切实地改善中國尤其是訪民群體的人權現状。隨後,她着手就《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向國務院申請信息公開和要求參與人權行動計劃的撰写等准備工作。2012年6月開始,曹顺利等上訪維權人士向國務院新闻辦申請信息公開,要求其“公開拒絕上訪維權群體參加《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依據和理由、公開聯席公文的成员和邀請的專家學者向两屆聯席會議及评估會議提交的资料,調研報告和自我评估報告的目录”等相關信息;同年10月再到外交部新闻辦,要求外交部公開2013年10月在聯合國會議上做有關中國人權報告的相關信息,並要求參加人權報告的起草和撰写。面對有關部門的沈默,2013年6月,曹顺利等維權人士不得不前往外交部静坐,整整一個暑期每天24小时的堅持,並没有換来有關方面的積極回應,反而遭到多次清場。世界上的哪一類國家,會如此地漠視一個龐大群體的訴求和呼聲?
2013年9月14日,曹顺利應邀前往日內瓦參加國際人權知识培训时在北京首都機場遭到抓捕,失蹤近一個月後,外界才得知她已于9月14日当天被關押進北京市朝陽區看守所,以涉嫌“非法集會罪”刑事拘留;10月21日,曹顺利被變更罪名爲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
被羁押在朝陽區看守所期間,曹顺利患上雙肺結核、肝腹水、子宮肌瘤及囊腫等多種重症,律師和親屬多次爲其申請取保候審都遭到拒絕。直到2014年2月19日,曹顺利病危入急救中心抢救,当夜轉入北京309医院重症監護室,昏迷24天後,3月14日下午溘然長逝,年僅53歲!更令人無法忍受的是,警方竟然拒絕了家屬將其遗體移送医院太平間的要求,隨後,親屬無法知道曹顺利的遗體被安放在何處!但是,不管有關方面如何掩蓋迫害曹顺利的事实,都逃脫不了血債下的審判!相關責任人也必須受到法律的追責!
自2月19日曹顺利大姐病危入医院抢救至今,我不知度過了多少個不眠之夜。就在昨天,我还拿出一直保存着的月餅盒撫摸。曹大姐,我还在幻想着等你病愈的那一天,你再来我家,好好住上一段时間以便恢复身體,我給你做你愛吃的魚。怎么只過了黑暗的一天,我們竟然就陰陽两隔。
記得2012年夏季,曹顺利大姐又来看我,一陣閑聊之後,我说網上没有一张你的照片,来,我給你照一张。她嗔斥地對我说:不許照,两次勞教下来,我的人都走樣兒了,等下次我給你帶一张我年輕时的照片来,让你看一看我那时漂亮的風采。在她的推让和我的堅持下,在我家簡易的沙發上,我终于爲她拍下了一张没對好焦距的照片。等待着哪一天,你帶着那张年輕时代的照片敲開我家的門,但是這一天,却永远也不會有了!
大姐,你的溘然離世,哀痛之余,让我更加堅信:專制政治不除,憲政民主不立,每一個中國人都可能成爲下一個曹顺利!曹顺利大姐,雖然你没来得及爲世間留下一句话,但我懂得你的心!今天的你,並不孤單!我、我們都在爲你守夜――直待黎明的到来!

中国浙江农民写给天安门母亲的信

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王山顶自然村余铁龙

尊敬的天安门母亲:
你们好!
壮歌民主运动
烈士母亲莫流泪,烈士同伴擦干泪。
有倒下就有崛起,有倒下才有崛起。
好男人挺身而起,巾帼英雄当机立。
强风暴雨不害怕,事业成败在正义。
追求正义壮志齐,奋起排山倒海力。
一股作气争民主,哪怕明天没有来。
长安街上儿女血,输我神州大地肥。
民主风云际会时,喜看中华精英飞。
敬请天安门母亲把“长安街上儿女血,输我神州大地肥。”贴在香港六四纪念馆大门上。同时征求作曲家把歌词配上旋律和音乐。
此致
敬礼
大陆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王山顶自然村余铁龙

英国人权报告中国列“关注“ 北京报复

据路透社报道, 4月15日 -中国周二谴责英国关于中国人权状况的评论,此前英国政府称中国已取消原定周三举行的中英人权对话。
英国上周出炉的年度人权报告将中国列入“关注国家”名单,称2013年中国加大对言论、结社和集会自由的限制,并提及中国“大力压制西藏和新疆的民族骚动”。
英国首相卡梅伦去年12月访华期间,两国同意恢复人权对话,这被视作卡梅伦访华的重大成果之一。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该报告对中国的政治体制说三道四,对中国的人权状况进行无理污蔑和指责,中方对此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英方此举无益于两国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对话,也无益于中英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我们要求英方停止以人权为借口干涉中国内政和司法主权的错误做法。”
英国外交部发言人在声明中称: “中国政府上周单方面决定推迟原定4月16日举行的(人权)对话,我们对此感到失望。”
中国驻英国大使馆一名发言人表示不知道对话取消。

曹顺利获国际人权奖殊荣

中国人权

2014年4月23日

由十个著名的人权组织组成的国际评委会评选出2014年马丁∙恩纳尔斯人权捍卫者奖,已故维权人士曹顺利成为该奖的三名获奖者之一。10月,评委会将在这三名获奖者中再评选出该奖的“桂冠”得主。这个奖项旨在表彰那些面对巨大的个人风险而仍致力于人权事业的维权人士。

曹顺利由中国人权提名,她是该奖历史上第一个获得这项荣誉的已故人士。该奖授予曹顺利,除了表彰她在推动中国官方透明度和公民的勇敢参与和奋争外,还反映了国际组织对要求独立调查曹顺利死因、追究当局报复维权人士罪责的强烈支持。

曹顺利是中国越来越多的以法律为武器从事公民维权行动的代表性人物,多年来她一直运用中国法律来要求中国政府有更大的透明度,并要求允许公民参与撰写国家人权状况报告,直到 2013 年 9 月被强迫失踪。

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中国进行第二次普遍定期审议之前,曹顺利向理事会提交了她撰写的民间社会的报告,详列了中国政府对试图参与监督国家人权状况和执行进程的上访者和维权人士的打压。

曹顺利是2013年9月14日在北京机场准备登机前往日内瓦参加一个人权培训会议时“被失踪”的,10月21日,她被以涉嫌犯“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在拘留中,她的多种疾病得不到必需的治疗,致使病情恶化,2014年2月20日被转到一个军队医院。3月14日,在被拘押6个月、离她53岁生日只有两个星期之际,曹顺利的家人被当局叫到医院,其时她已病逝。曹顺利的悲惨死亡引起国际社会的巨大关注。

曹顺利之死,突显了当局对公民维权人士的报复;她所走过的道路,是中国民众日益增长的权利意识的一个典型范例。

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竞嫦说:“马丁∙恩纳尔斯奖授予曹顺利,是对她的勇敢工作所体现的不断增长的公民积极行动的充分肯定。国际的聚光将有助于确保她所体现的公民争取发言权和参与权的精神继续发扬光大。”

颁奖仪式将于 2014 年 10 月 7 日在日内瓦举行。该奖的评审委员会成员是:

·  国际特赦 (Amnesty International)

·  前线人权捍卫者 (Front Line Defenders)

·  人权观察 (Human Rights Watch)

·   国际法学家委员会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

·   人权第一 (Human Rights First)

·  德国Diakonie基督教福利会 (EWDE Germany)

·  国际人权联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for Human Rights)

·  国际人权服务社(International Service for Human Rights)

·   世界反酷刑组织 (World Organisation Against Torture)

·   人权信息和资料系统 (HURIDOCS)

曹顺利简介

曹顺利是中国维权人士,她为争取在中国建立一个更公正的社会而失去了自己的生命。从2008 年至 2013 年 9 月 14 日被强迫失踪,她一直为争取中国政府公开信息、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而积极呼吁。

曹顺利是中国日益活跃和多样化的民间社会的一个生动的例子,她主要关注的是敦促中国政府遵守国际人权标准,尽力把民间的努力与国际程序规则连接起来。她的行动反映了同时也鼓励了中国公民日益增长的权利意识和要求参与的愿望。除了呼吁改善中国国内的人权状况外,曹顺利还把民间评估政府执行情况的新声音和观点带给国际社会,为增进国际人权作出了贡献。

曹顺利的维权活动始于 2002 年,当时她在一个政府机构工作,因揭露单位分房中的腐败现象而被解除公职。曹顺利是北京大学法学硕士毕业, 她凭借自己的法律专业背景,运用国内法律和司法渠道以及通过组织请愿活动,要求政府信息更大透明度和公民参与。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中国进行第二次普遍定期审议之前,曹顺利向人权理事会提交了她编写的民间社会报告,详细列举了中国政府对试图参与监督国家履行其人权义务情况和进程的上访人士和维权人士的打压。通过这些多样化的、合法的、和平的维权策略,曹顺利开创了一种新的模式,促进了不断发展的维权活动。

中国一直是世界上镇压维权人士和独立民间声音最严厉的国家之一。曹顺利的经历也不例外,她坚持维权行动的后果就是多次被拘留和进监狱。其中一次是因抗议非法拘留而再次被拘留,随后被处以一年劳教。获释后,曹顺利很快又投入维权活动,继续要求政府遵守国际规则,并要求允许公民参与国家向联合国提交的人权报告的撰写过程。尽管遭受过四次拘留并不断受到警方的威胁,但曹顺利仍继续组织和平静坐,并与其他维权人士一起共同申请要求中国政府更大的透明度和允许民众更多地参与人权进程。

2013 年 9 月 14 日,曹顺利在北京国际机场准备登机到日内瓦参加一个人权培训时被拘留,这是她最后一次被中国当局拘留。 2013 年 10 月,她被以涉嫌“寻衅滋事”正式逮捕。在 10 月下旬律师会见她时,明显消瘦的曹顺利告诉律师说,看守所的伙食特别差,而且由于没有药物,得不到治疗,她的病情恶化。律师多次为她申请保外就医,均遭拒绝。2014年2月20日,曹顺利被从看守所转到一个急救中心时已经不省人事,靠呼吸机维持生命。

曹顺利仅仅因为温和地要求中国政府信息透明和公民参与权而最终献出了她的生命。2014 年 3 月 14 日,在被拘留6个月、距她53岁生日只有两个星期之际,曹顺利的家人赶到北京解放军309医院,其时曹顺利已经去世。

曹顺利的死讯传出后,国内和国际社会不断表达关切,呼吁对导致曹顺利悲惨死亡的情况进行独立全面的调查,并追究责任人的罪责。马丁∙恩纳尔斯奖是对这些国内和国际努力的巨大支持——让我们一起铭记推崇曹顺利的精神,坚定地与中国国内的维权人士站在一起,继续完成她的未竟之业。

中国律师肖国珍给柴玲的公开信

柴玲女士,

出于对历史真相的探求、对25年前牺牲在北京的学生与市民的怀念、对人生命与尊严的敬畏,我持续地关注与六四相关的信息资料。包括看过您的视频,听过您的演讲。对《天安门》里您说过的话,我的理解可能与很多人不同,我想的是,当时您那么年轻,突然卷入到一场浩大的政治运动,担任总指挥,这是何等不易;面临大军压城的镇压,要求年轻的你做到淡定从容亦未免苛刻。后来的人生起落、异国求生、心理转换,亦让我感同身受地有一种共鸣和怜惜。

今天,意外地从邮箱里收到您给天安门母亲丁子霖女士写的公开信,仔细拜读后,有诸多我认同的,我就不重复了;同时,也有我深感不安之处,不若在此一吐为快。

以下,凡您的原文,我用红色字体标出,其他为我的意见。与您商榷。

一、那我又没有做错的是哪?有。那是我当时不认识耶稣,不认识上帝,没有按圣经的话语行事。如果我那时认识上帝,我会做的怎样的不同:我会按神的话语:罗马书第十三章:“所有的人都当服从在上掌权的,因为没有一个掌权的不是出于神。所有掌权的,都是由神所指定的。”除非,掌权人做的是违反神的诫命和旨意的事。政府下令不许游行示威虽然违反宪法, 但并不违反上帝, 所以那时我就该遵从政府的命令,劝人不要上街游行,不要绝食, 不要在广场。但要在宿舍里或校园里迫切祷告, 像80岁的摩西一样,跟随神的时间和带领, 靠神的大能和计划改变中国。

“作为当时的学生来说,我们不用游行示威。因为只要我们相信基督, 我们可以奉他的命祷告, 改变中国。神会垂听我们的祷告。”

——就算“所有掌权的,都是由神所指定”,掌权者亦当“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如果用枪弹与坦克镇压和平的民众,就是自绝于天下之独夫民贼,天下可共讨之。正是:“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虽崇尚忠君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古人,亦认为凡损害民众利益的独夫民贼,人人得而诛之;身为现代公民,岂可唯官府之意是从?

宪法之要义,在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当今世界,所有文明法治国家,无不是宪政国家;即使是专制政府,亦口口声声声称尊重宪法权威。您说“政府下令不许游行示威虽然违反宪法, 但并不违反上帝”,依据的是什么道理?什么逻辑?

您作为当年学生领袖,二十五年过去,反思之后居然得出此种结论——而且以上帝之名——我不能不担心这会不会误导日益兴起的公民运动。说实话,这是我写作本文的最大的冲动。

要求民众只能顺服政府,这完全是是非不分。政府为服务民众而产生,政府官员是人民的公仆,政府应当听人民的,否则就没有合法性与在在的价值。而不是相反!

按您的逻辑:

1960年前后,当数千万人饿毙(因为政府抢走了所有的口粮甚至粮食种子)之时,他们不必逃亡(因为政府不准逃荒,民兵守在村口),在家恒切祷告,就有吃的了?或,虽没吃的,饿死也全进天堂,因为他们听政府的?

1989年,当坦克碾过来,不用反抗也不用撤退,就在广场恒切祷告好了?

当你逃亡之时,响应政府号召,去“自首”好了?须知政府还要你揭露别人。

当政府要拆下十字架,不必守护,回家恒切祷告好了?

请别告诉我,浙江温州三江教堂前,反对拆迁的五千信众,不是真正的基督教徒。

请别告诉我,因参加公民运动至今系狱且拒绝向当局低头的赵常青、李化平、刘萍,不是真正的基督教徒。

摩西出埃及,他也得走动,而且是辛劳奔波,而不是呆在原地祷告——他说不定还犯了当局禁止的“偷越国境罪”呢!

“但是如果掌权的人的命令违背神的旨意, 我们就必须像彼得一样,“顺服神,而不顺服人”。”

——这个我完全同意。

问题在于,这与你前述“我就该遵从政府的命令,劝人不要上街游行,不要绝食, 不要在广场”矛盾。

不许游行示威,在我看来,就是违反上帝旨意的。因为集会、游行、示威,乃是天赋人权,是应然法(神定法);同时,在人间、在中国,以实然法(人定法)的方式,提供了宪法保障。

且别说当时的法律并不禁止集会、游行、示威,法不禁止即自由,因而人们完全有权享有该等权利;就算法律禁止集会、游行、示威,也是恶法,人们有权抵制恶法。尤其黑色幽默的是,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就是八九六四之后匆匆出台,为防止新的六四而制订和实施的。

二、从邓小平那里, 他不用担心失去控制, 只要他做顺服神意愿的事, 因“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罗马书 8:31)他绝对不应该也不敢开枪杀人。

他怎么可能“不用担心失去控制”?他何曾做“顺服神意愿的事”?他怎么“不敢开枪杀人”?邓小平至死也没有信仰基督教,没有忏悔,若再有一个六四,而邓依然活着,他照样会开枪,请问人们能等待吗?等他开枪,等坦克碾过,然后去天堂与上帝约会?

还有,无论是邓本人,还是某党,有什么权利来控制民众?如前所述,应当是民众控制执政者才是!

三、那些下令屠杀,打压民运人士和贫民的,如果他们还是不赶快跟神跟人民忏悔,一旦他们寿辰一到,他们的下场怎么会不更惨。

问题在于,迟到的正义依然是非正义!如果将一切寄望于来世的审判,那现在各国都有的法庭,全都可以取消了!

我认为,您寄希望于来世,而较少考量今日中国黎民之苦痛、官员之肆虐。古人云:未知死,焉知生。我想,反过来也成立: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神?有人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原因即在此。

圣经也说,“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我们应当将人文关怀投放在现实社会,及时制止当下不公义之事,爱人就是爱神。

 

四、您说,“两千年前,耶稣就已经为我们, 为中国的自由牺牲了, 因此没有任何人需要再流血牺牲了。”谈到 2012年6月4日被打毒针而死的胎儿之死时,您又写道 ,“似乎是上帝在说:今天, 我通过一个孩子的死, 来换回百万亿万个孩子的生。”

每一个生命都同等宝贵、独一无二。打毒针而死,这是本可避免的人为悲剧,为何要让人类付出如此代价呢?

同理,收容制度之恶,人所共知,本可直接取消;难道一定要孙志刚被打死,才能换回收容制度之废除?

有多少代价、多少人间悲剧,是人为的、可以避免的?您居然把它们归为上帝的旨意和奇妙安排?

 以上,是我一边读一边产生的感想。我相信您的初衷是良好善意的,那就是:传播福音,给天安门母亲“带来安慰”。同时,我不能不怀疑它给天安门母亲带来的是安慰,还是更大的痛苦。

每当我看到丁子霖母亲那悲伤、倔强、沧桑的脸,想到她经历的25年来的日日夜夜、分分秒秒,她所受的打压而非安慰,其他与她一样悲伤的母亲;每当想起六四,我就痛苦而愤怒。说白了,我无法宽恕那些策划和实施屠杀的刽子手,直到真相、追责、赔偿的实现。

我还认为,真理是朴素而简单的。一些常识,如同公理,不需要通过引证任何经典来证明。有时候,即使圣经,亦如庐山之深,可能让人迷路;不若走到空旷之地,反能见其真面目。真理之头脑,未必需要缀满宝石的帽子来镶嵌。

以上我说的,还是有太多的形容性词语。其实我想说的非常简单:对以武力镇压和屠杀平民的行为,是反人类罪,应当在当世就得到公正而不延迟的审判,让生者得安慰,死者得安息。

肖国珍

2014/4/21

相关链接:

http://www.voachinese.com/content/issues-and-opinions-2-tiananmen-25th-anniversary-20140424/1900370.html

http://www.bbc.co.uk/zhongwen/simp/china/2014/04/140422_tiananmen_mother.shtml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4/04/21/3198706.html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4/04/21/3198786.html

http://china.dwnews.com/news/2014-04-21/59466395.html

http://forum.hkej.com/node/112206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newsdetail.aspx?ItemId=712975&csid=261_341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shehui/hc-04222014140249.html

https://hk.news.yahoo.com/%E6%9D%8E%E5%8D%93%E4%BA%BA%E6%89%B9%E8%A9%95%E6%9F%B4%E7%8E%B2%E5%90%91%E4%B8%81%E5%AD%90%E9%9C%96%E5%82%B7%E5%8F%A3%E7%81%91%E9%B9%BD-012800816.html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422/18696549

天理:以暴易暴 打出一个新中国!

文/天理

苍南城管打人现场,画面上可以看到城管被打的惨状。很多人纷纷呼吁,尊重法治,反对任何一方任何形式的非法暴力。可是,暴力的起因却是由于苍南城管执法而引起,城管与女菜贩发生争执,并对女菜贩大打出手,过路男子路见不平拿起手机拍照,城管看到有人拍照,对该男子发起攻击,并用榔头击打导致拍照的男子倒地不停吐血。

苍南民众上街、购物、做买卖、普通到不能再普通。苍南民众在路上遇到这一不平事,激发事件的是长期以来人民对官府衙役狗仗人势,欺行霸市的万丈怒火,他们不是什么暴民,也不是专门去惩罚城管的,他们跟你我一样,都是守法的好市民!是群众将受伤男子送往医院抢救,而打人者则躲进车里不肯面对错误,才迫使现场的群众向打人者发起攻击。

正是苍南城管肆意殴打拍照者的暴行点燃了苍南人民的愤怒,被殴打的城管只是尝到了他们自己长期恣意栽培的人民义愤的恶果而已。直到下午4点,人群不断聚集至数千人,苍南警察才将对5名对拍照者施暴的城管铐上手扣后控制在中巴车里。由于现场的失控,警车、救护车、城管执法车等被悉数砸毁掀翻,6点左右,再有数百警察赶至现场,施放大量催泪弹驱散人群,才将被殴城管送至当地医院。

可苍南的施政者却声称,被痛殴的5名工作人员并不是正式员工,他们是城管临时叫来搬运占道物品的! 言下之意是说对群众施暴的城管不是他们的人,这与他们无关。那么这些城管临时工在搬什么?为什么会对女菜贩大打出手?对平民滥用暴力,难道是临时工敢干的一种手段?这些苍南施政者似乎不知凡事皆有因果的报应!当暴力成为权力的唯一逻辑时,民众唯一的反抗手段就是以暴易暴!

从苍南事件来看,这还仅仅是国内一个小小县城人民的愤怒,全国有多少个这样愤怒的城市?为什么苍南人民狠揍城管此事件一暴光,全国人民为之欢呼鼓掌呢。可见中国城管其作孽之深,罪行之重!若是多揍死它几十个,那些政府所称的〝临时工〞就不会这么嚣张了。苍南城管被苍南人民狠揍,是他们在咎由自取。

现在国内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各种不满的情绪被当局积压着,反抗的情绪一丁点火星就会引爆,这说明百姓对日益膨胀公权力极端不满。当被侮辱、被恐吓、被欺凌、被践踏的人民忍无可忍时,反抗就是唯一的选择。这些无关乎什么的法律不法律,只关乎是否是正义!独裁专制一天不灭亡,百姓就注定是任人宰杀的羔羊!这次苍南城管被狂怒的群众扁成了血人的事件就是一个例子,不是你生就是我亡。俗话说:极权者敢无法无天,人民就会无惧无畏!

如果以法律的名义使杀死执法者的小贩杀人偿命,又以法律的名义对打死小贩的执法者刀下留人,那么法律就不成其为法律,而成为执法者杀死人民的工具。如果法律不成其为法律,人民就没有遵守的义务。换句话说——没处讲道理的,那就用拳头来说话。从暴力开始,用暴力来终结。

2014-4-20于佛山

浙江苍南城管打人事件

中国妇权综合报道

4月19日上午,目击者拍到的黄祥拔被打现场图片。网络截图

4月19日上午,目击者拍到的黄祥拔被打现场图片。网络截图

4月19日,苍南县灵溪镇城管打人事件现场。网络截图

4月19日,苍南县灵溪镇城管打人事件现场。网络截图

从4月19日,浙江温州苍南县灵溪镇5名城管殴打女菜贩,一名名叫黄祥拔的男子路过一边拍照一边劝阻城管的暴行,却惨遭城管殴打致吐血昏厥,该事件立即激起民愤,群众自发围殴城管,演化为群体事件,当局出动防暴警察。事后,警方逮捕十余名围殴城管的群众,官方称打人的城管是“临时工”。

19日8时30分许,39岁的黄祥拔在买菜归家途中看到几名城管正在收缴商贩的煤气灶、高压锅,“有一个城管对卖东西的老太婆动了手”。

目击者郑瑞元称,事发时,他看到一名卖茶叶蛋、烤地瓜的老婆婆在向四五名城管队员求情。“你们不能这样搞。”黄祥拔边拍照边说。正在搬东西的两名城管队员转身冲向黄祥拔,“他们上来就是两个嘴巴子”,黄祥拔说。

在跑出去十几米后,黄祥拔被城管队员们追上并殴打。

黄祥拔被打时,事发地对面的药店老板陈先锐说,当时他在店内听到街上有人喊“城管打人了”,随后出店门便看到三名穿着便服的城管人员在对一男子拳打脚踢。男子起先一直用双手护着头部,被用拳头打了一阵后蹲在地上,城管队员开始用脚踢,“城管穿着皮鞋呢,血都喷出来了”。

多名目击者称,殴打开始后,身着制服的城管队员悄悄离开,没穿制服的几人留下继续殴打黄祥拔。

大门路通讯器材店老板郭先(化名)称,殴打过程中曾有几名年轻人试图制止:“你们怎么可以把人打成这样”,“但马上被捶了两下。”

郑瑞元是其中一名上去理论的。在黄祥拔被打时,他就在附近拍照,上前想要理论时被城管队员拳打脚踢,“我的右脚被打肿了”。

殴打持续了不足10分钟。据目击者提供的照片,黄祥拔此时已口吐鲜血,身上留下几个脚印。

黄祥拔昏倒后不久,在康乐路开店已10余年的唐淑娇赶到了现场。“那是我堂舅!”她的喊声迅速凝聚了围观的数百名街坊,他们围住了正试图离开的打人城管乘坐的车辆。

此前,苍南县城管执法时曾多次与民众发生冲突。

2012年9月3日,苍南县龙港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监察二中队在巡逻过程中,因清理占道物品与店主产生冲突,并造成女店主手指骨骨折;2011年7月28日,灵溪镇城管因强行没收聋哑人商品引发部分聋哑人打砸事件。

据多名事发地临街商贩介绍,这些年苍南县的城管执法与创建省级文明县紧紧相连。据苍南县政府官网显示,自2008年起苍南县便开始创建省级文明县,2011年成功。

唐淑娇称,2012年9月3日,龙港镇那次执法冲突便是由于城管为迎接文明办明察暗访而加强巡逻所致。

从19日10时许到14时许,4个小时内围观民众由数百增加至数千,苍南县人的微信朋友圈频频转发了“城管打人了”的消息。

60岁的目击者王浦(化名)介绍,被围城管车辆共两辆,一辆是装载收缴物品的货车,另一辆是小面包。起初,两车试图移动,但围观者马上扎破了车胎。被困货车上的城管队员惊恐地跑进面包车内,锁住车门,不停拨着电话。

“打他们!打他们!”一波波声浪淹没了面包车。11时许,黄祥拔的亲人赶到事发地点,现场进一步失控。

12时,警方、县领导赶到现场。警员曾试图带离5名被困城管但遭现场群众制止。

14时许,在“城管打死人了”喊声后,部分群众持砖块、木棍等砸破了车窗、车门,致车内几人受伤。一名目击者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照片显示,在被人群围住的一辆黄色中巴内,至少有3人不同程度受伤,身上可见多处血迹。

“我知道打人不对,但你知道当时他们有多嚣张吗?”一名要求匿名的当地人称,当时他抄起了自家门口的扫把。他介绍,苍南本地不少人平时就反感城管,这些人基本都是“外地人”。“很多人都上去打了几下”,目击者郭先说

网络上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方面中国大陆官媒把责任推卸给”临时工“,把城管描述成受害者,说围殴城管的群众”多有前科“。另一方面,各论坛、微博中网友为苍南群众以暴制暴鼓掌叫好。

华尔街日报:细数五年来北京的雾霾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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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气污染的天数到底有多少?这个北京居民心中最感困惑的问题,在美国国务院的帮助下终于有了答案。
很多人会说,很多。但多少才算得上很多呢?北京的重度污染有时会持续好几周,令当地人茶余饭后无不慨叹雾霾永无消散之日。可接着,一阵西风吹出了一片湛蓝的天空,人们对雾霾天的记忆于是也随风而逝。
“中国实时报”栏目对美国国务院近期发布的北京空气污染历史数据进行了分析,该数据收集自北京美国驻华大使馆2008年安装的一个空气监测仪。首先我们将每小时数据折算成日均值,之后根据一套广泛使用的空气质量指数(AQI)体系对数据进行换算,并把换算后的AQI数值与美国空气质量标准进行比对。这一标准可令公众了解空气质量对健康有益还是有害。
结果不容乐观。根据2008年4月至2014年3月收集到的2,028天数据,只有25天的空气质量在美国标准下可被视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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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即AQI小于或等于50。美国环境保护署(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称,AQI小于或等于100时空气质量“令人满意”。但以该标准来看,北京的空气也并不令人满意。
自2008年4月以来,北京有1,632天的AQI日均值在100以上,占全部天数的五分之四。根据中国标准,北京有1,105天的AQI在100以上,略高于总天数的一半。
当然要说明的是,相关数据并不非常科学,因为这些数据全部来自设置在北京一个地点的一个空气监测站。北京市和全国各地设有更多的监测站点,但中国官员只是在不久之前才加大了监测力度。
不过,相关数据为衡量中国首都天空的变脏频率提供了参考,同时也为中美标准提供了有益的比较。
对于什么样的空气质量算是“良好”或“有毒害”,中国有自己的标准,“中国实时报”将相关数据与中国标准进行了比较,发现在同一个时期内,空气质量“良好”的天数为380天。
出现此种差异的原因是,美国标准对PM2.5的浓度规定更加严格。PM2.5是指长度小于2.5微米的颗粒物,对人体健康有害。美国对空气质量“良好”的规定是,PM2.5的浓度不高于每立方米12微克。相比之下,中国对“良好”的规定是PM2.5的浓度不高于每立方米34微克。
中美标准之间最大的差异是“对敏感人群不健康”的天数。按照美国的标准,天数为979天,大致相当于所调查天数的一半,而按照中国的标准,则只有245天。
按照美国环境保护署的说法,敏感人群指的是有呼吸系统疾病或心脏病的人,以及老人和小孩。美国环境保护署说,对这些人的健康影响包括出现呼吸系统症状的可能性增大、心脏病或肺病程度加重、以及过早死亡。
美国和中国数据相符的是“非常不健康”和“有毒害”的天数。在调查过的2,000多天中,约311天属于“非常不健康”,约94天属于“有毒害”。

台學生退場 停擺3周 立院復會

来源:世界新闻网

占據立法院的反服貿學生10日退場,學生領袖林飛帆(左)與陳為廷(右)走出議場時受到大批媒體與群眾包圍。(記者林澔一/攝影) Read more: 世界新聞網-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 台學生退場 停擺3周 立院復會

占據立法院的反服貿學生10日退場,學生領袖林飛帆(左)與陳為廷(右)走出議場時受到大批媒體與群眾包圍。(記者林澔一/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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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10日撤出立院議場時,將消失的議事槌歸還,並留下一本「官場現形記」給立法院長王金平。(記者余承翰/攝影) Read more: 世界新聞網-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 台學生退場 停擺3周 立院復會

學生10日撤出立院議場時,將消失的議事槌歸還,並留下一本「官場現形記」給立法院長王金平。(記者余承翰/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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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大學生反服貿占領立法院行動,10日傍晚6時左右終於退出議場,遭占據24天的立法院議場終於淨空收復。停擺三星期的立法院院會11日將恢復開會,七個版本的兩岸監督條例草案可望完成一讀並交付委員會審查。

台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10日晚表示,政院肯定學生及民間團體以理性平和方式退出立法院議場,讓國會能夠恢復正常運作,這也符合絕大多數國人的期待。

孫立群指出,立院被學生占據24天以來,有近3000件待審法案無法處理,其中包括兩岸服貿協議、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財政健全方案、都更條例修正案、長期照護法、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等,行政院期盼立法院能盡快回歸常軌,盡速審查各項法案。

反服貿學運總指揮林飛帆、陳為廷揚言將「轉守為攻,出關播種」,這場行動只是逗點,不是句點,太陽花從播種到開花是60天,「花開時,就是再集結的時候」;若政府未回應人民訴求,占領國會只是前言,運動的下一章將在社會展開,「我們必再回來。」

晚會最後,上萬人高舉手機螢幕「藍光」,大聲合唱「島嶼天光」,立院周邊濟南路、青島東路的夜晚,被「太陽花光海」照得透亮。許多人離情依依,互相擁抱高喊「辛苦了」,不少人流下眼淚。

學生退場時,在議場主席台後方掛上白底黑字的「人民議會」布條、正式歸還議事槌。此外,也留下一張署名全國人民的字條,上面寫著「政令宣導,罔顧民意,既不民主,又無法治,先有條例,再來審議,給我民主,其餘免談」,並附上一本「官場現形記」,指名要給立法院長王金平。

這場被喻為太陽花學潮的反服貿行動,起因不滿國民黨立委30秒快速將「兩岸服貿協議」送立法院存查,數百名學生與民間團體3月18日在立法院外舉辦「守護民主之夜」晚會,學生突然兵分三路衝進立法院,再砸破青島東路側門闖入議場,揭開太陽花學運序幕;學生分別在3月22日發動突襲行政院後遭警驅離、30日號稱50萬人走上凱道,引起政府、國際高度關注與重視。
學生傍晚5時半在議場內宣讀「人民議會意見書」,宣布退場後將持續監督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法制化、關注兩岸服務貿易審議,並推動公民憲政會議等三大戰線,並展開全台灣巡迴及組織串連。

學運代表邀請參與「占領立院」行動的工作人員及公民團體輪流上台發表感想,宛如「最後離別前的同學會」。唯獨學運總指揮林飛帆、陳為廷「低調」坐在台下,未上台發言。

「野百合學運」靈魂人物、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范雲,在晚會中舉政治理論家漢娜鄂蘭的話說:「即使在最黑暗的時代,人們還是有期望光明的權利。而光明與其說來自理論與觀念,不如說是來自凡夫俗子所發出的螢螢微光。」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上台說,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曾說,「拒絕參與政治的懲罰之一,就是被糟糕的人統治」,他懇請台下學生、群眾,一起去認識立委、監督立委。

學生代表並在晚會中發表「台灣占領了我們的心」的共同宣言。晚會主持人說,反服貿抗爭已踏出最重要第一步,24天前,社會上還有很多人不瞭解服貿,現在卻引發國際高度關注,也引發整個社會思考和辯論。「我們占領議場這段時間,台灣已經占領我們的心。」

广州多名市民称申请单独二孩仍被逼签结扎协议

来源: 新快报

省卫计委: 坚决制止二孩办证时签结扎协议

多位市民投诉有基层单位仍要求签结扎协议

省、市计生部门多次强调,办理广东“单独二孩”政策,不能强制居民进行结扎。近日,仍然有花都区、海珠区、白云区等居民向新快报记者反映:“办证时被要求签订结扎协议,不签不能领证。”

针对近期群众反映的申请再生育要求签结扎承诺书一事,昨日,省卫计委召开专门会议,强调要坚决制止这种做法,只要符合条件就应批准生育二孩,不能增设附加条件。

市民称不签结扎协议不能办证

前日上午,广州花都区刘女士带齐资料和《再生育一孩申请表》前往居委会盖章。居委会盖完章后拿出一份协议给她签,刘女士说:“上面让我选择产后首先结扎,不签就不能办证”。日前,新快报曾对此进行过相关报道,省、市计生部门均表示“该做法不符合规定,不得强制居民结扎。”刘女士与居委工作人员理论,但该工作人员表示:“没接到上级通知,如果你身体不适合结扎,也不强迫,那就要求你老公去结扎。”后来,刘女士将居委会做法投诉到花都区计生局,工作人员称:“身体健康,就必须首行结扎。”对于居委会“不签订结扎协议就不办证”做法,该局只是含糊表示,他们管不了,可以到上级部门去投诉。

白云区“单独妈妈”杨女士也有同样的遭遇。杨女士说,她去居委会申请时,也被要求签订一份诚信计生合同,其中一条称:“合法生二孩的,产后42日内夫妻一方必须要结扎,否则按照计划生育相关法规处理。”居委会工作人员称,不签就不给发准生证,孩子也不能入户。

准备拿证又被要求承诺结扎

昨日,海珠区张女士(化姓)告诉记者,她申请程序已经走完准备拿证前,“街道工作人员给了一个协议我,说领证的时候,要签好交回来,不然不能领。我回家一看,就是要求承诺要结扎。”

据该女士提供的“协议”显示,这是一份计划生育合同书,要求申请人在生育二胎180天后“首选”结扎措施,如身体原因不结扎,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我身体好就必须结扎吗?避孕的方法有好多种,选择权应该在我。如果我以后不兑现这合同,会有什么后续问题,比如影响孩子上户口或自身工作吗?”她说,希望计生部门事前把后续问题说清楚,好让妈妈们决定生或不生。

■对话

记者以居民身份致电花都区计生局,一位工作人员称不是你想不结扎就不结扎

针对花都区居民反映的问题,昨日下午,记者以居民身份致电该区计生局,一位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的咨询。

问:省里都要求不得强制结扎,居委会却要求我签订结扎协议,不同意就不给我办证,你们能管管吗?

答:《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4条规定是“首选结扎”,根据该条例的解释,“首选”是鼓励、提倡,但必须明确,首选的标准不是单纯以育龄群众的个人意愿为转移,而是需要综合考虑避孕方法的优缺点及国家政策因素,客观地进行选择,因此首选的避孕方法具有指导性、优先性及相对排他性。

问:也就是说不是你说不想结扎就行的。

答:对。这是省里的相关政策,基层部门只是执行。

问:那《条例》中有说不首选结扎就不给办证吗?

答:这倒没有。

问:你们有无关注到省里近期在媒体上的表态?

答:我们只是按照政策执行。如果不满意我这个回复,可以去投诉。

严禁增设附加条件 严禁刁难群众

省卫计委强调:

针对近期群众反映的申请再生育要求签订结扎承诺书一事,4月10日,省卫生计生委召开专门会议,强调要坚决制止这种做法,只要符合条件就应批准生育二孩,不能增设附加条件。

省卫计委要求,全省各地要按照“城乡一体、一步到位”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不分户籍、不分地域、不限年龄,统一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各镇街人口计生工作机构,不得以未接到上级通知、未出台操作指引等借口,拒不受理群众的再生育申请。对政策实施前已经怀孕的“单独”夫妇,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要开辟补办再生育审批的“绿色通道”,做到快接快审快批。在严格按照《条例》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办理“单独”夫妇再生育审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执行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便民维权制度。对核查独生子女身份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据当事人的承诺办理,保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省卫计委强调,在《关于做好全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中已经明确提出:在审批过程中严禁搭车收费、严禁增设附加条件、严禁刁难群众。对于近期媒体报道的个别地方要求群众一并签订结扎承诺书一事,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做法要坚决制止。“只要群众符合规定条件就应该批准生育二孩,不能搞附加条件,不能乱加码,不能搞捆绑式管理。”该负责人说。

■解答

再婚“单独”家庭能生二孩吗?

省卫计委:再婚前各生一孩的不符合政策

35岁的邓静(化名)昨日向新快报反映称,她跟先生组成再婚家庭,她带了个孩子,本人为独生子女,先生以前的孩子抚养权给了前妻。但广东现行政策却不允许她再生二胎。邓静说,“单独二孩”政策将她这样的情况排除在外,让她感到不公平。

针对邓女士的情况,省卫计委回应称,再婚前各生一孩,不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此前曾回应,类似邓静这种,“单独”再婚夫妻双方在上一段婚姻中,分别生育过一个孩子的,无论孩子抚养权归谁,这对再婚夫妻都不符合“单独二孩”政策。

生单独二孩要退独生子女待遇?

市人社局:退与不退暂时无定论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独生子女家庭欲申请生二孩,被告知须将已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退还,还款入户后,人社部门才受理二孩的生育津贴申请。广州市人社局昨日回应称,“退与不退,未有定论”。

市人社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已就此问题与市计生部门沟通,后者也表示定不下来,目前省市部门正在协商,“省里一旦明确了,我们将马上执行”。此前,省卫计委副主任陈义平曾表示:“单独”夫妇经批准再生育一孩后,回收独生子女证,已发放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和计划生育节育奖励金都不要求退还。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还透露,广州市将调整生育保险缴费标准。“这项工作已列入市人社局的今年的立法计划。(广州市)调整的方向暂时还不便透露”。

■相关

最高危孕妇可选择32间医院生子

符合“单独二孩”条件准备再生育准妈妈们不少属于高龄产妇,她们再生育时会想找间有较好助产妊娠监护生育的医疗机构。昨日,广州市卫生局公布了全市155间承担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妊娠监护类别。

孕产妇保健分类管理工作方案将孕产妇基本情况分为I、II、III、IV、V类五类保健管理,级别越高,风险越高。此次,市卫生局将155间助产机构的妊娠监护能力也分为I、II、III、IV、V类五个类别。

其中,广东省人民医院、市妇儿医疗中心等32间助产机构妊娠监护类别为V类。V类是最高级别,收治范围最广,监护范围的孕产妇,其年龄、不良孕产史、心血管、遗传病等疾病史均无限制,这意味着此类别机构可监护最高危孕产妇;I类管理的是年龄在18—35岁,身高、体重、身体状况等都在正常范围的孕产妇。

“这样明确细化的分类管理,让孕产妇的安全有了更好的保障。”市卫生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比如,超过35岁以上的孕产妇,必须纳入II级管理,由主治医师动态监护。有遗传病史孕产妇需进行III级监护,由副主任医师进行动态管理。

“现在越来越多市民生育二孩,她们更希望享受更好的生产服务。”昨日,市妇儿医疗中心妇婴院区产科主任何平表示,该院区下周一将以全新面貌接待孕产妇。“重新装修后,增加了80多张床位,病床数达186张。”该院还特别开设了特需服务,设立10个VIP产房。何平说:“VIP产妇可以选择知名医生来服务,待产、生产、休息住院均在一个病房,就像在家生产一样。”据介绍,VIP产房生个小孩每天床位费约2000元-3000元。

北韓反人類罪如納粹 聯合國指中國幫兇

WRIC綜合聯合國新聞報導

2014年3月17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發表長達372頁的北韓人權調查報告,揭露朝鮮當局所犯下的反人類之嚴重罪惡,堪比納粹德國、南非的種族隔離與紅色高棉。但是中國代表馬上挺身而出為北韓辯護,指責調查沒有根據,與現實不符。由聯合國北韓人權調查委員會主席邁克爾·柯比發布。

這是聯合國首次委任一批法律專家提出一份證據充足的針對北韓政權犯下大規模反人類罪的指控報告。這份報告估計,最近五十年朝鮮有數十萬政治犯死於北韓的勞改營,目前還有八萬到十二政治犯在服刑。

報告還指出,超過二十萬人,包括兒童、也包括一些南韓和日本人在北韓失蹤。報告說,北韓侵犯人權的惡劣程度、規模和方式,在當今世界找不到第二例。其手段包括清洗、謀殺、奴役、酷刑、監禁、強姦、強迫墮胎以及強制遷徙、餓死特定的群體等等。報告也指責中國是這些反人類罪行的同謀共犯,因為中國強行將逃到中國的朝鮮難民遣送回國。

次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指報告是借人權干涉北韓內政,並暗示若北韓人權問題交安理會表決,中國將行使否決權。

广东茂名PX项目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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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30日,中国广东省茂名市上万名市民街头抗议当地政府兴建PX化工厂。茂名当局调集大批警力,对抗议市民施以暴力镇压,使用了盾牌、铁管、烟雾弹和催泪弹,甚至出动装甲车和坦克。

据目击者说,很多市民被打的头破血流,穿着校服的小学生和老人也被打。虽是星期日,学生却被要求返回学校,只要出了校门就将被开除学籍。连女人和学生都被追打,事件最终演变成流血冲突。有未经证实的传言说死亡2人到15人不等,伤者数百。

中国官方媒体起初矢口否认有剧烈冲突,但后又称多人受伤但无人死亡。4月1日抗议活动扩展至广州,4月3日又有20余人在深圳举行游行示威。据中共官媒报道,截止4月2日晚,茂名市公安机关查处44人,其中刑事拘留18人,行政处罚26人,无人员死亡。

此次事件中国当局采取了一手暴力镇压,一手封网、封路、封消息。安排媒体一方面淡化此事件,一方面拼命渲染演员文章出轨事件,以期转移大众注意力。中共当局一贯滥用国家机器,罔顾民意,草菅人命。为了镇压一个市民环保目的的游行就可以出动军警坦克装甲车,连妇女儿童都不放过。高压之下的中国民众亟需全世界民主人士与人权组织的支持与帮助。

廣東茂名反PX示威浪潮中,涌現出一位叫觀東琴的茂名年輕女子。她因勇於為民眾爭取自由權利,在2014年4月1日遭警方抓捕。沒想到,她卻因此美名遠揚,被網友譽為「最勇敢的美女」。

 

除了觀東琴之外,被抓的還有數人。有網友在微薄上爆料說:被抓的人還在警察局,暫時沒事,有九個人在裏面。有一人去醫院驗了一下傷,她休克了,她們五個人打一個,我的背部也被拍打到,有一個警號記了下來,022378,希望更多的人站出來。

茂名抗議 「最勇敢美女」被抓現場視頻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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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outube.com/watch?v=q0127UcNR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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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色:3月16日在青海泽库自焚牺牲的僧人名为久美旦真

作者:唯色

3 月16日,在安多地区发生两起自焚抗议事件——1、当日早上7点,在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夏德寺外,一位僧人自焚抗议;2、当日上午11点半,在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23岁僧人洛桑华旦(Lobsang Palden)自焚抗议,被军警带走,五天后牺牲。

由于泽库立即被军警严密封锁,无法知道在夏德寺外自焚的僧人的名字、年龄、家乡、伤势。虽然中共官媒新华社于当日报道了这起自焚事件,承认自焚者是夏德寺僧人,但没有透露自焚僧人的名字及更多情况。

直至3月25日,境外西藏组织及媒体发布新闻稿说,3月16日在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自焚牺牲的僧人被证实名为久美旦真(Jigme Tenzin),29岁。他当时在夏德寺外自焚,重伤。夏德寺僧人将他抬到寺院,为随即牺牲的他举行了超度祈福法会。当局立即封锁了该地区的通讯,并从夏德寺抓捕了14名僧人,其中11人至今被拘留。在拘押期间僧人皆遭毒打。久美旦真的两个兄弟于18日遭拘押,23日获释。久美旦真的父亲呼吁当局不要惩罚夏德寺,却于3月22日被拘捕,至今下落不明。

目前夏德寺有大量军警进驻,所有僧人被“软禁”,参加为期100天的“法制教育”。

久美旦真出生于泽库县夏德日乡牧民家庭,父亲名叫拉杰嘉,母亲名叫央廓。久美旦真为夏德寺僧人,并在安多地区著名大寺隆务寺(位于热贡即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学佛多年。

迄今,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有6位藏人自焚抗议,包括僧人、尼姑和牧民。黄南藏族自治州有18位藏人自焚抗议:同仁县11人、尖扎县1人、泽库县6 人。而隆务寺有两位僧人自焚抗议:一位是2012年3月14日自焚、9月29日牺牲的加央华旦;一位是2014年3月16日自焚牺牲的久美旦真。

以下,是133位自焚藏人简况——

从2009年2月27日至2014年3月16日,在境内藏地有128位藏人自焚,在境外有5位流亡藏人自焚,共133位藏人自焚,包括19位女性。其中,我们所知道的,已有114人牺牲,包括境内藏地111人,境外3人。

目前找到并已经披露的有50位自焚藏人(境内47人,境外3人;包括两位伤者、45位牺牲者、3位生死不明者)专门留下的遗言、写下的遗书或录音的遗嘱,这都是至为宝贵的证据。而每位自焚藏人,在自焚之时发出的心声是最响亮的遗言,包括“让尊者达赖喇嘛回到西藏”、“祈愿尊者达赖喇嘛永久住世”、 “西藏要自由”、“西藏独立”、“民族平等”、“语言平等”等等。

1、自焚时间以及自焚地点:

2009年1起自焚:

2月27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发生第1起。

2011年14起自焚(境内藏地12起,境外2起):

3月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
8月1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1起。
9月2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2起。
10月6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5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县1起。
11月3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1起。在印度新德里1起、在尼泊尔加德满都1起。
12月1起——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昌都县1起。

2012年1-12月,86起自焚(境内藏地85起,境外1起):

1月4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3起,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1起。
2月6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3起,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1起,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1起。
3月1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5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2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2起。并且,3月在印度新德里1起。
4月4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2起(注:这两起自焚迄今未被藏人行政中央承认,原因不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2起。
5月3起——拉萨大昭寺前2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1起。
6月4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1起,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2起,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1起。
7月2起——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1起。
8月7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6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州府合作市1起。
9月2起——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即住建部)门口1起,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县1起。
10月10起——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那曲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2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5起,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2起。
11月28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9起、泽库县3起;青海省海东地区循化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3起、若尔盖县2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1起;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2起、夏河县3起、碌曲县3起。
12月5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1起、碌曲县1起;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1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1起。

2013年1-12月,28起自焚(境内藏地26起,境外2起):

1月3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2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1起。
2月9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2起;尼泊尔加德满都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3起;青海省海东地区化隆回族自治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碌曲县1起。
3月5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碌曲县1起。
4月3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2起。
5月1起——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曲麻莱县1起。
6月1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1起。
7月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1起。
8月1起——尼泊尔加德满都1起。
9月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
11月1起——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1起。
12月2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1起。

2014年2月,4起自焚(境内藏地4起):

2月2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
3月2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

2、自焚者籍贯(包括5位流亡藏人的籍贯,其中4位原籍在境内康地和安多,在以下记录之内;另一位出生在印度流亡藏人社区的,不在以下记录之内):

按照图伯特传统地理即132人:安多105人,康21人,嘉戎3人,羌塘2人,卫藏1人。而安多藏区中,安多阿坝(今阿坝县)自焚藏人最多,为36人;其次是安多拉卜让或桑曲(今夏河县)16人和安多热贡(今同仁县)11人,以及安多左格(今若尔盖县)9人。

其籍贯按照今中国行政区划即132人——
四川省藏区65人:阿坝州阿坝县36人、壤塘县6人、马尔康县3人、若尔盖县9人、红原县1人;甘孜州甘孜县2人、道孚县4人、康定县2人、色达县2人;
甘肃省藏区29人:甘南州玛曲县2人、夏河县16人、合作市5人、碌曲县6人;
青海省藏区29人:果洛州甘德县1人、班玛县2人;玉树州称多县2人、玉树县2人、曲麻莱县1人;海西州天峻县1人;黄南州同仁县11人、尖扎县1人、泽库县6人;海东地区循化县1人、海东地区化隆县1人;
西藏自治区9人:昌都地区昌都县2人;日喀则地区聂拉木县1人;拉萨市当雄县2人;那曲地区比如县4人。

3、自焚者性别、年龄及身份:

男性114人,女性19人。其中有24位父亲,10位母亲,遗下未成年的孩子。

最年长的64岁,最年轻的16岁。大多数是青壮年,平均年龄约27岁。

僧尼:3位高阶僧侣(Rinpoche,朱古),37位普通僧侣,6位尼师,共计46位僧尼,涉及藏传佛教格鲁派、宁玛派、萨迦派、觉囊派,以格鲁派僧尼居多;

农牧民:66位牧民和农民,大多数是牧民;其中10位牧民曾是僧人,遭当局工作组驱逐出寺;4人曾是僧人,属自己还俗离寺。其中1位自焚牺牲的农民,原为藏传佛教噶举派寺院僧人;7位自焚牺牲的牧民,属藏传佛教觉囊派所在地区。1位自焚牺牲的牧民,是著名的贡唐仓仁波切的外祖父。

其他:2位女中学生;3位男学生;3位在拉萨、康区或青海某地的打工者;4位商贩;1位木匠;1位网络作家;1位唐卡画师;1位出租车司机;1位党员及退休干部;1位护林员;1位洗车店店主。可以说,涉及藏人社会的多个阶层,其中这三个群体值得关注:僧侣;牧民;学生。

还有两位是流亡藏人,是社会活动人士。

4、自焚者状况:

133位自焚的境内、境外藏人中,已知114人牺牲(境内111人,境外3人),其中81人当场牺牲(1人在尼泊尔自焚当场牺牲),31人被军警强行带走之后身亡(1人在尼泊尔加德满都医院重伤不治而亡),1人被送往印度新德里医院重伤不治而亡,1人即隆务寺僧人加央华旦在寺院治疗六个多月后绝食牺牲。

另有15人被军警强行带走之后有15人情况不明。其中7人在中国中央电视台于2012年5月、12月和2013年2月和5月播的官方宣传片中有在医院治疗的镜头,但并未回到寺院或家中,如同人间蒸发,更多情况不明,他们是:

2009年2月27日自焚的格尔登寺僧人扎白;
2011年9月26日的格尔登寺僧人洛桑格桑(尕尔让)和洛桑贡确(贡确旦巴);
2011年10月3日自焚的格尔登寺僧人格桑旺久(尕尔让旺修);
2012年11月7日自焚的阿坝俄休寺僧人桑珠和多吉嘉;
2012年12月2日自焚的夏河牧民松底嘉。

其中被军警强行带走的7人至今下落不明、生死不明。他们是:

2012年2月13日自焚的阿坝格尔登寺僧人洛桑嘉措;
2012年5月27日自焚的在拉萨打工的阿坝人达吉;
2012年6月27日自焚的玉树妇女德吉曲宗;
2012年9月29日自焚的昌都嘎玛区农民永仲;
2012年10月25日自焚的那曲比如小生意人丹增;
2012年11月26日自焚的色达学生旺嘉;
2013年2月25日自焚的阿坝德普寺僧人桑达。

其中被军警强行带走的1人,即2012年2月8日自焚的青海省玉树州称多县拉布寺僧人索南热央,据报道他于数月后返回称多县拉布乡的家中,双腿被截肢,遭警方严密监控。但目前状况不明。

2014年3月16日自焚的青海省黄南州泽库县夏德寺僧人的情况不明。

两位境外的流亡藏人在自焚后获得救治,已伤愈。

境内藏人甘孜寺僧人达瓦次仁自焚后,先是被僧俗藏人送到医院,出于担心自焚者被军警从医院强行带走,一去不归,后又从医院接回寺院,由藏人们自己照顾、救治。据悉,目前达瓦次仁在艰难恢复中,但落下残疾,生活困难。

境内藏人玉树退休干部巴桑拉毛自焚后,在医院治疗。

5、自焚者名单:

(1)128位境内自焚藏人:

2009年(1人)——扎白。

2011年(12人)——彭措,次旺诺布,洛桑格桑,洛桑贡确,格桑旺久,卡央,曲培,诺布占堆;丹增旺姆,达瓦次仁;班丹曲措,丁增朋措。

2012年(85人)——达尼,次成,索巴仁波切,洛桑嘉央,索南热央,仁增多杰,丹真曲宗,洛桑嘉措,丹曲桑波,朗卓,才让吉,仁钦,多杰,格贝,加央华旦,洛桑次成,索南达杰,洛桑西绕,其美班旦,丹巴达杰,朱古图登念扎,阿泽,曲帕嘉,索南,托杰才旦,达吉,日玖,旦正塔,丹增克珠,阿旺诺培,德吉曲宗,次旺多杰,洛桑洛增,洛桑次成,卓尕措,角巴,隆多,扎西,洛桑格桑,旦木曲,巴桑拉毛,永仲,古珠,桑吉坚措,丹增多杰,拉莫嘉,顿珠,多杰仁钦,才博,丹增,拉毛才旦,图旺嘉,多吉楞珠,丹珍措,多吉,桑珠,多吉嘉,才加,格桑金巴,贡保才让,宁尕扎西,宁吉本,卡本加,当增卓玛,久毛吉,桑德才让,旺青诺布,才让东周,鲁布嘉,丹知杰,达政,桑杰卓玛,旺嘉,关曲才让,贡保才让,格桑杰,桑杰扎西,万代科,才让南加,贡确杰,松底嘉,洛桑格登,白玛多杰,贡确佩杰,班钦吉。

2013年(26人)——才让扎西,珠确,贡去乎杰布,洛桑朗杰,珠岗卡,南拉才,仁青,索南达杰,彭毛顿珠,桑达,才松杰,贡觉旺姆,洛桑妥美,格吉,拉毛杰,贡确丹增,秋措,洛桑达瓦,贡确维色,丹增西热,旺钦卓玛,贡确索南,西琼,才让杰,贡确才旦,次成嘉措。

2014年(4人)——彭毛三智,洛桑多杰,久美旦真,洛桑华旦。

(2)5位流亡自焚藏人:

2011年(2人)——西绕次多,博楚。

2012年(1人)——江白益西。

2013年(2人)——竹钦泽仁、嘎玛俄顿嘉措。

(另,在2009年之前自焚的,还有1998年自焚牺牲的流亡藏人图丹欧珠,2006年自焚受伤的流亡藏人拉巴次仁。)

补充:

中共当局在全藏地颁布“反自焚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关于反自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告”,强调“哪里发生自焚案件就对哪里进行‘严打’整治”,即对自焚者家人、亲属、所在乡村及寺院等进行连坐。并且,严密封锁自焚消息外泄,严厉打击外传自焚消息者,以及对自焚者亲友或所在地软硬兼施,令其闭口或编造虚假信息等等。在这种高压下,已经出现多起自焚事件在发生后数日、甚至数十日才艰难传出的情况,还出现了自焚者家人因遭威胁而不敢承认自焚实情的情况,还出现了西藏自治区高官矢口否认本藏区已有数起自焚发生的情况,还曾出现过流亡西藏政府与民间方面在统计自焚藏人人数上不一致的情况。更为严重的是,极有可能的情况是,全藏地及境外的自焚事件可能不止以上所记录的131起,可能有被当局动用一切力量竭力掩盖的自焚事件已经发生,外界却不得知。

1、7位试图自焚或自焚未成的藏人:是境内藏地的成列、多吉热丹、卓玛杰、久谢杰;其中多吉热丹在异地蹊跷身亡,久谢杰服毒自焚时毒发身亡;而成列与卓玛杰均被捕,目前情况不明。以及在印度的流亡藏人隆日多杰、次成多杰、达瓦顿珠。

2、2013年3月底,从康结古多(今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结古镇),传出一名藏人妇女因抗议当局强拆其房屋而自焚受伤的消息,10月底时方才被证实,名叫贡觉措姆,40岁,是结古镇桑则(音译)村人,目前已从医院返回家中。

——唯色记录。

苏昌兰:佛山”国保”传唤记

2014年4月1日于佛山家中

谢谢大家的关注,我于今天下午5点多警方把我载回家了。

今天上午约10点钟,我家突然来了两位不速之客,一位是广东佛山南海国保,一位是管辖区警队的队长。他们要求我到管辖区警务室,接受佛山市局国保的传唤。我向他们问询是关于什么事件的传唤呢?他们表示不清楚,告知我去到就知道了,希望我能配合。我说我是一个守法的公民,我有义务协助警方的传唤,但必须要出示合法的手续,不要像去年安微国保欺骗式拘唤,结果也不给拘传证我,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是不会配合的。之后他俩承诺可以给合法的手续,最后我接受传唤,他们把我从家里带走。

到了南海三山港东区警务室,进了一个房子,里面有四个从佛山市局来的国保,他们并没有出示警察证,但我知道他们是国保,因为多次的维权事件中也和他们打过交道。房里架上一台录像机,对于我的问询进行全程的监控录像。

07-22-2013 访肖光艳

中国妇权义工苏昌兰(中)2013年夏与德国媒体一起采访了福建莆田童养媳肖光艳(左二)。(中国妇权义工姚诚摄影)

问询开始了,他们说今次传唤我主要是针对佛山公民陈启棠去年参与张林事件一案,告知我说他在3月8号被佛山警方同样以张林的罪名: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了,想通过我了解关于我和陈启棠一起参与去年安微合肥张林事件的情况与过程。

因张林事件我已经是第二次作为警方的证人。我提出合法的问询我可以如实告知,我要秉着做人要对得起天地良心,就算警方对我威逼利诱、恐吓我也不会胡乱说,也希望你们能坚守法治,坚守良知,如实记录,不要颠三倒四,歪曲事实的真相,反之,如果造成冤假错案,你们最后也逃脱不了法律的追究和良心的谴责。

整个问询过程也是一些关于合肥的事情的经过,我一一作了回答。因为网络上大家都很清楚我们所做的事,在此我不再详述。主要是一些细节的问题,如:去年2月初,我是在网上获悉张林的女儿被剥夺上学的权利的,也是我自发去合肥关注小安妮被剥夺上学权利的事件,与其他人无关,关于去到的场所我也承认了,去了校园、公园、省公安厅、广场参与了烛光晚会,也拍了合影照,关于钱的问题,张林给的是律师费,暂由我保管,支付了一些律师的差旅费,食宿费。网友们的每个主题的创意,我认为是即兴的,没有存在谁在策划。后来因为自己个人的原因,在合肥几天后我就回家了。

对于我这样的回答,刚开始,國保认为我不老实,还说我做的是伪证,到时候要通过鉴定呀,测谎呀,说我签了不做伪证的法律保证书,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并说对于在合肥我的所作所为警方还保留着追究我法律的权利。我坦然说我所说是事实,如果你们认为我做伪证我承担法律责任,并大声说如果因为合肥事件要追究我的所谓违法行为,那么要把所有参与的人全部抓走才到我,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陪他们把牢底坐,几年后出来还是一条好汉。反正后人会记着执法者枉法抓捕的真正面目,一切逼害公民的所作所为历史也将会进行记录。

快四点多了,最后到了签字这一环节,我要求把不是我意愿所说的句子进行多处的改动,并打印了三次,警方也随我意思修改问询记录。总的来说与上次安微国保问询我和广东国保问询我相比,我认为广东国保相对比安微国保文明。

后语:我认为陈启棠(网名:天理)作为张林的公民代理,他也是在履行公民代理的责任,如果当局滥用公权力,肆意随便抓捕公民、公民代理、律师,那么习李倡导的尊重和保障人权对于国民来说,就是如梦幻泡影。

莫談國是 – 維權律師的罪與罰

獨立評論人:莫之許

近日,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張俊傑4位律師前往黑龍江建三江農墾分局,為被關押在所謂法制教育中心的法輪功信仰者提供法律援助,隨即與信仰者家屬一道被當地警方抓捕,經多方努力打聽,目前已確認唐吉田、江天勇兩位律師以「利用邪教破壞社會秩序」的名義被行政拘留15天,王成、張俊傑情況不明。為營救4位律師,李金星、青石律師等多位律師,以及10多位維權積極分子,也迅速趕往建三江,並於拘留所外展開徹夜絕食,要求會見。

此次事件之爆發,可能與事涉法輪功信仰者有關。近幾年針對律師的暴力事件背後,多有此背景,如2009年張凱律師等人在重慶遭受非法拘押和毆打。不過,4位律師的另外一重身份,又使得此次事件變得不同尋常。唐吉田、江天勇、王成是活躍的「中國人權律師團」最主要的3位聯絡人,此次被一網打盡,或為當局全面打壓人權律師的先兆,青石律師在其新浪微博中,就表達了這種憂慮:「大部分律師的安全其實是因為他們在前面承擔了風險。今天抓了他們,明天抓的便是我們。所以,這不只是他們4個人的事情,也不只是一部分律師的事情。」

當局對於維權律師的警惕和防範由來已久。2012年7月31日,《人民日報》海外版刊登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美國所所長袁鵬的文章,文章認為,「未來3至5年美國將更多利用非軍事手段滯緩或干擾中國崛起進程」,「以『網路自由』為旗號,改變『自上而下』推進民主自由的傳統模式,以維權律師、地下宗教、異見人士、網路領袖、弱勢群體為核心,以期通過『自下而上』的方式滲透中國基層,為中國的『改變』創造條件;」此文一出,迅即被人總結為「新黑五類」,而維權律師,赫然排名首位。

 

維權律師被當局如此重視,並非無因。2000年以後,隨著大陸有限市場化改革的推進,以及加入WTO的需要,當局加強了與之配套的法制建設的進程,同時,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也產生了諸多利益和權利的紛爭,各種維權案件大為增加。受此鼓勵,部分積極分子似乎看到了通過維權推動法治,進而通過法治帶動政治轉型的可能,提出了維權運動的概念,試圖通過「政治問題法律化、法律問題程式化」的方式,推動大陸政治轉型。除一般性的維護利益和權利案件之外,維權運動更期望通過公民和政治權利案件的切入,以推動政治轉型過程。

對於維權運動的興起,當局也有充分的警惕和防範。一方面,當局意識到,如果需要通過市場化、全球化和資訊化來促進經濟增長,那麼,日益多元化的社會、日益活躍的自由、異議表達、乃至日益頻繁的抗爭行動都是難以避免的,從而必須加以一定的容忍。而在另一方面,當局的容忍又是有限度的,並不願意因此而引發政治自由化進程。在統治者眼裏,對於至關重要的統治合法性也就是持續性經濟發展來說,權利讓步的促進作用並不很大,但對於正在蓬勃發展的民間社會而言,一旦擁有了這些權利,就可以很大地提高協調和動員的能力,走向更高水準的整合,政治自由化進程就不可避免地將要展開。維權運動,尤其是指向公民和政治權利的維權活動,也就因此而成為了當局的眼中釘,而必須加以嚴密打壓 。

在維權運動中,維權律師居於相當核心的位置。維權律師既是維權事件的直接參與者,同時又是維權事件的傳播者和意義闡釋者,在具體案件和社會環境中起到橋樑樞紐的作用。只有通過維權律師這一節點,單個的維權事件才能獲得更為廣泛的法律和政治意義,進入到維權運動的序列中來。在上述「新黑五類」當中,也只有維權律師的行動參與橫跨了包含訪民、地下宗教、異議人士、網路領袖在內的所有群體。維權律師的這一首要和核心地位,自然不會被當局所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