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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A连线:中国女记者高瑜失踪,各界紧急寻人
4月27日起,
从2011年起,高瑜担任德国之声《北京观察》栏目特约撰稿人,
现年60岁的高瑜长年从事记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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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记者高瑜失踪 | 新闻报道 | DW.DE | 28.04.2014
4月27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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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记者高瑜失踪 | 新闻报道 | DW.DE | 28.04.2014
4月27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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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纵览中国–陈奎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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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按: 今天,是当代中国的自由先驱——林昭女士殉难45周年。
![]() 近年来,由于胡杰先生辞去公职千辛万苦拍成电视片《
然而,时日稍久,笔者渐渐风闻了一些窃窃私语,据说有人曰, 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当时,在关押和杀害林昭的五、六十年代, 林昭案使我想起前苏共头目赫鲁晓夫的一句名言:“ 在这个意义上,林昭当然就是精神病患者了。 今天,林昭已经由“反革命”进化到“精神病”患者了。那么, 何以言“进化”?因为林昭倘若在今日,她就会被关进类似前苏联“ 笔者并非游戏笔墨。 然而,倘若我们以更纵深的眼光看,诉诸历史,环顾世界, 事实上,笔者愿意相信林昭是一类似欧洲中古时期的“疯子”。 就是在现代,关于精神病患者与精神超凡出众者的界限, 菲利克斯•波斯特博士曾经按现代精神病理学的分析方法, 难怪米歇尔•傅柯要说:“禁止发疯如同禁止发言”了。 让我们试比较一下如下的图景:1966年,当亿万人摇曳着“ 还能忍受吗?这些黑暗的 这些滚烫吓人的诗句,与围墙外的欢呼,它是何等的不协调; 当时,在众人眼中,她无疑是疯子;而在她眼中,这个国家疯了, 究竟谁疯谁醒?是“众人皆醒她独疯”,还是“众人皆疯她独醒”? 这是个哈姆莱特式的问题。 对此作出判断,也许言人言殊, 因此,谁疯谁醒?结论应是不言而喻的。 一个社会,它的精神宽容度,特别是它对那些异端、“疯子”、“ 而读了林昭在狱中 “天日何在”的赫然悲怆的血书,每一位当年苟活的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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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费良勇
作者: 李金芳
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王山顶自然村余铁龙
中国人权
2014年4月23日
由十个著名的人权组织组成的国际评委会评选出2014年马丁∙
曹顺利由中国人权提名,
曹顺利是中国越来越多的以法律为武器从事公民维权行动的代表性人
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中国进行第二次普遍定期审议之前,
曹顺利是2013年9月14日在北京机场准备登机前往日内瓦参加
曹顺利之死,突显了当局对公民维权人士的报复;她所走过的道路,
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竞嫦说:“马丁∙恩纳尔斯奖授予曹顺利,
颁奖仪式将于 2014 年 10 月 7 日在日内瓦举行。该奖的评审委员会成员是:
· 国际特赦 (Amnesty International)
· 前线人权捍卫者 (Front Line Defenders)
· 人权观察 (Human Rights Watch)
· 国际法学家委员会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
· 人权第一 (Human Rights First)
· 德国Diakonie基督教福利会 (EWDE Germany)
· 国际人权联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for Human Rights)
· 国际人权服务社(International Service for Human Rights)
· 世界反酷刑组织 (World Organisation Against Torture)
· 人权信息和资料系统 (HURIDOCS)
曹顺利是中国维权人士,
曹顺利是中国日益活跃和多样化的民间社会的一个生动的例子,
曹顺利的维权活动始于 2002 年,当时她在一个政府机构工作,
中国一直是世界上镇压维权人士和独立民间声音最严厉的国家之一。
2013 年 9 月 14 日,
曹顺利仅仅因为温和地要求中国政府信息透明和公民参与权而最终献
曹顺利的死讯传出后,国内和国际社会不断表达关切,
柴玲女士,
出于对历史真相的探求、对25年前牺牲在北京的学生与市民的怀念、对人生命与尊严的敬畏,我持续地关注与六四相关的信息资料。包括看过您的视频,听过您的演讲。对《天安门》里您说过的话,我的理解可能与很多人不同,我想的是,当时您那么年轻,突然卷入到一场浩大的政治运动,担任总指挥,这是何等不易;面临大军压城的镇压,要求年轻的你做到淡定从容亦未免苛刻。后来的人生起落、异国求生、心理转换,亦让我感同身受地有一种共鸣和怜惜。
今天,意外地从邮箱里收到您给天安门母亲丁子霖女士写的公开信,仔细拜读后,有诸多我认同的,我就不重复了;同时,也有我深感不安之处,不若在此一吐为快。
以下,凡您的原文,我用红色字体标出,其他为我的意见。与您商榷。
一、那我又没有做错的是哪?有。那是我当时不认识耶稣,不认识上帝,没有按圣经的话语行事。如果我那时认识上帝,我会做的怎样的不同:我会按神的话语:罗马书第十三章:“所有的人都当服从在上掌权的,因为没有一个掌权的不是出于神。所有掌权的,都是由神所指定的。”除非,掌权人做的是违反神的诫命和旨意的事。政府下令不许游行示威虽然违反宪法, 但并不违反上帝, 所以那时我就该遵从政府的命令,劝人不要上街游行,不要绝食, 不要在广场。但要在宿舍里或校园里迫切祷告, 像80岁的摩西一样,跟随神的时间和带领, 靠神的大能和计划改变中国。
“作为当时的学生来说,我们不用游行示威。因为只要我们相信基督, 我们可以奉他的命祷告, 改变中国。神会垂听我们的祷告。”
——就算“所有掌权的,都是由神所指定”,掌权者亦当“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如果用枪弹与坦克镇压和平的民众,就是自绝于天下之独夫民贼,天下可共讨之。正是:“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虽崇尚忠君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古人,亦认为凡损害民众利益的独夫民贼,人人得而诛之;身为现代公民,岂可唯官府之意是从?
宪法之要义,在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当今世界,所有文明法治国家,无不是宪政国家;即使是专制政府,亦口口声声声称尊重宪法权威。您说“政府下令不许游行示威虽然违反宪法, 但并不违反上帝”,依据的是什么道理?什么逻辑?
您作为当年学生领袖,二十五年过去,反思之后居然得出此种结论——而且以上帝之名——我不能不担心这会不会误导日益兴起的公民运动。说实话,这是我写作本文的最大的冲动。
要求民众只能顺服政府,这完全是是非不分。政府为服务民众而产生,政府官员是人民的公仆,政府应当听人民的,否则就没有合法性与在在的价值。而不是相反!
按您的逻辑:
1960年前后,当数千万人饿毙(因为政府抢走了所有的口粮甚至粮食种子)之时,他们不必逃亡(因为政府不准逃荒,民兵守在村口),在家恒切祷告,就有吃的了?或,虽没吃的,饿死也全进天堂,因为他们听政府的?
1989年,当坦克碾过来,不用反抗也不用撤退,就在广场恒切祷告好了?
当你逃亡之时,响应政府号召,去“自首”好了?须知政府还要你揭露别人。
当政府要拆下十字架,不必守护,回家恒切祷告好了?
请别告诉我,浙江温州三江教堂前,反对拆迁的五千信众,不是真正的基督教徒。
请别告诉我,因参加公民运动至今系狱且拒绝向当局低头的赵常青、李化平、刘萍,不是真正的基督教徒。
摩西出埃及,他也得走动,而且是辛劳奔波,而不是呆在原地祷告——他说不定还犯了当局禁止的“偷越国境罪”呢!
“但是如果掌权的人的命令违背神的旨意, 我们就必须像彼得一样,“顺服神,而不顺服人”。”
——这个我完全同意。
问题在于,这与你前述“我就该遵从政府的命令,劝人不要上街游行,不要绝食, 不要在广场”矛盾。
不许游行示威,在我看来,就是违反上帝旨意的。因为集会、游行、示威,乃是天赋人权,是应然法(神定法);同时,在人间、在中国,以实然法(人定法)的方式,提供了宪法保障。
且别说当时的法律并不禁止集会、游行、示威,法不禁止即自由,因而人们完全有权享有该等权利;就算法律禁止集会、游行、示威,也是恶法,人们有权抵制恶法。尤其黑色幽默的是,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就是八九六四之后匆匆出台,为防止新的六四而制订和实施的。
二、从邓小平那里, 他不用担心失去控制, 只要他做顺服神意愿的事, 因“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罗马书 8:31)他绝对不应该也不敢开枪杀人。
他怎么可能“不用担心失去控制”?他何曾做“顺服神意愿的事”?他怎么“不敢开枪杀人”?邓小平至死也没有信仰基督教,没有忏悔,若再有一个六四,而邓依然活着,他照样会开枪,请问人们能等待吗?等他开枪,等坦克碾过,然后去天堂与上帝约会?
还有,无论是邓本人,还是某党,有什么权利来控制民众?如前所述,应当是民众控制执政者才是!
三、那些下令屠杀,打压民运人士和贫民的,如果他们还是不赶快跟神跟人民忏悔,一旦他们寿辰一到,他们的下场怎么会不更惨。
问题在于,迟到的正义依然是非正义!如果将一切寄望于来世的审判,那现在各国都有的法庭,全都可以取消了!
我认为,您寄希望于来世,而较少考量今日中国黎民之苦痛、官员之肆虐。古人云:未知死,焉知生。我想,反过来也成立: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神?有人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原因即在此。
圣经也说,“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我们应当将人文关怀投放在现实社会,及时制止当下不公义之事,爱人就是爱神。
四、您说,“两千年前,耶稣就已经为我们, 为中国的自由牺牲了, 因此没有任何人需要再流血牺牲了。”谈到 2012年6月4日被打毒针而死的胎儿之死时,您又写道 ,“似乎是上帝在说:今天, 我通过一个孩子的死, 来换回百万亿万个孩子的生。”
每一个生命都同等宝贵、独一无二。打毒针而死,这是本可避免的人为悲剧,为何要让人类付出如此代价呢?
同理,收容制度之恶,人所共知,本可直接取消;难道一定要孙志刚被打死,才能换回收容制度之废除?
有多少代价、多少人间悲剧,是人为的、可以避免的?您居然把它们归为上帝的旨意和奇妙安排?
以上,是我一边读一边产生的感想。我相信您的初衷是良好善意的,那就是:传播福音,给天安门母亲“带来安慰”。同时,我不能不怀疑它给天安门母亲带来的是安慰,还是更大的痛苦。
每当我看到丁子霖母亲那悲伤、倔强、沧桑的脸,想到她经历的25年来的日日夜夜、分分秒秒,她所受的打压而非安慰,其他与她一样悲伤的母亲;每当想起六四,我就痛苦而愤怒。说白了,我无法宽恕那些策划和实施屠杀的刽子手,直到真相、追责、赔偿的实现。
我还认为,真理是朴素而简单的。一些常识,如同公理,不需要通过引证任何经典来证明。有时候,即使圣经,亦如庐山之深,可能让人迷路;不若走到空旷之地,反能见其真面目。真理之头脑,未必需要缀满宝石的帽子来镶嵌。
以上我说的,还是有太多的形容性词语。其实我想说的非常简单:对以武力镇压和屠杀平民的行为,是反人类罪,应当在当世就得到公正而不延迟的审判,让生者得安慰,死者得安息。
肖国珍
2014/4/21
相关链接:
http://www.bbc.co.uk/zhongwen/simp/china/2014/04/140422_tiananmen_mother.shtml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4/04/21/3198706.html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4/04/21/3198786.html
http://china.dwnews.com/news/2014-04-21/59466395.html
http://forum.hkej.com/node/112206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newsdetail.aspx?ItemId=712975&csid=261_341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shehui/hc-04222014140249.html
https://hk.news.yahoo.com/%E6%9D%8E%E5%8D%93%E4%BA%BA%E6%89%B9%E8%A9%95%E6%9F%B4%E7%8E%B2%E5%90%91%E4%B8%81%E5%AD%90%E9%9C%96%E5%82%B7%E5%8F%A3%E7%81%91%E9%B9%BD-012800816.html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422/18696549
文/天理
苍南城管打人现场,画面上可以看到城管被打的惨状。很多人纷纷呼吁,尊重法治,反对任何一方任何形式的非法暴力。可是,暴力的起因却是由于苍南城管执法而引起,城管与女菜贩发生争执,并对女菜贩大打出手,过路男子路见不平拿起手机拍照,城管看到有人拍照,对该男子发起攻击,并用榔头击打导致拍照的男子倒地不停吐血。
苍南民众上街、购物、做买卖、普通到不能再普通。苍南民众在路上遇到这一不平事,激发事件的是长期以来人民对官府衙役狗仗人势,欺行霸市的万丈怒火,他们不是什么暴民,也不是专门去惩罚城管的,他们跟你我一样,都是守法的好市民!是群众将受伤男子送往医院抢救,而打人者则躲进车里不肯面对错误,才迫使现场的群众向打人者发起攻击。
正是苍南城管肆意殴打拍照者的暴行点燃了苍南人民的愤怒,被殴打的城管只是尝到了他们自己长期恣意栽培的人民义愤的恶果而已。直到下午4点,人群不断聚集至数千人,苍南警察才将对5名对拍照者施暴的城管铐上手扣后控制在中巴车里。由于现场的失控,警车、救护车、城管执法车等被悉数砸毁掀翻,6点左右,再有数百警察赶至现场,施放大量催泪弹驱散人群,才将被殴城管送至当地医院。
可苍南的施政者却声称,被痛殴的5名工作人员并不是正式员工,他们是城管临时叫来搬运占道物品的! 言下之意是说对群众施暴的城管不是他们的人,这与他们无关。那么这些城管临时工在搬什么?为什么会对女菜贩大打出手?对平民滥用暴力,难道是临时工敢干的一种手段?这些苍南施政者似乎不知凡事皆有因果的报应!当暴力成为权力的唯一逻辑时,民众唯一的反抗手段就是以暴易暴!
从苍南事件来看,这还仅仅是国内一个小小县城人民的愤怒,全国有多少个这样愤怒的城市?为什么苍南人民狠揍城管此事件一暴光,全国人民为之欢呼鼓掌呢。可见中国城管其作孽之深,罪行之重!若是多揍死它几十个,那些政府所称的〝临时工〞就不会这么嚣张了。苍南城管被苍南人民狠揍,是他们在咎由自取。
现在国内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各种不满的情绪被当局积压着,反抗的情绪一丁点火星就会引爆,这说明百姓对日益膨胀公权力极端不满。当被侮辱、被恐吓、被欺凌、被践踏的人民忍无可忍时,反抗就是唯一的选择。这些无关乎什么的法律不法律,只关乎是否是正义!独裁专制一天不灭亡,百姓就注定是任人宰杀的羔羊!这次苍南城管被狂怒的群众扁成了血人的事件就是一个例子,不是你生就是我亡。俗话说:极权者敢无法无天,人民就会无惧无畏!
如果以法律的名义使杀死执法者的小贩杀人偿命,又以法律的名义对打死小贩的执法者刀下留人,那么法律就不成其为法律,而成为执法者杀死人民的工具。如果法律不成其为法律,人民就没有遵守的义务。换句话说——没处讲道理的,那就用拳头来说话。从暴力开始,用暴力来终结。
2014-4-20于佛山
中国妇权综合报道
从4月19日,浙江温州苍南县灵溪镇5名城管殴打女菜贩,一名名叫黄祥拔的男子路过一边拍照一边劝阻城管的暴行,却惨遭城管殴打致吐血昏厥,该事件立即激起民愤,群众自发围殴城管,演化为群体事件,当局出动防暴警察。事后,警方逮捕十余名围殴城管的群众,官方称打人的城管是“临时工”。
19日8时30分许,39岁的黄祥拔在买菜归家途中看到几名城管正在收缴商贩的煤气灶、高压锅,“有一个城管对卖东西的老太婆动了手”。
目击者郑瑞元称,事发时,他看到一名卖茶叶蛋、烤地瓜的老婆婆在向四五名城管队员求情。“你们不能这样搞。”黄祥拔边拍照边说。正在搬东西的两名城管队员转身冲向黄祥拔,“他们上来就是两个嘴巴子”,黄祥拔说。
在跑出去十几米后,黄祥拔被城管队员们追上并殴打。
黄祥拔被打时,事发地对面的药店老板陈先锐说,当时他在店内听到街上有人喊“城管打人了”,随后出店门便看到三名穿着便服的城管人员在对一男子拳打脚踢。男子起先一直用双手护着头部,被用拳头打了一阵后蹲在地上,城管队员开始用脚踢,“城管穿着皮鞋呢,血都喷出来了”。
多名目击者称,殴打开始后,身着制服的城管队员悄悄离开,没穿制服的几人留下继续殴打黄祥拔。
大门路通讯器材店老板郭先(化名)称,殴打过程中曾有几名年轻人试图制止:“你们怎么可以把人打成这样”,“但马上被捶了两下。”
郑瑞元是其中一名上去理论的。在黄祥拔被打时,他就在附近拍照,上前想要理论时被城管队员拳打脚踢,“我的右脚被打肿了”。
殴打持续了不足10分钟。据目击者提供的照片,黄祥拔此时已口吐鲜血,身上留下几个脚印。
黄祥拔昏倒后不久,在康乐路开店已10余年的唐淑娇赶到了现场。“那是我堂舅!”她的喊声迅速凝聚了围观的数百名街坊,他们围住了正试图离开的打人城管乘坐的车辆。
此前,苍南县城管执法时曾多次与民众发生冲突。
2012年9月3日,苍南县龙港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监察二中队在巡逻过程中,因清理占道物品与店主产生冲突,并造成女店主手指骨骨折;2011年7月28日,灵溪镇城管因强行没收聋哑人商品引发部分聋哑人打砸事件。
据多名事发地临街商贩介绍,这些年苍南县的城管执法与创建省级文明县紧紧相连。据苍南县政府官网显示,自2008年起苍南县便开始创建省级文明县,2011年成功。
唐淑娇称,2012年9月3日,龙港镇那次执法冲突便是由于城管为迎接文明办明察暗访而加强巡逻所致。
从19日10时许到14时许,4个小时内围观民众由数百增加至数千,苍南县人的微信朋友圈频频转发了“城管打人了”的消息。
60岁的目击者王浦(化名)介绍,被围城管车辆共两辆,一辆是装载收缴物品的货车,另一辆是小面包。起初,两车试图移动,但围观者马上扎破了车胎。被困货车上的城管队员惊恐地跑进面包车内,锁住车门,不停拨着电话。
“打他们!打他们!”一波波声浪淹没了面包车。11时许,黄祥拔的亲人赶到事发地点,现场进一步失控。
12时,警方、县领导赶到现场。警员曾试图带离5名被困城管但遭现场群众制止。
14时许,在“城管打死人了”喊声后,部分群众持砖块、木棍等砸破了车窗、车门,致车内几人受伤。一名目击者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照片显示,在被人群围住的一辆黄色中巴内,至少有3人不同程度受伤,身上可见多处血迹。
“我知道打人不对,但你知道当时他们有多嚣张吗?”一名要求匿名的当地人称,当时他抄起了自家门口的扫把。他介绍,苍南本地不少人平时就反感城管,这些人基本都是“外地人”。“很多人都上去打了几下”,目击者郭先说
网络上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方面中国大陆官媒把责任推卸给”临时工“,把城管描述成受害者,说围殴城管的群众”多有前科“。另一方面,各论坛、微博中网友为苍南群众以暴制暴鼓掌叫好。
来源:世界新闻网

占據立法院的反服貿學生10日退場,學生領袖林飛帆(左)與陳為廷(右)走出議場時受到大批媒體與群眾包圍。(記者林澔一/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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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10日撤出立院議場時,將消失的議事槌歸還,並留下一本「官場現形記」給立法院長王金平。(記者余承翰/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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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大學生反服貿占領立法院行動,10日傍晚6時左右終於退出議場,遭占據24天的立法院議場終於淨空收復。停擺三星期的立法院院會11日將恢復開會,七個版本的兩岸監督條例草案可望完成一讀並交付委員會審查。
台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10日晚表示,政院肯定學生及民間團體以理性平和方式退出立法院議場,讓國會能夠恢復正常運作,這也符合絕大多數國人的期待。
孫立群指出,立院被學生占據24天以來,有近3000件待審法案無法處理,其中包括兩岸服貿協議、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財政健全方案、都更條例修正案、長期照護法、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等,行政院期盼立法院能盡快回歸常軌,盡速審查各項法案。
反服貿學運總指揮林飛帆、陳為廷揚言將「轉守為攻,出關播種」,這場行動只是逗點,不是句點,太陽花從播種到開花是60天,「花開時,就是再集結的時候」;若政府未回應人民訴求,占領國會只是前言,運動的下一章將在社會展開,「我們必再回來。」
晚會最後,上萬人高舉手機螢幕「藍光」,大聲合唱「島嶼天光」,立院周邊濟南路、青島東路的夜晚,被「太陽花光海」照得透亮。許多人離情依依,互相擁抱高喊「辛苦了」,不少人流下眼淚。
學生退場時,在議場主席台後方掛上白底黑字的「人民議會」布條、正式歸還議事槌。此外,也留下一張署名全國人民的字條,上面寫著「政令宣導,罔顧民意,既不民主,又無法治,先有條例,再來審議,給我民主,其餘免談」,並附上一本「官場現形記」,指名要給立法院長王金平。
這場被喻為太陽花學潮的反服貿行動,起因不滿國民黨立委30秒快速將「兩岸服貿協議」送立法院存查,數百名學生與民間團體3月18日在立法院外舉辦「守護民主之夜」晚會,學生突然兵分三路衝進立法院,再砸破青島東路側門闖入議場,揭開太陽花學運序幕;學生分別在3月22日發動突襲行政院後遭警驅離、30日號稱50萬人走上凱道,引起政府、國際高度關注與重視。
學生傍晚5時半在議場內宣讀「人民議會意見書」,宣布退場後將持續監督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法制化、關注兩岸服務貿易審議,並推動公民憲政會議等三大戰線,並展開全台灣巡迴及組織串連。
學運代表邀請參與「占領立院」行動的工作人員及公民團體輪流上台發表感想,宛如「最後離別前的同學會」。唯獨學運總指揮林飛帆、陳為廷「低調」坐在台下,未上台發言。
「野百合學運」靈魂人物、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范雲,在晚會中舉政治理論家漢娜鄂蘭的話說:「即使在最黑暗的時代,人們還是有期望光明的權利。而光明與其說來自理論與觀念,不如說是來自凡夫俗子所發出的螢螢微光。」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上台說,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曾說,「拒絕參與政治的懲罰之一,就是被糟糕的人統治」,他懇請台下學生、群眾,一起去認識立委、監督立委。
學生代表並在晚會中發表「台灣占領了我們的心」的共同宣言。晚會主持人說,反服貿抗爭已踏出最重要第一步,24天前,社會上還有很多人不瞭解服貿,現在卻引發國際高度關注,也引發整個社會思考和辯論。「我們占領議場這段時間,台灣已經占領我們的心。」
来源: 新快报
省卫计委: 坚决制止二孩办证时签结扎协议
多位市民投诉有基层单位仍要求签结扎协议
省、市计生部门多次强调,办理广东“单独二孩”政策,不能强制居民进行结扎。近日,仍然有花都区、海珠区、白云区等居民向新快报记者反映:“办证时被要求签订结扎协议,不签不能领证。”
针对近期群众反映的申请再生育要求签结扎承诺书一事,昨日,省卫计委召开专门会议,强调要坚决制止这种做法,只要符合条件就应批准生育二孩,不能增设附加条件。
市民称不签结扎协议不能办证
前日上午,广州花都区刘女士带齐资料和《再生育一孩申请表》前往居委会盖章。居委会盖完章后拿出一份协议给她签,刘女士说:“上面让我选择产后首先结扎,不签就不能办证”。日前,新快报曾对此进行过相关报道,省、市计生部门均表示“该做法不符合规定,不得强制居民结扎。”刘女士与居委工作人员理论,但该工作人员表示:“没接到上级通知,如果你身体不适合结扎,也不强迫,那就要求你老公去结扎。”后来,刘女士将居委会做法投诉到花都区计生局,工作人员称:“身体健康,就必须首行结扎。”对于居委会“不签订结扎协议就不办证”做法,该局只是含糊表示,他们管不了,可以到上级部门去投诉。
白云区“单独妈妈”杨女士也有同样的遭遇。杨女士说,她去居委会申请时,也被要求签订一份诚信计生合同,其中一条称:“合法生二孩的,产后42日内夫妻一方必须要结扎,否则按照计划生育相关法规处理。”居委会工作人员称,不签就不给发准生证,孩子也不能入户。
准备拿证又被要求承诺结扎
昨日,海珠区张女士(化姓)告诉记者,她申请程序已经走完准备拿证前,“街道工作人员给了一个协议我,说领证的时候,要签好交回来,不然不能领。我回家一看,就是要求承诺要结扎。”
据该女士提供的“协议”显示,这是一份计划生育合同书,要求申请人在生育二胎180天后“首选”结扎措施,如身体原因不结扎,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我身体好就必须结扎吗?避孕的方法有好多种,选择权应该在我。如果我以后不兑现这合同,会有什么后续问题,比如影响孩子上户口或自身工作吗?”她说,希望计生部门事前把后续问题说清楚,好让妈妈们决定生或不生。
■对话
记者以居民身份致电花都区计生局,一位工作人员称不是你想不结扎就不结扎
针对花都区居民反映的问题,昨日下午,记者以居民身份致电该区计生局,一位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的咨询。
问:省里都要求不得强制结扎,居委会却要求我签订结扎协议,不同意就不给我办证,你们能管管吗?
答:《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4条规定是“首选结扎”,根据该条例的解释,“首选”是鼓励、提倡,但必须明确,首选的标准不是单纯以育龄群众的个人意愿为转移,而是需要综合考虑避孕方法的优缺点及国家政策因素,客观地进行选择,因此首选的避孕方法具有指导性、优先性及相对排他性。
问:也就是说不是你说不想结扎就行的。
答:对。这是省里的相关政策,基层部门只是执行。
问:那《条例》中有说不首选结扎就不给办证吗?
答:这倒没有。
问:你们有无关注到省里近期在媒体上的表态?
答:我们只是按照政策执行。如果不满意我这个回复,可以去投诉。
严禁增设附加条件 严禁刁难群众
省卫计委强调:
针对近期群众反映的申请再生育要求签订结扎承诺书一事,4月10日,省卫生计生委召开专门会议,强调要坚决制止这种做法,只要符合条件就应批准生育二孩,不能增设附加条件。
省卫计委要求,全省各地要按照“城乡一体、一步到位”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不分户籍、不分地域、不限年龄,统一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各镇街人口计生工作机构,不得以未接到上级通知、未出台操作指引等借口,拒不受理群众的再生育申请。对政策实施前已经怀孕的“单独”夫妇,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要开辟补办再生育审批的“绿色通道”,做到快接快审快批。在严格按照《条例》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办理“单独”夫妇再生育审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执行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便民维权制度。对核查独生子女身份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据当事人的承诺办理,保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省卫计委强调,在《关于做好全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中已经明确提出:在审批过程中严禁搭车收费、严禁增设附加条件、严禁刁难群众。对于近期媒体报道的个别地方要求群众一并签订结扎承诺书一事,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做法要坚决制止。“只要群众符合规定条件就应该批准生育二孩,不能搞附加条件,不能乱加码,不能搞捆绑式管理。”该负责人说。
■解答
再婚“单独”家庭能生二孩吗?
省卫计委:再婚前各生一孩的不符合政策
35岁的邓静(化名)昨日向新快报反映称,她跟先生组成再婚家庭,她带了个孩子,本人为独生子女,先生以前的孩子抚养权给了前妻。但广东现行政策却不允许她再生二胎。邓静说,“单独二孩”政策将她这样的情况排除在外,让她感到不公平。
针对邓女士的情况,省卫计委回应称,再婚前各生一孩,不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此前曾回应,类似邓静这种,“单独”再婚夫妻双方在上一段婚姻中,分别生育过一个孩子的,无论孩子抚养权归谁,这对再婚夫妻都不符合“单独二孩”政策。
生单独二孩要退独生子女待遇?
市人社局:退与不退暂时无定论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独生子女家庭欲申请生二孩,被告知须将已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退还,还款入户后,人社部门才受理二孩的生育津贴申请。广州市人社局昨日回应称,“退与不退,未有定论”。
市人社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已就此问题与市计生部门沟通,后者也表示定不下来,目前省市部门正在协商,“省里一旦明确了,我们将马上执行”。此前,省卫计委副主任陈义平曾表示:“单独”夫妇经批准再生育一孩后,回收独生子女证,已发放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和计划生育节育奖励金都不要求退还。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还透露,广州市将调整生育保险缴费标准。“这项工作已列入市人社局的今年的立法计划。(广州市)调整的方向暂时还不便透露”。
■相关
最高危孕妇可选择32间医院生子
符合“单独二孩”条件准备再生育准妈妈们不少属于高龄产妇,她们再生育时会想找间有较好助产妊娠监护生育的医疗机构。昨日,广州市卫生局公布了全市155间承担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妊娠监护类别。
孕产妇保健分类管理工作方案将孕产妇基本情况分为I、II、III、IV、V类五类保健管理,级别越高,风险越高。此次,市卫生局将155间助产机构的妊娠监护能力也分为I、II、III、IV、V类五个类别。
其中,广东省人民医院、市妇儿医疗中心等32间助产机构妊娠监护类别为V类。V类是最高级别,收治范围最广,监护范围的孕产妇,其年龄、不良孕产史、心血管、遗传病等疾病史均无限制,这意味着此类别机构可监护最高危孕产妇;I类管理的是年龄在18—35岁,身高、体重、身体状况等都在正常范围的孕产妇。
“这样明确细化的分类管理,让孕产妇的安全有了更好的保障。”市卫生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比如,超过35岁以上的孕产妇,必须纳入II级管理,由主治医师动态监护。有遗传病史孕产妇需进行III级监护,由副主任医师进行动态管理。
“现在越来越多市民生育二孩,她们更希望享受更好的生产服务。”昨日,市妇儿医疗中心妇婴院区产科主任何平表示,该院区下周一将以全新面貌接待孕产妇。“重新装修后,增加了80多张床位,病床数达186张。”该院还特别开设了特需服务,设立10个VIP产房。何平说:“VIP产妇可以选择知名医生来服务,待产、生产、休息住院均在一个病房,就像在家生产一样。”据介绍,VIP产房生个小孩每天床位费约2000元-3000元。
WRIC綜合聯合國新聞報導
2014年3月17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發表長達372頁的北韓人權調查報告,揭露朝鮮當局所犯下的反人類之嚴重罪惡,堪比納粹德國、南非的種族隔離與紅色高棉。但是中國代表馬上挺身而出為北韓辯護,指責調查沒有根據,與現實不符。由聯合國北韓人權調查委員會主席邁克爾·柯比發布。
這是聯合國首次委任一批法律專家提出一份證據充足的針對北韓政權犯下大規模反人類罪的指控報告。這份報告估計,最近五十年朝鮮有數十萬政治犯死於北韓的勞改營,目前還有八萬到十二政治犯在服刑。
報告還指出,超過二十萬人,包括兒童、也包括一些南韓和日本人在北韓失蹤。報告說,北韓侵犯人權的惡劣程度、規模和方式,在當今世界找不到第二例。其手段包括清洗、謀殺、奴役、酷刑、監禁、強姦、強迫墮胎以及強制遷徙、餓死特定的群體等等。報告也指責中國是這些反人類罪行的同謀共犯,因為中國強行將逃到中國的朝鮮難民遣送回國。
次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指報告是借人權干涉北韓內政,並暗示若北韓人權問題交安理會表決,中國將行使否決權。
2014年3月30日,中国广东省茂名市上万名市民街头抗议当地政府兴建PX化工厂。茂名当局调集大批警力,对抗议市民施以暴力镇压,使用了盾牌、铁管、烟雾弹和催泪弹,甚至出动装甲车和坦克。
据目击者说,很多市民被打的头破血流,穿着校服的小学生和老人也被打。虽是星期日,学生却被要求返回学校,只要出了校门就将被开除学籍。连女人和学生都被追打,事件最终演变成流血冲突。有未经证实的传言说死亡2人到15人不等,伤者数百。
中国官方媒体起初矢口否认有剧烈冲突,但后又称多人受伤但无人死亡。4月1日抗议活动扩展至广州,4月3日又有20余人在深圳举行游行示威。据中共官媒报道,截止4月2日晚,茂名市公安机关查处44人,其中刑事拘留18人,行政处罚26人,无人员死亡。
此次事件中国当局采取了一手暴力镇压,一手封网、封路、封消息。安排媒体一方面淡化此事件,一方面拼命渲染演员文章出轨事件,以期转移大众注意力。中共当局一贯滥用国家机器,罔顾民意,草菅人命。为了镇压一个市民环保目的的游行就可以出动军警坦克装甲车,连妇女儿童都不放过。高压之下的中国民众亟需全世界民主人士与人权组织的支持与帮助。
廣東茂名反PX示威浪潮中,涌現出一位叫觀東琴的茂名年輕女子。她因勇於為民眾爭取自由權利,在2014年4月1日遭警方抓捕。沒想到,她卻因此美名遠揚,被網友譽為「最勇敢的美女」。
除了觀東琴之外,被抓的還有數人。有網友在微薄上爆料說:被抓的人還在警察局,暫時沒事,有九個人在裏面。有一人去醫院驗了一下傷,她休克了,她們五個人打一個,我的背部也被拍打到,有一個警號記了下來,022378,希望更多的人站出來。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0127UcNR9M
| 作者:唯色 |
3 月16日,在安多地区发生两起自焚抗议事件——1、
由于泽库立即被军警严密封锁,
直至3月25日,境外西藏组织及媒体发布新闻稿说,
目前夏德寺有大量军警进驻,所有僧人被“软禁”,
久美旦真出生于泽库县夏德日乡牧民家庭,父亲名叫拉杰嘉,
迄今,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有6位藏人自焚抗议,
以下,是133位自焚藏人简况——
从2009年2月27日至2014年3月16日,
目前找到并已经披露的有50位自焚藏人(境内47人,境外3人;
1、自焚时间以及自焚地点:
2009年1起自焚:
2月27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发生第1起。
2011年14起自焚(境内藏地12起,境外2起):
3月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
8月1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1起。
9月2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2起。
10月6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5起;
11月3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1起。
12月1起——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昌都县1起。
2012年1-12月,86起自焚(境内藏地85起,境外1起)
1月4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3起,
2月6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3起,
3月1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1起,
4月4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2起(注:
5月3起——拉萨大昭寺前2起,
6月4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1起,
7月2起——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1起,
8月7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6起,
9月2起——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即住建部)门口1起,
10月10起——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那曲县1起,
11月28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9起、泽库县3起;
12月5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1起、碌曲县1起;
2013年1-12月,28起自焚(境内藏地26起,境外2起)
1月3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2起;
2月9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
3月5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1起;
4月3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1起;
5月1起——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曲麻莱县1起。
6月1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1起。
7月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1起。
8月1起——尼泊尔加德满都1起。
9月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
11月1起——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1起。
12月2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
2014年2月,4起自焚(境内藏地4起):
2月2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1起,
3月2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1起,
2、自焚者籍贯(包括5位流亡藏人的籍贯,
按照图伯特传统地理即132人:安多105人,康21人,
其籍贯按照今中国行政区划即132人——
四川省藏区65人:阿坝州阿坝县36人、壤塘县6人、
甘肃省藏区29人:甘南州玛曲县2人、夏河县16人、
青海省藏区29人:果洛州甘德县1人、班玛县2人;
西藏自治区9人:昌都地区昌都县2人;日喀则地区聂拉木县1人;
3、自焚者性别、年龄及身份:
男性114人,女性19人。其中有24位父亲,10位母亲,
最年长的64岁,最年轻的16岁。大多数是青壮年,
僧尼:3位高阶僧侣(Rinpoche,朱古),
农牧民:66位牧民和农民,大多数是牧民;
其他:2位女中学生;3位男学生;3位在拉萨、
还有两位是流亡藏人,是社会活动人士。
4、自焚者状况:
133位自焚的境内、境外藏人中,已知114人牺牲(
另有15人被军警强行带走之后有15人情况不明。
2009年2月27日自焚的格尔登寺僧人扎白;
2011年9月26日的格尔登寺僧人洛桑格桑(尕尔让)
2011年10月3日自焚的格尔登寺僧人格桑旺久(尕尔让旺修)
2012年11月7日自焚的阿坝俄休寺僧人桑珠和多吉嘉;
2012年12月2日自焚的夏河牧民松底嘉。
其中被军警强行带走的7人至今下落不明、生死不明。他们是:
2012年2月13日自焚的阿坝格尔登寺僧人洛桑嘉措;
2012年5月27日自焚的在拉萨打工的阿坝人达吉;
2012年6月27日自焚的玉树妇女德吉曲宗;
2012年9月29日自焚的昌都嘎玛区农民永仲;
2012年10月25日自焚的那曲比如小生意人丹增;
2012年11月26日自焚的色达学生旺嘉;
2013年2月25日自焚的阿坝德普寺僧人桑达。
其中被军警强行带走的1人,
2014年3月16日自焚的青海省黄南州泽库县夏德寺僧人的情况
两位境外的流亡藏人在自焚后获得救治,已伤愈。
境内藏人甘孜寺僧人达瓦次仁自焚后,先是被僧俗藏人送到医院,
境内藏人玉树退休干部巴桑拉毛自焚后,在医院治疗。
5、自焚者名单:
(1)128位境内自焚藏人:
2009年(1人)——扎白。
2011年(12人)——彭措,次旺诺布,洛桑格桑,洛桑贡确,
2012年(85人)——达尼,次成,索巴仁波切,洛桑嘉央,
2013年(26人)——才让扎西,珠确,贡去乎杰布,
2014年(4人)——彭毛三智,洛桑多杰,久美旦真,
(2)5位流亡自焚藏人:
2011年(2人)——西绕次多,博楚。
2012年(1人)——江白益西。
2013年(2人)——竹钦泽仁、嘎玛俄顿嘉措。
(另,在2009年之前自焚的,
补充:
中共当局在全藏地颁布“反自焚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1、7位试图自焚或自焚未成的藏人:是境内藏地的成列、
2、2013年3月底,从康结古多(
——唯色记录。
2014年4月1日于佛山家中
谢谢大家的关注,我于今天下午5点多警方把我载回家了。
今天上午约10点钟,我家突然来了两位不速之客,一位是广东佛山南海国保,一位是管辖区警队的队长。他们要求我到管辖区警务室,接受佛山市局国保的传唤。我向他们问询是关于什么事件的传唤呢?他们表示不清楚,告知我去到就知道了,希望我能配合。我说我是一个守法的公民,我有义务协助警方的传唤,但必须要出示合法的手续,不要像去年安微国保欺骗式拘唤,结果也不给拘传证我,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是不会配合的。之后他俩承诺可以给合法的手续,最后我接受传唤,他们把我从家里带走。
到了南海三山港东区警务室,进了一个房子,里面有四个从佛山市局来的国保,他们并没有出示警察证,但我知道他们是国保,因为多次的维权事件中也和他们打过交道。房里架上一台录像机,对于我的问询进行全程的监控录像。
中国妇权义工苏昌兰(中)2013年夏与德国媒体一起采访了福建莆田童养媳肖光艳(左二)。(中国妇权义工姚诚摄影)
问询开始了,他们说今次传唤我主要是针对佛山公民陈启棠去年参与张林事件一案,告知我说他在3月8号被佛山警方同样以张林的罪名: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了,想通过我了解关于我和陈启棠一起参与去年安微合肥张林事件的情况与过程。
因张林事件我已经是第二次作为警方的证人。我提出合法的问询我可以如实告知,我要秉着做人要对得起天地良心,就算警方对我威逼利诱、恐吓我也不会胡乱说,也希望你们能坚守法治,坚守良知,如实记录,不要颠三倒四,歪曲事实的真相,反之,如果造成冤假错案,你们最后也逃脱不了法律的追究和良心的谴责。
整个问询过程也是一些关于合肥的事情的经过,我一一作了回答。因为网络上大家都很清楚我们所做的事,在此我不再详述。主要是一些细节的问题,如:去年2月初,我是在网上获悉张林的女儿被剥夺上学的权利的,也是我自发去合肥关注小安妮被剥夺上学权利的事件,与其他人无关,关于去到的场所我也承认了,去了校园、公园、省公安厅、广场参与了烛光晚会,也拍了合影照,关于钱的问题,张林给的是律师费,暂由我保管,支付了一些律师的差旅费,食宿费。网友们的每个主题的创意,我认为是即兴的,没有存在谁在策划。后来因为自己个人的原因,在合肥几天后我就回家了。
对于我这样的回答,刚开始,國保认为我不老实,还说我做的是伪证,到时候要通过鉴定呀,测谎呀,说我签了不做伪证的法律保证书,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并说对于在合肥我的所作所为警方还保留着追究我法律的权利。我坦然说我所说是事实,如果你们认为我做伪证我承担法律责任,并大声说如果因为合肥事件要追究我的所谓违法行为,那么要把所有参与的人全部抓走才到我,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陪他们把牢底坐,几年后出来还是一条好汉。反正后人会记着执法者枉法抓捕的真正面目,一切逼害公民的所作所为历史也将会进行记录。
快四点多了,最后到了签字这一环节,我要求把不是我意愿所说的句子进行多处的改动,并打印了三次,警方也随我意思修改问询记录。总的来说与上次安微国保问询我和广东国保问询我相比,我认为广东国保相对比安微国保文明。
后语:我认为陈启棠(网名:天理)作为张林的公民代理,他也是在履行公民代理的责任,如果当局滥用公权力,肆意随便抓捕公民、公民代理、律师,那么习李倡导的尊重和保障人权对于国民来说,就是如梦幻泡影。
獨立評論人:莫之許
近日,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張俊傑4位律師前往黑龍江建三江農墾分局,為被關押在所謂法制教育中心的法輪功信仰者提供法律援助,隨即與信仰者家屬一道被當地警方抓捕,經多方努力打聽,目前已確認唐吉田、江天勇兩位律師以「利用邪教破壞社會秩序」的名義被行政拘留15天,王成、張俊傑情況不明。為營救4位律師,李金星、青石律師等多位律師,以及10多位維權積極分子,也迅速趕往建三江,並於拘留所外展開徹夜絕食,要求會見。
此次事件之爆發,可能與事涉法輪功信仰者有關。近幾年針對律師的暴力事件背後,多有此背景,如2009年張凱律師等人在重慶遭受非法拘押和毆打。不過,4位律師的另外一重身份,又使得此次事件變得不同尋常。唐吉田、江天勇、王成是活躍的「中國人權律師團」最主要的3位聯絡人,此次被一網打盡,或為當局全面打壓人權律師的先兆,青石律師在其新浪微博中,就表達了這種憂慮:「大部分律師的安全其實是因為他們在前面承擔了風險。今天抓了他們,明天抓的便是我們。所以,這不只是他們4個人的事情,也不只是一部分律師的事情。」
當局對於維權律師的警惕和防範由來已久。2012年7月31日,《人民日報》海外版刊登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美國所所長袁鵬的文章,文章認為,「未來3至5年美國將更多利用非軍事手段滯緩或干擾中國崛起進程」,「以『網路自由』為旗號,改變『自上而下』推進民主自由的傳統模式,以維權律師、地下宗教、異見人士、網路領袖、弱勢群體為核心,以期通過『自下而上』的方式滲透中國基層,為中國的『改變』創造條件;」此文一出,迅即被人總結為「新黑五類」,而維權律師,赫然排名首位。
維權律師被當局如此重視,並非無因。2000年以後,隨著大陸有限市場化改革的推進,以及加入WTO的需要,當局加強了與之配套的法制建設的進程,同時,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也產生了諸多利益和權利的紛爭,各種維權案件大為增加。受此鼓勵,部分積極分子似乎看到了通過維權推動法治,進而通過法治帶動政治轉型的可能,提出了維權運動的概念,試圖通過「政治問題法律化、法律問題程式化」的方式,推動大陸政治轉型。除一般性的維護利益和權利案件之外,維權運動更期望通過公民和政治權利案件的切入,以推動政治轉型過程。
對於維權運動的興起,當局也有充分的警惕和防範。一方面,當局意識到,如果需要通過市場化、全球化和資訊化來促進經濟增長,那麼,日益多元化的社會、日益活躍的自由、異議表達、乃至日益頻繁的抗爭行動都是難以避免的,從而必須加以一定的容忍。而在另一方面,當局的容忍又是有限度的,並不願意因此而引發政治自由化進程。在統治者眼裏,對於至關重要的統治合法性也就是持續性經濟發展來說,權利讓步的促進作用並不很大,但對於正在蓬勃發展的民間社會而言,一旦擁有了這些權利,就可以很大地提高協調和動員的能力,走向更高水準的整合,政治自由化進程就不可避免地將要展開。維權運動,尤其是指向公民和政治權利的維權活動,也就因此而成為了當局的眼中釘,而必須加以嚴密打壓 。
在維權運動中,維權律師居於相當核心的位置。維權律師既是維權事件的直接參與者,同時又是維權事件的傳播者和意義闡釋者,在具體案件和社會環境中起到橋樑樞紐的作用。只有通過維權律師這一節點,單個的維權事件才能獲得更為廣泛的法律和政治意義,進入到維權運動的序列中來。在上述「新黑五類」當中,也只有維權律師的行動參與橫跨了包含訪民、地下宗教、異議人士、網路領袖在內的所有群體。維權律師的這一首要和核心地位,自然不會被當局所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