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警方枉法滥捕 “外嫁女”维权路坎坷

中国妇权义工:苏昌兰                               2014-1-28 于广东南海

 

背景简介: 在中国农村,符合法定婚龄的农业户口女性与本村以外区域男士结婚者,称之为“外嫁女”。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经济比较富裕的沿海地区,政府或私人企业对农村土地的大量征收,尽管国务院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妇女平等的权利,但“外嫁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城郊村组耕地被征后补偿款的发放、安置、宅基地、股份分红等事宜依然分配不公,“外嫁女”应有的权益没有得到合法的保护,一些村规民约严重侵害了“外嫁女”平等享受土地补偿等分配的权利 ,因此,中国的上访大军中又多了“外嫁女维权”这一群体。尽管她们以理性、和平、非暴力的方式进行维权,但她们的权益不仅罕见得到解决,甚至还被无端拘押,维权不成,反倒失去人身自由和饱受惊吓,广东佛山6名外嫁女维权代表近日被拘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的案列。

 

2014年1月26日无端被广东佛山警方拘留的6名佛山外嫁女维权代表陆续被释放了出来。27日,其中几人相约到我家会晤,并诉说了被拘留全过程。

1月16日上午约10点多钟,她们一行6人(陈敬雄、梁燕娴、王沛江、杜燕妮、王祝流和王自卿)趁着有空闲,一起到天河购物中心购物,这个时期正好是广东 “人民”代表要在广州的天河区开会。当他们一出地铁口,就被一群黑社会份子和警察指称她们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罪,捏造事实,强行对六人实行四至十日的行政拘留,其实警方是不予她们任何机会进行维权。

 

苏昌兰与维权人士的合影A

苏昌兰(中)、维权人士天理(右一)与“外嫁女”维权代表合影。(图:中国妇权义工)

其中王沛江、陈敬雄拘留10天,王祝流拘留10天,提前2天释放,梁燕娴、杜燕妮拘留4天,王自卿因为中过风,有心脏病,被拘留当天血压升高到180多度,后来警方把戴着脚镣、手铐的王自卿送到广州武警医院医治,待她的血压稳定后于17日晚上9点多释放回家。

据王自卿说:“广东武警医院关押着一些狱中因病送过来的嫌疑人,她刚好和顺德的李碧云同在一个房里,看上去李碧云的身体极度虚弱,身上穿的衣服很少,而且不能走路,听李碧云说,她是顺德容桂容里村的人,为了维护村集体的土地利益,长期不折不饶地抗争,惨遭当局逼害,多次进出牢狱,去年10月12日李碧云在顺德被警方带走,后来曾经发生肢体碰撞,警方把她身上的一处骨头弄骨折了,目前李碧云的身体令人担忧,李碧云让王自卿带话传出,希望外界关注她的安危。”

另据王祝流在拘留所时还听说了在前段时间,同关在一起的一个嫌疑人也被送到武警医院,有一个因为土地维权的70多岁老人同样因为身体不适,被关押在武警医院,这个老人诉说:“她因为土地维权被当局强行抓捕,在武警医院住了7个多月了,家里人也不知道,老人恳求她帮忙带话给家人,告知她的家人她目前被关在武警医院。”

王祝流出狱后拿着处罚书在苏昌兰家拍照 (小)

王祝流拿着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苏昌兰家里述说遭到不公对待的经过和狱中见到另一位维权人士的情形。(图片:中国妇权义工)

我听了她俩的陈述,不由得倒吸了口冷气,枉法!这就是中国法律的悲哀。一个缺少公平、公正的社会,让老百姓怎样生存?当权者根本就不考虑党和政府及法律赋予的责任,当权者说你有罪,你就有罪,说你无罪,你就无罪,这就是现实中国。

就广东南海的维权人士陈敬雄、梁燕娴、王沛江、杜燕妮、王祝流和王自卿等六人到天河购物中心购物而言,被佛山市南海区公安局拘留,给他们捏造一个“扰乱单位秩序”罪的罪名,其目的就是不让她们追讨自己的合法权益,再加上广东的“人民人大代表”在开会说是敏感日,他们去了不该去的地方,做了与他们无关的事情。好一个敏感日,中国的日子对于当局来说那一日不是敏感日,连几个理性维权的老妇弱者就能令当局这么惊恐不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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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经营、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不构成刑事处罚行为)的,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扰乱单位秩序行为是指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经营、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不构成刑事处罚行为。其主要法律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单位的工作秩序。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的工作秩序和其他单位、事业、团体、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扰乱行为。扰乱是指造成秩序的混乱,具体表现为是使单位秩序的有序性变为无序性。行为人扰乱单位秩序的具体手段是多样的,既可以是暴力性的扰乱,也可以是非暴力性的扰乱。暴力的扰乱具体表现为:1)在机关、事业、团体、企业单位内砸办公室用具、物品、门窗等物,毁坏文件材料等;2)强行留置、纠缠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职工、教师、科研人员等。非暴力性的扰乱行为具体表现为:(喊、起哄、闹事、辱骂;)擅自封闭机关、事业、团体、企业单位的出入通道;3)占据办公室、实验室、教室、生产车间以及其他工作场所,构成该行为必须较轻,尚未造成严重损失,否则即应按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南海警方拘留王沛江等六人根本就不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罪。她们没有任何上述《条例》中的行为,更没有造成《条例》中所指的后果,她们“扰乱单位秩序”罪从何而来?分明是警方强行栽赃!难怪在她们获释后,向警方索要拘留手续时没有一个能拿到拘留书,最后在王祝流强烈要求下,警方只给了她一份复印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一份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复印件。这些执法者为了升官发财,打着维稳的旗号,贱踏法律尊严,知法犯法,利用手中的特权,欺上瞒下,横行霸道,胡乱给公民扣上“扰乱单位秩序”罪的帽子,将公民关进监狱,却不受任何监管及法律的约束。这样的政策,这种执法只会让公平正义离我们越来越远,也会让这个本来就不公正的社会更加暴戾。

天价“维稳”经费的背后

作者: 潘晴            2014-1- 25

说明:本文是《火山口上的红色帝国》系列文章的第六部分,请继续关注第“火山口上的红色帝国”(7)——这个星球从未有过的罪恶!

维稳,全称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稳定。是“红色帝国”改革开放后中共的工作重心之一,1989年六四之后,成为中共政权“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

“六四事件”发生后,中共政权的合法性面临严重挑战,为了维持中共统治和社会的稳定,北京政府采取了严控思想意识形态和全面镇压”群体性事件” 的维稳政策。

维稳是中共官员政绩考察的重要指标,其指导原则是“稳定压倒一切”;其行动纲领是“将一切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在这一指导原则下,党国迅速地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维稳”利益生态链,拉开了对人权迫害最为黑暗的一幕。

本文仅从“天价维稳”经费开支的角度切入分析,以便让公众了解:什么是“维稳”的真正含义?“天价维稳”经费开支意味着什么?为什么会有政府行政成本之外的“巨额开支”?以及如何解读中共的“维稳”经费使用情况。

一、中国处在战争状态——维稳经费,已连续四年超过军费

根据清华大学学者孙立平估计,中国2010年有超过18万宗如示威和骚乱的“群体性事件”是接近10年前数量的三倍。中国2010年的维稳支出金额为5,490亿元人民币 – 超出国防费用的5,340亿元人民币。

自2010年起,中共维稳(公共安全)经费开支,已连续四年超过国防(军费)开支,2013年,维稳经费预算为7690亿元人民币。对此,笔者一直在思考这意味着什么?经过对一些基本事实的分析之后,笔者得出结论:“维稳”——是中共对人民发动的一场战争!这场战争自1989年30万野战军入京屠城开始,并在其后的二十多年中,逐步形成了一整套严密地控制、镇压和掠夺人民的作战方式(对占领区的统治方式)。

请看下列基本事实:

1、维稳(公共安全)力量组成——动用的是武装力量:防暴警察、特警、武警以及其它警种(部分情况下,甚至动用了军队)。

2、维稳(公共安全)经费开支——自2010年起已连续四年超越军费(国防开支),这意味着国内“公共安全”处于在战争状态。

3、维稳(公共安全)实施手段——采取军事化作战方式,包括大规模的动用坦克、装甲车、军车、以及直升飞机等机械化作战装备。

4、维稳(公共安全)作战对象——是手无寸铁和平请愿、示威的民众,或仅仅使用砖头、石块、棍棒、锄头、小刀、燃烧瓶反抗的民众。

5、维稳(公共安全)作战目标——以镇压为手段,以掠夺为目的,强抢、强拆、强占、强行驱除、大批拘捕、关押、酷刑、虐杀民众。

6、维稳(公共安全)作战获利——中共权贵政权,各级地方政府,权钱交易保护下的资本集团、以官方为后台的企业老板、开发商(包括外资背景)。

二、“安内”重于“攘外”——“维稳经费”与清王朝的“战争赔款”

拿“维稳”经费开支与满清政权对外战争赔款数额做一个比较,人们即可以对什么是“天价”,得出一个形象的直观概念。

中国政府仅2013年一个年度用于维稳(公共安全)经费的开支(7690亿元人民币,约等于白银52.84亿两),即相当于满清政权从第一次“鸦片战争”,到“甲午海战”,再到“八国联军入侵”(1840-1901),60年来对外战争赔款总额(8.949亿两白银)的5.9倍。

道光年间(1820―1850年)清政府的年财政收入约4000万两。第一次鸦片战争赔款约占该额的37%,数额为:1490万两白银。第一次鸦片战争赔款分4年偿清,同治末年,清政府年收入达到6000万两左右,比道光时期提高了50%。到光绪初年,又增到8000万两,比道光时期提高了1倍。这些新增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赔款对清政府的压力。平均每年偿还373万两,约占岁出的9%。

甲午战争(1894年)赔款让满清政权的财政和经济自此一蹶不振。《马关条约》中国赔款日本白银两亿三千万两,这个数字大约是清政府年财政收入的3倍

庚子赔款,是中国清朝政府在1901年9月7日与西方十一国签订的《辛丑条约》中所规定的赔款,因系针对1900年(庚子年)义和团运动引致八国联军出兵中国,因此被称为庚子赔款。庚子赔款是对中国人民最大的一次勒索,清政府的财政经济陷入全面崩溃。

庚子赔款总额为关平银四亿五千万两,关平银为虚拟银两,每两37.7495克(后演变为37.913克)的足色纹银(含93.5374%纯银)。约合当时的3.33亿美元、或7161万英镑、或6.3亿日元、或9.7亿卢布。赔款年息为四厘(4%),分三十九年还清,本息共计九亿八千二百二十三万八千一百五十两(9亿8223万8150两),但最后实际赔偿额只有6.5亿两。

合计《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总赔款额为:8亿9千4百9十万两白银,按现在的市价换算成人民币约=¥1302.235亿元

按最新的市场均价(中间价):白银:¥3.85元/一克,一两=50克,市场价:¥192.5元/两。7690亿元维稳预算数额,按目前市场价格换算后=39.95亿两白银。如按原来从满清、民国沿用下来的市用制(市制)的1(市)斤等于16(市)两换算,一两约=37.8克。市场价:¥145.53元/两。7690亿元维稳经费约相当于白银52.84亿两(市场价)。

这个数字,相当于中国打输了23次“甲午战争”的赔款总额(《马关条约》赔款数额2亿3千万两白银)。或“八国联军”又入侵了中国八次(《辛丑条约》实际赔款:6,5亿两白银)。也就是说:中国政府仅一年的“维稳经费”开支,即相当于满清政权从1840年至1901年,约60年间的对外战争赔款总额的5.9倍!

这可是真金对白银,拿银子和银子做的比较,即使是考虑时代变迁的差异,认为当年的银子更值钱,那么中国“天价”的维稳经费开支,也超过了欧洲三个最强国:英国、法国、德国,加在一起的军费开支之和(共1655亿美元)。中国2013年军费开支为1660亿美元。

三、中共政权已成为国际资本的“维和部队”

请诸位不要忘记,毕竟满清政权是输给了洋人,才签订了这些所谓“丧权辱国”的条约,当然最终这些“白花花的”银子还是要从老百姓身上去刮,所谓:“量中华之财力,结与国之欢心”,就是当年这个腐败卖国政权的写照。

而如今中共这个腐朽的卖国政权,已经无须西方列强们再用“坚船利炮”来扣开国门了,中共当局不光将“白花花的”银子直接存入“西方银行”(所谓外汇储备),而且花费“天价”的维稳经费来满足与“西方资本集团”之间的,“一个有利于正常经济贸易合作发展的稳定秩序”。今天中国的经济对国际市场的依赖已高达60%的比重(其中能源进口逼近60%,对外出口高达70%),在中国发生的大量圈钱、圈地、圈企业、以及圈重要的矿产资源所引发的“群体事件”,背后都有着外资背景。甚至是国家基础命脉的制造业、主粮、畜牧业、食品、副食品业、以及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零售业,也已被外资大量的蚕食。
笔者看过一部将镜头对准中国,由美国“探索”频道制作,长达四个小时,专门讲述中国变革的纪录片:《资本主义的人民共和国》。影片对跨国资本在中国的渗透,有着清晰地描述,并透露了外国资本家们对“稳定”、“和谐”的真实看法。影片中同时拍出了“拆迁”时民众抗争和重庆“钉子户”的镜头,谈到了因“腐败”而落马的中共官员,但奇怪的是,那些“背后”的发展商们却“安然无恙”?

至于美国人看中国是否“客观”?各位可以“见仁见智”。但美国家喻户晓的媒体名人泰德.科佩尔用什么角度来解读中国,倒是值得读者们去看一看的。
【英文片名】: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apitalism
【中文片名】:资本主义的人民共和国

这是一种美国视角的中国解读,那么,谁出现在纪录片中呢?大多数都是资本家和他们的雇员,以及“画龙点睛”式的对“中国特色”资本主义的背景介绍。

片中所有关于中国现状的抱怨,都不会出自资本家之口,这些人几乎众口一词,由衷地感到满意。目前的中国?一切都好。民主?听起来不错,但实行起来有很多问题;人权?中国有自己的国情,无须资本家来操心,生意人最怕的就是不稳定,现在的状况最好。一位房地产发展商认为,缺少想象力让人们变得守规矩,优质劳动力原本就该如此。

影片折射出一种西方的观点:资本推动着经济发展,大家在享受丰硕成果的同时,达成了一个惊人的共识:中国人的生活正在一天天好起来,为什么要做那些导致不稳定的事情?如今的中国,只要与政治无涉,什么都可以干。这些诱惑,甚至使一些美国商人扔掉了所谓“对国家的忠诚”——指对美国的忠诚!迫不及待地跑来拥抱中国——这个资本主义的天堂!

影片佐证了笔者的观点——“全世界资本家联合了起来”。的确如此,放眼世界,有几个国家可以找到在中国的如此“自由”?跟着Koppel的摄制组,观众都能看到,有钱人可以到KTV包房享受17、8岁小女孩的服务(包括色情服务)。老板叮嘱她们,服务的最高宗旨是让客人高兴。钱不多?重庆有廉价红灯区。甚至有同性恋的专场演出……

这部纪录片的片头设计:众多画层构成一个相当复杂而生动的三维空间,不同币值人民币的图案构成这个空间的核心,毛的头像、国徽、人民大会堂、三潭印月、漓江山水和建筑工地、重庆夜景交织在一块,“中国”、“现金”、“变动”等字样上下翻滚,片名作为高潮出现——《资本主义的人民共和国》。

在1949年以前的中国,只有上海被称作是冒险家的乐园;而今天的中国,则到处都是资本家的天堂。看完纪录片以后,能得到这么个印象的人,相信应该不止我一个。那些生活在中国的人,对此更是心知肚明。

与影片生动对应的是,在国际资本与中共权贵集团的“权钱勾结”中,政府则充当了镇压人民不满的“维和部队”——维持稳定与和谐。中国的军方,已多次表示:要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实际上是为中共权贵、既得利益集团和外国资本家们“保驾护航”。

面对日益增多的民众反抗,2013年5月6日,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在出席增城市公园化战略研讨会时表示:“对待刁民政府要硬气,不要被刁民挟持”。龙永图先生的这种强盗逻辑虽然“很无耻很强大!”——但确实是中共官方真正立场的写照。而广州人大代表刘伟全的雷人雷语更惊人:称人大需要立法,让警察敢于向刁民开枪。这就是中共国的人民代表,把自己代表的人民称为刁民,并建议警察向他们开枪,这样的代表古今中外前无来者——只有在当今中国才会出现!

五、中外媒体解读中共政权的「维稳经费」: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2013年3月6日报道:

中国星期二公布今年的国防与公共安全即维稳预算数额,报告国防预算达人民币7406亿元、公共安全预算7690亿元,创下连续三年维稳支出高于军费、成长幅度也连三年下滑的纪录。

据联合报报道,过去十年,中国的军费增速超过其他任何大国,目前军费支出仅次于美国。随着中国经济成长率今年目标放缓在百分之七点五,中国的军费支出增速也放慢。中国国防的预算用途是加强机械化和资讯化,维稳支出则在加强贫困地区政法机关能力等建设。

由于中国贫富差距日增、民怨高涨,群众性抗议事件频传,公共安全经费逐年暴增,早已成为外界观察中国内部稳定的指标。从往年预算数额看,2009年公共安全预算已超越国防经费,但当年实际支出金额低于军费;而2010年虽编列5100多亿元,实际支出高达5500多亿元,第一次出现安内支出高于攘外的情况。

中共不承认有维稳费用之说,只承认有公共安全支出费。所谓的公共安全支出费近五年直线上升,2009年为5140亿元,2010年为5486.06亿元,2011年为6244.21亿元,2012年超过7000亿元。2013年,官方没有再公布全国公共安全预算数,只公布了中央本级支出的公共安全预算数,为1289 .89亿元,其中武装警察预算达到1006 .34亿元,并指出自2009年以来,其中中央本级公共安全支出预算5年增长76% 。

英国BBC《中文网》2013/3/06报道:

本年度中国国防预算数据公布后,香港媒体引述预算草案报告说,「维稳费用」预算约为7690亿元,超过国防预算。

报道说,这是中国自2011年起连续三年「维稳费用」超过军费。中国官方预算并没有「维稳」开支的说法,最接近的说法是「公共安全预算」。

BBC中文网查看中国财政部提交的这份名为《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发现报告正文仅提本年度的「公共安全支出」预算为2029.37亿元,增长7.9%。

报告在总结2012年财政支出时指出,公共安全支出1880亿元,增长10.9%,主要用于「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 提高基层政法部门的服务能力,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化解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

虽然报告正文并没有提到7690亿元这一「天文数字」,但在报告的附表11,即「2013 年全国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中,列出「公共安全」一栏,上面显示「2012年执行数为7077.91亿元」,「2013年预算数为7690.80亿元」,增长 10.8%。

倘若将「公共安全支出」视为「维稳费用」,并依据报告中的附表数字,而非正文的数字,则不难理解「维稳费用」超过国防开支的说法。

为了客观了解中国“天价维稳”经费开支的背景,让我们再来看一下中国官方媒体自己的报道:

新华网:“天价维稳”的无底洞有多深?【摘要】

在新华网2010年6月9日转载《光明日报》一篇题为《“天价维稳”的无底洞有多深?》的文章中,一开始便援引《社会科学报》指出,“2009年以来,我国地方政府的工作重心发生了质的变化,由“发展是第一要务”变成了“发展是第一要务,维稳是第一责任”。…权威数据显示,2009年维稳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令人震惊:全国内保费用达到5140亿元,已接近军费的数额,中央公共安全支出增幅达47.5%。”(见5月27日《社会科学报》)

新华网文章称:可以看得出,维稳是继综治革命(准军事化机构,由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消防、交警等部门联合组成)之后,地方政府又一重大治理战略决策。维稳不仅紧系着地方政府,还牵动着从中央到地方庞大行政系统的职能发挥和财政预算与支出。深入看来,维稳一方面是为了应对社会矛盾的群体性事件的急剧增长,另一方面是从中央到地方强化维稳的重要性和战略性,以期通过维稳提高地方政府或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固然,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工作,稳定是一切工作的基石。然而,在居高不下的维稳行政成本之外,又多了一个不断攀高的维稳财政成本。目前,仅就部分地区的情况来看,维稳支出每年以两位数增长,维稳经费相当于、甚至超过政府的民生支出,已成为普遍现象。

新华网:行政成本之外的“法外开支”【摘要】

按理说,现代国家的基本制度本身已充分具备了维稳功能。即现代媒体制度保证了媒体信息发布的公信力、现代司法制度保证了司法最高和最后仲裁的地位、人代制度则保证了民意的规范表达和民意对权力的有序监督,等等。只要这些机关、机构、部门和办事的人,保证这些渠道的正常、民主、公正、公平、公开和科学的运行,那幺,所有的社会问题,都不难分散纳入各自的体制路径,皆能以最小的成本得到正常化的解决,而不至于发展到以高额的财政支付来维稳,非得要整个社会都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最终导致,不得不以高价,甚至天价的财政支付维稳。

“天价维稳”要考虑到中国财政的国情力。中国的行政成本之高,早已众所周知。现如今,社会矛盾和冲突的高发,尤其群体事件的此起彼伏,更耗费了巨大的社会资源,在居高不下的行政成本之外,多了一个同样不断攀高的维稳成本——财政维稳。

笔者想问,钱是维稳的唯一制胜法宝吗?国家要投入多少钱才能维持这庞大的机器呢?维稳是不是未来的中国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呢?“天价维稳”的无底洞到底有多深?“天价维稳”何是休?(熊传东)

人民网:“天价维稳”不是长久之计【摘要】

从2009年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来看,许多地区的公共安全支出均超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教育、环保、科技创新、保障性住房支出。对于地方官员来说,维稳的重要性已经远远超过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直接关系人民福祉的事业。广东惠州仅租用监视器材就花了至少3664万元,而社会保障中的就业补助、国企破产补助、养老医疗保险系统维护、社会救济等11个福利项目经费加起来才5040万元。

据清华大学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组的研究成果,2009年全国内保费用达到 5140亿,已经接近军费的5321亿元。并且,公共安全支出成为政府财政支出增长最快的部分之一,2009年中央公共安全支出增幅达47.5%。《法制日报》报道说,2009年辽宁公安支出是223.2亿。以该省4300万人计算,人均要负担维稳费用500多元,对于一个经济水平一般的省份来说,这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我国是世界上投入维稳成本最多的国家之一。“两会”仅仅是一个平常的例行会议,北京投入安保力量就达 70万人。从 2008年到2010年,河北省用于完善“护城河”工程和公安基础设施的累计投资有49.5亿元。

随着维稳体系的逐渐健全形成,国家要投入多少钱才能维持这庞大的机器呢?维稳是不是未来的中国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呢?(2010年5月27日《社会科学报》关武君)

结语:与人民为敌,防民甚于防川

一个国家的财政支出不是主要用于医疗、教育、社保、就业等民生开支,而是花上“天价”经费用于镇压和掠夺人民的“维稳”,这实在是典型的“中国特色”。可见在中国,人民的利益实际上只是政权的“遮羞布”。

中国每年20万起“群体事件”的发生,根源来自于在权力和资本的勾结下,对民众的掠夺和欺压。老百姓都是迫于生活的压力,才不得不走上抗争道路的。

这是一个浅显的道理:如果政府拿出维稳经费的一半—3800亿元来救济生活在贫困线上的人群——让耕者有田,饥者有食,寒者有衣,旅者有车,宿者有屋,病者有医,学者有书,论者有坛,舞者有台,歌者有厅——老百姓们谁还会去铤而走险、拼死反抗呢?

因此,为什么一个政权“防民甚于防川”,以自己的人民为敌?这才是中国最大的问题。这是中国人的悲哀,这也是中国未来社会危机总爆发的火山口!

都是收费惹的祸

作者:  杨支柱                2014年1月17日

高承霞是1997年6月在贵州出生的,据她生母李士秀说她的生父在她还没出生时就死了。高承霞不到1岁,李士秀从贵州到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打工,经人介绍嫁给了高建云的弟弟,然而高承霞3岁多时,李士秀又病死了。由于高建云夫妻只有一个儿子,李士秀死后高建云夫妻就把高承霞接到自己家里当女儿养着。从2005年开始,高建云夫妇就不断跑计生委、民政局和公安派出所想给高承霞办户口,跑了9年,这三家没有一个松口。高承霞靠村里开证明读了小学和初中,成绩一直很好,但是无缘参加中考,辍学后呆在家里哪儿都不敢去。(《济南夫妇收养女孩9年没户口,17岁少女辍学在家》,2014年1月16日济南时报)

高承霞3年前是不满14岁的,民政局的人说高建云“已有一个儿子了,不符合收养法的相关要求”我怀疑是在打马虎眼。如果高建云夫妻在高承霞14岁以前把高承霞送到福利院,再去作为孤儿领养回来,按照中国的惯例是要给福利院交一大笔钱的,而福利院是民政局的下属事业单位。高承霞或者是父母双亡的孤儿,或者是父弃母亡的半个弃婴、半个孤儿(假定其生母说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八条第二款,收养孤儿、弃婴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只能收养1名的限制。问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送养人除了孤儿的监护人或生父母外只有福利院,民政部还把涉外有偿送养合“法”(民政部自己制定的“办法”)化,导致中国人很难收养到孩子,这就给了福利院以合法敲诈权。虽然民政部门从未规定国内收养中福利院可以收取赞助费,但事实上中国的收养人却必须在出价上跟发达国家的收养人竞争,以至于许多想收养孩子的人宁可冒着巨大的法律风险从人贩子手中购买。

不过也不能全怪民政局。实际上高建云的弟弟曾经有2年多时间是高承霞有抚养关系的继父,在法律上已经跟李士秀一样成为高承霞的监护人。他为什么不以继父的身份给高承霞上户口?至少在法律上这并不妨碍他作为孤儿的监护人把高承霞送养给高建云夫妇?这显然跟计划生育对孩子数量的限制有关。为了防止人们通过收养或再婚规避计划生育限制,同时也为了多收“社会抚养费”,各地计生委几乎都违反算术规则将被收养的孩子既算作送养家庭的孩子又算做收养家庭的孩子、将继子女既算作生父母的孩子又算作继父母的孩子。由于高建云弟弟后来又找了媳妇,女方带来了2个孩子,再加上高承霞(对于高建云的弟弟来说显然不是收养孤儿而是由于婚姻关系,甚至可能被认定为他自己非婚生)就3个孩子了,这会导致最后上户口的那个孩子需要缴纳一笔巨额“社会抚养费”——除非3个孩子都是办理了生育服务证等手续后组合到同一个家庭中的。而事实上,高建云的弟弟连一个亲生子女都没有。

再往前回溯,李士秀生前为什么没有跟高建云的弟弟一起申请给高承霞上户口?第一,需要为非婚生的高承霞缴纳一笔“社会抚养费”。第二,如果她跟高建云的弟弟再生孩子未达到二胎间隔期,也需要缴纳一笔“社会抚养费”。所以从经济上考虑显然是先给第二个孩子先办“生育服务证”、上户口比较合算。尽管非婚生育第一孩和未满生育间隔生育第二孩从长时段看并不增加每对夫妻所生孩子的总量,补偿“多生”孩子增加的社会公共支出从何谈起?但是依照各省市自治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却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据我所知,即使是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孩子,也有第二孩先当第一孩上户口,而把大孩子的户口拖到上小学的;这样可以起到回避生育间隔、暂时舒缓家庭经济困难和避免计生人员上门做工作等多种作用。

追溯到最后,李士秀为什么没有在贵州给高承霞上户口后迁到山东?高承霞并不是被父母双方抛弃的弃婴,正常情况下她无需通过收养来解决户口问题。一定是非婚生,因为在婚生的情形下,如果是第一孩上户口很容易,如果对于生父是第二孩、第三孩生父也很难逃掉“社会抚养费”,父亲为什么不要女儿?这就回到了我曾经评论过的“爸爸去哪儿了”的问题(《爸爸去哪儿了?》,南方都市报2014年1月10日)。公安上户口前让计生委出手续是全国普遍的做法,而计生委一定会追问“爸爸去哪儿了”,因为不同的爸爸意味着不同的孩次,这会导致“社会抚养费”征收上的巨大差异。只要计划生育仍然捆绑孩子户口,上户口就必须给孩子找一个实实在在的爸爸,说死了或失踪了计生委是决不相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户口登记规定为一种公民义务。《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必须申报出生登记,第十三条规定“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必须申报迁入登记,第二十条更规定“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可“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不登记违法,交不起“社会抚养费”又不给登记,政府应该这样强迫“公民”违法吗?

当然,要钱跟要命比,相对还是不那么坏了。不过要命也并没有绝迹,只是过去要命为主、要钱为辅助,现在改为要钱为主、要命为辅助了。

光剥夺失职父母的监护权是不够的

作者: 杨支柱

据新京报2014年1月21日报道,“民政部、最高法院、公安部等部门正在着手研究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制定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干预政策,相关指导性意见拟于今年年内出台。”(《父母失责将被诉剥夺监护权》)报道正文前还罗列了2013年南京饿童事件、2012年毕节垃圾箱中毒事件和2013年发现的贵州金沙杨世海多年虐待女儿事件的图文说明。这篇文章的转载率非常高,唤起的舆论一边倒。但是以我对中国儿童权利现状和相关制度的了解,在目前状况下加强国家对家庭内部违法行为的干预不无隐忧。

剥夺父母的监护权后怎么办?对自己的孩子严重不负责任的父母,只怕其中讲道理的也不多,普通人谁敢养这种父母的孩子给自己添乱?何况依中国现行收养法,这种既非孤儿也非弃婴的孩子是要占收养家庭的生育指标的,谁养了谁自己就不能生孩子了。因此这些父母被剥夺监护权的孩子只能交给福利院来养,并加强福利院的警力防止生父母去捣乱。在拐卖、遗弃、虐待层出不穷的今日中国,福利院承受得了吗?

一方面是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是巨大的诱惑。民政部《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要向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向中国收养组织交服务费,第三款规定:“国家鼓励外国收养人、外国收养组织向社会福利机构捐赠”。正是在发达国家收养人的“捐赠”竞争下,国内收养人往往也必须付出相当的“捐赠”才能收养到孩子。中国各地的福利院这种变相买卖孩子的行为近年来因为舆论的责难和政府增加对福利院的财政拨款而大幅收敛,但是民政府关于涉外收养的“办法”并没有废除,如果福利院的压力突然大增,福利院以接受“捐赠”的名义出口儿童必定死灰复燃甚至变本加厉。如果导致这样的结果,剥夺失职父母监护权的正当性何在?中国的国际形象将改善还是改恶?

拐卖泛滥,就鼓噪要把人贩子一律枪毙;父母失职,就鼓噪要立即剥夺父母的监护权。在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家,民众有这样的情绪反应可以理解。也有太多的记者、公知、官员们通过迎合“民意”来愚弄民众,以至“乱世用重典”的叫嚣不绝于耳。其实堵的办法,小洪灾可以,大洪灾不行。楼高基必深,凡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必有其更深的原因,不是采用“锯箭杆”的办法能够医治的。“法不责众”从某个方面看确是经验之谈:被惩罚的潜在对象愈少,惩戒规则愈有效。

大量父母失职的背后并非没有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公安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时候、法院适用缓刑的时候考虑犯罪人家里有未成年子女吗?政府对服刑人员、精神病人、残疾人及单亲家庭的未成年子女给与了必要且充分的救助吗?户籍管制使多少孩子无法跟父母一起生活!“社会抚养费”逼得多少父亲被迫只身离乡背井去挣更多的工资还债!还有上千万的“黑孩”,政府连个合法的身份证明都不给,父母为了挣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钱不得不外出打工,却又根本不可能带他们上火车,出了事怎么能怪父母失职?即使是那些明显罪不可恕的父母如南京饿童的妈妈乐燕,她对孩子的犯罪也不是没有政府和社会的责任。乐燕自己就是无证生育的“黑人”,她的孩子当然也没有户口、身份证。

这里特别要提到的是收养法。收养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它帮生父母摆脱养不起或不想要的孩子,帮渴望孩子的养父母找到孩子,帮不幸的孩子重新找到幸福的家庭。一部良好运行的收养法,将极大地减少对孩子的虐待、遗弃和拐卖,也将极大地减少父母犯虐待罪、遗弃罪的可能性,并使人贩子丧失绝大部分市场。但是基于控制人口的考虑,我国的收养法对于收养、送养的条件给与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严格限制,导致想送养的送不出去,想收养的收不进来,这是虐待、遗弃和拐卖犯罪泛滥的首要原因。

当政府和社会对儿童尽到了应尽的责任,虐待、遗弃和拐卖犯罪必将大幅减少,失职的父母也再不能找到失职的借口,并失去亲友、邻居对他们的同情。到那个时候,剥夺严重失职或屡教不改父母的监护权就顺理成章了,也不会给福利院带来不堪承受的压力。甚至不需要福利院来养这些孩子,因为那时失职的父母将变得非常孤立,被社会舆论所不容,只能改过自新或夹着尾巴逃跑,哪里还敢寻衅滋事?

一胎政策的十大罪恶 (上篇)

作者: 伦敦客                             2014 -1-09

谁“孵”出一胎政策?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中写道:“为了争取在本世纪末把我国人口总数控制在十二亿以内,”要求“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命令全体党团员“带头响应国务院号召”,并“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同月的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正式将20世纪末将人口控制在十二亿以内确定为奋斗目标。于是,一项史无前例的、此后活跃33年(到2013年底)的中国计划生育“一胎政策”由中共一手“孵”出。

一恶: 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计划生育科学与社会学范畴的“计划生育”定义是:“根据家庭承受力,有计划地进行生育以避免家庭状况恶化”。中国称的“计划生育”,被国际社会认可为“一胎政策”,即不论家庭承受力如何,一律只能生育一名子女(少数情况例外)。可见,“一胎政策”不是科学与社会学范畴的“计划生育”。

二恶:它不是法律范畴内的“计划生育”,中国法律实际上从未给“一胎政策”正过名。中国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第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2001年12月29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下称生育法)第18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2000年6月13国务院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42条)和2002年8月10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下称征收办法,15条)及2009年5月11日国务院颁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5条)。上述三法规均未对一对夫妻该生多少子女作出任何规定。“二法三规”应该是中国计划生育最重要法律。除上面法律条款外,找遍“二法三规”所有条款,均未发现其中有强制性或暴力型规定“不论家庭承受力如何,一律只生育一名子女”的相关条款。法律上规定的“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到中共实际推行计划生育时,就蜕变成法律之外的强制性或暴力型的“一胎政策”。因为它与中共自己的“二法三规”背道而驰,所以,它不是法律范畴内的“计划生育”,中国法律实际上从未给“一胎政策”正过名。

三恶:它是呈现强制性及暴力型的侵犯人权行为从法律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到中共推行法律外的“不论家庭承受力如何,一律只生育一名子女”的强制性或暴力型的一胎政策,走的完全是一条侵犯育龄夫妇人权的邪路。检法和相关单位以及各类医院,对广大育龄妇女实施强行放环、强制堕胎、强迫绝育的“三强”行动;对计划外超生者除巨额罚款外,还将那些不愿做人工流产、不愿结扎或不愿绝育者,施以酷刑或其它非人性非人道的暴力惩罚,不少人被虐后逃跑、变疯、伤亡或自杀;甚至还对大月份胎儿(如7-9个月胎儿)实施强制性堕胎,致使孕妇死亡或孕婴双亡的惨剧发生。“该扎不扎,房倒楼塌;该流不流,扒房牵牛”;“宁添十座坟,不添一个人‘;”流出来,打出来,堕出来,就是不准生出来”等涂写于城乡木板与墙头的、令人震惊的宣传口号,正是中共一胎政策下侵犯人权的最好写照 ! 33年来,数不清的中国良知抗议中共侵犯妇女人身权、生育权而呼吁停止一胎政策的维权行动一直进行着 ,揭发和谴责临沂计生委强迫近万名妇女堕胎结扎等侵犯人权恶行的维权斗士陈光诚就是其中一个。2012年7月5日,欧洲议会就陕西安康市镇坪县怀孕7个月孕妇冯建梅遭绑架及晚期妊娠强制流产事件,投票通过了抗议和谴责中共侵犯人权的《关于中国强制堕胎丑闻的议案》 ;2013年8月,美国非政府组织女权无疆界向联合国提出申诉:要求制止中国政府强制妇女堕胎、绝育及节育行为。据该组织揭露:中共一胎政策来,医生共做了3.36亿次人工流产手术和近2亿次绝育手术,并安置了4亿个子宫内节育器;有足够资料显示:中国每年堕胎数平均超过1300万个,照此估算,33年来,至少有4亿胎儿惨遭一胎政策杀害!

四恶:它导致男女性别比失衡性别比是指每出生100名女婴所对应的男婴数。从一胎政策推行的1980年起,中国性别比就以高出正常值范围持续攀升,从1990年的111.36增到2012年的117.70,期间的2008年甚至达到最高值120.56 ; 预计2013年将达到118.00多。而联合国规定的性别比是102-107之间。可见,一胎政策导致的中国性别比严重失衡!由于一胎政策限制以至扼杀了大多数育龄夫妇选择两胎的愿望,使原本有着“重男轻女”封建观念的他们得以“疯狂”地在“只能生育一个子女”中最终选择生育男婴。而导致生育男婴多于女婴的直接“杀手”是:非医学需要的B超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这两种行为在国际社会普遍被严令禁止。尽管上述三法规也规定禁止,但在金钱或权势驱动下,各大医院发生此况至今屡禁不止。国际社会预料,如此继续蔓延,到2020年,中国将有3500万适婚男士找不到女伴而沦为“光棍”,这种性别比失衡势必造成整个社会崎型、失衡及动荡。

五恶:它导致人口老龄化。据2012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全国总人口为13.7亿(含台湾),比2000年第五次普查时仅增7,390万。0-14岁占总人口16.6%,比2000年下降6.29百分点;60岁以上占13.26%,达1.85亿,比2000年上升2.93 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占8.87%,比2000年上升1.91百分点;。我国人口由“高、低、高”过渡为低生、低亡、低增的“三低”态势,总人口增长速度放缓、老龄人口比重增大、少儿人口比重缩小。到2049年,60岁以上将占总人口31%多,达4.25亿。老龄化仅次欧洲,是世界人口老龄化增长速度最快国家之一。这将给社会养老金、养老设施及公共资源消耗带来巨大压力和负担,也因青壮劳动力不足,导致整体社会进步缓慢甚至停止或倒退。

一胎政策十大罪恶(下篇)

作者: 伦敦客                             2014 -1-09

六恶:它导致“未富先老”的非正常社会状况。按清华-布鲁金斯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学者推算:当今中国 人口平均34岁,按照生育率1.60%算:到2050年,半数年龄不低于50岁,而且当中有25%人口达到60岁或以上,但他们收人最多达到西方老龄化国家的三分之一,显然是“未富先老”;而欧美许多国家在人口老龄化前,人均收入已在5000美金以上,提前步入“先富后老”之行列。所以,这些国家的人们对自己将来退休生活充满喜悦。反之,中国的“未富先老”既给年长者带来实际贫困,更给他们带来对退休生活失望甚至绝望的心理压力。这是一种非正常的社会状况。

七恶:它导致“421”扭曲型家庭结构产生。在如今公共场合,时常会出现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和一名独生子女聚在一起,被人们称为“421”的家庭状况。据数据显示:1980年前后,中国有607万家庭领取了独生子女证,33年后的今天,中国正迎来“421家庭时代”。一项调查表明: 这种家庭扭曲之一是经济承受力严重不足。九成80后称自己无法赡养父母,其中有一半以上自己还需要父母资助;74.10%人表示生活与工作压力太大,照顾父母力不从心;50.10%人表示生活在两地,无法把父母接到自己身边照顾;42%人表示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不在同一城市,无法互通。其他扭曲之处还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替“双职工”子女在家看护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时,无法师以良好教育及宠坏孙辈等诸多负面问题。这一切显然与一胎政策有直接关系。

八恶:它导致不知流向的“社会抚养费”变成贪污款1980至1994年,国家对超生者(两胎或以上)的罚款称“超生罚款”; 1994年至2000年更名为“计划外生育费”;2000年至今,正名为“社会抚养费”。它的新义是:,这是超生者的征收费用,用于制衡人口增长率和因超生给国家带来额外公共资源消耗的补偿及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支出之目的,并不是罚款。据资料统计:33年来,“超生罚款”、“计划外生育费”和“社会抚养费”总计高达1.5万亿人民币,仅单算社会抚养费,每年有超过200亿人民币收入国库。从2002年8月国务院颁布《征收办法》至今已整整11年,国务院或国家计生委及各地方计生委从未向社会详细完整地公开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金额和最终流向。在2013年7月11日“世界人口日”当天,有中国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有水向全国31省市计生委、财政厅寄出快递,申请要求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并质问:“每年收那么多钱,都去哪了?”如果到2014年,国家及地方计生委或财政部门仍不公开社会抚养费的金额及流向,将有数不清的“吴有才”会质疑并相信,每年超过200亿人民币的“社会抚养费”已经变成各级从事一胎政策的大小官员囊中的贪污款了。

九恶:它导致“独生子女“素质全面下降。为什么我们在谴责过去日本侵华战争杀我同胞的时候 ,没有谁会想一想,日本国民素质30年来,为什么连续评为世界第一?千原万因,最主要一点,就是他们的良好素质从小培养。日本的数月婴儿雪浴及冬天小学生穿短裤上课就是有力说明!反之,中共一胎政策造就的独生子女素质全面下降,表现在:自私、任性、骄横;依赖性强;自主精神和自理能力差;缺乏承受挫折能力,只懂读书,而忽视德育发展;缺少劳动自觉性;不懂尊重别人;凡事先考虑自己利益得失,不为别人着想,以及容易产生孤僻、自闭、忧郁、狂躁等精神或心理疾病。其他如体质下降、高近视率、偏肥胖症、挑食偏食习惯等,与日本孩子诸多良好素质存在着距离。如果加上国家对国民的普世价值、宗教信仰等教育及培养,中国独生子女与日本孩子的距离将会更大,在此不一一例举了。

十恶:它导致失独家庭增多及悲痛。前不久,我的一个中学同学的独子因意外事故夭折后,同学及妻揪心痛哭,数月无法走出阴影。28个年华在一霎间没了,留给我同学的,是无尽的、比孤独更痛的失独痛!过去,现在及将来,“孤独”两字一直是人们忌讳字眼。本来,伴随改革开放而来的一胎政策,已给众多能生两胎的育龄夫妇带来被迫忍受的“独子”或“独女”的孤独感。而随着岁月流逝,生育父母两人的孤独感变成加上“独子”或“独女”的三人孤独感。即便生育父母尚能忍受一子或一女之孤独,而他们的“独子”或“独女”是否能忍受没有兄妹的另类“孤独”呢?据英国家庭机构过去对多个家庭做过调查统计:两个孩子家庭的比例超出独生子女家庭的比例,两个孩子互相玩逗,快乐感、安全度高于独生子女,且较独生子女家庭结构稳定且离婚率偏低,反之子女孤独感、家庭不稳定且离婚率偏高;如今,这种三人各自的孤独感瞬间演变为他们夫妇两人的孤独感,由于独子意外夭折,这种夫妇两人的孤独感瞬间又演变成空前的两人失独感。于是,“失独”两字更成为失独家庭即失独者痛心欲死的忌讳字眼。如果那个年代不是强制性推行一胎政策,我的同学可以选择生育两胎,当意外不测发生后,还有“另根”在,就不会出现我的同学失独的痛心欲死场面及“一棵树吊死”,再也无法生育的惨况。因诸多原因致独生子女夭折后,其父母便成为“失独老人”,他们大多数生于20世纪50-60年代,赶上80年代一胎政策,人到中年遭遇独子不幸,尽管政府允许他们再生育,但因年龄、健康、经济或绝育等原因,绝大多数失独老人都无法再生育,最后,他们可能整日忧伤而善终不得。

目前,中国有100万以上个失独家庭,且以每年7.6万个数量在持续增加。据人口普查数据推断:中国现有的2.18亿个独生子女中,会有1009万人或将在25岁前离世,所以,不用太长时间,中国将有1000万个家庭变成“失独家庭”。那2000多万失独者又将成为中共一胎政策新的悲惨受害者!然而,那一胎政策的十恶与失独家庭的悲痛何时才能终止呢?

顺德警方,你为何一再迫害我这个弱女子?——李碧云受难记

北京市瑞凯律师事务所蔺其磊

  2014年1月12日,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投票结果揭晓,人大代表独立参选人,现在因涉嫌妨害公务被捕的李碧云在居委会副主任的选举中得票687张,位居第二。

次日上午,我作为李碧云的辩护人之一再次来到顺德区看守所(上次看守所以不是李碧云本人委托为由刁难我不能会见)办理了去武警广东总队医院(以下简称“武警医院”)的手续,下午一点赶到武警医院。在一部专门到六楼的电梯下按下对讲机,才能坐上电梯,到达六楼这一专门关押看守所病患者的地方,铁门遍布。递交手续后,正赶上一年轻武警换班,以我声音大,傲慢地要将我手续扔出,我质疑他态度问题,他竟说“随便你找领导告我”,并报复性说“只允许见十分钟”,我让他拿出规定来。这个军事化管理的监狱给了我极坏的印象,这个所谓的士兵(是个班长)的行为让我为关押在这里的人的处境深深担忧!

等了一会,走廊尽头一年轻士兵用轮椅推着一个挂着导尿袋,身穿单衣的女子过来,我打招呼确认是李碧云后来到会见室。李挣扎几次想站起来(她需要自己走到凳子上),我搀扶着她坐下,感到那单衣太薄了,在这个南方最冷的季节里仅能起到遮体的作用,与保暖无关。我刚想说怎么没有女管教人员送她过来的问题时,这个士兵说“我推她过来这不是我的工作,她应该自己爬过来的”,我竟然说不出话了。

而接下来李碧云的陈述更让人愤怒:在她所谓的妨害公务罪2013年8月12日已被顺德警方撤销案件的情况下,因怕她到中央巡视组告状继续维权,2013年10月12日21时许,正在家中治病的她再次被顺德警方没出示任何手续情况下抓走。

在容桂派出所她遭到多人殴打,只记得两个人的警号:192208、192051。被打昏过去醒来后她求这些警察不要再打她了,她的胸椎折了,上次被他们打折的腰部又加重了,头被打的疼痛,神经也有问题。被从顺德看守所送到武警医院也没采取对症治疗措施,因看守所不拿钱,医生就不治疗。因看守所不收家属送的衣服,她三个多月都没换洗衣服了,刚开始让她睡在地上,而且还给不能走的她戴上20多斤的脚镣。

李碧云还说到,自这次被抓,顺德警方没人来询问过,仅有一次检察院的人来送告知书什么的,她质问“我妨害了什么公务?”,“没人回答我就跑了。”

近半个小时的谈话中,李碧云的语调都很平缓,能感受到她身上透露出的骨子里的那份坚忍。最后她平静地说“我一个弱女子,他们怕我什么,顺德警方你为何一再迫害我这个弱女子?!”

 

我也很压抑,只能说你受苦了我们将尽力维护你的权益这些很无力的话语,这不是要安慰她,而是要像她一样去追问:顺德警方,你为何这样?!

“萨哈罗夫思想自由奖”25周年 美国会举行

由欧洲议会驻美办事处以及美国国会“兰托斯人权委员会”联合主办“萨哈罗夫思想自由奖”25周年活动,2014年1月14日在美国国会举行。会上,该奖项几位获得者以及诸位美国议员,就人权和思想自由问题发表了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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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与演讲者合影。(图片由西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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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慈萍在会议现场为魏京生做翻译。(图片由西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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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驻美办事处以及美国国会“兰托斯人权委员会”,1月14日联合在美国国会主办庆祝“萨哈罗夫思想自由奖”25周年活动。活动由“自由之家”副执行主任丹尼尔-凯领尔特(Daniel Calingaert)先生主持。该活动的协办单位有:“魏京生基金会”、“自由之家”、“记者无国界”,以及“古巴民主倡导者”。

在庆祝会上演讲的人包括:尼日利亚的获奖者浩瓦-伊布拉音(Hauwa Ibrahim);中国获奖者魏京生;古巴获奖者奥斯瓦尔多-胡赛-帕雅-萨尔蒂纳斯 (Oswaldo José Payá Sardinas) 的女儿罗莎-玛丽亚-帕雅 (Rosa Maria Payá) 等人。

在庆祝会上,“萨哈罗夫奖”获得者讲述了各自从事人权活动和争取思想自由方面的特殊经历,以及欧洲和美国给予他们的支持、欧美今后如何可以更加密切地合作,从而为捍卫人权事业和个人以及组织提供更多的支持。

“萨哈罗夫思想自由奖”是欧洲议会于1988年设立的。该奖以前苏联著名持不同政见者、物理学家和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安德烈-萨哈罗夫命名。该奖项旨在表彰那些为捍卫人权和思想自由而做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自“萨哈罗夫思想自由奖”设立后的25年以来,世界不同国家的人权和思想自由活动人士,先后被授予该奖。中国著名持不同政见者、曾被中国政府先后共监禁18年之久的人权和自由活动人士魏京生,于1996 年在狱中时被授予萨哈罗夫自由奖;而中国另一位异议人士胡佳则于2008年获得该奖。

美国国会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非洲、全球健康和人权小组委员会主席、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主席之一、共和党籍资深众议员克里斯托弗-史密斯在讲话中表示,美国和欧洲对人权和思想自由事业的关怀和支持,对那些持不同政见者和人权活动人士的鼓励作用,使他们感到外界关注他们所在国的人权状况。他以中国著名异议人士和人权活动者魏京生的经历为例表示,美国政府和国会对这些人权和自由活动人士的关注和支持的重要性:“我从没有忘记他所说的话,而这正是美国行政当局—无论是哪个党当政—都应该吸取的教训。魏京生曾说,他在监狱时,从监狱官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对待他的方式和态度,就可以得知美国政府是否在关注他的现状。当美国政府官员不关心或过问他的境况时,他在监狱里的待遇就开始出现明显的恶化;而当美国政府开始关注他的情况时,他在监牢里的待遇很明显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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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主席、资深众议员克里斯托弗-史密斯也做了精彩演讲。(图片由西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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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权负责人陈立群、张菁应邀参加了此次庆祝会。(图片由王礼敬提供)

 

1996年萨哈罗夫自由奖获得者魏京生也在庆祝会上讲了话。他表示,欧洲和美国在人权问题上合作并给予大力支持时,世界各国的人权和自由活动人士受到鼓舞,他们的事业得以进步。但两者稍微表现出分歧时,中共当局就利用时机,加紧打压国内异议人士和人权活动人士。而他本人获得萨哈罗夫奖时,正值欧洲和美国在人权问题上积极合作的时期:他说:“那个时候我觉得,欧洲和美国在人权问题上合作的很好。他们不仅在人权问题上很有成果,而且在外交其他领域里也取得了成就。这给中共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但进入本世界之后,全世界的人权都有所退步,而西方政府不愿再就人权问题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而中国政府也积极在人权问题上试图在欧洲和美国之间制造分歧。现在,欧洲议会的一些朋友们和美国国会的议员们在积极推动欧洲和美国的合作。我觉得这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意义非常深远的。”

欧盟议会驻美国国会联络处副主任杰弗里-哈里斯先生,在庆祝萨哈罗夫思想自由奖设立25周年活动上讲话时表示,面对如今迫害人权者想方设法试图掌握全球政治主导权之际,欧洲和美国必须增加他们协助人权活动者的努力:

“当然,在今天世界上的违反人权者正在设法夺取国际政治主动权之际,我们显然需要加倍努力。今天我们在美国国会这样一个庄严的地方,应该记住捷克前总统哈维尔的一句话,我们必须不忘记那些人权活动人士的孤独奋斗。这些活动人士在孤独奋斗的过程中,很多时候,并不知道他们的事业最终能否有成果。”

2013年,欧洲议会将萨哈罗夫自由奖授予了因争取妇女教育权而遭塔利班极端主义分子枪击的、巴基斯坦16岁的维权少女,马拉拉-优素福扎伊(Malala Yousafzai)。

萨哈罗夫奖于每年12月10日颁发,这天正是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宣布世界人权宣言正式生效的日子,也是庆祝因此而订立的国际人权日的同一天。萨哈罗夫奖被认为是捍卫人权领域中最具有荣誉的一项奖励。

纽约举办“还刘霞自由”活动 播放刘霞视频

紐約世界日報報導

「你說話你說話你說實話,你白天說夜裡說只要醒著就說,你說呀說…」這是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的妻子劉霞,2009年9月寫的一首詩「無題…給劉曉波」,當朗誦者劉興耐當著近百位聽眾朗誦時,她因深受詩的內涵感動而哭泣。

1236870_204422216394164_40043024_n LIU XIA獨立中文筆會(ICPC)、美國筆會中心、劉曉波之友會14日晚在紐約市立大學亨特學院舉行「劉霞中文詩及英譯朗誦會」,播放2013年12月經由秘密管道傳送給外界的劉霞朗誦自己詩作的視頻、2012年12月28日由胡佳等突破監控探視被軟禁的劉霞及前中央電視台導播華澤剪輯的「鐵窗外的妻子」。獨立中文筆會會長貝嶺首先介紹劉曉波和劉霞的近況,他表示,劉霞不是政治犯,只是政治犯的妻子。他呼籲中共當局釋放劉曉波,並解除劉霞禁令,還給劉霞基本的公民權利。劉曉波之友會代表胡平發表劉霞於1997年寫給他的書信。

朗誦了劉霞15首中文詩作,包括「我坐在這裡」、「空椅子」、「無題…給劉曉波」以及2011年的作品「碎片8」等。「無題…給劉曉波」仿奧斯威辛大屠殺時德國名詩人策蘭的詩「死亡賦格」,劉興耐朗誦時,數度因觸動哽咽而中斷。詩篇結尾「你愛你的妻子但更驕傲她與你共度的黑暗時間,你讓她隨心所欲更堅持她死後繼續給你寫詩,那些詩行沒有聲音沒有。」

1236870_204422216394164_40043024_王艾(右)和呂京花(左)手持釋放劉曉波及劉霞的標語。(許振輝攝影) 
貝嶺同時宣布,獨立中文筆會與瑞典文學院常務秘書彼特•英格隆德、諾貝爾文學獎評選委員會主席暨國際筆會榮譽會長佩爾•韋斯特伯格,將共同發表「我們為劉霞呼籲」,聲明中指出,「劉霞的處境令人極度擔憂。但她的不幸很容易被只關注著她身陷囹圄丈夫的國際社會所忽略。而由於患上了重度憂鬱症,她開始漸失生活下去的意志。這一切,讓我們懷疑她能否等到劉曉波出獄的那一天。她需要這個世界伸出手來搭救她。」

聲明中也鄭重呼籲中國政府釋放劉曉波,無條件還劉霞以自由。包括「接聽電話的自由、接發傳真、上網及收發電郵的自由、外出購物的自由、去餐館吃飯的自由、隨時探訪父母及會見友人的自由、選擇醫生就醫的自由、與丈夫相互閱讀對方信件的自由,以及在中國及世界各地舉辦攝影展及畫展的自由。」

广东佛山外嫁女维权被警察暴打

中国妇权义工苏昌兰快讯

2014年1月16日,来自广东佛山南海区的黄岐街道、黄岐东区和盐步的维权人士黄沛江、黄竹流、陈敬鸿、黄自卿、梁燕娴、杜燕利六人,他们到广东省委反映南海区黄岐街道剥夺了他们外嫁女农村土地转股权的权益问题,在回来的路上,当他们在广州6号线地铁线转乘时,被南海的警察和地方官员强行拦截并带走。

目前他们被关押在一个叫做南海区青少年法制基地的教育中心,被以涉嫌非法叫口号、非法派发传单、扰乱社会秩序罪拘留10天。晚上9点钟、问询结束,警方逼他们签字,遭到他们强烈抗议,6、7个警察对他们进行拳打脚踢,其中有几个当地官员、一个警察的警号是183340。

电话中现场一片混乱,传来凄凉的哭喊声,声声推人扣动心弦,令人心酸。南海当局凭什么捉人?习李新政的尊重和保障人权到底体現在那里?

 

6.4惨案近入25周年 天安门母亲新春再团聚

今年是“六四”惨案二十五周年。“天安门母亲”群体于一月十四日举行了新春餐会。

今年的难属聚餐团聚有着特殊的意义。

TATANM

在过去的25年里逐步形成的第一批“天安门母亲”服务团队,经历了漫长岁月的磨砺现在年岁已届八十上下,她们于去年5月正式移交给了第二批服务团队。

在这次聚餐会上,丁子霖女士讲了三句话:第一句话她和她们的团队现在都已退下来了;第二句话她向大家介绍了尤维洁等五位服务团队新成员;第三句话她告诉大家新的服务团队半年多来做了许多以前做不到的事情,表现出色,令人兴奋。

也许是老天特别眷顾这批受难者亲属,这天北京风和日丽,也无雾霾。说是十一点集合,但不少老人十点就到了。陆陆续续,从北京城里城外,从四面八方聚集来了。人,足足坐了四大桌,满满的,还不断地添加座椅,谁都舍不得放弃这每年一次相见相聚的机会,气氛异常热烈。这次餐会出席者共46位。

87岁的李雪文大姐因其老伴于三年前去世,加上腰腿不好行走困难已有数年未曾参加聚会了,今年由她女儿搀扶着早早来到餐厅坐在桌边守候大家,着实给了进门者们一个惊喜。

餐会由尤维洁女士主持,正要开始之际,餐厅大门突然被推开,风风火火进来个人,大家定睛一看,是徐珏女士。她不是因患癌症住院正准备手术吗?大家刚提到她今年来不了啦,怎么会“从天而降”呢?原来手术推迟,她是悄悄溜出来的。她一遍一遍地重复着:“我太想念你们啊!”。她这时和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地拥抱,其情其境既令人感动又让人心疼。

用餐前,尤维洁女士首先带领大家为25年里逝世的35位“六四”难属,尤其是2013年去世的杨子明、程淑珍、杜东旭、张桂荣等四位难友默哀肃立三分钟。

随后,尤向大家简要汇报了去年秋冬分三路去外地探访难友的简况,并带来了外地难属对北京难友的问候;她还转达了海外友人对天安门母亲群体的关怀。

今年的席间还有一个令人感奋的现象,就是不少家庭带着儿孙辈同来,以前只是个别家庭带,现在则是不少老母亲由她们的儿子或女儿,甚至孙子、孙女陪同前来。这批年轻人所显示出的那份强烈的参与意识给予年迈多病的老父母们极大的鼓励和安慰。让他们感到心里踏实,天安门母亲后继有人。

难属们年年的餐会费用从未动用过集体的人道捐款,皆有友人专款赠与,今年所用为Y教授所赠。我们在这里特地向他们表示感谢。

人心是杆秤。人心是张纸。一切都摊在那里,晾着、洒着。亲人们含冤离世25年了。我们的公开诉求没有变,从1995年至今提了十九年了,历届中共政权和两代会对我们始终未予理睬。将会拖到何年何月,我们拭目以待!


T TAN TM

 

 

中国昆明妇女权利会议记录

2014年1月3日—4日

共有10名社群妇女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议题包括:《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相关议题、全球基金议题和爱知行的工作总结计划等内容。

议题一:《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1、普遍定期审议机制

2、条约机制

3、结合具体条款展开讨论:

1)男女平等权

2)条受教育权

3)就业权

4)生育保健权(健康权)

5)婚姻平等权

6)参政权

7)公平参与非政府组织

4、如何参与

1)问题清单:提醒联合国特别关注此类问题

2)影子报告。

 

议题二:讨论感染者妇女权利问题

1、妇女感染者在监区中常见的问题

1)在部分监区女性感染者必须参加劳动,男性可以不参加劳动;

2)在强制戒毒所感染者也必须参加劳动;

3)在部分监区治疗无法得到保证;

3)到监区外就医许戴手铐、铰链、口罩;

4)有些监区抗病毒药物无法保证;

5)部分监区不允许服用外带的抗病毒药物,进入监区后需再次经过检测后用药

 

2、妇女感染者在家庭生活中常见的问题:

1)女性感染者生活压力更大;

2)女性感染者来自家庭的支持较男性的少;

3)女性感染者更容易被家庭隔离

 

3、妇女感染者在社会生活中常见的问题:

1)女性感染者更容易遭受社会的污名化(常被认为生活不检点)

2)女性感染者的自我污名化更严重

 

4、妇女感染者在就医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1)感染者在就医时需要自费购买全套医疗器械(甚至包括床单被子)

2)护理费用更高

3)转诊到定点医院治疗

4)紧急治疗完转诊

5)综合医院直接拒诊

6)感染者死亡后医院收取特殊消毒费

7)定点医院医疗条件差

8)感染者到普通医院治疗,医疗费用较普通病人高

9)医生、护士及其他医院工作人员歧视艾滋感染者

 

5、妇女感染者在就业方面常见的问题:

1)艾滋感染者无法办理2类健康证,无法办理餐饮营业执照;

2)变相辞退或直接辞退艾滋感染者

3)女性、艾滋感染者双重身份导致就业困难

4)不允许从事公务员、教师等行业

5)得知身份后,同工不同酬,工作压力大

 

6、对性工作者的歧视:

1)公安部门把安全套作为卖婴嫖娼的证据

2)被抓后性工作者隐私会被暴露

 

7、动态管控问题:

1)把感染者作为高危人群纳入动态管控

2)影响社会家庭关系

3)影响正常娱乐生活、出行

4)随时被传唤

5)影响已戒断人员的正常工作、生活

6)对艾滋感染者的管控影响出国等

7)把感染者和经常上访人员、重症精神病人等纳入维稳动态管理系统

 

8、妇女感染者在生育保健/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

1)对艾滋感病孕妇歧视拒诊

2)生育困难,会被综合医院转诊,生育只能到定点医院

3)服用抗病毒药物副作用大,

4)保险免责条款

5)感染者低保和养老保险问题

 

9、妇女感染者在婚姻和家庭中的问题:

1)女性感染者容易被丈夫抛弃

2)因为感染艾滋病丧失继承权

 

议题三:政策建议

 

1、监狱场所和社会的抗病毒治疗互通提供统一的治疗

2、在监管场所,应该把感染者纳入“病犯”管理,取消劳动规定

3、对女性感染者提供特别福利政策

4、国家应该加大对反歧视宣传力度

5、落实感染者医疗、生活救助

6、加强对医生的反歧视培训

7、取消针对感染在医疗过程中的特殊费用

8、取消定点医院,实现艾滋感染者按需就医,提高针对艾滋感染者的医疗条件

9、加强对感染者就业问题的救济工作,建立专门的救济制度

10、把卫生部门和公安部门对性工作者的管理制度统一

11、将感染者退出维稳系统

12、逐步提高艾滋感染者最低生活保障的水平

13、对感染者低保制度要变通,保护感染者的隐私

14、加强对感染儿童隐私的保护

 

 

 

为生二胎假離婚梦破 5月大胎兒被引產

  一个多月前,三十多岁的吴怡做了引产手术,孩子五个月大。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她一共怀孕三次,第一次儿子出生,第二次主动流产。最后这一次想偷偷留下来,被逼着“做掉”了。她和丈夫郑彤都是小县城里的机关公务人员。这份在当地令人羡慕的工作,致使他俩失去了可能迎接的第二个孩子。意外怀孕后,两人试图以假离婚、假结婚的方式保住这条性命。但最终,他们在当地计生部门和双方单位的强大压力面前,败下阵来。

 “你不能再流产了”

对吴怡夫妇而言,2013年可能真的是世界末日。

据中国周刊记者 刘畅报道,他们原本过着幸福的生活。吴怡在县城做公务员,工资虽然不高在当地也算稳定,郑彤是某局的小领导,收入比妻子高一些,是整个家庭的顶梁柱。生于70年代的两人,有个九岁的儿子,每天朝九晚五,接送孩子上下学,日子平淡而踏实。

但正如吴怡的微信状态所言:“Single is simple,double is trouble。”这句话有了别样的意味:意为一个简单,两个麻烦。

2013年年初时,她意外怀孕,和丈夫商量后,主动去当地医院做了流产。那时,他们从没想过要个二胎,因为除了罚款之外,代价是沉重的。

当地执行和全国所有基层单位相同的计划生育政策—“一票否决”制:涉事党员干部,将予以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的“双开”处分。同时,如果具体部门年度计生目标考核未达标,将被取消一切综合性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主要负责人不得提拔晋升,任期内被否决两次以上,将被降职或免职。

一位岁数很大的同事跟吴怡说过,自己曾参与了一件“挺吓人”的事儿。90年代某年,当地计划生育率超标。为达标,所有当年超生的,包括大月份孕妇,全都被拉到医院,强制引产。此事被当地人称为“大屠杀”。

郑彤也知道一些“前车之鉴”。有几个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试图隐瞒二胎情况,被发现后没等单位开除,自己主动辞职了。

此外,吴怡当时发生了些意外,出现流产不全的危险。事后医生告知,她不能再次流产了。“我们都是成年人。”郑彤自责地解释,两人平时很注意保护措施。

可几个月之后,吴怡又一次意外怀孕。

去当地医院检查,医生告知,吴怡的身体很难再承受第二次流产的压力,可能会面临大出血、胎盘粘连等风险,往严重了说,将再也无法生育。

除了医嘱,两人也考虑过家庭因素。

“再生一个,对小孩大人都有益处。孩子是独生子,比较孤单。往坏了说,以后万一有什么闪失或意外的话,我们年龄大了心理承受不了。”郑彤谈起当时的“私心”。前些日子有新闻报道,一位60岁失独母亲接受试管婴儿手术,生下了双胞胎。她认为,哪怕40岁再生,都已经太晚了。

生与不生,在郑彤心里原本占一半一半的分量,架不住妻子态度坚决,急哭了好几次。而双方的父母思想很传统,觉得多一个孩子没啥不好。最后,夫妻俩决定留下这个孩子。

他们显然低估了形势,在强大的计生压力下,一切侥幸心理都是螳臂挡车。

  铤而走险

通过选择题加排除法,似乎出现了一线希望。

郑彤参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中,可以按时间间隔生育二胎的所有情况,包括“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须经鉴定)”、“夫妻双方为双独”等七种严苛的情形。

两人各自有兄弟姐妹,孩子也很健康,均不符合条件。

身边多少耳闻了一些成功的案例。有人花了四、五万块钱,给孩子假办了残疾证,耗时费力地打通关系,最终获得了二胎资格。

“据我了解,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很健康。”吴怡说。

这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提前准备,并不适合临时抱佛脚的他们。后来,经过百度“计生”、“二胎”等贴吧,以及一些有同样需求家长的QQ群里的经验,郑彤决定采用“假结婚”的办法。根据规定,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按间隔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前提是,他们需要先离婚,再找一个未婚男子和吴怡结婚,两个手续都得是货真价实的。

两人以最快的速度办理了离婚手续,四处寻找合适的“结婚对象”。

“这不像人才市场,可以在报纸上、网上发个招聘信息。”作为“原配丈夫”,郑彤有点尴尬,“涉及男方的声誉,身边的朋友肯定不行。”

在朋友的帮助下,他们以1万多元的酬金,找到了一位愿意做“假丈夫”的男子。郑彤出面,将真实情况和可能的后果都说清楚。对方很理解夫妻俩的不容易。只因为没结过婚,他并不清楚“一个小孩的意义有多大”。

郑彤陪着该男子去办理手续的时候,负责计生工作的大姐一眼就看出这是“假离婚”。但她说了句话:“你(指该男子)平时也不怎么会干事儿,但这次做了件好事儿。”大姐痛快地盖了章。这句话让郑彤觉得暖暖的。

结婚证顺利地拿下来了,到区里计生委办二胎申请的时候,卡了壳。

做体检的时候,吴怡被发现已经怀孕。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直接判断出这是钻法规空子的“假结婚”。并当场告诉吴怡,她这种造假情况,今年已经遇到三起,不久前刚有一位妇女被劝做了引产。

郑彤觉得之所以被怀疑,主要是因为离婚和结婚之间的间隔较短,妻子又已经怀孕了一段时间。“时间太仓促。”他分析,“至少也证明,我们不是早有预谋的。”

事情败露后,计生委拒绝了二胎申请。那一天,郑彤接到计生部门打来的电话,要求他把申报材料领回去,并自行带吴怡去做人工流产,“这个事儿就既往不咎了”。

他第一反应是不屑。所有的手续都是合法的,除非走法律程序起诉自己,可也没有明确的证据和理由啊。所以,过了一个星期,他根本就没理这茬儿。

后来发生的一切证明,郑彤的想法“太天真、太单纯”了。

 耻辱

“敬业”、“高效”和“过于强大”,这是夫妻俩对计生部门的评价。

如果继续坚持这次是真结婚,也不是没办法。工作人员告知,可以把孩子先生下来,然后我们去做DNA鉴定,看看“到底是你前夫的还是现任老公的”。只要被查出是和郑彤生的,就要算超生,结果按“双开”处理,交罚款。

计生委迅速而详细地调查了两人的社会关系,并电话通知了各自的部门领导和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

首先发难的是吴怡的单位。

“这孩子你坚决不能要。”找她谈话的主管领导上来就说。并告知,要了,单位和其他同事的提拔会受影响,评优资格也都没有了,“就因为你一个人”。如果坚持,整个单位的人都记恨她。而且,作为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挺着个大肚子去上班,“全国都会知道”,“这个脸你丢大了”。

吴怡很难评价这是不是“威胁”。“我只不过想生个孩子,怎么就成罪人了?”她不服气,和领导顶撞起来。“大不了我辞职!”

几乎是同一时间,郑彤那天刚到单位,就有领导打来电话,要他去办公室。进了门,他就什么都明白了。平日里领导跟自己关系不错,话也说得很直白—如果不主动做掉孩子,就两种情况:一,主动辞职;二,以违反国家计生法规为理由被单位开除,而两者都得交纳数额不菲的社会抚养费。

“有什么能比一条命更重要呢?”当时,郑彤心里满是这个“冲动的想法”。

后来,单位派人“一遍又一遍”地敲警钟,郑彤心里动摇了。

他算了一笔账,按照计生法规,社会抚养费按家庭年收入的3到5倍处罚,自己和妻子每月工资加起来6千左右,保守估计得缴纳18万,多了就得20万开外。如果执意要这个孩子,两人都得被辞退,当地没有几家企业,30多岁的年龄也并不好找工作。

“一个孩子,已经有点吃紧。两个孩子,未来都要上大学,还要考虑生活成本。”他明白,一切都从头开始谈何容易。

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妻子时,妻子表现出了强烈的抵触。平日里,吴怡性格文弱,即使受了委屈也都会把话藏在心里。两人少有地争吵起来。

“我得从维护家庭的长远利益考虑。收入非常重要,都丢了工作,你就是生下来还得考虑抚养的责任呢。你怎么承担?”郑彤的劝说,换来妻子直到深夜的低声哭泣。

这个时候,双方的老人也因同样担心的理由退缩了。

就连还在读小学的儿子都态度鲜明地反对。当时夫妻俩曾问他“想不想要一个弟弟妹妹?”孩子的回答是:“妈妈要是把工作丢了那(加重语气),不能要!”孩子平时都是家里老人带着,估计也是听长辈们说的,此前他就不是很情愿。夫妻俩推测,可能因为是独生子女,五六个大人一直围着他团团转,担心“多一个孩子可能会抢夺大人对他的爱”。

“怀孕,对一个女人来说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吴怡觉得很无力,“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在坚持,仿佛成了耻辱。”

“这个歉我永远不会道的”

动了,又动了。

肚子里的孩子每动一下,吴怡的心也跟着颤一下。

因为发现时已经较晚,又忙前顾后地操办假结婚,已经拖到怀孕四个多月,孩子胎动很频繁了。

唯一的希望是,在医院做检查的时候,医生告诉她,以她三十多岁的年龄,以及上一次流产的过程,做这种大月份引产风险太大。建议她跟单位说一说,最好还是把孩子生下来。但大夫也说,相应情况只有在手术过程中才能下结论,所以不能提前写出相应的证明。

她抱着忐忑的心情,将医嘱告知领导,得到的回答是:那也不能要,如果担心当地的小医院有风险,可以去大医院,找好的医生。

言语间,透露着不信任。吴怡明白—因为自己的“前科”,现在说什么都被认为在故意撒谎。此前她已经照过B超,得知孩子长得很漂亮,是个男孩。

郑彤回忆,有位了解情况的同事告诉他,即使因身体情况,让你生了,结果不会有什么太大变化,“也是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来处理”。

经过愤怒、权衡、挣扎以及绝望,吴怡妥协了,同意去做引产。接下来的一周时间,她天天以泪洗面。

11月份的某天,他们早上五点多就出门,七点多钟到了省里的一家大医院。“去的时候还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回来的时候,就没了。”郑彤一路都在想。

排队人多,吴怡身体吃不消,郑彤又托关系走了后门,试图提前办理手续。医生诊断后拒绝收治,因为这属于计划外怀孕的引产手术,没有相关部门出示证明就不能收。忙活了一上午,心情复杂地郑彤又赶回县里,找到计生委盖了个章,交给大夫才算了事。

“孩子很健康。你为什么不偷偷把孩子生下来呢?不要做这个手术了。”医生很遗憾。就连照顾她的护士也惋惜,护士的姐姐遇到相同的情况,最后辞职把孩子生了下来。

“可能我们跟她的情况不太一样吧。”吴怡苦笑。如果病人坚持,医生也只能劝到这份上了。“我多希望,医生跟我说,这个手术你不能做,坚决不能做。”

住院一天后,手术开始。吴怡记得,是下午五点进去的。

躺在床上,一旁的医生盯着B超,说动了动了,快扎。她清晰地记得,随后肚子上注射了某种液体,可能带有毒性。因为她感觉到,慢慢地,孩子的挣扎越来越微弱。

很难形容这是一种怎样的感受,“好像小孩要跑,大人在后面追他,要弄死他。”她的意识到此中断了。

郑彤和丈母娘坐在门外,3个小时,没有任何交流。那扇门是如此熟悉,自己第一次做父亲的时候,曾感受到无与伦比的幸福。如今,天地之别。

门开了,吴怡被推出来。郑彤说,妻子看上去面无表情,“不痛不痒的”。丈母娘哇地哭了,他则在一旁宽慰,以后等条件成熟了,咱们再生,再生。

大夫拉住郑彤,询问孩子的遗骸是自己带走,还是留给医院。征询吴怡后,他选择了后者。他俩从没见过这个五个月的男孩,不敢看。

“我已经崩溃了,至今我还不理解我自己(为什么这么做)。她怎么承受得了。”郑彤说。

两天住院休养期间,县计生委和吴怡的单位各自打来电话,催促把医院的引产手术证明送过去。后来,郑彤的领导曾主动表示关心,说“事情办得比较仓促”,也是没办法。

一个月后,吴怡开始上班。按照当地政策,因为没有准生证,怀孕后做引产或流产都是自费的,4000多元的费用不能报销。

如今,单位领导对她态度不冷不热的。有同事劝吴怡,领导现在对你意见挺大的,要不找个时间再去道个歉吧。

“道歉?”她笑了,“这个歉我永远不会道的。”

夫妻俩与其说是缓过来了,不如说是渐渐忘却,麻木了。时不时地想起来,心还会哆嗦那么一下。

郑彤希望,儿子长大以后,永远不要记得这件事儿。“我们老了以后,他会体会到的。”他解释,“对他而言,这将是个很残忍的真相。”

 

 

计生中国:爸爸去哪儿了?

杨支柱

“爸爸去哪儿了?”在中国大陆,常常孩子还没问这个问题,计生委的人就来问了。

据2014年1月8日中国青年报《一个非婚妈妈的“被超生”之路》一文报道,41岁的英语教师于军唯一的女儿悦悦成了一名计生“黑户”。于军说她尽管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只有一个孩子也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但为了给悦悦上户口还是曾经打算妥协,然而缴纳社会抚养费前却必须提供生父信息及亲子鉴定证明,而悦悦8个月的时候她25岁的未婚爸爸失踪了。

街道计生办对于必须提供生父信息及亲子鉴定证明的解释是,要根据男方的婚育状况来决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计生办的人说,“万一他原来有孩子呢?一下子可能就差好几十万了。”这话并不算夸张但不准确。如果男方有一个孩子,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符合生二孩条件没有办理生二孩手续,跟非婚生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差不了多少。但是如果男方有两个孩子,那么悦悦就属于第三孩,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可能多出五十余万元。如果男方是有两个孩子的大富翁,由于“社会抚养费”随“超生”父母的收入水涨船高,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也可能多出上百万、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

显然,在计生办的人看来,一个女人肯给一个男人生孩子,特别是一个三、四十岁的成熟女人,不大可能连男方的基本情况都没搞清楚,失踪不过是逃避“社会抚养费”的借口。“万一他原来有孩子”不过是客套话。

问题还不止于此。即使悦悦的爸爸在生悦悦的时候真的是个24岁未婚未育的小伙子,于军也必须提供生父信息及亲子鉴定证明,载入计生系统联网的档案。如果不这样做,男人就可能借此逃脱计划生育控制,他今后生育的第二孩就变成了第一孩,第三孩就变成了第二孩。这既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也涉及到该法第四十二条“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的落实。

未婚妈妈可以不告诉孩子“爸爸去哪儿了”,但是只要计划生育政策不打算网开一面放过男人,她必须如实告诉计生委“爸爸去哪儿了”。“爸爸去哪儿了”这个问题在计生政策下不可能成为未婚妈妈的隐私。

我并不赞成计划生育捆绑孩子的户口。但是如果一个人支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哪怕只是支持其中的“社会抚养费”一项,他就必须回答:如何防止未婚妈妈的男人逃脱“社会抚养费”?是对所有男女性生活进行政府监控,还是对未婚妈妈进行逼供?

也不只是计划生育捆绑孩子户口的地方才要求未婚妈妈提供孩子生父信息及亲子鉴定证明。譬如山东莒南的朱新梅就自称孩子的爸爸是一个叫“刘伟”的未婚未育青年,失踪了。当地计生委不相信,通过非法拘禁和逼供迫使她和她的前夫李博毓承认孩子是他们的,然后把他们双双开除了公职。(《女教师举报“计生学习班”》,南方都市报2013年11月20日)我并不赞成非法拘禁和生二胎开除,但是如果不搞非法拘禁和逼供,那就只好监控性生活或捆绑孩子户口了。

非法拘禁、逼供、监控公民性生活或不给孩子上户口都是违法或犯罪行为,但是如果完全拒绝这些手段计生委根本就不可能搞清楚“爸爸去哪儿了”。于是在“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压力下,在所谓“计划生育利益诱导机制”的诱导下,这些违法犯罪手段便成为各地计生委搞清“爸爸去哪儿了”的惯用手段。这些违法犯罪手段被计生委用得如此平常,以至于连某些所谓人权律师都把它们作为“必要的恶”予以接受。

最近的事实进一步表明:不但未婚妈妈没有不提供孩子生父信息的权利,连已婚妈妈也没有。即使妈妈告诉孩子“爸爸去哪儿”了,计生委还可能跑出来说,“那是假的!”

据南方都市报2013年10月30日一则报道(《为生二胎与前夫舅舅结婚?》),29日佛山禅城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不服计生局征收社会抚养费26万多元的行政诉讼。原告钟女士再婚有证生育第二孩。禅城计生局经过调查发现钟女士的再婚对象李某石居然是前夫的舅舅,李某石只知道妻子姓钟,不知道名字,只见过几次面,从来没有同居,但李某石拒绝签字。计生局认定原告及其前夫是假借离婚、再结婚骗取生育指标。

南方都市报2014年1月6日的一则报道(《天上掉下个老婆,原来只是假结婚》)更有意思——“2013年11月29日蒲某以再婚夫妻一方婚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为由,到粤海街道计生科递交再生育申请表,并提供了男方户籍所在地湖南省中方县新路河乡计生办出具的男方为初婚、无生育、无抱养的证明。”粤海计生科对该夫妇男方居住在湖南、女方居住在深圳且已怀孕产生怀疑,12月2日发函请求湖南驻深圳联络站协查。结果查出女的给了其籍贯地同村男光棍2000元、跟他去打结婚证只是为了取得“男初女再”生育指标。

在上述所有的例子中,女人都是为了保护自己丈夫、前夫或心爱的男人不受计划生育株连而自己顶着压力,承受着屈辱和辛苦。一些女公知、女律师认为计划生育解放了中国妇女,只要把堕胎、结扎、上环和罚款的矛头指向男人就完美了。她们如果不是别有用心,就是过于幼稚,其智商和情商远不如普通农妇。计划生育不可能不对妇女的权利构成限制。

 

 

广东佛山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纪实

中国妇权义工:苏昌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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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妇权义工苏昌兰在选举前给村民讲解选举法 .(中国妇权义工摄影)

南庄村妇女在听中国妇权义工苏昌兰讲授普选知识a

中国妇权义工在选举前给村民讲解选举法 1

       中国妇权义工苏昌兰在一场村民大会上,鼓励村民推举自己心目中的候选人。.(中国妇权义工摄影)

2014年1月11日上午9点钟,,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东村村委会举行第六届换届选举,由村民推出的维权村民何锦柱和原村委主任兼村党支部书记对决竞选下一任村委会主任。选举地点在南庄镇东村小学,选举会场外有众多的警察、辅警、治保会人员、还有一些便衣在看守和巡逻,他们在多个角度摆设了监视影像器材。维权人士天理、廖路山、广州吴镇琦律师、中国妇权义工苏昌兰和两个记者前往观摩东村的选举,遭到国保人员一干人等的警告,要我们离开选举现场,并有一辆警车及5个国宝专门“保护”我们。现场气氛紧张。事实上,这场“民主选举”从一开始就是在一个没有公平和公正的环境下进行,表面上是选举,其实是明目张胆的巧取豪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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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警察、辅警、治保会人员、还有一些便衣聚集在选举现场,气氛十分紧张。(中国妇权义工摄影)

暴风截屏20140112095048        村民被全副武装的警察将拦在现场外,有的更被要求远离现场,包括中国妇权义工在内的维权人士被一辆警车5个警察看管在离开现场5、600米外的地方。(中国妇权義工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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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村委主任兼村党支部书记,集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身,专权独横,劳役村民作威作福19年,导致南庄镇东村的村民年终分配为佛山禅城最低,因此东村的广大村民怨声载道。这一次,东村的七个自然村的村民不甘被劳役、被盘剥。一致推举维权村民何锦柱做村主任,当东村村民的带头人,不受东村黑恶势力的压诈,让广大村民有一个安稳的生活环境。为此,东村的七条自然村的村民对这次选举非常重视,他们群策群力,力争选一个真正为村民服务的人出来!

当村民推举了维权村民何锦柱作为竞选村主任人选后,何锦柱于是受到了来自当地政府与黑恶势力的种种“关怀”、“照顾”,盯悄、跟踪、恐吓等,手段及其卑鄙下流!2013年的12月17日下午5时左右,当何锦柱到南庄镇政府递交完竞选手续后开车回家,被一随尾跟踪的一小面包车拦截,从车上下来了几个大汉,每人手执一条一米多上的铁管往何锦柱的小车乱捅一番,结果小车被砸烂,何锦柱也受伤,幸而傷勢不重。事后,何锦柱更加被警告說,再敢参选就取他性命!何锦柱只好暂时离开本村外出暂住,躲避被杀身之祸!但为了村民的未来,何锦柱決定继续参加竞选南庄镇东村的村委会主任,带领村民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即使明知道难以得到公平的竞争也绝不放弃抗争。

选举秩序刚开始还算平和,按照东村村委会的选举方法,每一个村民只能投三张选票(自己一张和代理家人投二张)。但是不久村民发现了舞弊行为,竞选连任的候选人即原村党支部书记的妻子,竟然在东村南街小组的投票点投了四张票,村民抗议后,由官方当局把持的选举委员会不但不作出处理,还继续让其儿子再投多四张选票!村民针对这次选举出现的舞弊行为向所谓的选举委员会追问,但官方拒绝回应。选举委员的官员也不作任何的答复和解释!

经在场的村民强烈抗议,选举委员会的官员答应处理,但是违反程序规定的选举一样在继续!这个所谓的选举委员会不但不处理这些无法无天的违法选举事件,还将在场监督选举录像的村民赶出现场!至此,监督选票的现场就只有何锦柱一人,任何的村民也不得进入。村民的任何抗议均无结果!也就是说,选票上是选谁的,任由那些所谓“唱票”的工作人员说了算,而那些所谓的工作人员全是由一手把持了南庄镇东村村委会十九年的人员组成的!

“唱票”时间到,南庄镇东村村委会“唱票”实放,是最明显不需掩饰的舞弊选举,东村的下东村整个村594張票竟然全部是委托投票,而且清一色全是投给了续选连任的南庄镇东村村委会主任!一场无耻的所谓民主选举在明目张胆的违法与当局的包庇下、在党支部书记兼旧主任的操纵下成功继任,禅城区南庄镇东村的村委会选举“胜利完成”了!有村民说南庄东村是 “庙小妖风大,水浅王八多”!

当“唱票”结果出来时,村民强烈要求重新验票均遭拒绝!票箱在警察的保护下离开了东村的选举现场!在不公平的选举下,在官方无耻的包庇下,南庄东村的维权村民何锦柱输了!事后,村民说,我们村民掌握了这次选举黑幕的大量违规违法证据,下一步,我们将向相关的部门投诉和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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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现场分票、唱票所有程序都是官方钦点人员参与。选委会对被当场被揭发的舞弊现象完全不理会。(中国妇权义工摄影)

1月12日接到村民的电话说,由于其中一个委员不够半票选不上,定于今天中午1点30分重新选出委员,广大村民提出抗议和罢选!并拉起横幅标语:抗议南庄镇东村黑恶旧势力黑箱操作南庄东村第六届选举!他们说要将选举维权和村民利益维权进行到底!

从多年观摩农村基层选举和实地的了解,这就是中国的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候选人全是他们圈定的,那么他们就必须要确保某某“同志”一定要选上去,不惜一切任何代价!真正代表中下层维护老百姓权益的很难当选上去!在一个没有人权、法治、公平的社会里,中国农村所谓的基层一人一票“民主”选举不过是欺世盗名戏码!这种“基层民主选举”实际上是一场明目张胆的巧取豪夺,村民没有公正与公平的选举环境,竞选人若不是“党的好同志”,成功机率微乎见微。这次南庄镇东村村委会的舞弊选举,只是中国基层选举的冰山一角。

探寻计生系违反算术规则背后的原因

杨支柱

前不久(2013年12月24日晚)一对北京本地夫妻来我家求助,他们是城镇户口,男的是独生子初婚,女的是再婚以前有一对双胞胎,他们的孩子快要上小学了还没有落户,计生委要他们按第三胎缴纳“社会抚养费”五十多万元。这位独生初婚的男子应该有点钱,但是他觉得很冤,不愿意交这个钱——明明法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为什么他生育一个孩子就招致如此重罚?怎么能把别人的孩子算到他头上?我告诉他们跟计生委没什么道理好讲,劝他们联合一些交不起“社会抚养费”的父母组建互助组,让孩子在家学习,等计生废除了再上户口。

大约半年前有一个北京本地的病退工人找到我家诉说:2003年他妻子、女儿(17岁)均死于sars,他拣回一命也落下了纤维肺等疾病。3年后经婚介再娶,次年生一儿,上户口公安要计生证明,才通过搜集计生委要求的材料发现妻子不是二婚是第三婚,已有两孩。计生委要按第三胎收人均收入6-20倍的“社会抚养费”。为此吵架,离婚,自己带着“黑”孩。sars跟计生一样是人祸。如果政府不隐瞒疫情,他女儿就不会因一点小感冒而上人民医院看病,就不会被传染sars,他的女儿和妻子就不会死,他也不会落下一身病。说白了就是政府害他家破人亡一身病。他好不容易有了个新家,又被政府拆散,儿子还没法上学。害他的政府,反而得了一个对他敲骨吸髓的“理由”。好在最后市政府顾虑sars受害者索赔,最终在孩子上学前几个月按未办“生育服务证”生育第一胎收了他5千元了事。

又据2013年6月3日的北京晨报:亮亮3岁时被李先生和王女士收养。7岁那年,李先生和王女士离婚,亮亮和养父母后来生育的强强都跟着李先生生活。王女士因为现在的丈夫没有子女,想生一个,但无力承担“生三胎”的“社会抚养费”,起诉要求解除跟亮亮的收养关系。可惜她又在法官“调解”下撤回起诉(《女子为生三胎告养子》),看来只能抱憾终身了。

上述事例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虽然女方以前都生育过两个或一个孩子,但那是另一对夫妻所生。国家法律所“提倡”的行为,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却被按照生育第三胎征收高额“社会抚养费”,相当于生了两个第二孩。

据我所知,这种做法绝非北京独有,在全国范围内也相当普遍。许多外地的再婚夫妻告诉我,他们再婚前各有一个孩子,都没带在身边或只有一个带在身边,再婚后又生了一个孩子,计生委按生育第三胎向他们征收“社会抚养费”。

各地计生委的这种做法不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也违反了许多其他相关法律。根据我国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有关规定,子女只包括子女,包括生子女(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子女关系的形成或者基于生育,或者基于收养,或者基于父母再婚与养育事实的结合。父母子女关系是直系血亲或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无抚养关系的所谓“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并无血缘关系,法律也没有拟制,只是基于婚姻而生的姻亲关系,其亲疏等级相同于女婿和与岳父母之间的关系或儿媳与公婆之间的关系。计生系统将妻或夫与前配偶或前男(女)友所生的并未形成扶养关系甚至从未谋面的孩子记入当事人子女数征收“社会抚养费”,硬把姻亲当直系血亲,显然是违法的。

唯一能够算做两个家庭的孩子的是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成立而消除”,对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却没有这样的规定,婚姻法上还有离婚不影响亲子关系的规定,可以认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既是继父(或继母)的孩子,同时又是并未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生父(或生母)的孩子。但是从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角度仍然不能同时算两边的孩子,因为一个孩子不可能同时享受两份“社会抚养”——国家不可能因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时算两个家庭的孩子,对两个父亲或两个母亲有继承权,就给与同一个孩子双份免费教育或免费疫苗。

这种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算两个家庭的孩子的做法甚至延伸到下一代,影响“单独”或“双独”的认定。前年长沙有一对身为高校教师的“双独”夫妻申请生二孩计生委不予批准,理由是女方丧母后其父再婚,继母带过来一个17岁多的女儿。计生委因此认定她有妹妹,不是独生女,不能生二孩。直到分娩前几天经分管计生的副省长特批,区计生委才发给二孩生育证。

计生委当然可以辩解说,不这样无法阻止育龄男女通过离婚、再结婚模式或送养、收养模式生、养更多的孩子。但是离婚或送养未必是为了再生孩子,过度限制离婚可能产生更多的家庭暴力,过度限制送养可能产生更多的遗弃。如果为了计划生育就可以蔑视算术规则和法律规则,硬把夫妻双方各自的孩子算作共同的孩子,硬把收养的孩子同时算做送养家庭的孩子和收养家庭的孩子,这等于说为了计划生育就可以不择手段。

何况为了控制生育也根本没有必要考虑谁有多少孩子而只需要考虑谁生了多少孩子。因此不能把孩子算作养父母或继父母的孩子,因为继父母或养父母根本就没有生那个孩子!如果是为了控制生育(我并不赞同控制生育),为什么不能把地方“人大”预算的孩均“社会抚养费”除以2,对于夫妻双方分别计算呢?这样不但可以不违反法律和算术规则,甚至还方便对于离婚后再找无子女的配偶生一个孩子的人征收一半“社会抚养费”!然而事实上,即使是对夫妻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的省,也同样把夫妻各自的孩子算作共同的孩子,也同样把收养的孩子同时算作收养家庭的孩子和送养家庭的孩子——这是导致中国大陆最近几十年来送养少而遗弃、拐卖多的首要原因。

能够在离婚后再找无子女配偶的人,通常是社会中的强者,计生系统在制定规则是显然存在对强者网开一面的嫌疑,同时又对弱者不择手段,以满足其逐利冲动。正是这种逐利冲动,使国家计生委把“社会抚养费”由法律规定的补偿性收费变成了巨额罚款。正是这种逐利冲动,使各地计生委在征收“社会抚养费”巨大的自由裁量范围内就高不就低,经常顶格征收,完全不顾忌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限度。也正是这种逐利冲动,使得各地计生委不约而同地把同一个孩子既算作养父母、继父母的孩子又算作生父母的孩子。于是同样是有一个孩子的离婚人士,强者再找一个大姑娘生一个孩子,一分钱的“社会抚养费”都不用交,弱者只能找一个“拖油瓶”的丧偶或离异妇女,生一个孩子要按生育第三孩征收巨额的“社会抚养费”,一辈子受计生委盘剥不得翻身。最残酷的堕胎指标、绝育指标、上环指标,也基本上只适用于农村。

广西留守女童遭同村十余名中老年人性侵2年

來源: 东北新闻网    作者:刘洁

广西玉林市兴业县大平山镇南村算不上一个贫穷、闭塞的村庄。从玉林市区出发,往西北方向一路行驶约30公里就到了:在平原中拔地而起的丘陵,“俯瞰”着村庄高矮不一的屋舍,一条缓缓流淌的溪流从村前绕过,与之相连的,就是薄雾弥漫的田野。

年近岁末,这个有着2300多口人的村庄,在冬日和煦的阳光照射下,老人们背着手慢慢踱步,妇女抱着孩子溜达串门,黄狗卧在村道上,放学后的孩子三三两两一路嬉戏。

就是在这个宁静的村庄,一个留守女童,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遭到村里多名中老年人性侵。愤怒的父亲发现真相并报警后,司法介入,最终10人被判刑。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不是一个罪恶被制止、坏人遭惩治的故事,反而是女童及其家人遭受了村民的“敌视”,“都是她,把那些老人送到了牢里。”

广西兴业县大平山镇南村,受侵害女童小雨(化名)的家。者刘洁

广西兴业县大平山镇南村,受侵害女童小雨(化名)的家。图/记者刘洁。

 

“爷爷辈”施害者

广西玉林市兴业县大平山镇南村,一个留守女童,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遭到村里多名中老年人性侵。性侵的事实,最终因法院的判决而得以确认。兴业县人民法院分三批审判:2013年10月14日判1人猥亵罪,刑期2年6个月;4天后,3人因强奸罪获刑9年、7年、7年;11月27日,另6人一同以强奸罪获刑。

宣判后,只有1人提起上诉。他并没有否认与幼女间有身体接触,但他认为自己不是主动的,而且认为量刑过重。

10人性侵的是同一个女孩小雨(化名)。她2000年3月出生,受害时还是一名小学生。施害者获刑时,年纪最大的76岁,最小的也有44岁了。

在小雨的叙述中,强奸过她的至少有18人,其中15人是她同村的长辈——大部分是爷爷辈。在持续2年的时间里,每人平均性侵三四次。最多的一个,60岁的陈美光,法院认定达15次。

第一次性侵发生在2011年,当时小雨只有11岁,而施害者黄延来已经74岁了。那是4月份,春季放农忙假的最后一天,“瘦瘦小小的小雨,跟着奶奶去山岭间的田里插秧,后来小雨自己一个人去捡田螺,捡着捡着,她就离奶奶越来越远了。”

噩运在此时降临,“正在山岭脚下砍竹笋”的黄延来发现了孤身一人的小雨。她成了“猎物”。“强奸时,身旁放有一把砍竹笋用的那种铁的长钩刀。”

这些情节是家人根据小雨的回忆整理出来的,家属试图弄清楚罪恶是如何一步步发生的,为什么会卷入这么多人。法院的判决书则要简单得多,只有对单一犯罪事实的认定。

法院的认定与小雨的陈述也存在出入。根据判决书,黄延来犯罪的时间是在2011年10月的一天中午。这个时间点,让黄延来的强奸顺序至少排在了72岁的周振成和60岁的陈美光之后。而小雨则坚称,黄延来才是第一个施害者。

黄延来得逞后,开始把小雨介绍给其他人。在小雨放学的路上,黄延来嬉笑着把小雨指给别人看:“就是这个,很容易就可以让她干那事。”

他所说的“很容易”,是指每次性侵完之后,给小雨15元或20元不等的零花钱,让她不要声张。按照小雨的讲述,后来黄延来甚至发展到叫人到她家来强奸她。

经由黄延来的“介绍”,参与性侵的人数越来越多,就像滚雪球一样。除了黄延来,周振成和陈美光也成了介绍人,陈美光甚至有叫来人后,两人一起轮奸的情节。

据小雨回忆,黄延来第一次把陈美光拉来的时候,陈美光还说,“孩子这么小,快放了人家”,并未实施性侵。但是之后,陈美光也“沦陷”了,并成为强奸次数最多的人。

被拉进来的人群中,只有一个人守住了底线,未曾参与性侵。据小雨陈述,陈美光还喊过一个傻子来,但是那个傻子“连碰都不敢碰”她。

面带愤怒的同情者

南村的村干部和南村小学的老师认为,性侵是隐秘进行的,除了涉案人员,外人难以知晓。南村小学一位李姓老师说,村民应该不知情,“如果外人知情,我想应该不会发生那么长时间了。”

李老师说,在小雨就读的两年时间里,小雨的“死党”从来没有向老师透露过半点风声,而“小孩子的心态,是有什么情况都喜欢跟老师汇报的”。

然而,只要到村里随便走一走,就会发现所谓“不知情”的说法,显得有点站不住脚。

2013年12月31日下午,在离小雨家门口十多米远的马路上,记者采访小雨的爷爷、奶奶以及叔公时,须发已白的叔公声音激越地表达着自己的愤怒,原本寂静的一角,引来了几个村妇围观。在墙角,一个背着孩子的妇女静听了半晌,似乎是不同意这位叔公的说法,她向记者勾了一下手,然后转身离去。

记者随后跟着她,走出一条狭窄的巷道,已经有三四位妇女站在那里。“你是记者是吧?你千万不要只听他们一家人的,事情根本就不是那样子的,”一位皮肤黝黑、年近五旬的妇女有些激动,“你不信可以到村里随便去问一问。”

“那真相是怎样的呢?”记者问。几个女人相互看了一眼,有人忍不住笑出声来,带着不好意思讲出口的羞涩表情,然后迅速用眼神“投票”,推出一位代表。

被“推出来”的妇女沉默了一下,表情严肃,带着愤怒:“都是那个小女孩主动的,去到人家老人屋里,‘你有钱吧,要不要啦?’‘30块都没有吗?’就这样的,都是她,把那些老人送到了牢里。”

“是啊,是啊,就是这样的,老人都是让她给害的。”背着孩子的妇女同声附和,用手指给记者看黄延来的住处——屋子隔着村道数米,离小雨家也不过百来米远。76岁的黄延来是村里的五保老人,按照村支书的说法,“那些老人从来都没有做过犯法的事情。”

这或许也是老人们被判坐牢后引起村民同情的原因之一。在记者问到“你们有没有想过,那只是一个孩子”时,围在边上的村民沉默了一下,随即有人反驳:“知道要钱,就不是孩子了。”或许觉得不妥,又补充道:“都怪老人不懂法,没满18岁,是吧?”

传统又现代的村庄

南村在兴业县算得上是个中等规模的村庄,它在“现代化”建设上已经颇为可观。靠着在广东等地打工的收入,村子里已经兴建起不少三四层的新楼,阳光照射下,新安装的铝合金门窗闪闪发亮。村子的道路都已修好了,东西两侧的广场,各修了一个篮球场。自来水也通向了每家每户。从外观上,村民的生活在积极向城市生活靠拢。

在传统的修复方面,南村也在积极进行。进入村口,必须要钻过一座高耸的牌坊,那是村民集资兴建的,牌坊是南村的“龙门”,代表村民精神世界一角的,是“龙门”左右两侧镌刻的“富贵”和“荣华”。

村里曾有一座庙,在上个世纪60年代被“红卫兵”破四旧给拆掉了,到了90年代,村民重建后,又被政府拆了。这一次,村子里到处张贴着捐款者的名单,有人出面再次集资,计划将庙宇重建起来。

这个行走在传统与现代边缘的村庄,在面对女童被性侵这件事情上,似乎有着与外人不太一样的观念。在村民眼中,老人性侵后给了钱,也没有遇到激烈的反抗,女童就不值得同情。

即使是小雨的父亲庞玉强,也没有清晰的权利观念。遇到村民称“你女儿是在卖”时,他还是会一时语塞,嗫嚅一下,“他们说是卖哦,哪有30块来卖的?”他自问自答地辩驳。

庞玉强的家在村子的最后面,紧挨着山坡,这一片就像村里的贫民区,房子老旧,还留存有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那种低矮的泥土房。

3间红砖房,中间是堂屋,供着祖先的牌位,面前摆放着六个空的铜酒杯。堂屋的两侧各有一间十来个平米的卧室,分别摆放两张床,黑黢黢的,凌乱不堪——这样一栋房里,住着10口人,庞玉强一家5口、弟弟一家5口。

10米开外,就是庞玉强父母的住所,是那种破旧的泥土屋,幽暗潮湿,空间逼仄,出门就是邻居家那一面青砖砌成的墙壁。

因为贫穷,庞玉强和弟弟都带着老婆在广东打工,他的孩子和弟弟的孩子一道,留在了家里给父母来照顾。但老人也有自己的麻烦,庞玉强的父亲12年前出车祸,双腿残疾,只有拄着双拐才能勉强走路。照顾留在家里的几个孩子,老人明显精力不够。

正是这个残疾的老人,在村子里有着紧张的人际关系。在南村,人均只有7分田,在靠地吃饭的时代,村民间因为田地纠纷而关系紧张。庞玉强说,父亲确实因此与村民发生过矛盾,但“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村民们说,“他们家的两个老人好凶的,谁敢跟他们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愿意惹麻烦?”

村庄里的“高墙”

2013年一整年,42岁的庞玉强都在为女儿的事情奔走,他希望惩治那些施害者。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通过报警、网上申诉等途径,法院最终宣判后,等待庞玉强的却是“歧视、愤怒”等情绪筑成的一道“高墙”,将他们一家隔绝在村民之外。

这道“高墙”看似无形,却让庞玉强碰得“鼻青脸肿”。他所能做的,就是把女儿送到亲戚家读书、生活。而他自己,在出门时装作没事人一样,从那些熟悉的“陌生人”中间快速穿过,回到家后,就躲着,一整天都不出门。

据庞玉强介绍,自从报警之后,自己在村子里就没有了朋友,没有人可说话。他擅长泥水活儿,原来好多人找他去帮忙,但2013年一整年呆在家里,再也没有人上门了。“谁还理你啊?”庞玉强说。

更严重的是,如果小雨单独出现在公共场合,就会面对村里的许多风言风语,说她“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别人买的”之类。

在报案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庞玉强坚持送女儿去上学,这样别人就不敢指指点点。村民们都知道,在发现女儿遭遇性侵的事实后,这个中年男人曾操着刀,要去砍死黄延来、周振成和陈美光等。只是家属的劝阻,最终让他放下了刀,选择了法律武器。

南村村委会干部也承认村庄里确实存在着“歧视”。一位村干部告诉记者,“她(小雨)去同学家玩,都会被同学的父母从家里赶出去,不让她进家门。”

这些隐形的伤害,庞玉强和家人只能默默承受,对这个村庄的人心,他无能为力。

在这样的环境中,未成年女孩小雨的人生还要负重前行。似乎是为了弥补对孩子的愧疚,庞玉强决定,2014年,让老婆一个人出去打工,他自己就留在家里看着孩子们了。

 

加拿大“十元人道捐助”为中国良心犯送上新春祝福

作者: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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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的多伦多是雨雹交加、雪暴连连。在这寒冷的日子里,二十多位中国人道关怀人士,聚集在民阵主席盛雪家里,向中国良心犯、政治犯、狱中作家和记者,以及维权受难人士书写新春问候卡,为新一年的十元人道救助计划捐款,并由“十元人道捐助”计划理事会商议决定2014年的救助对象。

人们在问候卡上写道:“XXX朋友:祝福您新春好。非常敬佩您为中国人民的自由、尊严、人权、民主所付出的努力和牺牲。我们是加拿大“十元人道捐助”计划的参与者,在2014年新春之际,特向您致以最诚挚的祝福。”

今年寄出的一百多个慰问卡中,有一部分地址是看守所的。这是因为去年以来,中共当局加紧镇压维权人士和社会公民运动参与者,许多公开争取公民权益的人士遭受逮捕监禁,使得这一领域的受难人士猛增。十元人道救助行动于去年底,一次性救助十名遭到当局迫害的新公民运动参与者每人五百元加币。今年的救助者将包括多次遭当局迫害判刑的人权民运活动家,也包括近些年涌现的新良心犯和受难维权人士。

“十元人道捐助”计划于2004年圣诞夜,由一批关注中国人权民主现状的朋友在盛雪家聚会时发起,宗旨是,每人每月捐出十元钱,救助在中国境内因为争取言论自由、维护基本人权而遭受迫害入狱的良心犯及其家属。让他们感受人间有关爱。让他们知道,他们及亲人因追求真理而受难,同时也受到人们的尊重和爱戴。十元人道救助帮助他们度过艰难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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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计划开始时给因组织读书会而遭判重刑的四位年轻学者杨子立、靳海科、张宏海、徐伟。后来逐步扩大到更多的人。到目前已经坚持九年了。捐款人数也由最开始的十八人,扩展到先后150多人。受捐助的人士有杨春光,杨子立、靳海科、张宏海、徐伟,俞东岳,杨天水,杨银波,任自元,李元龙,罗永忠,张林、郭启真,齐崇怀,黄金秋,齐志勇,陈龙德,胡佳,王炳章,陈道军,郭庆海,方政,张林,力虹,黄晓敏等4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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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犯子女参与救助行动

23岁的李竹阳和18岁的蒋佳冀今年是第一次参与这一人道救助活动。李竹阳于2013年4月被救助到加拿大,她的父亲是中国著名政治犯秦永敏,由于追求在中国建立民主制度,多次入狱,共服刑22年。他虽然于2010年10月刑满出狱,但目前仍没有人身自由。蒋佳冀是诗人、作家李必丰的儿子。李必丰由于参与八九民运,遭判处5年徒刑,后又于1998年遭判处7年徒刑,去年再遭判处12年徒刑,后减刑至10年。李竹阳和蒋佳冀都表示自己能够参与中国良心犯及家属的救助工作非常荣幸,也希望那些良心犯及家属能够得到外界的关注和救援。李竹阳和蒋佳冀还在现场致电卡尔加里的林立先生,感谢他捐助自己。居住在加拿大卡尔加里的林立先生于前几年罹患癌症,但是始终坚持参与“十元人道捐助”计划。

“十元人道救助”计划主席应宏善及理事会成员燕子、李天明、董昕,向与会者介绍了过去一年的救助情况和新一年的救助设想。85岁的民阵老成员韩文光先生,靠微薄的老年金生活,持续参与十元人道救助行动九年。于2001年脱离中共,来到加拿大的原沈阳司法局局长韩广生先生,目前是民阵加拿大副主席,也在现场认真书写着慰问卡。人权热心人士老罗、陈新、黄德文、杨杰、小余及77岁的母亲张婆婆、李天明的妻子药师川由纪子,以及民阵总部理事李心佛、总部监事高昇、张晓刚、联络委员乐群、成员梁咏春、张志刚、叶辉、李菲菲、主席盛雪,和几位不愿意公开姓名的人士参与了此次向国内政治犯寄送慰问卡行动。多伦多社区知名人士,中华总会馆前主席陈荫庭及夫人也到场捐款支持,并给李竹阳和蒋佳冀送上新春礼物。大家并热情问候患病一年多的盛雪84岁的母亲。

盛雪表示,多伦多社区不少人在听说这一人道救助计划时纷纷表示,非常感动并敬佩一批人能够在海外从事中国的人道救助工作。但是由于惧怕遭到当局的打击迫害,婉拒参与这样的行动。盛雪为此感到悲哀,她说:“在任何社会、任何时代、任何国家,人道救助都是最基本的社会善良和正义,人们都以参与这样的行动为荣。而今天的中国,却已经败坏到这样不堪的境地,人们连人道救援都不敢参与,可见这样的社会是多么冷酷。同时也说明,坚持中国的人道救援多么必要”。“十元人道捐助”计划主任应宏善表示:“人们应该谴责中共政权,它使得人们连做人道救助都怕,是因为当局的迫害太残酷。为了结束这样的专制政权,我们要坚持做人道,一直做下去,直到这样的政权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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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设立人权奖项

“十元人道捐助”计划当场收到2680元加币。卡尔加里的林立先生通过电话承诺捐助2千元。公民力量发起人杨建利博士通过微信表示继续参与十元人道捐助计划,即日会将支票寄来。“十元人道捐助”计划九年来受到许多善心人士的支持。“十元人道捐助”计划商议,由于明年是十周年,将设立人权感谢奖和人权表彰奖。感谢十年来持续参与“十元人道捐助”计划的人士,和表彰在中国坚持捍卫人权、追求社会正义、不惜个人安危、维护公民权利的人士。

十元人道捐助计划的账务网址为:http://shiyuan.ca/

胡星斗: 新公民运动案呼吁书

2013年12月以来,“新余三君子”案开庭;许志永案、赵常青案、丁家喜案,也都移送检察院;王功权认罪,且认罪录像可能在中央台播放。为给三中全会让路而一度沉寂的新公民运动系列案,至此正式启动。

这将是本世纪以来中国最大规模的系列政治案件,我们呼吁广大国内同胞和海外华人,以及国际友人,都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参与和关注新公民运动案。让王功权回家,让许志永回家,让郭飞雄回家,让所有因争取公民权利而失去自由的公民回家,这不是祈求,而是基于天理的律令。需要用全世界公民社会的声音,来一起呐喊!

我们呼吁广大国内同胞和海外华人,以及国际友人,都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参与和关注全球声援刘晓波的活动。声援刘晓波,就是参与中国的和平转型,就是为中国的未来尽一分心力。我们呼吁广大国内同胞和海外华人,以及国际友人,都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参与和关注全球声援刘晓波的活动。声援刘晓波,就是参与中国的和平转型,就是为中国的未我们呼吁广大国内同胞和海外华人,以及国际友人,都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参与和关注全球声援刘晓波的活动。声援刘晓波,就是参与中国的和平转型,就是为中国的未来尽一分心力。来尽一分心力。

我们呼吁广大国内同胞和海外华人,以及国际友人,都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参与和关注全球声援刘晓波的活动。声援刘晓波,就是参与中国的和平转型,就是为中国的未来尽一分心力。

 

 

四川东坡区选民欲跳楼阻止非法选举

姚立法

2013年12月25日前,尚义镇寿灵村换届选举的各主要环节,选举委员会成员的产生、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委托投票的办理、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的产生,都是非法的。

21日的选举,因参会的大多数村民反对非法办理委托投票、反对村选举委员会推荐的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选举未能进行而中断。

22号下午两点半钟,寿灵村的村民代表、中共党员、各村民小组组长、选委会成员、中共村支部成员等60多人,在村办公楼会议室开会。镇上的沈志红等6人也在会场。中共村书记罗喜全主持会议。罗说,昨天选举不成功,我们要重新选,要设分会场选,选举的过程要走。王辉镇长主要讲,有什么好的项目,我们政府是会考虑向你们寿灵村倾泻的!各组要把工作做好。

会议的最后,罗喜全要参会人员对“不召开选举大会而各组设投票站”同意的就举手,结果是全票通过。罗宣布散会、要各位不要忘了领10元钱的补贴、还要各位组长留下。罗喜全对八位村民小组组长讲,投票站不要设在开商店的地方、不要设在人多的地方,对那些不到会的人,可以到他家里去发选票。

22日,三位村民特地到省民政厅,控告寿灵村换届选举非法。政权处的干部对控告候选人非法产生一事不发表看法。只说一人带三张选票合法和选举设多个投票站合法。三位村民不知道“委托人”没有委托的“委托”并不合法;也不知道选举委员会先决定采用选举大会进行投票,后重新决定采用投票站投票又遭全体选民中的大多数人反对仍然设分会场的选举也不合法,而“扫兴而归”。

23日,镇上的沈志红、李燕红、许刚等多人,把攻击黄定祥、落款为中共村支部的宣传材料交给各组组长,要求他们发到各家各户。有几个组并没有发到户,而是把它烧了。

24日白天,支持熊志贤当选村主任的几名中共党员,给一些在群众中有号召力的人打手机,说明天选举再是有人“闹”,不按村书记、村民小组组长说的去做,就要抓人……

24日夜晚,中共寿灵村书记罗喜全给各村民小组组长打手机,要求各村民小组组长完成“任务”,即投熊志贤主任赞成票的人数要保证在百分之八十以上,若否,难保连任村民小组组长……

25日上午,全村中共党员、村民代表、各村民小组组长、选委会成员、中共村支部成员、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以及中共尚义镇纪委书记沈志红等镇上的多人,在村会议室开会。王辉镇长在会上讲,如果下午选举时有人“闹事”,你们不要“怕”!如果今后有人报复你们,把你们的房子烧了,政府出钱给你们修更好的;把你们种的油菜扯了,政府出钱赔给你们……

寿灵村选举委员会通知的再次选举的时间,是25日下午两点至五点。没有中心会场,设八个投票站。

近一点钟,寿灵村办公楼大院内,云集了穿便衣的特警10多人、警察30多人、警车多辆、镇政府和中共镇党委的工作人员30多人、镇卫生院院长等3人、120急救车一辆、尚义镇除寿灵村外的17个村的书记、主任、会计、各组组长等近100人、尚义镇的两个居委会的书记、主任近10人,共计近200人。

在村办公楼院内,村总监票员王克昌负责发各组的密封了的选票,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负责人之一的李燕红(中共尚义镇党委副书记)负责拍照。各组封好的选票包装外,都写有封内选票的张数。镇上官员讲,各组的选票都经过三个人数过。

近一点钟,各村民小组派出3人到村办公楼大院领取选票。八个组的选票分别密封着,外面加有一层封。领选票后、要签字。

近两点钟,有两百多位村民自发到村办公楼院内,反对把选民分散到八个投票站去,要求和21日一样,召开选举大会选举。比如一组的村民反对设投票站选举,都不准在自家门口设投票站,最后选举组织者只好把投票站设在一片竹林里。

八个小组的选票都有警察、政府工作人员等20多人护送。各投票站,选民领选票要按手印,不用选民证。被委托人领票要签字、不要委托票、最多只准代直系亲属的三人投票。每位到会投票的人领5元钱。各投票站未设秘密写票间。官方组织的选举工作人员、各小组的三位选举工作人员、选民都可以看填票人填票。选票箱两边都安排有两位警察守护。

三组的密封好的选票,由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副组长浦贵英(镇民政办主任),副镇长徐刚、警察10人、其它村村干部10多人、三组的选举工作人员3人共计近30人护送到投票站。当群开选票封时又拍照,结果一数差50张,只有228张。

据村民讲,有人看见政府来的人手里有选票;还有人看见从警察口袋里掉到地上的纸片是选票;也有人看见一人填写几十张选票。比如八组选民的选票几乎都是正式候选人熊志贤的老婆和儿子两人“代写”的。

下午四时许,村主任候选人熊志贤,从村办公楼院内赶到二组投票站,把5张已经填写好赞成反对结果的选票,私底下塞给二组已投自家5人选票的徐群英,被多位村民发现,在众人逼徐交出选票的情况下,徐被迫把选票塞给了为其“解危”的警察。

二组的“监票员”胥玉安,从本组投票站赶到村办公楼院内,催二组反对分散选民投票的人回组投票时,吼到“格老子一人填了20多张票!你们还不回去!”遭到罗德安指责,胥把罗的左眼打出血、脸也被打伤,罗妻阻拦胥打人也遭胥打。罗德安夫妇二人被打得住院。

各组在村办公楼院内反对分散选民投票的人,坚持到四点半后,才火速往各自组的投票站赶。

这些赶回各组投票站的人有近200人。他们中的多数人都没有得到选票。不给票的理由是说时间到了。即五点整结束投票。三组就有45张选票没有发。在三组,有的人手中有票,但因没有笔,就在等,这时又五点钟了,警察就从这些人的手中把选票收走了。

唱票在村办公楼院内东面围墙边,借墙壁打正字。各组唱各组的票。虽拉有警戒线,因自发监票的人很多,警察及其他抽调的选举工作人员手拉手、分三层组成人墙,防选民监票。多位数次冲人墙的选民都未能近距离观看唱票。

计票结果,村主任正式候选人熊志贤和陈俊中落选,竞选者黄定祥获另选他人有效票530多张、获把姓名写错(黄定强)票80多张、获把姓名写对但没有画“0”的票400多张。

27日,官方宣布,中共尚义镇党委派两人进驻寿灵村,其中一人任中共寿灵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选举暂停,半年后再选。

2050年中国将有一亿光棍

作者:王晴

( 本文作者介绍:FSA北美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曾在美国保险公司工作多年,负责精算、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

 

11月11日天是光棍节,很多人看到这个标题会大吃一惊。何谓光棍?并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本文我们将男光棍定义为30岁至70岁的单身男性,结婚后又离婚的仍然算光棍,但有小孩的除外。现代社会又发明了“女汉子”一词,藉此可引申出“女光棍”的概念。

 

中国目前有多少光棍?中国政府和社会学家都没有相关的统计数据。我估计男性在2000万以下,大部分集中在贫困的偏远地区和山区,在城市和发达地区非常少见。而女性则不到500万,有相当一部分集中在大城市。未来男女光棍甚至仅男光棍人数就会达到一个亿,整个社会形态和风气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列举如下:

 

1、大量未婚男性青年的出现将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不稳定因素。无论他们的性需求以什么方式满足,没有结婚的男人没有了家庭约束,更容易以极端的方式发泄对社会的不满。

 

2、性产业将空前发展,无论政府是否会以合法或非法形式允许其存在。

 

3、婚姻的物质化倾向会更加明显。在“抢老婆”的争夺战中,男方的物质基础将成为女方考虑的最重要因素。

 

4、大量未婚男性青年不仅仅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也会产生严重的道德问题,婚姻压力对传统家庭的稳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从而引发婚姻家庭道德危机,女性婚龄人口的短缺会使婚外恋、第三者插足、非婚生育和隔代婚姻等一系列的社会道德问题随之滋生。

 

5、随着女性教育程度的提高和选择余地的增大,很多女性的择偶标准也会越来越高,最后会造成女性终身不嫁的比率也越来越高。

 

6、外国新娘特别是和中国邻近的东南亚国家新娘将会大量的进入中国,外来文化和中国文化的冲击也会带来许多社会和家庭矛盾。

 

7、中国传统的重男轻女的观念将逐步得到扭转,男女婴儿的出生比率将渐渐回到正常水平。

 

8、中国的妇女生育率将长期处于较低水平,目前中国35岁以上未生育的妇女估计不到3%,未来随着独生人口和丁克家庭的增加,终身不生育的妇女比例将达到15%左右,和目前美国和欧洲发达国家的水平相当。即使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后,假使其他85%的妇女生育率能够维持在2.0,那么整个社会的妇女生育率也只有1.7。未来十几年中国能够保持目前1.6的生育率水平,但之后要维持1.6的水平都会相当困难。

 

9、中国社会的老龄化程度将急速加剧,在一个男女婴儿性别比在105:100左右的正常社会,维持人口稳定的妇女终身生育率为2.1。在中国目前婴儿性别比高达120:100的情况下,维持人口稳定的妇女终身生育率为2.25。同样是1.6的妇女生育率,中国人口的老化速度将超过其他国家。根据我的最佳预测,到2050年中国60岁以上老人将达到5亿,而22-59岁的工作人口只有6亿(到那时大学教育已基本普及)。

 

10、随着男人“找老婆”越来越难,拐卖妇女现象可能有所增加。但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短期诈婚会越来越多。

 

11、在人类历史上因为战争许多国家出现过女多男少的情况,但像中国现在这样男女性别比严重偏高的社会还未曾出现,由此带来的家庭形态和社会结构的各种深刻变化,现在还难以完全预测。即使再过几千年,这种畸形的社会形态都会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留下不可磨灭的一章。

 

自从1979年政府推行一胎化政策以后,全国的男女比例开始失调,在正常情况下,男女出生之比大约为105:100。80年代,农村计划生育抓得并不紧,全国妇女平均生育率仍然高达2.2,男女出生比在110:100左右。

 

从90年代开始,迫于80年代后半期出生人口激增的压力,各地加强了对出生人口的控制。男女性别比持续上升,很快达到115:100,并在2000年前后超过120:100。直到最近两年才看到了性别比缓和的迹象,性别比可能降低了一两个百分点,但未来几年变化不会很大。

 

到2050年的时候,年龄在30岁到70岁之间的男性,来自于1980年到2020年出生的人口。根据国家统计局、联合国以及我的预测模型,这期间出生的男性人口大约为4.2亿,男性人口比同期出生的女性人口多5000万到8000万之间。这个估计的区间偏大,但在中国人口普查的机制下,无法得到更加精确的统计数据。

 

随着女性教育水平的提高,未来终身不嫁的女性也会越来越高。目前在香港、东京、首尔等亚洲大都市,35岁还未结婚的白领女性超过30%,这些女性将来结婚的可能性也比较低。现在这个现象在北京上海也开始显现。随着中国大学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全面普及,我估计到2050年28岁到68岁的女性未婚比例将超过5%,而35岁还没有结婚的女性将超过10%。

 

因为男性死亡率略高于女性,到2050年30岁到70岁之间的男性比对应的女性结婚人口要多4500万到7500万之间。如果按7500万计算,并假使女性人口也有7%未婚,那么男性的光棍总数就将达到一亿,占同年龄段人口比例高达25%;或者按4500万计算,那么加上2500万女光棍的人数,那么男女光棍的总数也接近一亿。

 

现在媒体上有很多关于调整中国人口政策的传闻和争议,主要集中在近期内开放“单独”生二胎的政策,但即使这个政策明年就能实现,也为时已晚,目前80后中“单独”家庭只占15%左右,有相当一部分已经生育二胎,而其余的在政策调整后也未必愿意生二胎,对未来每年整体出生人口影响很小。

 

现在调整政策已很难阻止中国到2050年出现一亿光棍,因为在2050年37-70岁的男性目前已经出生。人口政策关系到中国的千秋大业,政府必须认真考虑。

 

2013广东高考满分:时间在流逝—上还是不上大学    

     作文要求:【以“时间在流逝”为题,写一篇作文。题材不限,不少于800字。注意:1立意自定,题目自拟,除诗歌外,文体不限;2不得套作,不得抄袭;3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江小鱼

当我从小学的少先,到中学的共青,再到今天走上考场,变成共产,我很彷徨。我在内心一遍又一遍的问自己,如今的大学,是上?还是不上?时间在流逝,内心很纠结。

今年的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劝我们:不鼓励农村孩子上大学,上了大学户口就回不去,那就杯具了。留在城里,高房价,高物价,高生活成本,这“三高”岂是一般农村家庭能够承担?我不怪这位人大代表的歧视性语言,因为我爸不是李刚,我也没有“五道杠”,我必须好好考虑这个问题,时间在流逝,内心很纠结。

我家只有4亩地,小麦和水稻亩产一千斤(不干旱的话),一斤水稻或麦子0.98元(前几年五毛左右),一年两季毛收入8000元,扣除农药化肥等成本,一亩地能赚400元,一年纯收入3200元。我还知道,我们伟大的国家,现在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GDP每年超8%增长,外汇储备超万亿,全民沐浴在幸福的春天里,享受比太阳更光辉的公平和正义……我家是落后分子,我很愧对国家,给国家丢脸了,就因为,即使我今年考上了清华,我也无法承担高昂的学费和CPI高涨的消费。所以不是农村孩子能不能上大学,而是拿什么去上大学?不是我爱不爱国,而是国家拿什么让我来爱?也不是我上不上大学,而是大学拿什么让我来上?时间在流逝,内心很纠结。

北大的教授对自己的学生说:40岁挣不到400万,就不要来见我,我也不认你这个学生;云南的教授对学生说:我开的是宝马,手机号码7个8,你们那些破手机扔了吧;同样是今天,西安音乐学院的钢琴激情杀人犯药家鑫,毫无人性的八刀,让自己很不光彩的离开了这个世界……我谨代表南科大的45名同学,问问教育部,钱学森也问过,现在的大学怎么了?现在为何没有学术大师了?我还能在大学学到什么?朱清时校长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时间在流逝,内心很纠结。

我知道,能考上大学,几乎是所有年轻人的梦想,也是我的梦想。我梦到了清华大学那庄严的大门,气派的“真维斯”楼,以及里面“光溜溜的屁股”。有钱人摸摸这个看上去还比较光滑紧翘性感的屁股,说:好,开个价吧。我真的很郁闷,刚刚被故宫“撼”翻,这次又被清华雷倒,既然有了“真维斯”楼,那等我进清华,是不是要在“杜蕾斯”楼、“苍井空”楼、“花花公子”楼……里面上完我的大学?!当学术和道德都沦为向钱看的时候,龙的传人还是龙吗?那是龙虾,有钱人的美味,我这穷N代,能消费的起吗?时间在流逝,内心很纠结。

我在参加这场高考前,遇到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师兄,我虚心的请教:请问能告诉我你上大学的感受吗?他茫然的拍拍我的肩膀:小师弟,当4年的欢乐与激情过后,大学提起裤子,冷冷的对我说:你可以走了,把青春和金钱留下。我才发现,不是我上了大学,而是大学上了我,这就是我最大的感受……我内牛满面,激动的握着他的手:大师兄,你是好人哪,谢谢你提醒我,让我做好了被奸的心理准备。我终于明白了,不管我上,或不上,大学都躺在那里,不伦不类。不管我喜欢,或不喜欢,高考必须要参加,不增不减。默然,无奈。时间在流逝,内心很纠结。

看着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的女一代,看着弹钢琴激情八刀的男一代,我彻底茫然了,我仰望星空,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如今的大学,精神倒了,向金钱磕头了,拜金了,这样的奴才嘴脸,我怎能相信教育出来清清白白堂堂正正挺直脊梁顶天立地的学生?“让奴才教育你的孩子,进去的是人才,出来的只能是奴隶!”时间在流逝,内心很纠结。

在这操蛋的年代,看着这操蛋的时间在流逝,我还在苦苦的思考:上,还是不上,这个操蛋的大学?……铛铛铛,交卷了!我一脸稚气的问监考老师:我还没考虑好呢,能不能再给点时间呀。得到的回答是冷冰冰的一句话:这么长时间干嘛去了?没写完,0分!……

其实我想对老师说:上还是不上大学,纠结的不是我一个人,而是十三亿中国人,只是我说了而已。我和他们都坚信,随着时间的流逝,中国的高考以及教育制度,一定不会让大家再纠结的,时间而已。

 

阅卷老师点评:
  立题新奇、观点尖锐、文笔流畅、引人深思。
  “虚心的请教”,应为“虚心地请教”。可扣

 

艾滋妇人产子遭医院拒绝 20女律师要求当局追责

在中国重庆,一位感染艾滋病毒的孕妇求医产子,先后被四家医院推诿、拒绝一事被媒体曝光。中国10个城市的20名女律师日前向重庆市卫生局发出建议信,要求对推诿、拒收艾滋病孕妇的这四家医院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罚。艾滋中国民间公益组织“益仁平中心”12月30日发布新闻稿说,继《重庆晨报》日前就当地艾滋病孕妇梅梅先后前往四家医院产子均遭拒绝一事进行报道后,来自北京、广州、深圳、河南、山东、江苏、四川等十个城市的20名女律师星期一联名致信重庆市卫生局,要求尽快安置这位艾滋病产妇,并处理涉嫌推诿、拒收艾滋感染者孕妇的医院。

新闻稿表示,《重庆晨报》12月27日报道了孕妇梅梅预产期将至,被检测出是艾滋病毒携带者。她先后去了重庆四家医院产子均被拒绝。对此,全中国十个城市的20名女律师12月30日下午寄出联名信给重庆市卫生局,要求他们立即落实收治这名艾滋病产妇,并对拒绝接受孕妇的四家医院展开调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参与该联名信撰写、来自郑州的河南博扬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介绍说,上周末她从媒体报道中看到,重庆妹子梅梅在临近预产期时检测出携带艾滋病毒。这位孕妇后来了解到,剖宫产手术和新生儿干预,可以大大减低新生儿感染艾滋病毒的机率,使艾滋妈妈有很大希望生出健康的孩子。但现实却是,孕妇梅梅四处求医无门,屡遭推诿、拒收。重庆四家医院无一例外地拒绝了她。

河南博扬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就此表示,艾滋妈妈的遭遇,让作为女律师的她们既感到震惊,也感到气愤。事关两条生命,作为救死扶伤的医疗机构,怎么可以把产妇拒之门外呢?

北京益仁平中心的负责人陆军指出: “在中国,艾滋感染者和病人一直在就业和医疗方面受到严重歧视,政府机构首当其冲。”

益仁平中心的新闻稿援引知名的北京公益女律师王宇的话说,中国医疗机构推诿、拒收艾滋感染者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多部法律法规,与国家和政府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政策精神相违背。王宇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来自北京、广州、深圳、河南、山东、江苏、四川等全国多省份十城市的20名女律师,通过手机微信群讨论并决定,致信重庆市卫生局,建议尽快安置产妇,且处理涉嫌推诿、拒收艾滋感染者的医院。女律师们强调,身为女律师,尤为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此次事件事关母婴两条命,需要立时解决,刻不容缓。

北京益仁平中心的陆军表示:“如今,中国的医疗机构和政府部门在尊重患者基本人权和就诊权方面往往采取鸵鸟政策,只有在外界压力很大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改善。因此,这些律师发出建议信,不仅对改善被拒绝的重庆艾滋病孕妇的境况有推动作用,而且对维护患者权益也有积极意义。”

长期从事艾滋病法律工作的北京律师、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艾滋热线咨询师刘巍律师表示:从中国卫生部门制定的医院卫生消毒方面的规定来看,医院的消毒卫生工作只要能够达到规定的要求,就能预防艾滋病的交叉感染。医院以各种理由推诿、拒收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是法律和法规禁止的行为,而违反这些规定的医院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