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嚴查入境旅客,你會被拘留或遣返嗎?

紐約時報 CLAIRE FAHY                    2025-3-24

 

最近幾週,大批試圖從其他國家進入美國的國際旅客在邊境檢查站被拒絕入境,他們要麼被遣返回本國,要麼被拘留數天或數週。

本週早些時候,一名28歲英國女子在華盛頓州的一個移民拘留中心關押三周後回到了英國。她此前試圖從加拿大進入美國,在陸路邊境口岸,關於她是否持有正確簽證的問題引起了懷疑。

在她經歷這場磨難不久前,有兩名德國遊客在試圖從墨西哥進入美國後被遣返。兩人都在聖地亞哥的一個拘留中心待了數週,他們都表示不清楚自己為何被拘留和遣返。

這些事件引發了國際社會對旅客在美國邊境口岸可能遭遇情況的擔憂。多年來,大多數歐洲國家的大多數公民都享有免簽前往美國旅行的待遇,最長可達90天。

以下是進入美國的國際旅客需要了解的旅行簽證和權利方面的信息。
進出美國的基本要求
非美國公民想要進入美國,必須持有在未來六個月內不會過期的有效護照。此外,大多數人需要簽證,或者對於參與免簽旅行協議國家的公民來說,需要申請旅行授權電子系統(簡稱ESTA)。
申請ESTA需要在線提交有效護照的照片(或電腦掃描件),以及一個電子郵件地址、家庭住址、電話號碼和緊急聯繫人信息。
丹佛的移民律師傑夫·約瑟夫表示,對於不屬於免簽計劃國家的公民,大多數簽證審核在旅客本國的領事館進行。領事館官員會留意是否有逾期滯留的意圖,或者是否有工作的打算等情況。
約瑟夫說,簽證或授權僅僅是讓人們到達機場或陸路邊境的入境文件,並不保證能夠進入美國。旅客抵達後必須證明自己打算按照簽證的規定來使用簽證。
移民官員會詢問一些常規問題,通常涉及訪問目的、停留時長、旅客計劃的住宿地點以及他們打算做什麼。旅客可能需要接受第二輪詢問,詢問的時間更長、更詳細。
遊客最常見的簽證類型
美國為非移民遊客提供三類簽證:一種是供那些因商務目的臨時需要入境的人使用的訪問簽證,稱為B-1簽證;一種是旅遊簽證,稱為B-2簽證;還有一種是兼具兩種目的的組合簽證——B-1/B-2簽證。
雖然這些簽證本身的有效期最長可達十年,但遊客最多只能在美國停留六個月。
據美國國務院規定,持有這些旅遊簽證的旅客不允許學習、從事長期工作、進行任何有償演出、以飛機或船舶乘組人員身份入境、在外國媒體工作或取得永久居留權。
為了獲得這些簽證,有意入境的人員必須完成在線申請,提供所需文件,如護照和照片,並預約簽證面試。面試費用為185美元。
美國國務院、國土安全部和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規定,官員「有權允許或拒絕(旅客)進入美國」。
當國際旅客抵達邊境口岸時,移民官員會詢問一些常規問題,通常涉及訪問目的、停留時長、旅客計劃的住宿地點以及他們打算做什麼。
當國際旅客抵達邊境口岸時,移民官員會詢問一些常規問題,通常涉及訪問目的、停留時長、旅客計劃的住宿地點以及他們打算做什麼。 Mike Blake/Reuters實行免簽計劃的國家 

免簽計劃允許大多數公民以商務或旅遊目的前往美國旅行,最長可達90天,該計劃適用於43個國家。作為回報,美國公民也可以在類似時長內免簽前往這些國家旅行。
該計劃始於1986年,被視為美國與其盟友之間的一種「安全夥伴關係」。
旅客仍然需要有效的ESTA才能進入美國。申請費用為21美元,授權有效期為兩年。必須在登機前至少72小時獲得ESTA。
其中有一些細則——例如,如果你在特定時間之後訪問過某些國家,就無法獲得ESTA,比如在2021年1月12日及之後訪問過古巴。如果你沒有資格獲得ESTA,就必須申請旅遊簽證。
憑藉ESTA進入美國的人不允許學習或從事長期工作。
約瑟夫說,在這個過程中,旅行者「放棄」了很多權利,包括放棄對被遣返提出異議的權利。正因為如此,使用該計劃的人可能遭到強制拘留。
遊客有哪些權利?
美國聯邦法律賦予政府特工在邊境入境點搜查他人財產的權利,包括他們的手機和筆記型電腦。根據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的說法,這樣的搜查不需要首先存在不當行為的懷疑。
所有遊客都有權保持沉默。但簽證持有者負有舉證責任。例如,約瑟夫說,如果一名官員詢問某人是否打算持旅遊簽證工作,而那個人保持沉默,官員很可能會拒絕其入境。
如果一個人在接受詢問時被認定為不可入境,他們可以撤回入境意圖,然後可能被允許返回自己的國家。他們的簽證將被取消,通常會搭乘下一班航班回國。但官員可以拒絕他們的撤回,在這種情況下,遊客就會被拘留。
約瑟夫說,因為這些狀況嚴格來說發生在美國境外,美國憲法中規定的權利並不適用,被拘留者不一定有權請律師。政府有90天左右的時間來遣返這些人。如果被拘留者不配合提供正確的旅行文件,這一期限可以延長,屆時他們可能會面臨刑事訴訟。接到驅逐令的人未來五年不得進入美國。

台灣媒體人溫金柯看中國人滯台問題

中國婦權網轉載自溫金柯臉書     2024-02-08

關於中國人外逃經過台灣或是滯留、被遣返、被轉到其他國家,或取得台灣身分證,這個問題應該如何理解,可以寫成一篇論文,這裡只能提出一些現象的觀察和匯整。這個問題的釐清,可以免除一些不必要的想像,認識實際存在的狀態是什麼。

一、眼下中國人外移的人數,包括合法移民與非法外逃,其數量巨大。

根據聯合國經社部人口司《2020年國際移民存量》的數據,截止2020年,中國對外移民的存量達到1046萬人,女性和男性人數分別是569萬和477萬。
其中,透過非法方式嘗試進入美國的「走線」,據知名媒體《自由亞洲電台》、《華爾街日報》相繼報導中國「走線」偷渡美國人數飆升。《華爾街日報》的數據是,2023年1至3月份,估計經過南美偷渡美國的中國人高達3000多人。而《自由亞洲電台》的數據更為驚人,美墨邊境在6個月內逮捕了6000多名預備偷渡的中國人。其中以壯年男子人數最多,但也不乏年輕夫妻或單身媽媽帶孩子。二、中國政府的態度,一方面會管制某些人的護照,但是另一方面和一些國家爭取免簽的待遇,為走線或是非法逾期居留提供了方便之門。其中包括馬來西亞政府於2023年11月26日宣布,允許中國公民免簽證入境,並停留最多30天。

三、有些對中國免簽的國家,對合法與非法移民都抱持開放和容忍的政策。像馬來西亞有「第二家園計劃」,鼓勵外國人買了當地的房子,就可以獲得長期居留權。我去年8月去馬來西亞旅遊,在「雪蘭莪州適耕莊」的路邊電線桿上,還看到「非法外勞漂白計劃」的宣導廣告牌。(如附圖)

四、外逃不成被遣返中國的處罰,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嚴重。如去年10月29日中央社的報導:「中國人權律師盧思位3個月前欲前往美國與家人團聚,途經寮國時卻遭當地警方扣押並遣返中國,美國國務院日前對此表示關切。最新消息指出,被關押在成都的盧思位昨天已取保(交保)獲釋。

「維權網」昨天報導,盧思位28日取保獲釋,其妻張春曉當天通報說,與丈夫失聯91天後,終於聽到他的聲音。「他現在被取保候審,雖然自由是有限的,但是能聽到聲音對我已是極大的安慰。」
其他類似的案例也是如此。中國政府對於外逃一方面開了方便之門,對於外逃不成的個人,處分並不重。這是一個進行救援行動的人,很容易自動忽視的現狀。五、近年來,外逃到台灣的中國人,有的在短時間就轉到美加,如唐元隽、陳思明。也有經過較長時間滯留才到美加,其中有些人還得到較好的照顧。有的經過長久的等待,終於取得身分證。有的經過長時間的滯留,最終自願或非自願遣返回中國,也有的還在長期滯留的狀態。可見台灣政府處理這一問題並沒有一致性的政策思維,尚處於曖昧不明的狀態。

六、滯留台灣長時間之後,終於取得台灣身分證的人,有人緣甚佳,並且努力上進,在這期間取得神學碩士博士學位,成為優秀牧師的燕鵬。

也有取得身分證後,竟然立刻返回中國,還因為恐嚇而被判處有罪的。
也有取得身分證後,可以返回中國,並在反修例運動中支持香港政府、咒罵台灣的。而且一直在網上反台獨的。
也有取得台灣身分證之後,可以返回中國,並被指控騙取中國異議人士大量金錢的。
這些人以「政治庇護」的名義,取得台灣的身分證,卻在達到目的之後,大搖大擺的回中國。可以說是對台灣政府的嘲弄,但是政府看起來也絲毫沒有任何想法。
滯留台灣期間不斷咒罵台灣政府,終於自願返回的有溫起峰。
滯留台灣期間不斷咒罵台灣政府,還興訟控告多人,終於被強制遣返的有胡海波。
對台灣民間團體或是政府機關人員來說,和這些人交手,當然有美好的經驗,也有很惡劣的印象。所以,這個問題不是簡單的,套用一些理所當然的概念就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