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律師李昱函關押6年後 被宣告判刑6.5年

中國婦權網報導                                       2023-11-25

 

中國人權律師李昱函於2023年10月25日被判處六年半有期徒刑,罪名是「尋釁滋事罪」和「詐欺罪」。 她與其他人權律師同行一樣,被捕被關押及判刑的主要因素,是他(她)們為那些被誣陷為犯法的人進行辯護,這些律師也因而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中國婦權創辦人張菁說:「李昱函律師已經被任意羈押了6年, 她的案件是中國當局針對維權行動者、法律界倡導者或任何在中國維護自身權益的人士,持續進行無情打壓的典型案例。」

 

中國人權律師李昱函在被拘押了6年之後,中共當局判處她6.5年的刑期。

 

2023年10月25日,中國人權律師李昱函因「尋薦滋事罪」和詐欺罪而被判處6年半有期徒刑。 這是李昱函律師是在已經被任意羈押6年後才被宣布判處她6年半的刑期。 她的案例是中共當局針對人權行動者、法律界倡導者或任何維護自身權益人士的進行無情打壓的縮影。 李昱函已經70多歲了,無論從人道或法理上來說,她都應該回到家中與家人團聚,得到家庭的照顧,而不是長期關押在監獄中。 中共當局應該立即無條件釋放她。

 

李昱函是一位70多歲的維權女律師。 她曾代理其他人權律師和人權遭侵犯的受害者等案件。 李昱函在行使律師職責期間,因為幫助涉及宗教信仰自由的敏感案件辯護(如法輪功和基督教「家庭教會」),所以經常面臨中國當局對她本人和她家人的威脅。 在中國當局針對律師和法律界行動者展開「709大抓捕」期間,她也曾擔任中國人權律師王宇的法定代理人。

 

李昱函最早於2017年10月失踪,一個多月後才被正式逮捕。 她的庭審原定於2019年4月開始進行,但卻一再延後。 2022年10月,李昱函向律師吐露,由於膝蓋嚴重受傷,她的行走能力受到嚴重影響。 這迫使她需要使用兩根拐杖才能走路。 她還患有心血管疾病和高血壓。 她的視力和聽力也嚴重退化。 據進一步披露的資訊指出,拘留所曾故意扣留她的藥物、食物和溫水。 警察還曾在她的食物上撒尿。 在李昱函的律師多次投訴之後,情況才有所改善。

 

2023年10月25日,瀋陽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和「詐欺罪」判處她6年半有期徒刑。 兩年前,也就是2021年10月,她曾經受到一次秘密審判。 此次庭審,兩名律師和李昱函的兄弟獲準旁聽。 此次宣判的刑期包括已服刑時間,因此聲援者預計李昱函將於2024年4月獲釋。 據社群媒體訊息稱,李昱函不服判決,律師打算提起上訴。

 

 

 

709大抓捕聖誕明信片 709 Crackdown X’mas Postcard

由澳洲的華人漫畫家巴丟草、香港政治漫畫家尊子、台灣律師蔡雅瀅畫的709大抓捕聖誕卡,寄一張給公安部要求釋放律師,寄一張給親友讓他們知道709的事實。

明信片下載地址: http://bit.ly/1NHNf2x            http://bit.ly/1RBJsKc 14x10 postcard 巴丟草2_front-01 14X10 postcard tw_front-01 14x10 postcard 巴丟草_front-01 14x10 postcard 尊子_front-01   本網責任編輯: Rachel 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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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樂女談:被國家追捕的孩子

作者:趙思樂 bkncn-20151010000319092-1010_05411_001_01b (包蒙蒙(紅圈者)僅是一名16歲少年,遭「跨境追捕」,理由只是他是政治犯的孩子。)

包卓軒,小名包蒙蒙,16歲,將來想要讀法律,據說他身材已經挺高,但一臉稚氣,很黏媽媽……然而在他的國家眼中,他可能只有一個名字——人質。

今年7月8日深夜,包蒙蒙與他的父親、人權律師包龍軍來到北京首都機場,他們將飛往澳大利亞,包蒙蒙準備在那裏開始高中生活,他的母親、同為人權律師的王宇到機場為兩人送行。那是包蒙蒙最後一次見到媽媽。

7月9日凌晨一點多,王宇最後一次與包龍軍、包蒙蒙取得聯繫,凌晨4點17分,王宇給朋友發出消息稱家中電源與網絡被斷,有人正在撬門。那是王宇最後一次與外界取得聯繫。

一天以後,律師大抓捕正式開始,288名律師、法律工作者和人權捍衛者被警察約談,其中20餘人被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尋釁滋事等多項犯罪,無一獲得律師會見,至今不知所蹤,多家重要官方媒體在法院未審理情況下將他們作為罪犯報道。外界將此系列事件稱為「709律師大抓捕」。 包蒙蒙經歷兩天的拘禁後被送往內蒙古的外婆家,護照被沒收,警察對他定下「四不准」禁令:不准請律師、不准和外國媒體聯繫、不准和幫助爸媽的朋友聯繫、不准出國讀書。包蒙蒙接受香港媒體採訪稱:「我也很痛苦,但倒不懼怕什麼。」

在王宇、包龍軍被囚禁百日之時,10月9日,包蒙蒙在緬甸失聯的消息傳出。香港律師關注組稱,包蒙蒙和同行的人權捍衛者唐志順、幸清賢10月6日中午在緬甸猛拉市的華都賓館8348房間被帶走。該飯店的老板稱當時來了10餘人,出示了緬甸警察證件,搜查了客房,把三個人都帶走了。10月7日,他們的朋友和律師到當地警察局查詢,警察聲稱沒有抓人,隨後他們走訪了當地的政法處,也沒有查到三人的下落。10月8日晚上11時,辛清賢成都的家被查抄,執行者是成都市公安局與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公安局,即包蒙蒙外婆所在地的警察機關。警察在搜查時亦口頭告知已經抓獲包蒙蒙。

熟悉包蒙蒙情況的人士稱:「包卓軒無法忍受國保秘密警察長期、持續的騷擾、恐嚇、精神控制(包括對家人), 乘十一長假之際脫離公安控制,欲經過緬甸到境外安靜讀書上學,在緬甸失聯,料其行蹤過早被監控人員發現,現在很可能已在內蒙烏蘭浩特公安手中。」

包蒙蒙僅是一名16歲的少年,遭遇如此「跨境追捕」,僅有一個理由:他是政治犯的孩子——關在境內可以充當人質用來與王宇、包龍軍談判,在境外卻可能成為國際媒體的焦點——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對中國人權狀況的持久控訴。動用組織化暴力將一個未成年人擄為人質,讓人除了「恐怖主義」難以想出別的詞彙來定性這種惡行,中國和緬甸政府共同完成了這場真正國際級的恐怖主義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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