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南视窗8月18日发表特约评论员廖逊的文章:胡锦涛“七·一”讲话内容丰富,其核心主旨可以归纳为两句话:“发展是硬道理,维稳是硬任务”。发展的道理之所以最硬,既出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也出 于中国的基本国情,还出于海内外炎黄儿女诉求的“最大公约数”。没有这个共同目标,就无法凝聚人心;而维稳的任务之所以最硬,则是因为没有社会政治稳定, 人民就无法安居乐业,发展就无从谈起。前些日子有朋友批评维稳成本过高、负担太重,但和田事件和喀什事件一出,马上就唤醒了国人:“树欲静而风不止”,我 们只能怪风,岂能怪树?与其等到人家把事闹大,不如露头就打,因为维稳的成本再大,也大不过平乱成本。
前不久,我写了一篇评论《复合型劳动者也许并不美妙》。有网友跟贴,要求谈谈职工维权与政府维稳的矛盾,问“到底是维权重于维稳,还是维稳重于维权?”我以为,维权与维稳通常并不截然对立,在多数情况下,维权有利于维稳,维稳也有利于维权。
时下我国各级政府接待群众上访,最为集中的矛盾无非两个,一是农村土地纠纷——农民维权,二是城市拆迁或劳动者权益——城市居民维权。真要是把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好了,让人们安居乐业、改善生活、享受闲暇,社会政治局势当然就会更加稳定。
当前海南正在建设国际旅游岛,省委省政府提出“既要做外来人的度假天堂,又要做本地人的幸福家园”。可那毕竟是长远目标,就现状而论,海南既谈不上“外来 人的度假天堂”,也谈不上“本地人的幸福家园”,起点低,目标高,落差大。起点之低,低到国内经济欠发达省份的程度。我国2010年人均GDP4283美 元,海南只有3524美元,仅为全国的82%,而且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还长期低于人均GDP的增长。所以海南普通职工的收入少得可怜。据一项调查表 明:70%以上的职工人月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加班费和其他福利等)——其中包括许多老工人的收入——尚不足2000元。许多服务行业的劳动时间还特别 长,工作特别辛苦。2010年1月宣布建设国际旅游岛建设后,短短的几天之内,楼价就“一马当先”,带动物价“万马奔腾”,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一直徘徊高 位,接近全国一线城市。CPI涨幅在今年6月竟然达到6.7%,让工资不足2000元的广大职工,如何承受得起?
海南的猪肉20多元一斤,1000-2000元的收入,能买个25-50公斤,这个购买力比改革开放之前当然强多了,那时每人配给半斤猪肉,经常有人舍不 得买,把肉票让给别人;这个购买力也比“休克疗法”时的俄罗斯人强多了,当时退休老工人每月收入只够买1公斤猪肉。然而那些,都不能算是正常状态。在今日 中国,辛辛苦苦一辈子,每月收入才够买30-50公斤猪肉的地方,实在没有资格自称“幸福家园”。更何况无论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还是“休克疗法”时代 的俄罗斯,人人都有房子住,不管房子有多赖。
我省广大职工的工资长期在低水平徘徊,在GDP中所占比重,也长期在10%上下浮动。难怪有大约20%左右的职工,时常感到难以承受受。他们心情不好火气 大,有时说话难听,我们应该体谅。如果本来就有的这点权利,还不能充分落实,甚至遭到无理剥夺,人家的情绪怎能不激烈?怎么能不发生某些越轨行为?所以政 府在这个时候最好的维稳办法,就是主动帮助他们维权,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在任何一个社会,当老板的都是少数人,连美国也不例外。美国人七成以上的收入来自工资性收入,当员工的是大多数。所以劳动关系是全部社会关系网中,一项最 为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处理不好,国家就会失去社会政治稳定。因此,美国的联邦政府机构虽然只设15个部,就有一个专门的劳工部,自1913年设立至 今已近百年。劳工部的职能,就是负责提高劳动者的福利,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供就业培训,为退伍军人提供就业机会,管理全 国的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系统,搜集和发表有关失业和就业、工资和工作时间、物价、生活费用等方面的数据资料。劳工部下设7个局,分别是:
1、21世纪劳工局。负责规划和保障美国劳动者在21世纪获得充分就业和报酬;
2、就业和培训局。负责就业培训服务,管理和维护良好的就业市场;
3、就业标准局。负责制定、管理和维护良好的就业市场;
4、职业安全和健康局,负责制定、发布、监督执行职业安全和劳动埏健康标准、防范和求助工伤,促进美国劳工的职业健康保障;
5、雇员福利安全局。负责保障和促进美国就业者的福利,保护就业者的合法权益,向雇主提供政策服务,阻止和处罚违反福利法规的事件;
6、退伍军人就业和培训局。负责制定和执行退伍军人的就业与培训政策、规章和制度(注:美国联邦政府还另外设有退休军人事务部,下设8个司局级机构);
7、劳工统计局。负责搜集、处理、分析和发布有关就业和失业、工资、雇员津贴、生产力和技术变化、职业病等劳动经济方面的统计数据;
我国的政府机构设置,劳工事务和政府人事及社会保险合在一起,这无可厚非。问题是各级政府在政府机关人事方面配置的力量过大,在劳工事务方面配置的力量过 小。以我省的人事劳动保障厅前两年的机构设置为例,15个处级单位中,只有劳动保障监察处和人事(劳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两个处级单位,负责劳工事务,与 美国劳工部门的力量配置,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中美两国政府机构的这一差异,说明了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未来的发展趋势,可以肯定是中国的行政机构向美国靠拢,而非美国的行政机构向中国靠拢。因为美国 的行政机构设置,更加符合市场经济下的客观规律,更加符合“小政府、大社会”的政治逻辑。社会是主人,政府是公仆,主要力量就应用于服务社会,而非服务自 我。把广大劳工的权益维护好了,社会政治稳定的最大隐患就消除了。这才叫牵住了牛鼻子,实现了“四两拔千斤”。
所以,为了维稳,必须维权,从根本上防微杜渐,否则还侈谈什么“劳动人民当家坐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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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寒:为了食油,声讨百度
昨天,我的几个作为行业代表的朋友们和百度的谈判破裂了。在最早的时候,沈浩波,路金波以及侯小强都在各种不同的时间场合和我说过百度对整个出版行业造成的伤害。我说,告百度啊。他们说,都告过了,没一个告的赢。百度很有钱很有门路,据说很多法院他们都能搞的定。百度的公关又很强大,据说很多媒体他们也都搞的定。我当时就感叹,莫非李彦宏他爸才是李刚。于是就有了315的作家维权。在昨天谈判的时候,我就觉得文著协应该出面,因为上次文著协和谷歌谈判,结果谈着谈着人家就退出中国了,收效显著。
依稀记得上次的谷歌事件,谷歌扫描了中国作家的图书,每本先支付几十美元,然后显示了目录和内容摘要,如果要阅读全文,就付费下载,谷歌图书馆再和中国作家分账。结果大家忽略了百度文库从来都是所有作家所有图书免费阅读下载,而对保护版权的谷歌进行了围攻,理由是扫描前你得问我愿意不愿意。现在想来,大家应该很惭愧。谷歌和百度还是有区别的,谷歌要脸,所以大家都想冲上去撕破它的脸皮,百度不要脸,大家一看没脸可撕,就四散了。
百度宣称,互联网的精神就是免费和共享,对于这点,我很不这么觉得。我认为,互联网的精神是自由和传播,并不是免费和共享。如果互联网的精神是免费,那为什么在百度上登广告搞搜索排名就要花钱?如果互联网的精神是共享,那为什么咱们大家都共享了,而李彦宏却变成了中国首富,为何你的财富以及百度的资产不和网民们共享呢?百度这家大商场,经营模式就是里面的商品是免费的,于是成了中国最大的商场,因为人流多,所以在墙上糊广告赚钱。这个模式没有任何的问题,但我希望这家商场记住,你向厂家进货还是要花钱的。百度又想出了“共享”,共享应该是我把我家里的东西端出来,你把你家里的东西端出来,然后放一起大家各取所需,但问题是,现在你和我都是把别人家的东西端出来,然后共享掉。这就是百度所谓的免费和共享。
百度赶上了一个正确的年代,因为只有在这个年代里,你可以肆意的对作家音乐家影视工作者侵权,当然,最关键的是百度赶上了一个正确的国家,只有在这个国家里,你对几乎全文化行业侵权了以后还能受到庇护。
当然,百度有很多的支持者,我非常理解他们,有的时候你觉得买书麻烦,有的时候你觉得看书花钱,所以你就去百度文库。就好比我也看盗版碟,也在百度的MP3里下载音乐一样。但是我很清楚,自己的行为是错的,虽然错不大,但是一定不能为我自己的错去寻找正当性,更不能去反过来去侮辱那些为自己版权维权的人。我看到不少人留言这么说,你们是想赚钱想疯了吧,互联网就是要共享的,你们这点水平能叫作家么,你们写的那些东西能叫文学么,支持百度。
朋友们,我深知作家的困境。大部分作家两三年才写一本书,一本书就赚一两万。这些写作者们可能才年薪一万块啊朋友们,月薪八百啊朋友,没有社保啊朋友,还得交税啊朋友,比你更惨啊朋友,除了几个顶级畅销书作家,中国作家绝大部分都收入微薄,很多网络作家更是一天要写一万字,靠着千字两分钱的下载收入维生,这年头谁他妈还在论分来卖东西啊朋友,你看五千字的新鲜连载只要一毛钱啊朋友,一毛钱,你给叫花子都拿不出手啊朋友,可你免费看掉也就算了,怎么还能指责他们呢朋友。而那头可是六百多亿人民币身家的主儿啊朋友。请大家给中国的出版行业和作家们留一条生路。在你们为了石油的道路上,请放过我们的食油。
在你们为了石油的道路上,请放过我们的食油。
男男界说之男女失调
据报道,2020年中国将有3000万光棍,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是人口发展大趋势。当国人重男轻女的现实观念依旧盛行之时,男女比例失调就在所难免。
中国本来就有多子多福之传统,但是很不幸中国有个计划生育,城市一胎化,农村在某些地区也严格受到限制。来个大胖小子就代表这家人丁兴旺,后继有人了,如果被一胎化限制的死,那来个龙凤胎,那可以一年不上班以示庆祝都不为过。何况近年来医疗技术提高,怀胎男女都能提前得知,就更促成了男孩产出率。经常看到标语言“生男生女都一样”,但据我观察,对于广大中国还有不少唯儿子重。
你也喜欢儿子,他也喜欢儿子,结果就是女子越来越少,光棍自然就多了,整天要儿子,没有女人哪来的儿子。女人能抵半边天虽然在一步步迫近,但是仍不能改变某些人的陈旧的愚昧思想。整天嚷着让女人生男孩的男人们,真是太无情了,他让未来的子孙们无妻可找,不仅仅让那让人迫切的标语挂在墙上任其腐烂,而且这些后来男子们,也是一个个到老一个人挂在墙上了。
经常听到好女人难找,我想说,照这样男女失调下去,坏女人都难找了,可以想象分层找妻子的景象:中年人找二十上下的,城里的找郊区的,郊区的找乡村的,乡村的找山区的,山区的找贫困的,贫困的在国内就貌似没得找了,那只能出国了,估计跨国婚姻一定会火,而且相关产业也定能有很多商机。光棍还是会越来越多的现实告诉我们,每年的11.11可以作为一个仅次于春节的节日来过。至于有某些吃饱了撑了的主,说搞什么一妻多夫制我看就罢了,没有人想回到母系氏族。至于像非诚勿扰这样的节目俗与不俗先放到一边,但是这种旨在给广大男同胞们找到另一半的起点还是应该大力提倡的。
好女不愁嫁早已不是传说,现在有的只是宅女,但存在的却是剩男。面对每个男人都可能成为光棍的现实,再不好好做人为事,真是对不起祖宗十八代,自己做鬼都不会放过自己。
新婚姻法还依旧为人热议,不管财产怎样主人分明,小三怎样无力可图,但有一点,结婚不容易,离婚更难!
男女失调日趋加重,就该引起重视,不要不当回事儿,你可能就是下一个光棍儿!到那个时候,光棍节应该是个举国欢庆的节日?
“平男女”,堵不如疏
2011年8月1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等6部门在京启动集中整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行动。从2011年8月到2012年3月,在为期8个月的集中整治期间,6部门将通过联合查处一批案件,依法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完善B超使用、终止妊娠药物销售等相关管理制度(8月17日《人民日报》)。
男女比例协调本是自然进化的规律。可在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已成为一个社会顽疾。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说,目前,除西藏之外,其他省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均偏高。如果这种趋势仍得不到遏止,我们不仅将进入我国进入男盈女亏时代,10年后还面临千万男性娶妻难的残酷现实。
但在我看来,“平男女”问题又绝非一个集中整治所能凑效的。中国是个有着传统思想深厚的国家,甚至计划生育的难点问题,也就集中在解放思想、改变观念的问题。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多是在“你情我愿”的背景下产生,这无意给查处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在这样的特殊情形下,我以为,与其采取集中整治、严防死守,菜取“堵”的治理方式,还不如反其道而采取疏导的办法。首先,严格对准生证的办理,做好登记备案;其次,对获得生育许可的妇女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再作登记备案;最后,再对一些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进行问责,这样那些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就没门了。
除此之外,还要从制度上着手保障和改变现在女性在社会上的生存地位和权利,以及加大社会各类保险以淡化“养儿防老”的观念。只有从根自上采取这种疏导的办法,给那些在扭曲心态下采取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一个出口,才能达到“平男女”的最终目的。
说不尽的性别比
“我省独生子女已达303万人。其中男性229万人,女性74万人;城镇138万人,农村165万人。” 这则关于福建独生子女人口性别比的消息在互联网上引起了热议:
“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啊。按这个比例,以后一个女的可以娶三个老公。”
“我们这个时代赶不上了,要是一个女的三个老公,那我们女人就不用上班了,两个出去挣钱,留一个在家干家务。”
“这下好了,不会重男轻女了!”
“所以说生女好命生男好听。”
“看来福建生儿子的多哦。将来是不是跟前辈一样漂洋过海去南洋寻找,只是去的目的不一样了。”
“看来得生个女儿啊,要不然生个儿子长大了找不到媳妇啊。”
“看来得让儿子早娶,女儿迟嫁啊。”
“90后的男生,竞争激烈啊。这样只有富二代娶得起老婆了。”
………….
很显然,这些网友认为,高达303万人的福建独生子女人群已经具有了相当代表性,高达3比1的福建独生子女性别比意味着福建人口的性别比也几乎同样高。我虽然不认为作为性别歧视产物的高性别比会提高妇女地位(相反会使得女性失去安全感),但也产生了福建人口性别比超高的同样错觉。于是我怀疑这一数据的真实性,福建的性别比再高,总不会3比1吧?但是搜索结果令我大吃一惊,东南快报、海峡都市报、泉州晚报等福建本地报纸都有报道,白纸黑字说这是福建省计生委所做的1%人口抽样调查的结果。
福建省计生委怎么会相信并公布这样一个数据呢?我琢磨了半天,才恍然大悟:这组数字根本不能反映福建人口 的性别比。303万人放在印度、美国或者别的人口大国,其性别比确实会具有相当代表性。但放在只有3千多万人口的福建省,反而没有什么代表性。由于我国绝大部分省和自治区(包括福建)特有的人口政策规定农民第一胎生男孩的不许再生,这使得农村独生子女基本上都是男孩,而上世纪80年代农村人口在福建占据绝对优势,上世纪90年代福建农村人口占福建总人口的比例也比现在高得多。
假如农村165万独生子女中有160万男孩、5万女孩,那么城镇138万独生子女中就有69万女孩,一半对一半。假如农村165万独生子女中有155万男孩、10万女孩,那么城镇138万独生子女中就有64万女孩,福建城镇独生子女人口性别比为74万比64万,也就是115.6比100。农村的独生子女人口性别比几乎是无穷大,但是这并不能告 诉我们福建农村第一胎的性别比,因为第一胎是女孩的基本上都被排除在独生子女之外。性别比失衡的问题在福建城镇独生子女中估计也存在,但是远不像本文开头那组数字给与的印象那么大。农村第一胎的性别比几乎可以肯定比城镇低,因为没有性别选择的必要,而儿女双全正是中国大多数农民的梦想。
我国的统计数据显示第二胎的性别比比第一胎高,第三胎的又比第二胎的高。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2000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一胎107.12,二胎151.92,三胎160.3。(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是118.06,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出生人口性别比116.86又提高了1.2个百分点,但尚未见到分胎次的性别比数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小平正是据此断言农民多生孩子加剧性别比失衡, 必须改变现行生育政策,实行全面一胎化。(李小平:《放宽生育政策必将加剧性别失衡》,新浪财经)然而这不过是另一个数字陷阱。易富贤博士的研究表明,国别比较和历史比较均证明生育率与性别比存在相当的负相关性,多生有利于性别平衡,少生逼出性别选择,连并未实行强制计划生育的韩国、台湾均随生育率下降而产生了性别比升高的问题,只是没有中国大陆这么严重。
既然统计数据明明显示性别比随胎次升高,为什么又说多生孩子导致性别比下降呢?这也跟独生子女性别比3比1不反映福建人口性别比一样,必须放在中国特定的背景下才能得到正确的理解。第一个生了女孩的农民,出于传统观念、婚嫁习惯(女到男家落户)和农村生活对男性劳动力的需要,倾向于做性别选择生男孩。第一个 生了男孩的农民如果让他们再生一个孩子,他们至少不会人为地选择第二胎生男孩。这样做性别选择生的孩子虽然还是一样多,但是在新生人口中的比例却降低了。
少数人也可能做出反向性别选择,即人为选择生女孩以实现儿女双全的梦想(我个人并不赞同这种反向选择)。“深入分析研究发现,并不是所有高孩次的出生性别比都会异常偏高,没有哥哥、姐姐或只有一个哥哥的孩子出生性别比基本在正常范围内,只有姐姐的孩子出生性别比异常偏高,而有两个姐姐的孩子出生性别比最高;同时,有两个哥哥的孩子出生性别比显著偏低,只有76.5。”(中国网《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转引自于弘文:《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是统计失实还是事实偏高》,《人口研究》2003年第5期,第38~41页)
&nb sp; 有网友举了个极端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假设一百对夫妻,都要一个男孩,在一胎化政策下,最终男女比例为100:0,光棍数为100人。在二胎化政策下,按自然生育概率计算有75户可生出一个男孩(先男后女,先女后男,两男),另25户双女户通过择其中一胎实现有男孩的愿意,则最终男女性别比为125:75,光棍数量为50(男孩增加25名,女孩减少25名)。可见放开二胎,既可大大降低性别比,也可大大减少光棍数。”
相反,一律一胎不但使不做性别选择自然生育的孩子减少,而且会使性别选择由第二胎提前到第一胎,因为第一胎不做出选择就再也没有机会了。而生第一胎的人显然比生第二胎的人更多,因此性别比也进一步提高。“必须有个男孩”不等于“必须堕掉女孩”,完全可以通过适 当多生实现这一愿望。即使“必须有个男孩”导致性别选择,人们也通常会对最后一个孩子做性别选择,而不是对第一个或前几个孩子做性别选择。性别比随胎次升高与少生孩子导致更多性别选择并不矛盾。
由此可见,如果不用自己的脑子加以分析,如果脱离历史或时代背景断章取义地使用数据,即使真实的数据,也会对我们“说谎”。
“十二道关”挡住民工维权路
核心提示
劳 动神圣,劳动者是有尊严的。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止一次看到那些在打工过程中遭遇意外状况而面临困境的民工弟兄。更让人揪心的是,与他们的困境比起来, 法律层面的民工维权“门槛过多、过高”现象更引人关注。沧州市一直关注着人身损害、工伤赔偿法律事务的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汉礼,总结出民工维权 需要面对的“十二道关”。
两位民工的维权遭遇
四 川巴中的农民工苟元定在献县一家轧钢厂打工时左手受伤,为维权四处奔波的消息。8月11日,苟元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的事情至今没有任何进展。几乎就 在同时,又有一位来自湖北的民工李宗健找到记者,称打工期间左眼受伤致残,虽然他请了律师进入法律程序,却至今仍在讨说法。
李 宗健来自湖北省竹山县得胜镇,今年40岁。去年4月24日,他在泊头市郝村镇一家砖瓦厂切坯时左眼受伤。因赔偿问题与厂方发生争议,他向泊头市劳动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最后裁决他与厂方存在劳动关系。厂方不服,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2010年9月,泊头法院驳回了厂方的诉讼请求, 确认厂方与李宗健存在劳动关系。厂方上诉,2010年12月,沧州中院裁定本案按撤回上诉处理。
请 了律师,打了官司,但李宗健的维权之路并非就此到头儿。2011年4月,他又做了工伤认定,认定其左眼球穿通伤修复术后左眼眼内炎属于工伤。李宗健说,接 下来他还要评残。这样一步步走下来,他感觉有些吃不消了。而就在此过程中,厂子老板换了人。靠着法律最后能不能要来钱,李宗健说他也不知道。
记 者了解到,两位民工都承担着巨大的家庭压力。苟元定家里有90多岁的爷爷、奶奶,有70多岁的父亲、母亲,他是家中独子,老人全靠他赡养,而且他还有正在 上学的孩子,这一大家子全靠他在外打工维持。现在手受了伤,他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靠自己的双手挣钱。而李宗健说到家庭时不禁哭了起来,他说,他一边打工一 边打官司,难度太大了。无奈,74岁的母亲外出拾破烂儿增加收入,哪知今年正月初三时老人掉到河里淹死了。
律师列数“十二道关”
多 年来,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汉礼一直关注着人身损害、工伤赔偿领域的案件,也接触过许多有着不幸遭遇的民工弟兄。黄骅市村民程某,因工致伤,由于 用人单位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其维权艰难,孙汉礼数次与用人单位交涉,才使得此案以调解形式结案,历时近一年,就这也算是一种幸运了。现年67岁的 黄骅市滕庄子乡夏庄子村村民翟金普却没有这么幸运,其于2004年7月24日在用人单位工作发生工伤,拿到终结本案的沧州中院的民事判决书时已是2007 年11月,历时3年多。另外,由于诉讼过程中没有就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的待遇如何落实,其于2008年3月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2010年 11月18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此案到今天也没有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孙 汉礼说,从律师的专业角度而言,他认为如今法律在维护民工权益方面“门槛过多、过高”,他称之为“十二道关”。这“十二道关”是:劳动关系确认的劳动仲裁 程序,劳动关系确认的民事一、二审两审程序,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工伤认定的行政一、二审两审程序,劳动能力鉴定程序(需要护理的,还要 进行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工伤赔偿仲裁程序,工伤赔偿民事一、二审两审程序,强制执行程序。走完这些程序,正常周期需要30个月,比起一般民事诉讼更加复 杂、繁琐,但又缺少诉前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必要措施。这不但严重影响了案件处理的效率,而且难以保障司法救济目的的最终实现。可以说,劳动案件的程序复 杂性和缺乏保障性是劳动者依法维权的一大障碍。
孙 汉礼说,我国劳动立法的根本目的与出发点是,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好地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用工风险,保证我国良好的劳动环境与劳 动秩序。但在实践中,由于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缺失,更甚的是部分用人单位未能体会法律对其的“良苦用心”而与法律打“擦边球”, 根本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出现举证难、举证不能等对劳动者不利的现象,很多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采取“滥施诉权”、“恶意诉 讼”的方式拖垮劳动者,利用我国劳动立法的这一特点,采取时间战、持久战、经济战、精力战的方式,使得劳动者在维权的道路上经受不起“诉累”而“知难而 退”,导致维权无望。
企盼法律“亮剑”捍卫弱者尊严
据孙汉礼介绍,在国外,部分国家采取“裁审分轨”、“两裁终局”、“一裁一监管”等制度,从程序上对劳动维权进行了简化,降低了维权成本,更好地保护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孙 汉礼说,当民工需要维护自身权益的时候,所能依靠的最有力武器就是法律。但从现实情况来看,面对这“十二道关”,民工需要付出
中国婚姻法试图阻止女性为钱结婚
中国最高法院日前出台司法解释,几乎在一夜之间改变了中国长久以来的婚姻法,在舆论界引发轩然大波。
该司法解释于8月13日生效,规定夫妻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产权登记方的私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这一司法解释意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房产争端,但妇女权益组织表示,这让女性感到既不安全,又不浪漫。
一名专门处理离婚案件的律师刘岩(音)说,这项司法解释挑战了中国传统观念,即要想保持婚姻稳定,新郎需要购置一处房产。对于中国男性而言,没有婚房很难结婚,而根据过去的规定,一旦离婚,该处房产的产权属夫妻双方共有。
英国《每日电讯报》网站8月21日报道:中国试图阻止女性为钱而不是为爱结婚
随着离婚率大幅上升以及人们普遍担心新的高涨的物质主义风气,中国政府正试图阻止女性为钱结婚。
如今,在中国繁荣发展的城市,在一桩婚姻得到同意之前,未来的丈夫通常会受到审查,考查他们是否有房,最好还要有车。没有房子就结婚被戏称为“裸婚”,被人们普遍视为冒险的选择。
中国电视相亲节目《非诚勿扰》中一位24岁的女嘉宾说:“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豪宅,而不是总是让我开心的男朋友。”她还要求说:“我的男朋友月薪必须达到20万元人民币。”
为了抑制中国女性不断上升的期望,中国最高法院规定,从现在起,购买家庭住房的一方或是为其预付购房款一方的父母将在离婚后继续拥有住房。
湖南律师胡嘉楚(音)说:“希望这有助于教育青年人,尤其是青年女性变得更为独立,并正确看待婚姻,而不是过分拜金。”
这项规定也应该有助于减轻中国青年男子的负担。他们当中许多人都为买不起哪怕一套小公寓而烦恼。
婚恋网站百合网咨询师王治国说:“越来越多的女孩想要嫁给有钱人,从而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这一增长真的非常明显。”
他还说:“如今,大多数漂亮女性试图利用自己的美貌。这是不良趋势,如今,政府试图对此加以限制。”
他说:“虽说如此,但金钱一向是婚姻中的重要考虑因素。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女性追求共产党干部,因为他们的优越生活受到保障。到了80年代,经济开放后,商人成为追求的对象。中国人一向现实,但如今热门的商品是房子。”
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离婚数量的增长速度几乎与中国经济增长速度一致:过去5年年增长率为7%。离婚案中几乎一半是因家庭财产问题闹上法庭。
胡嘉楚说:“每天有5000对夫妻离婚,这对中国人来说是惊人的数字。家庭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单位。政府必须修改婚姻法来维护社会稳定。现在的法院最初通常会判决夫妻不能离婚。如果他们坚持离婚,必须6个月后再来。”
保护妇女权益:不缺立法缺执行
有关部门表示要以明年1月1日施行的《就业促进法》为契机,立法细化“哪些岗位不适合妇女”等法律条款,使其具有可操作性,10月11日《新京报》对此刊发评论予以肯定。笔者认为,目前我们急缺的并不是立法,而是严格执法。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我们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并不缺乏这方面的可操作性法律条款。应当说,“不适合女性岗位”并不是刚刚出台的《就业促进法》首创,早已施行多年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劳动法》也有这方面的类似规定。
如果说这些规定显得很原则,缺乏操作性的话,早在1988年,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原劳动部据此制定的《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则非常具有可操作性,比如明确规定了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禁忌劳动的范围,同时还针对妇女生理特点作出了分门别类的有针对性的详细规定。尽管这些规定已有些年头,但即使用目前的眼光来审视,也是较为先进的,其中对劳动标准和强度的划分也还是较为科学的,在执行中可谓一点也不过时。
但遗憾的是,这些极具可操作性的条款却一直未受到足够的重视,笔者这次也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偶然发现的,相信很多人也一样。不然的话,也不至于在大谈准备立法细化“不适合女性岗位”法律条款时,对已施行多年且现行仍然有效的法律规范视而不见。
因此我们需要反思,是什么使得保护妇女公平就业权利的法律条款停留在文本上?笔者以为,最关键的是作为法律执行机关的政府劳动部门,没有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让法律与民众生活“脱节”,使本应“鲜活”的法律条文成了空中浮萍。
所以,目前迫切需要的,不是重新立法,而是严格执法,激活法律的睡眠条款,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以及劳动行政部门执法本身的监督。
贪官与情妇究竟谁是鸡谁是蛋?
大陆内地落马巨贪9成包养情妇。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展览”日前在京揭幕。香港《文汇报》报道称,据统计,自十六大以来,中央累计查处严重腐败的省部级以上官员16位,平均每年3位,而这些巨贪的“落马”都大多与色、赌、洗钱三大基本方式有关,九成包养情妇。(9月2日中国新闻网)
“贪官与情妇究竟谁是鸡谁是蛋”简直成了纠结不清的问题。西方人喜欢说,每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女人;中国人的老话却是,红颜祸水。“祸水论”的时代版本就是“每个贪官背后都有一个贪内助”。此前媒体大肆引用中纪委副书记刘锡荣先生的说法称,去年的贪污受贿等腐败案件中,70%案件所涉及的贿赂是由官员家眷甚至情妇收受。“情妇”成了罪魁祸首。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显得兴致勃勃,现在,情夫的数量一下子由“七成”上升到“九成”了,似乎足以看出我们的某些贪官是多么无辜,仿佛原本是大好青年的、却忽然被“反动女人”诱骗了。研究贪官几成养情妇究竟有何意义呢?
若说意义,一者,无非是强化一下传统的“女人祸水”论,多添几个例证罢了;二者,转移一下对贪官之贪的理性关注,把情绪的口水都送给倒霉的情妇。问题是贪官的“后院”为何如此容易失火呢?如果没有官员前院的权力失守,后院即便装满硫磺硼砂,估计要烧不到公共利益的天空,很简单,有情妇的又不只是贪官,为什么偏偏到了贪官哪里就万恶不赦了呢?研究“贪官几成养情妇”的最大意义,就在于把我们对贪官之贪的制度与法理分析转换为对情妇的道德分析。经济学而言,在权与色的交易流程中,占据渠道优势地位的永远是“权力”,“色”是不可能起到主导话语权的东西,在权力的买方市场,“色”是权力的消费品,不仅不应原罪、更值得悲悯与同情——最起码,不应因“色”而消弭底线制度对贪污之责罚。
曹植《静思赋》云:“天何美女之烂妖,红颜晔而流光。”爱美之心,何罪之有。对于权色之间的丝丝缕缕,我们到是要反思这样几个问题:为何权力拥有者在美色面前赢家通吃?既然贪官都言“红颜祸水”、为何还要不断往水坑里跳?为什么美色最后竟然能支配公共权力的行使,我们监管的制度、均衡的体制呢?……此外,还有一个现象值得我们警惕:叫嚣了这么多年的男女平等,我们真的尊重过“情妇”的价值选择了吗?因权力之罪而一并株连男女之情,实在是相当恐怖的事情。当年即便克林顿身陷性丑闻,好象美国的舆情也没把莱温斯基骂死——相反,掌握话语权、主控事态进程的却是莱温斯基。人家称呼为“情人”、而不是贬为“情妇”。
研究贪官几成养情妇有何意义呢?除了给“准贪官”以心理安慰,实在意义寥寥。倒不如研究一下贪官有几成捐助过贫寒学子、或者有几成下基层自己撑伞走路更实际。贪官之贪,在权力失守、而不在情妇之多寡。
福州大学博士因小师妹痛经攻克痛经难题
福州新闻网讯“祝贺福大生工所攻克痛经难题。”11日,福州大学生物工程研究所大楼上挂出一条幅在微博上火了。不少网友说,福大研究的是“最有爱的课题”,也有人好奇,这个难题是怎么攻克的,有用吗?11日,记者来到了福州大学生物工程研究所一探究竟。
福大生工所的柯李晶博士接待了记者。“这个不算是我们的课题,只是我们在研究的时候偶然发现了可以缓解痛经的方法,经过一个暑假的实验,效果还不错,这个条幅是我们和一些同行做交流时挂上的。”柯博士告诉记者,相关研究主要是郭静科博士在做。
“我博士期间主攻的方向就是生物电,目前已经研究了6年。”面对记者,郭静科博士说,虽然生物电在国内还算是新鲜事物,但在国外已经有一套成熟的理论和应用,生物电被广泛应用到治疗肺炎、过敏性鼻炎中。郭静科笑称,“研究生物电时间长了,就和‘庖丁解牛’一样,现在我眼里,人体就像电脑以及其他电器一样,是一块块电路板组成的,如果电子元件接触不良或者短路,身体就会出现不适的状况”。郭博士表示,许多人生病都是由于体内的电量不平衡,如果把多余的电导出来,或者用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渐使身体的电量平衡,就可以保持健康。
郭博士告诉记者,治疗痛经并不是自己的研究领域,之所以扯上关系,是因为研究室的小师妹小汪。“6月份的时候,小汪因为痛经在实验室里晕倒了,我们几个大男人被吓得不知所措,后面我想痛经是不是由于体内的电平衡被破坏了,在研究中医药方向的同事指导下,我们用实验室里的按摩助剂按摩小汪的脚踝处,也就是中医讲的三阴交的位置,她竟然好转了。”郭博士介绍,按摩助剂是用来导出人体多余的生物电的,没想到在治疗痛经方面有效果,真正成了“痛经膏”。
小汪不好意思地介绍,她是原发性痛经,从高一开始,每个月都要经历那么难熬的几天。“痛起来会随时晕倒,有时候芬必得不管用,因为这个还打过杜冷丁。这十几年来看遍了中医、西医,各种手法都用过了就是没用。自从按摩了几次之后,痛经的情况基本消失了。”小汪说。
这个暑假,不少网友通过微博找到小汪求解除痛经的“良方”,她也带着“痛经膏”给不少女孩子按摩,做了几次之后大家都有不同程度的好转,“按摩助剂能够导出体内的电垃圾,比针灸的效果要好很多”。
郭博士说,一般说来,他们研究课题从理论提出,到建模,再到生产出产品,要经过多年。这次意外发现“痛经膏”并且帮助了很多女生,虽然不算正式的课题,但也让大家很有成就感。郭博士等人还专门委托福州一家日化公司生产了一些试用装,还开通了一个叫“痛经不痛”的微博,给很多女生提供了试用,在上面答疑解惑。“也许在别人眼里我们有点不务正业,但这让我们枯燥的科研生活里多了一抹色彩。”郭博士笑着说。福州新闻网讯“祝贺福大生工所攻克痛经难题。”11日,福州大学生物工程研究所大楼上挂出一条幅在微博上火了。不少网友说,福大研究的是“最有爱的课题”,也有人好奇,这个难题是怎么攻克的,有用吗?11日,记者来到了福州大学生物工程研究所一探究竟。
福大生工所的柯李晶博士接待了记者。“这个不算是我们的课题,只是我们在研究的时候偶然发现了可以缓解痛经的方法,经过一个暑假的实验,效果还不错,这个条幅是我们和一些同行做交流时挂上的。”柯博士告诉记者,相关研究主要是郭静科博士在做。
“我博士期间主攻的方向就是生物电,目前已经研究了6年。”面对记者,郭静科博士说,虽然生物电在国内还算是新鲜事物,但在国外已经有一套成熟的理论和应用,生物电被广泛应用到治疗肺炎、过敏性鼻炎中。郭静科笑称,“研究生物电时间长了,就和‘庖丁解牛’一样,现在我眼里,人体就像电脑以及其他电器一样,是一块块电路板组成的,如果电子元件接触不良或者短路,身体就会出现不适的状况”。郭博士表示,许多人生病都是由于体内的电量不平衡,如果把多余的电导出来,或者用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渐使身体的电量平衡,就可以保持健康。
郭博士告诉记者,治疗痛经并不是自己的研究领域,之所以扯上关系,是因为研究室的小师妹小汪。“6月份的时候,小汪因为痛经在实验室里晕倒了,我们几个大男人被吓得不知所措,后面我想痛经是不是由于体内的电平衡被破坏了,在研究中医药方向的同事指导下,我们用实验室里的按摩助剂按摩小汪的脚踝处,也就是中医讲的三阴交的位置,她竟然好转了。”郭博士介绍,按摩助剂是用来导出人体多余的生物电的,没想到在治疗痛经方面有效果,真正成了“痛经膏”。
小汪不好意思地介绍,她是原发性痛经,从高一开始,每个月都要经历那么难熬的几天。“痛起来会随时晕倒,有时候芬必得不管用,因为这个还打过杜冷丁。这十几年来看遍了中医、西医,各种手法都用过了就是没用。自从按摩了几次之后,痛经的情况基本消失了。”小汪说。
这个暑假,不少网友通过微博找到小汪求解除痛经的“良方”,她也带着“痛经膏”给不少女孩子按摩,做了几次之后大家都有不同程度的好转,“按摩助剂能够导出体内的电垃圾,比针灸的效果要好很多”。
郭博士说,一般说来,他们研究课题从理论提出,到建模,再到生产出产品,要经过多年。这次意外发现“痛经膏”并且帮助了很多女生,虽然不算正式的课题,但也让大家很有成就感。郭博士等人还专门委托福州一家日化公司生产了一些试用装,还开通了一个叫“痛经不痛”的微博,给很多女生提供了试用,在上面答疑解惑。“也许在别人眼里我们有点不务正业,但这让我们枯燥的科研生活里多了一抹色彩。”郭博士笑着说。
网友微博称眼保健操无用 已“残害”青少年49年
在不少人的学生时代里,眼保健操“第一节,揉天应穴”的节奏无疑是最为挥之不去的记忆,但近日,网友发布的一条“围攻”眼保健操“无用论”的微博让眼保健操的话题再度成为关注的焦点:“眼保健操残害中国青少年49年了,按摩毫无作用的穴位,49年来中国青少年近视率升至世界第二,达3.6亿人,做眼保健操无法改善视力,许多学生用脏手按摩导致红眼病、眼部感染等。”
不少上班族都转发了这条微博并表示,“其实我到现在都不清楚轮刮眼眶到底应该怎么做。”记者就此采访了南京三甲医院的眼科专家,专家表示,眼保健操对于学生近视预防作用需要进一步验证,但正确做好眼保健操能够一定程度缓解视疲劳。
新闻缘起
眼保健操遭网友“围攻”
近日,网友“直播上海”在其微博中称,“眼保健操残害中国青少年49年了,全世界仅中国做眼保健操,按摩毫无作用的穴位,49年来中国青少年近视率升至世界第二,达3.6亿人,做眼保健操无法改善视力,许多学生用脏手按摩导致红眼病、眼部感染等。眼保健操是于1963年,由北京医学院体育教研室刘世铭主任自创的,结果被强制在全国推行,毫无科学根据。”
这条微博顿时戳中了不少网友的敏感神经,网友“@past-present-future”认为,“不能这么说。我有亲身经历,我的眼睛通过做眼保健操,得到了良好的保护。目前还是5.0以上。不过,我自创的,眼保健操更有效。”“@狐狸爱喝水”则评论,“现在上班了,没有人强制我做眼保健操了,非常的怀念。现在感觉眼睛压力很大,那时候做完眼保健操感觉非常舒服。”但也有网友发表了不同看法,“@培鑫通讯_三哥”说,“眼保健操毫无作用不能轻信,但是以前读书的时候没洗手就做眼保健操,手上的细菌搓进眼里倒是真的!”而“@丝糯碧”的评论一语中的,“不会找穴位才是这个操最大的问题。质疑有些过了。”
专家释疑
眼保健操作用到底有多大?
预防近视的效果仍需进一步验证,但正确做操能缓解视疲劳
眼保健操对于护眼的作用到底有多大?记者采访了南京多家三甲医院的眼科主任。专家表示,通过眼保健操“改善”视力的说法有些绝对,但不能否认眼保健操的护眼作用。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眼科主任栾洁告诉记者,眼保健操是局部取穴进行按摩,改善眼部血液循环,使眼睫状肌得到放松。青少年近视主要由于睫状肌紧张或痉挛,缓解了它的疲劳,视力自然得到改善。长期坚持做,可以促进眼周血液循环,缓解用眼疲劳,对孩子眼睛是有保护作用的。
省中医院眼科主任王育良告诉记者,网友的观点过于绝对,青少年近视主要由于睫状肌紧张或痉挛,正确做好眼保健操能够增加眼部的血液循环,但到现在为止,这项“全民运动”的有效率是多少至今没有一个彻底的总结,所以眼保健操对于近视的预防效果仍需进一步验证。“网友的说法是用常识代替了科学,得出一个结论都需要经过严格的设计认证。”
眼保健操导致红眼病?
做眼保健操时手不干净,是有可能导致红眼病
南医大二附院眼科主任张晓俊认为,眼保健操的设计方案没有资料可以考证,所以不能妄下论断。但微博传言中的“红眼病传染”的说法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红眼病的主要传染方式之一就是接触传染,如果做眼保健操时学生的手不够清洁,很有可能会导致红眼病等疾病的传染。”
此前,也有媒体报道称,2010年合肥市部分学校发生了“红眼病”疫情,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发出急电,要求全市紧急防控“红眼病”疫情流行,其中学校是“红眼病”疫情防控的重点,全市中小学要停做“眼保健操”,避免“红眼病”经手传播;要求患病学生到正规医院就诊,回家隔离治疗,待症状消失后方可返校上课;如果一个班级发生10例以上“红眼病”患者,立即对该班级实施停课7天;一个学校有3个以上班级发生10例以上的疫情,报经合肥市教育局、卫生局同意后,对该学校实施停课7天。
眼保健操效果不好是因为做得不规范?
不少学校“穴位按得乱七八糟”,针灸科医生教你找准穴位
眼保健操到底是由谁创设的?记者查阅资料发现,眼保健操是1963年由北京医学院(现北京大学医学部)体育教研室刘世铭主任自创的。当时有8节。1972年,为了让眼保健操更容易掌握,眼科专家们对其进行了简化并做了部分改动。在北京,1976年,专家们又开始为眼保健操拍挂图、灌唱片。最后选中了北京市崇文区光明小学的一名女生录口令。
记者留意到,不少网友认为眼保健操效果不好是因为很多学生做得不规范,穴位找得不准。真的是这样吗?记者就此走访了南京部分小学,发现小学生学做眼保健操一般都是由班主任来教授。“孩子们也找不准穴位在哪里,按得乱七八糟的。”一位小学班主任告诉记者,“眼保健操对于孩子的真正作用便在于闭眼的五分多钟的休息,具体为什么要按这个穴位,我们也说不上来。”“四白穴”“天应穴”这些穴位到底应该按压在哪里?记者采访了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针灸科主治医师邢丽阳。她为“眼保健操”做了穴位解说。
第一节:揉天应穴:以左右大拇指罗纹面接左右眉头下面的上眶角处。其他四指散开弯曲如弓状,支在前额上,按揉面不要大。
天应穴:又名阿是穴。这类穴位一般都随病而定,多位于病变的附近,也可在与其距离较远的部位,没有固定的位置和名称。
第二节:挤按睛明穴:以左手或右手大拇指按鼻根部,先向下按、然后向上挤。睛明穴:内眼角上方,眼眶骨边缘凹陷处。
第三节:按揉四白穴:先以左右食指与中指并拢,放在靠近鼻翼两侧,大拇指支撑在下腭骨凹陷处,然后放下中指,在面颊中央按揉。注意穴位不需移动,按揉面不要太大。四白穴:双眼平视前方时,眼眶下缘正中直下一横指处。
第四节:按太阳穴、轮刮眼眶:拳起四指,以左右大拇指罗纹面按住太阳穴,以左右食指第二节内侧面轮刮眼眶上下一圈,上侧从眉头开始,到眉梢为止,下面从内眼角起至外眼角止,先上后下,轮刮上下一圈。太阳穴:在外眼角与眉梢之间向后大约一寸的地方。
眼保健操效果几何 求权威部门给真相
对眼保健操的效果发出质疑,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就在去年12月,本报还曾以“做眼保健操,‘小眼镜’为何还多?”为题,追问眼保健操效果几何。而在此前,方舟子也曾撰文质疑眼保健操的效果。文章称,没有什么科学的理论、临床试验或调查统计证明做眼保健操确实能够预防近视,世界上只有中国在推行眼保健操,而中国学生的近视率却排世界第二。如今,一条“眼保健操残害青少年49年”的微博又引起了网友的围观。
为什么眼保健操一再被质疑?关键就在于没有一个权威部门站出来,就眼保健操的效果给个说法。49年来,全国的青少年日复一日地做着眼保健操,可以说眼保健操已经融入了他们的生活,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这种状态下,他们已经无法对眼保健操的效果提出质疑。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网上出现一些质疑的声音客观上能让我们跳出习惯思维的窠臼,更加理性地去看待眼保健操。我们更希望,教育、卫生等权威部门能通过具体的数据、案例,对眼保健操的效果给个说法。否则,质疑之声仍将继续,最终伤害的可能是我们的孩子。 编 者
新闻延伸
教你一些实用的护眼方法
耳压疗法: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针灸科主任高建芸告诉记者, 还可以尝试针刺、耳压疗法来护眼。将贴有药籽的小胶布块贴在孩子两耳的各个穴位上,以耳穴肝、心、眼、目1、目2为主,然后用力按压,直到耳朵被压红为止,三天后更换耳压,主要通过按压耳朵上掌管眼睛经络的穴位进行刺激,调节眼部肌肉的痉挛,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
针刺配合耳压预防和治疗近视,儿童只需一周两三次来治疗,在家中每天按压耳穴三次,就可以取得效果。尤以儿童假性近视效果最佳,建议近视的儿童寒暑假坚持治疗,开学后抽时间巩固治疗。
调整电脑的颜色对比度:长时间看电脑伤害视力,而调节电脑办公系统的颜色对比度也是预防视疲劳的方法之一。设置方法:第一步:按鼠标“右键”,选择“属性”,然后选择“外观”-“高级”,然后在项目一栏选“窗口”,再点击“颜色”-“其它”,然后把色调设为85,饱和度设为90,亮度设为205。第二步:单击添加到自定义颜色,按“OK”……一直选择“OK”。第三步:把窗口设成绿色之后,再来把IE的网页背景也变成养眼的绿色吧。打开IE,点击“工具”,选择INTERNET选项,点右下角的辅助功能,然后挑选不使用网页中指定的颜色,最后点“OK”退出。现在你就会发现你的屏幕已经变成淡淡的绿色了。在不少人的学生时代里,眼保健操“第一节,揉天应穴”的节奏无疑是最为挥之不去的记忆,但近日,网友发布的一条“围攻”眼保健操“无用论”的微博让眼保健操的话题再度成为关注的焦点:“眼保健操残害中国青少年49年了,按摩毫无作用的穴位,49年来中国青少年近视率升至世界第二,达3.6亿人,做眼保健操无法改善视力,许多学生用脏手按摩导致红眼病、眼部感染等。”
不少上班族都转发了这条微博并表示,“其实我到现在都不清楚轮刮眼眶到底应该怎么做。”记者就此采访了南京三甲医院的眼科专家,专家表示,眼保健操对于学生近视预防作用需要进一步验证,但正确做好眼保健操能够一定程度缓解视疲劳。
新闻缘起
眼保健操遭网友“围攻”
近日,网友“直播上海”在其微博中称,“眼保健操残害中国青少年49年了,全世界仅中国做眼保健操,按摩毫无作用的穴位,49年来中国青少年近视率升至世界第二,达3.6亿人,做眼保健操无法改善视力,许多学生用脏手按摩导致红眼病、眼部感染等。眼保健操是于1963年,由北京医学院体育教研室刘世铭主任自创的,结果被强制在全国推行,毫无科学根据。”
这条微博顿时戳中了不少网友的敏感神经,网友“@past-present-future”认为,“不能这么说。我有亲身经历,我的眼睛通过做眼保健操,得到了良好的保护。目前还是5.0以上。不过,我自创的,眼保健操更有效。”“@狐狸爱喝水”则评论,“现在上班了,没有人强制我做眼保健操了,非常的怀念。现在感觉眼睛压力很大,那时候做完眼保健操感觉非常舒服。”但也有网友发表了不同看法,“@培鑫通讯_三哥”说,“眼保健操毫无作用不能轻信,但是以前读书的时候没洗手就做眼保健操,手上的细菌搓进眼里倒是真的!”而“@丝糯碧”的评论一语中的,“不会找穴位才是这个操最大的问题。质疑有些过了。”
专家释疑
眼保健操作用到底有多大?
预防近视的效果仍需进一步验证,但正确做操能缓解视疲劳
眼保健操对于护眼的作用到底有多大?记者采访了南京多家三甲医院的眼科主任。专家表示,通过眼保健操“改善”视力的说法有些绝对,但不能否认眼保健操的护眼作用。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眼科主任栾洁告诉记者,眼保健操是局部取穴进行按摩,改善眼部血液循环,使眼睫状肌得到放松。青少年近视主要由于睫状肌紧张或痉挛,缓解了它的疲劳,视力自然得到改善。长期坚持做,可以促进眼周血液循环,缓解用眼疲劳,对孩子眼睛是有保护作用的。
省中医院眼科主任王育良告诉记者,网友的观点过于绝对,青少年近视主要由于睫状肌紧张或痉挛,正确做好眼保健操能够增加眼部的血液循环,但到现在为止,这项“全民运动”的有效率是多少至今没有一个彻底的总结,所以眼保健操对于近视的预防效果仍需进一步验证。“网友的说法是用常识代替了科学,得出一个结论都需要经过严格的设计认证。”
眼保健操导致红眼病?
做眼保健操时手不干净,是有可能导致红眼病
南医大二附院眼科主任张晓俊认为,眼保健操的设计方案没有资料可以考证,所以不能妄下论断。但微博传言中的“红眼病传染”的说法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红眼病的主要传染方式之一就是接触传染,如果做眼保健操时学生的手不够清洁,很有可能会导致红眼病等疾病的传染。”
此前,也有媒体报道称,2010年合肥市部分学校发生了“红眼病”疫情,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发出急电,要求全市紧急防控“红眼病”疫情流行,其中学校是“红眼病”疫情防控的重点,全市中小学要停做“眼保健操”,避免“红眼病”经手传播;要求患病学生到正规医院就诊,回家隔离治疗,待症状消失后方可返校上课;如果一个班级发生10例以上“红眼病”患者,立即对该班级实施停课7天;一个学校有3个以上班级发生10例以上的疫情,报经合肥市教育局、卫生局同意后,对该学校实施停课7天。
眼保健操效果不好是因为做得不规范?
不少学校“穴位按得乱七八糟”,针灸科医生教你找准穴位
眼保健操到底是由谁创设的?记者查阅资料发现,眼保健操是1963年由北京医学院(现北京大学医学部)体育教研室刘世铭主任自创的。当时有8节。1972年,为了让眼保健操更容易掌握,眼科专家们对其进行了简化并做了部分改动。在北京,1976年,专家们又开始为眼保健操拍挂图、灌唱片。最后选中了北京市崇文区光明小学的一名女生录口令。
记者留意到,不少网友认为眼保健操效果不好是因为很多学生做得不规范,穴位找得不准。真的是这样吗?记者就此走访了南京部分小学,发现小学生学做眼保健操一般都是由班主任来教授。“孩子们也找不准穴位在哪里,按得乱七八糟的。”一位小学班主任告诉记者,“眼保健操对于孩子的真正作用便在于闭眼的五分多钟的休息,具体为什么要按这个穴位,我们也说不上来。”“四白穴”“天应穴”这些穴位到底应该按压在哪里?记者采访了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针灸科主治医师邢丽阳。她为“眼保健操”做了穴位解说。
第一节:揉天应穴:以左右大拇指罗纹面接左右眉头下面的上眶角处。其他四指散开弯曲如弓状,支在前额上,按揉面不要大。
天应穴:又名阿是穴。这类穴位一般都随病而定,多位于病变的附近,也可在与其距离较远的部位,没有固定的位置和名称。
第二节:挤按睛明穴:以左手或右手大拇指按鼻根部,先向下按、然后向上挤。睛明穴:内眼角上方,眼眶骨边缘凹陷处。
第三节:按揉四白穴:先以左右食指与中指并拢,放在靠近鼻翼两侧,大拇指支撑在下腭骨凹陷处,然后放下中指,在面颊中央按揉。注意穴位不需移动,按揉面不要太大。四白穴:双眼平视前方时,眼眶下缘正中直下一横指处。
第四节:按太阳穴、轮刮眼眶:拳起四指,以左右大拇指罗纹面按住太阳穴,以左右食指第二节内侧面轮刮眼眶上下一圈,上侧从眉头开始,到眉梢为止,下面从内眼角起至外眼角止,先上后下,轮刮上下一圈。太阳穴:在外眼角与眉梢之间向后大约一寸的地方。
眼保健操效果几何 求权威部门给真相
对眼保健操的效果发出质疑,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就在去年12月,本报还曾以“做眼保健操,‘小眼镜’为何还多?”为题,追问眼保健操效果几何。而在此前,方舟子也曾撰文质疑眼保健操的效果。文章称,没有什么科学的理论、临床试验或调查统计证明做眼保健操确实能够预防近视,世界上只有中国在推行眼保健操,而中国学生的近视率却排世界第二。如今,一条“眼保健操残害青少年49年”的微博又引起了网友的围观。
为什么眼保健操一再被质疑?关键就在于没有一个权威部门站出来,就眼保健操的效果给个说法。49年来,全国的青少年日复一日地做着眼保健操,可以说眼保健操已经融入了他们的生活,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这种状态下,他们已经无法对眼保健操的效果提出质疑。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网上出现一些质疑的声音客观上能让我们跳出习惯思维的窠臼,更加理性地去看待眼保健操。我们更希望,教育、卫生等权威部门能通过具体的数据、案例,对眼保健操的效果给个说法。否则,质疑之声仍将继续,最终伤害的可能是我们的孩子。 编 者
新闻延伸
教你一些实用的护眼方法
耳压疗法: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针灸科主任高建芸告诉记者, 还可以尝试针刺、耳压疗法来护眼。将贴有药籽的小胶布块贴在孩子两耳的各个穴位上,以耳穴肝、心、眼、目1、目2为主,然后用力按压,直到耳朵被压红为止,三天后更换耳压,主要通过按压耳朵上掌管眼睛经络的穴位进行刺激,调节眼部肌肉的痉挛,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
针刺配合耳压预防和治疗近视,儿童只需一周两三次来治疗,在家中每天按压耳穴三次,就可以取得效果。尤以儿童假性近视效果最佳,建议近视的儿童寒暑假坚持治疗,开学后抽时间巩固治疗。
调整电脑的颜色对比度:长时间看电脑伤害视力,而调节电脑办公系统的颜色对比度也是预防视疲劳的方法之一。设置方法:第一步:按鼠标“右键”,选择“属性”,然后选择“外观”-“高级”,然后在项目一栏选“窗口”,再点击“颜色”-“其它”,然后把色调设为85,饱和度设为90,亮度设为205。第二步:单击添加到自定义颜色,按“OK”……一直选择“OK”。第三步:把窗口设成绿色之后,再来把IE的网页背景也变成养眼的绿色吧。打开IE,点击“工具”,选择INTERNET选项,点右下角的辅助功能,然后挑选不使用网页中指定的颜色,最后点“OK”退出。现在你就会发现你的屏幕已经变成淡淡的绿色了。
重庆:艾滋病成近年乙类传染病头号杀手
重庆市官方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最近14个月以来,共492人死于乙类传染病,其中316人死于艾滋病,占该市传染病死亡率六成。
据重庆市政府官方网站3月20日公布的《重庆市卫生局关于2012年2月全市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今年2月份该市报告无甲类法定管理传染病,该月度重庆死于艾滋病的人数仍占该市死于传染病总人数比例的65.91%。所谓甲类法定管理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这两类强制管理传染病。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查询重庆市政府及重庆市卫生局官方网站后发现,自2011年1月份至今年2月份的14个月中,该市没有一人死于甲类传染病(记者注:缺2011年11月、12月份数据)。其中,死于艾滋病的人数高达316人,占死于乙类传染病总人数492人的64%。由于这14个月中该市死于丙类传染病(即血吸虫病、流行性感冒等监测管理传染病)的人数通常每月不高于1~2人,因此,即使计入丙类传染病死亡人数,该市过去14个月中死于艾滋病的人数占死于传染病总人数的比例,仍高于60%。
过去14个月中,在重庆市致死的传染病数量排列(不含2011年11月、12月份)分别是,艾滋病316人,狂犬病76人,肺结核69人,乙肝24人,丙肝或其他11人。其中这个“其他”数据中,有2人死于梅毒。
因时间关系,目前暂无法进一步向当地卫生部门确认导致艾滋病占当地传染病死亡率超过六成的原因。
官方数据显示,几年前,艾滋病在重庆市因传染病致死的原因中,只占微弱比例。重庆市卫生局公布的2007年《11月全市报告食物中毒和法定传染病疫情通报》称,该市该月全市报告乙类法定管理传染病15种8383例,其中死亡35例,在致死的病因中,狂犬病25例,肺结核5例,梅毒2例,艾滋病1例,乙肝1例,丙肝1例。此后几年,该市的艾滋病致死人数逐步上升。
另据调查显示,艾滋病感染者的年龄向两极扩散,感染者正从吸毒、暗娼、男性同性恋等特殊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重庆市官方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最近14个月以来,共492人死于乙类传染病,其中316人死于艾滋病,占该市传染病死亡率六成。
据重庆市政府官方网站3月20日公布的《重庆市卫生局关于2012年2月全市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今年2月份该市报告无甲类法定管理传染病,该月度重庆死于艾滋病的人数仍占该市死于传染病总人数比例的65.91%。所谓甲类法定管理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这两类强制管理传染病。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查询重庆市政府及重庆市卫生局官方网站后发现,自2011年1月份至今年2月份的14个月中,该市没有一人死于甲类传染病(记者注:缺2011年11月、12月份数据)。其中,死于艾滋病的人数高达316人,占死于乙类传染病总人数492人的64%。由于这14个月中该市死于丙类传染病(即血吸虫病、流行性感冒等监测管理传染病)的人数通常每月不高于1~2人,因此,即使计入丙类传染病死亡人数,该市过去14个月中死于艾滋病的人数占死于传染病总人数的比例,仍高于60%。
过去14个月中,在重庆市致死的传染病数量排列(不含2011年11月、12月份)分别是,艾滋病316人,狂犬病76人,肺结核69人,乙肝24人,丙肝或其他11人。其中这个“其他”数据中,有2人死于梅毒。
因时间关系,目前暂无法进一步向当地卫生部门确认导致艾滋病占当地传染病死亡率超过六成的原因。
官方数据显示,几年前,艾滋病在重庆市因传染病致死的原因中,只占微弱比例。重庆市卫生局公布的2007年《11月全市报告食物中毒和法定传染病疫情通报》称,该市该月全市报告乙类法定管理传染病15种8383例,其中死亡35例,在致死的病因中,狂犬病25例,肺结核5例,梅毒2例,艾滋病1例,乙肝1例,丙肝1例。此后几年,该市的艾滋病致死人数逐步上升。
另据调查显示,艾滋病感染者的年龄向两极扩散,感染者正从吸毒、暗娼、男性同性恋等特殊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
91岁老妇变身“超人祖母” 曾救11条人命


糊涂女怀孕9个月不知情 肚内长出10厘米巨瘤
湖北汉阳一高龄产妇怀孕38周、肚内长柚子大肿瘤竟毫无察觉,以为饮食、作息不规律长胖,四处求诊治月经不调。15日,孕妇突然剧烈腹痛在医院产下一婴一瘤。
37岁女子唐茹,家住汉阳五里墩,是汉阳一单位清洁工。今年6月中旬以来,唐某觉得自己体重疯长,且肚子局部变化大。总以为是平日工作劳累、饭量增加、饮食不规律所致。几个月发觉月经未来,唐某当做是月经不调,因家庭条件不好,更没有到医院检查。
15日,她突然腹部疼痛,其丈夫便将她送往汉阳创伤急救产科就诊,医生见唐某腹部明显凸起,初步诊断为怀孕已足月,而且即将分娩。经过进一步检查,唐某为妊娠合并巨大子宫肌瘤,还有严重贫血,血色素仅为6g(正常人血色素为11—16g),给手术造成一定风险。
该院产科教授余桂梅介绍,由于该女子重度贫血、妊娠合并巨大子宫肌瘤,阻碍产道会引起难产,再加上其属于高龄产妇,分娩过程中会因子宫收缩乏力导致产后大出血,医护人员凭着精湛的医术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先是剖腹顺利产下7.5斤男婴后,随即进行子宫肌瘤剔除术,将唐某腹部一直径10cm的巨瘤成功取出。
余桂梅提醒广大女性要注意自身健康状况,如有不适切勿擅自给自己下诊断,以免误导医生延误病情,并且要了解一些基本的医学知识,确保孕期健康和分娩顺利。余桂梅提醒广大产妇,贫血对正常分娩有一定影响,主要是容易增加产时的失血,严重贫血会造成胎儿在孕期长期的慢性缺氧。如果孕期发生贫血应该及时纠正,通过饮食或者药物得到改善。如应进富含铁质的食物,猪肝、瘦肉以及新鲜蔬菜等,或者用铁质口服液。注意定期妇检,以免巨瘤排挤内脏器官,造成孕期婴儿窒息,甚至危及准妈妈性命。湖北汉阳一高龄产妇怀孕38周、肚内长柚子大肿瘤竟毫无察觉,以为饮食、作息不规律长胖,四处求诊治月经不调。15日,孕妇突然剧烈腹痛在医院产下一婴一瘤。
37岁女子唐茹,家住汉阳五里墩,是汉阳一单位清洁工。今年6月中旬以来,唐某觉得自己体重疯长,且肚子局部变化大。总以为是平日工作劳累、饭量增加、饮食不规律所致。几个月发觉月经未来,唐某当做是月经不调,因家庭条件不好,更没有到医院检查。
15日,她突然腹部疼痛,其丈夫便将她送往汉阳创伤急救产科就诊,医生见唐某腹部明显凸起,初步诊断为怀孕已足月,而且即将分娩。经过进一步检查,唐某为妊娠合并巨大子宫肌瘤,还有严重贫血,血色素仅为6g(正常人血色素为11—16g),给手术造成一定风险。
该院产科教授余桂梅介绍,由于该女子重度贫血、妊娠合并巨大子宫肌瘤,阻碍产道会引起难产,再加上其属于高龄产妇,分娩过程中会因子宫收缩乏力导致产后大出血,医护人员凭着精湛的医术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先是剖腹顺利产下7.5斤男婴后,随即进行子宫肌瘤剔除术,将唐某腹部一直径10cm的巨瘤成功取出。
余桂梅提醒广大女性要注意自身健康状况,如有不适切勿擅自给自己下诊断,以免误导医生延误病情,并且要了解一些基本的医学知识,确保孕期健康和分娩顺利。余桂梅提醒广大产妇,贫血对正常分娩有一定影响,主要是容易增加产时的失血,严重贫血会造成胎儿在孕期长期的慢性缺氧。如果孕期发生贫血应该及时纠正,通过饮食或者药物得到改善。如应进富含铁质的食物,猪肝、瘦肉以及新鲜蔬菜等,或者用铁质口服液。注意定期妇检,以免巨瘤排挤内脏器官,造成孕期婴儿窒息,甚至危及准妈妈性命。
美第一夫人引领“大众时尚” 优雅风范获赞




美国更一些州允许学生不上体育课美国一些州允许学生不上体育课
美国第一夫人米歇尔致力于对付儿童肥胖问题,一项具历史性的儿童营养法桉也才签署成法。不过统计显示,美国有越来越多州允许孩子不必上体育课。那么小胖子真的会变少吗?
美国运动和体育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Sport and Physical Education)调查发现,2006年以来,允许学生免上体育课的州从27个增加为32个。这些州规定,如果学生参加校际运动、鼓号乐队、啦啦队或其他活动,就可以选择不用上体育课。而允许学生因为健康或宗教问题免上体育课的州也从18个增加为30个。
美国运动和体育协会主席库托瑞尔认为,体育课并非联邦有教无类法(No Child Left Behind)涵盖的核心科目,一直不受重视,尤其目前许多学校财政困难,体育课首先受到冲击。美国运动和体育协会说,这个问题在高中阶段尤其严重,多数高中生在高中四年里只上了一年体育课。
她说,其实体育课对学习是好处的。库托瑞尔说:“有很多行政官员不知道,最近有研究显示,体育课、体育活动和学业表现有相辅相成关系。健康状态较好的儿童通常在标准化测验上表现较好。所以问题也许在于要让人们了解体育课也会带来一些好处。”
根据全国健康统计中心,美国肥胖儿童人口在过去30年间增加了两倍多。从1980年到2008年,6到11岁儿童的肥胖比例从6%增加为19%,12到19岁青少年的肥胖比例从5%增加为18%。
第一夫人米歇尔去年发起了一个对抗儿童肥胖的全国性运动,12月时,奥巴马总统将国会通过的儿童营养法桉签署为法律。这个儿童营养法不仅扩大免费午餐的受惠人数和联邦补助金,也规范学校贩卖食物的营养成分。
米歇尔在签署仪式上说:“我们的孩子每天花这么多时间在学校,许多孩子从学校午餐得到每天一半的卡路里,我们很清楚作为一个国家也有责任。我们不能就把这个工作留给父母。”
联邦政府着手从学校饮食解决儿童肥胖,那么体育课呢?美国运动和体育协会主席库托瑞尔指出,学校该提供多少时数或什么形式的体育课,由州政府主管,而一些州政府允许学区自行决定。
然而,日前加州的阿尔巴尼学区,有学生家长认为,学校没有遵守州教育法提供应有时数的体育课,因此对学区提出了起诉。加州教育法规定小学必须提供10天200分钟、中学10天400分钟的体育课。加州上诉法院最后判家长胜诉,敦促学区遵守州规定。
这个桉例凸显出美国许多学区为了省钱而纷纷删减体育课,这个趋势令库托瑞尔十分担忧。
她表示:“我们知道医学机构建议儿童和青少年每天参加60分钟的体能活动,这60分钟的一半应该在学校里。而他们大部分都没能做到。过去20多年来,我们的儿童和青少年越来越不爱动,所以我们认为体育课应该是学校尝试扩大体育活动的一个部分。”
美国运动和体育协会目前在争取将体育课纳入联邦有教无类法的核心科目。这个组织建议家长和学校,小学生每天至少要有30分钟的体能活动,中学生则至少要45分钟。美国第一夫人米歇尔致力于对付儿童肥胖问题,一项具历史性的儿童营养法桉也才签署成法。不过统计显示,美国有越来越多州允许孩子不必上体育课。那么小胖子真的会变少吗?
美国运动和体育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Sport and Physical Education)调查发现,2006年以来,允许学生免上体育课的州从27个增加为32个。这些州规定,如果学生参加校际运动、鼓号乐队、啦啦队或其他活动,就可以选择不用上体育课。而允许学生因为健康或宗教问题免上体育课的州也从18个增加为30个。
美国运动和体育协会主席库托瑞尔认为,体育课并非联邦有教无类法(No Child Left Behind)涵盖的核心科目,一直不受重视,尤其目前许多学校财政困难,体育课首先受到冲击。美国运动和体育协会说,这个问题在高中阶段尤其严重,多数高中生在高中四年里只上了一年体育课。
她说,其实体育课对学习是好处的。库托瑞尔说:“有很多行政官员不知道,最近有研究显示,体育课、体育活动和学业表现有相辅相成关系。健康状态较好的儿童通常在标准化测验上表现较好。所以问题也许在于要让人们了解体育课也会带来一些好处。”
根据全国健康统计中心,美国肥胖儿童人口在过去30年间增加了两倍多。从1980年到2008年,6到11岁儿童的肥胖比例从6%增加为19%,12到19岁青少年的肥胖比例从5%增加为18%。
第一夫人米歇尔去年发起了一个对抗儿童肥胖的全国性运动,12月时,奥巴马总统将国会通过的儿童营养法桉签署为法律。这个儿童营养法不仅扩大免费午餐的受惠人数和联邦补助金,也规范学校贩卖食物的营养成分。
米歇尔在签署仪式上说:“我们的孩子每天花这么多时间在学校,许多孩子从学校午餐得到每天一半的卡路里,我们很清楚作为一个国家也有责任。我们不能就把这个工作留给父母。”
联邦政府着手从学校饮食解决儿童肥胖,那么体育课呢?美国运动和体育协会主席库托瑞尔指出,学校该提供多少时数或什么形式的体育课,由州政府主管,而一些州政府允许学区自行决定。
然而,日前加州的阿尔巴尼学区,有学生家长认为,学校没有遵守州教育法提供应有时数的体育课,因此对学区提出了起诉。加州教育法规定小学必须提供10天200分钟、中学10天400分钟的体育课。加州上诉法院最后判家长胜诉,敦促学区遵守州规定。
这个桉例凸显出美国许多学区为了省钱而纷纷删减体育课,这个趋势令库托瑞尔十分担忧。
她表示:“我们知道医学机构建议儿童和青少年每天参加60分钟的体能活动,这60分钟的一半应该在学校里。而他们大部分都没能做到。过去20多年来,我们的儿童和青少年越来越不爱动,所以我们认为体育课应该是学校尝试扩大体育活动的一个部分。”
美国运动和体育协会目前在争取将体育课纳入联邦有教无类法的核心科目。这个组织建议家长和学校,小学生每天至少要有30分钟的体能活动,中学生则至少要45分钟。
香港兔年首个婴儿在浸会医院初一零时出生
2月4日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兔年香港首位出生婴儿3日零时零分在浸会医院出生。其父母都是广东东莞人,希望儿子能够健康快乐成长。
这位嘴巴不停动的婴儿,在兔年大年初一零时零分抢闸出生,体重2.85公斤,是李姓夫妇的第一胎。
生了一个“兔仔”,同样属兔的李太太很开心,而李先生也准备充足:“房间会黏了兔仔的墙纸,他的被铺和床都是兔仔,又买了很多兔仔的衣服给他。”
医院的护士们也很兴奋:“根本没有想过宝宝会碰巧是零时零分出生,所以大家都很激动,进行了10秒倒数。”
对于近年奶粉供应不足,李生说,早于半年前委托香港亲友帮忙购买奶粉,现时家中有十多罐存货,但日后若有需要,也难免要捱贵价奶粉。
李生又说,儿子较预产期早两星期出生,能成为兔年首个出生的男婴,对他们很有纪念价值。他们打算帮儿子改名叫“逸朗”,希望他安逸开朗,而“逸”字当中有“兔”字,也很应景。
此外,香港兔年首名出生女婴也于3日零时52分在玛丽医院顺产出生,重3.23公斤,由于出世后抽痰有血丝,目前正在加护病房检查。父母也是内地人。
女婴是陈先生和陈太结婚一年后的第一胎,目前未改名,他们在孩子出世后,都感动到哭起来,因为没有想过宝宝真的在大年初一凌晨出世。陈太说,阵痛了十多个钟头才诞下女儿,过程很辛苦2月4日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兔年香港首位出生婴儿3日零时零分在浸会医院出生。其父母都是广东东莞人,希望儿子能够健康快乐成长。
这位嘴巴不停动的婴儿,在兔年大年初一零时零分抢闸出生,体重2.85公斤,是李姓夫妇的第一胎。
生了一个“兔仔”,同样属兔的李太太很开心,而李先生也准备充足:“房间会黏了兔仔的墙纸,他的被铺和床都是兔仔,又买了很多兔仔的衣服给他。”
医院的护士们也很兴奋:“根本没有想过宝宝会碰巧是零时零分出生,所以大家都很激动,进行了10秒倒数。”
对于近年奶粉供应不足,李生说,早于半年前委托香港亲友帮忙购买奶粉,现时家中有十多罐存货,但日后若有需要,也难免要捱贵价奶粉。
李生又说,儿子较预产期早两星期出生,能成为兔年首个出生的男婴,对他们很有纪念价值。他们打算帮儿子改名叫“逸朗”,希望他安逸开朗,而“逸”字当中有“兔”字,也很应景。
此外,香港兔年首名出生女婴也于3日零时52分在玛丽医院顺产出生,重3.23公斤,由于出世后抽痰有血丝,目前正在加护病房检查。父母也是内地人。
女婴是陈先生和陈太结婚一年后的第一胎,目前未改名,他们在孩子出世后,都感动到哭起来,因为没有想过宝宝真的在大年初一凌晨出世。陈太说,阵痛了十多个钟头才诞下女儿,过程很辛苦
大胆告诉他你的渴望 升华女人的性爱
对乳腺癌根治性手术的新认知


女孩患罕见“血汗症” 出血后几分钟恢复
从10岁起,身体的额头、手掌、脚背、上肢、大腿内侧及指甲缝、舌部等部位,就会无缘无故自发性出血。不过,持续数分钟后自行停止,不留任何破损或痕迹。一位13岁女孩子就患上了这种“怪病”,吓坏了身边的所有人。
日前,一位患有罕见的“血汗症”的女孩,经苏大附一院血液科王兆钺教授治愈后,又经随访一年来表明,“血汗症”的女孩至今未再发作,并恢复了正常的生活与学习。最近,相关论文已在中华血液学杂志与美国临床皮肤科杂志发表。
血汗只发生在白天
据王兆钺回忆,这一罕见病例是他在2009年年底收治的。“当时孩子的病症比较明显,一天要出好几次血,蛮吓人的。不过,每次出血量很少,只有几毫升,孩子身体也很健康,发育也和其他孩子一样正常。”
通过询问,王兆钺得知,这个13岁女孩来自武汉,母亲是当地的一位公务员,父亲出国。从10岁时,女孩就开始出现这一病症。据女孩称,第一次出现病症的时候,好像是舌头上出血,接着身体其他部位,如额头、手掌、脚背、上肢、大腿内侧及指甲缝也开始出现出血这一病症,颜色鲜红。入院后,医护人员发现,小女孩属于皮肤黏膜表面自发性出血,每天约2-6次,最多达10次以上。不过,持续数分钟后,出血便会自行停止,不留任何破损或痕迹,而且,在室内温度较高或紧张时易诱发,睡眠时从未出现。
发病源自血管神经失调
经血液与病理检查后,王兆钺发现,小女孩的止血功能正常,汗腺结构正常,汗腺内也无任何血液残余,其“血汗”不是血液与汗液的混合,而是与汗液样的组织液混合。王兆钺教授认为,小女孩有植物神经功能失调以及血管舒缩与渗透性异常,血管交感神经功能失调是发病的一个重要原因,调节交感神经功能将有助于治疗。令人惊奇的是,在运用β-受体阻滞剂心得安治疗2天后,小女孩的血汗症状即明显减少,并在数日内完全消失,之后,又经一年随访未再发作。
据王兆钺介绍,血汗症是一种极为罕见与奇怪的疾病。自有史记载以来,全世界至今仅有80例,其实在18世纪前,有60例左右的文字记载,18世纪到现在,一共只有20例左右的记载。一直以来,血汗症的病因不清,也无有效的治疗方法。不过,由于这种病并不影响身体健康,很多患者随着年龄增大,交感神经功能转好,可能就慢慢自愈了。从10岁起,身体的额头、手掌、脚背、上肢、大腿内侧及指甲缝、舌部等部位,就会无缘无故自发性出血。不过,持续数分钟后自行停止,不留任何破损或痕迹。一位13岁女孩子就患上了这种“怪病”,吓坏了身边的所有人。
日前,一位患有罕见的“血汗症”的女孩,经苏大附一院血液科王兆钺教授治愈后,又经随访一年来表明,“血汗症”的女孩至今未再发作,并恢复了正常的生活与学习。最近,相关论文已在中华血液学杂志与美国临床皮肤科杂志发表。
血汗只发生在白天
据王兆钺回忆,这一罕见病例是他在2009年年底收治的。“当时孩子的病症比较明显,一天要出好几次血,蛮吓人的。不过,每次出血量很少,只有几毫升,孩子身体也很健康,发育也和其他孩子一样正常。”
通过询问,王兆钺得知,这个13岁女孩来自武汉,母亲是当地的一位公务员,父亲出国。从10岁时,女孩就开始出现这一病症。据女孩称,第一次出现病症的时候,好像是舌头上出血,接着身体其他部位,如额头、手掌、脚背、上肢、大腿内侧及指甲缝也开始出现出血这一病症,颜色鲜红。入院后,医护人员发现,小女孩属于皮肤黏膜表面自发性出血,每天约2-6次,最多达10次以上。不过,持续数分钟后,出血便会自行停止,不留任何破损或痕迹,而且,在室内温度较高或紧张时易诱发,睡眠时从未出现。
发病源自血管神经失调
经血液与病理检查后,王兆钺发现,小女孩的止血功能正常,汗腺结构正常,汗腺内也无任何血液残余,其“血汗”不是血液与汗液的混合,而是与汗液样的组织液混合。王兆钺教授认为,小女孩有植物神经功能失调以及血管舒缩与渗透性异常,血管交感神经功能失调是发病的一个重要原因,调节交感神经功能将有助于治疗。令人惊奇的是,在运用β-受体阻滞剂心得安治疗2天后,小女孩的血汗症状即明显减少,并在数日内完全消失,之后,又经一年随访未再发作。
据王兆钺介绍,血汗症是一种极为罕见与奇怪的疾病。自有史记载以来,全世界至今仅有80例,其实在18世纪前,有60例左右的文字记载,18世纪到现在,一共只有20例左右的记载。一直以来,血汗症的病因不清,也无有效的治疗方法。不过,由于这种病并不影响身体健康,很多患者随着年龄增大,交感神经功能转好,可能就慢慢自愈了。
少女节食死亡 疯狂减肥只剩一张皮
“身高1.68米,入院体重29公斤”14岁的小敏的病历上写着这样触目惊心的数字,“她当时的样子就像是一副解剖室里的骨架蒙上一层皮,是被人抱进诊室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精神心理主任医师关念红拍拍病历对记者说。这样的“29公斤少女”她已经接诊了好几例,其中一人已经不在人世,成为减肥名副其实的牺牲品。
关念红说,20年前她出诊心理门诊,一年会碰到几例厌食症患者,而现在她一个星期就能接诊几例,患者几乎都是漂亮的花季少女。
29公斤少女
体重下降到一定程度时,大脑的海马体会受到损伤,对食物的厌恶程度增加,大脑会分泌一种激素让身体觉得“不需要食物”
减肥前的小敏身高1.68米,体重57公斤,身材匀称,是同学圈中的“高个儿小美人”。一次体育课上,小敏穿上运动短裤,被同学戏谑“大腿怎么变粗了”。一句戏言,却让爱美的小敏认为是同学对她的“警醒”她变胖了。小敏开始减肥。
她的减肥餐单很简单,就是每餐只是吃一个苹果,实在太饿了就多喝水,每天至少在跑步机上跑2个小时。乍看这样的餐单很熟悉,很多爱美的女明星、女艺人都是以“水果+运动”作为生活减肥的主要手段。
小敏的减肥目标是体重80斤,当她历尽艰辛达到目标想要停下来时,却发现身体已经不再受她控制了。她只要吃一点点东西,胃都会发胀、难受。严重的时候甚至呕吐。体重继续失控地往下掉!月经停了,每天精神乏力,什么事也做不了,一两天不吃东西也不觉得饿。这时候,小敏非常害怕,但已经来不及了,体重还是不断下降,身体状况越来越糟,皮肤极易溃烂,走路多一点大腿根就会磨破,衣服洗完,妈妈必须用手把衣服揉得软软的,才敢给她穿,她不得不休学……
当小敏被抱进医院诊室的时候,“她当时的样子就像是一副解剖室里的骨架蒙上一层皮,已经是严重的营养不良,面色蜡黄,皮肤极其粗糙,头发稀稀拉拉只有几根,她已经连坐的力气都没有,只能趴着回答我的问题”,关念红对小敏初次就诊的情形记忆犹新。对于小敏的暴瘦,家人心急如焚,以为肠胃出了问题,带着小敏辗转看了几家医院的消化内科,最后来到心理门诊,才知道女儿患上的是“神经性厌食症”。
小敏的身体为何会失去控制?关念红解释,减肥过度体重下降到一定程度时,大脑的海马体会受到损伤,对食物的厌恶程度增加,大脑会分泌一种激素让身体觉得“不需要食物”而患上厌食症。
暗地绝食
即使出院,脱离了药物,部分厌食症患者又会沉浸回当时疯狂减肥的“快感”当中
29公斤,在很多人看来是个触目惊心的数字,但关念红说,这样的29公斤体重的少女她已经接诊了好几例。
就在记者采访时,苏梅正准备前来复诊。身高1.58米,16岁的苏梅入院时体重也只有29公斤。直到身体各项指标都出现严重问题住进医院时,父母才知道女儿一直在减肥。
“她每天都和我们一起吃饭啊,吃的一点不少啊!”父母还不愿意相信女儿患上的是厌食症。面对医生,苏梅鼓起勇气道出内情。原来苏梅为了不让父母知道她在减肥,每次和父母吃饭时,将食物含到口里并不咽下去,等攒到一大口,再站起来到洗手间偷偷吐掉。得知真情,看看形销骨立的女儿,父母欲哭无泪。而让苏梅这样下决心减肥,只因同学说她“脸大”。
经过治疗,苏梅现在的体重已经达到37.5公斤。但她仍要长期服用稳定情绪的药物,即使出院,脱离了药物,部分厌食症患者又会沉浸回当时疯狂减肥的“快感”当中。关念红说,非常遗憾,和许多其他精神心理疾病不同,神经性厌食症到目前还没有特效药。
死于减肥
长期的营养不良让她的很多脏器功能极其衰弱,免疫力极其低下,终于死于一场感冒引起的并发症
关念红说,她长期接触厌食症患者,发现患病的几乎都是花季少女,而且大多原本很漂亮也并不胖,她们对自己的身材和相貌追求完美,往往因为同学或朋友一句“腿粗”、“脸大”、“小肚腩”就开始减肥。
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像苏梅那么幸运。
另一个“29公斤少女”叫阿欣,患病时她也只有14岁,一直休学在家,体重也没有办法恢复正常。终于在20岁时,一场小小的感冒要了她的命。长期的营养不良让她的很多脏器功能极其衰弱,免疫力极其低下,终于死于一场感冒引起的并发症。研究显示,神经性厌食症的死亡率可高达17%。
除了死于身体的疾病,还有部分的厌食患者死于自杀。我们的身体都有防御的机能。当任何人(包括我们自己)对身体做出伤害时,身体本身会做出抵抗,所以自杀的人其实需要付出很大勇气。但是厌食症患者的身体对于痛苦的承受能力已经很高,接近麻木。也就是说,疼痛对于厌食症患者而言已经不算什么。而一般厌食症患者的心理状况通常非常压抑、自卑。这种心理也会让他们觉得自杀才是最好的归宿。(文中患者均用化名) “身高1.68米,入院体重29公斤”14岁的小敏的病历上写着这样触目惊心的数字,“她当时的样子就像是一副解剖室里的骨架蒙上一层皮,是被人抱进诊室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精神心理主任医师关念红拍拍病历对记者说。这样的“29公斤少女”她已经接诊了好几例,其中一人已经不在人世,成为减肥名副其实的牺牲品。
关念红说,20年前她出诊心理门诊,一年会碰到几例厌食症患者,而现在她一个星期就能接诊几例,患者几乎都是漂亮的花季少女。
29公斤少女
体重下降到一定程度时,大脑的海马体会受到损伤,对食物的厌恶程度增加,大脑会分泌一种激素让身体觉得“不需要食物”
减肥前的小敏身高1.68米,体重57公斤,身材匀称,是同学圈中的“高个儿小美人”。一次体育课上,小敏穿上运动短裤,被同学戏谑“大腿怎么变粗了”。一句戏言,却让爱美的小敏认为是同学对她的“警醒”她变胖了。小敏开始减肥。
她的减肥餐单很简单,就是每餐只是吃一个苹果,实在太饿了就多喝水,每天至少在跑步机上跑2个小时。乍看这样的餐单很熟悉,很多爱美的女明星、女艺人都是以“水果+运动”作为生活减肥的主要手段。
小敏的减肥目标是体重80斤,当她历尽艰辛达到目标想要停下来时,却发现身体已经不再受她控制了。她只要吃一点点东西,胃都会发胀、难受。严重的时候甚至呕吐。体重继续失控地往下掉!月经停了,每天精神乏力,什么事也做不了,一两天不吃东西也不觉得饿。这时候,小敏非常害怕,但已经来不及了,体重还是不断下降,身体状况越来越糟,皮肤极易溃烂,走路多一点大腿根就会磨破,衣服洗完,妈妈必须用手把衣服揉得软软的,才敢给她穿,她不得不休学……
当小敏被抱进医院诊室的时候,“她当时的样子就像是一副解剖室里的骨架蒙上一层皮,已经是严重的营养不良,面色蜡黄,皮肤极其粗糙,头发稀稀拉拉只有几根,她已经连坐的力气都没有,只能趴着回答我的问题”,关念红对小敏初次就诊的情形记忆犹新。对于小敏的暴瘦,家人心急如焚,以为肠胃出了问题,带着小敏辗转看了几家医院的消化内科,最后来到心理门诊,才知道女儿患上的是“神经性厌食症”。
小敏的身体为何会失去控制?关念红解释,减肥过度体重下降到一定程度时,大脑的海马体会受到损伤,对食物的厌恶程度增加,大脑会分泌一种激素让身体觉得“不需要食物”而患上厌食症。
暗地绝食
即使出院,脱离了药物,部分厌食症患者又会沉浸回当时疯狂减肥的“快感”当中
29公斤,在很多人看来是个触目惊心的数字,但关念红说,这样的29公斤体重的少女她已经接诊了好几例。
就在记者采访时,苏梅正准备前来复诊。身高1.58米,16岁的苏梅入院时体重也只有29公斤。直到身体各项指标都出现严重问题住进医院时,父母才知道女儿一直在减肥。
“她每天都和我们一起吃饭啊,吃的一点不少啊!”父母还不愿意相信女儿患上的是厌食症。面对医生,苏梅鼓起勇气道出内情。原来苏梅为了不让父母知道她在减肥,每次和父母吃饭时,将食物含到口里并不咽下去,等攒到一大口,再站起来到洗手间偷偷吐掉。得知真情,看看形销骨立的女儿,父母欲哭无泪。而让苏梅这样下决心减肥,只因同学说她“脸大”。
经过治疗,苏梅现在的体重已经达到37.5公斤。但她仍要长期服用稳定情绪的药物,即使出院,脱离了药物,部分厌食症患者又会沉浸回当时疯狂减肥的“快感”当中。关念红说,非常遗憾,和许多其他精神心理疾病不同,神经性厌食症到目前还没有特效药。
死于减肥
长期的营养不良让她的很多脏器功能极其衰弱,免疫力极其低下,终于死于一场感冒引起的并发症
关念红说,她长期接触厌食症患者,发现患病的几乎都是花季少女,而且大多原本很漂亮也并不胖,她们对自己的身材和相貌追求完美,往往因为同学或朋友一句“腿粗”、“脸大”、“小肚腩”就开始减肥。
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像苏梅那么幸运。
另一个“29公斤少女”叫阿欣,患病时她也只有14岁,一直休学在家,体重也没有办法恢复正常。终于在20岁时,一场小小的感冒要了她的命。长期的营养不良让她的很多脏器功能极其衰弱,免疫力极其低下,终于死于一场感冒引起的并发症。研究显示,神经性厌食症的死亡率可高达17%。
除了死于身体的疾病,还有部分的厌食患者死于自杀。我们的身体都有防御的机能。当任何人(包括我们自己)对身体做出伤害时,身体本身会做出抵抗,所以自杀的人其实需要付出很大勇气。但是厌食症患者的身体对于痛苦的承受能力已经很高,接近麻木。也就是说,疼痛对于厌食症患者而言已经不算什么。而一般厌食症患者的心理状况通常非常压抑、自卑。这种心理也会让他们觉得自杀才是最好的归宿。(文中患者均用化名)
超级细菌全球蔓延 中国势头迅猛
超级细菌全球蔓延, 世卫发起「对抗抗药性!今日不行动,明日无药救」的运动。
西太平洋办事处主任申荣洙表示,WHO早于2001年就推出「抑制抗微生物药品抗药性全球战略」,但未获广泛落实。WHO特在7日「世界卫生日」发起「对抗抗药性!今日不行动,明日无药救」的运动。它并警告各国,NDM-1超级细菌正迅速蔓延。
肖永红说,现在很难找到对付超级细菌的药物。以革兰氏耐药菌为例,未来十年内,医生面对它将束手无策。因为抗生素研发速度赶不上耐药菌升级的速度。
病患滥用抗生素造成超级细菌抗药性不断增强,普通抗生素无能为力。她说,百姓随意购买抗生素,或任意向医生要求开抗生素,而医生使用抗生素不规范,出现病患没有适应症却使用抗生素、使用剂量超标、为了获取利益给病患开高级抗生素等情况。
据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常务副主任杜文民介绍,滥用抗生素问题长期存在,就拿感冒来说,医生不管患者是细菌性还是病毒性引起的疾病,都习惯用抗生素来应对,从而使抗生素的使用量居高不下,同时也带来严重隐患。
北京儿童医院一位医生对媒体感叹道:「现在小孩生病都要输液,而且基本都使用最新级别的抗生素。一个新的抗生素研製成功至少得10年,童年就对顶级抗生素产生耐药性,这些孩子长大后用甚麽抗生素?这种情况不改变,我们的下一代真的无药可用了。」超级细菌全球蔓延, 世卫发起「对抗抗药性!今日不行动,明日无药救」的运动。
西太平洋办事处主任申荣洙表示,WHO早于2001年就推出「抑制抗微生物药品抗药性全球战略」,但未获广泛落实。WHO特在7日「世界卫生日」发起「对抗抗药性!今日不行动,明日无药救」的运动。它并警告各国,NDM-1超级细菌正迅速蔓延。
肖永红说,现在很难找到对付超级细菌的药物。以革兰氏耐药菌为例,未来十年内,医生面对它将束手无策。因为抗生素研发速度赶不上耐药菌升级的速度。
病患滥用抗生素造成超级细菌抗药性不断增强,普通抗生素无能为力。她说,百姓随意购买抗生素,或任意向医生要求开抗生素,而医生使用抗生素不规范,出现病患没有适应症却使用抗生素、使用剂量超标、为了获取利益给病患开高级抗生素等情况。
据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常务副主任杜文民介绍,滥用抗生素问题长期存在,就拿感冒来说,医生不管患者是细菌性还是病毒性引起的疾病,都习惯用抗生素来应对,从而使抗生素的使用量居高不下,同时也带来严重隐患。
北京儿童医院一位医生对媒体感叹道:「现在小孩生病都要输液,而且基本都使用最新级别的抗生素。一个新的抗生素研製成功至少得10年,童年就对顶级抗生素产生耐药性,这些孩子长大后用甚麽抗生素?这种情况不改变,我们的下一代真的无药可用了。」
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规定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
和《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计生委[1998]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为妥善解决内地居民涉港澳台生育有关问题和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有关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录: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
一、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在内地生育的,执行中国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
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生育,在执行中国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时,外国人一方结婚前已有的子女以及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不计算该女子数。
二、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要求在内地生育并符合上述规定的,须出具具有法律效率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生育状况证明,由中国内地居民一方按其户口所在地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生育手续。
三、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符合规定的生育条件,但未办理有关生育手续而生育女子的,补办有关生育手续后免予处理;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补办结婚登记和有关生育手续后,减轻或免予处理。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
一、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在内地生育的,执行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
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生育,在执行内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时,香港居民一方结婚前已有的子女以及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不计算该子女数。
二、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要求在内地生育并符合上述规定的,须出具具有法律效率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生育状况证明,由内地居民一方按其户口所在地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生育手续。
三、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符合规定的生育条件,但未办理有关生育手续而生育子女的,补办有关生育手续后免予处理;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补办结婚登记和有关生育手续后,可以减轻或免予处理。
四、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内地居民一方在香港合法定居后,不执行内地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五、内地居民涉台湾、澳门生育的问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 国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九条 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三条 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第二十二条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条 国家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三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国家鼓励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的研究、应用和推广。
第三十五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三十七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做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三条 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十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本法的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第四十七条 本法自2002年9月1月起施行。
两部委将为孤儿发生活费月人均最低180元
民政部网站12月3日报道:日前,民政部、财政部下发通知,决定自2010年1月起为全国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通知全文如下: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健康成长,民政部、财政部决定,自2010年1月起为全国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重要意义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儿童福利工作,给予孤儿等特殊困难儿童特别的关怀。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孤儿各项权益得到了相应保障。但是从全国范围来看,面向孤儿群体的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孤儿保障水平偏低,难以满足其成长需求,儿童福利机构护理人员短缺且专业化程度低,孤儿在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及成年后的就业等方面还有很多困难。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是使孤儿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孤儿合法权益、保障孤儿健康成长的客观要求,是完善社会福利体系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政府改善民生、建立健全社会福利体系的重点工作内容,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扎实推进。
二、合理确定发放对象范围
根据《意见》,孤儿保障的对象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其中,“未成年人”定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三、科学制定标准,全面落实保障资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城乡生活水平、儿童成长需要和财力状况,按照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具体标准参照民政部关于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指导意见确定。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应高于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孤儿基本生活费列入预算,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孤儿基本生活费所需资金。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保障对象的范围认真核定孤儿身份,提出资金需求,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预算。中央财政2010年安排25亿元专项补助资金,对东、中、西部地区孤儿分别按照月人均180元、270元、36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以后年度按民政部审核的上年孤儿人数及孤儿基本养育需求,逐年测算安排中央财政补助金额。各地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中央补助和地方资金,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四、严格规范发放程序
孤儿基本生活费的管理既要严格规范,又要考虑到孤儿养育的特点和城乡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合理可行的办法和程序。
(一)申请、审核和审批。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核定、审批意见。为保护孤儿的隐私,应避免以公示的方式核实了解情况。
福利机构孤儿的基本生活费,由福利机构负责汇总孤儿信息并向所属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属民政部门审批。省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每年3月底之前,将本地区截止上一年底的孤儿人数、保障标准、资金安排情况联合上报民政部、财政部。
(二)资金发放。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出的支付申请,将孤儿基本生活费直接拨付到孤儿或其监护人个人账户或福利机构集体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以现金形式发放。
(三)动态管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调查了解孤儿保障情况,及时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增发或停发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手续。要将审批、发放工作与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建设结合起来,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发放工作的动态管理,规范程序,提高效率。
(四)监督指导。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与社会散居孤儿的监护人签订协议。协议应对监护人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以及孤儿养育状况提出相应要求,明确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县(市)民政部门要依托福利机构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有条件的地区,应独立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可受所属民政部门委托,负责为孤儿建档造册,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评估,对监护人进行指导和培训;负责代理孤儿权益的相关事务,协助所属民政部门与财政、卫生、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协调,落实孤儿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及成年后就业等相关的优惠政策,为孤儿成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地民政、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对于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告民政部、财政部。
教育部取消小学向非本地学生收借读费规定
12月25日,教育部网站公布《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取消了《小学管理规程》中,可向非本地户籍学生收取借读费的规定。
教育部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对于在规章中引用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名称修改或者废止、失效的规定作出修改,另一方面是因为有的规章中一些内容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在第二种情况下,已经删除了6条,比如在《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中删除了“集资办学”等。
其中,在《小学管理规程》中的第十二条,原本的条文内容为“小学对因故在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学的学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准其借读,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现把“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删除,让小学收借读费没有了法律依据。
据了解,各地已经纷纷出台取消借读费的政策,北京从去年1月1日起,取消了中小学生借读费,之前的小学借读费为每生每学期200元。
另外,因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或者已经被新的规章所代替,教育部决定对《国家教育委员会直属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义务教育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予以废止。
新疆小学将学生视力与教师评优挂钩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出台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对学校课外作业量、作息时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要切实为广大中小学生“减负”。
12月23日,记者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了解到,该校正在实施系列保护学生视力的新举措。力求通过“学生视力同教师评优挂钩”、“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设立班级保护视力提醒员”等措施,保护学生视力,从而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改革。
“请同学们注意坐姿。”12月23日,上午第二节上课,三年级(4)班。老师刚走上讲台,学生杜若瑜就用洪亮而清晰的声音提醒同学们“把腰挺直,坐端正。”
老师请同学们打开课本读课文,杜若瑜赶紧提醒同学们读书时“身体要坐正,眼睛与书本距离为一尺,胸前与桌子距离为一拳”。
同学们要写字了,杜若瑜关爱的声音又回响在大家耳际:“请注意写字的姿势。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为一寸……”
杜若瑜是班里的“保护视力提醒员”,她的工作是随时提醒同学们注意“听、读、写、坐、立、走”的正确姿势,以便让同学们更好地保护好视力。
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教导处主任何莉说,全校6个年级的36个班级中都设置了“保护视力提醒员”,他们将协助班主任落实学校新近出台的《班级学生视力保护管理规范》。
“《班级学生视力保护管理规范》是保护学生视力的一记重拳。”当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的107名教职员工,看到学校新近出台的《班级学生视力保护管理规范》的内容时,纷纷向记者这样表示。
“班级学生视力保护状态将与班主任的业绩挂钩”是这份管理规范的核心内容。记者注意到,规范中明确规定,班主任是班级学生视力保健的第一责任人。同时,班主任有权力、有责任对班级任课教师提出视力保健的要求,如果任课教师没能按照班主任及学校的要求对学生的视力予以保护,班主任应及时督察并上报。
记者了解到,这份管理规范虽然还是试行阶段,但却在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老师、学生、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视力保护问题。
有的班级请来当眼科医生的家长为学生讲解保护视力的方法;有的班主任在班级里开展“爱眼小标兵”评选活动;有的班级将“学生每天完成作业的时间”添加为家校联系本的内容。
记者了解到,早在上学期,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就已经拉开了“全力保护学生视力”工作的序幕,向全校家长发出了爱护视力的倡议书。在倡议书中,学校向家长们公布了各年级学生视力检查结果,指出了学生视力不良及近视的发病原因,并提出了预防的办法。
同时,学校倡议家长和学生共同重视参与到学生的视力保护中来。如果在一学期内,近视加深的学生不能参加班级评优评先活动。
“保护学生视力,落实在学生校园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记者了解到,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严格控制学生每日的作业量,通过培养学生珍惜时间,提高效率的途径,确保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业;学生的大课间活动时间足有50分钟,引导学生多参加体育锻炼;全校各班的窗帘都有两层,需要透光时拉白色的薄窗帘,需要遮光时,拉蓝色的厚窗帘;设立“视力保护试点班”,免费向学生提供坐姿矫正器等等。
教育部否认高考改革方案确定短期内难出台
1月8日,有媒体报道称,教育部近期确定高考改革方案。教育部新闻发言人表示,除了教育部长在《学习时报》上发表的文章中有关高考改革部分的论述外,教育部并未对外公布有关所谓的“高考改革方案”。目前已经进入了2011年高考轨道,即便有“高考改革方案”也不可能现在公布。
部长发文定调高考改革思路
在今年1月3日的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上,教育部党组书记袁贵仁在《全面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实现科学发展》中透露了“下一步高考改革的主要思路”。但值得注意的是,“高考改革的主要思路”并不等于高考改革方案。
袁贵仁在这篇文章中透露说,高考对素质教育的实施、人才培养选拔影响很大,社会高度关注。下一步高考改革的主要思路是:
一是按照不同类型人才培养要求,把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分开;
二是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学好各门课程,克服文理偏科现象;
三是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减轻高考压力;
四是完善高校招生名额分配办法,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五是加快建立多渠道升学和学习的“立交桥”,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多次选择机会。考虑到高考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政策性强,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改革总体方案,指导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短时间难出台具体方案
对于“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减轻高考压力”的改革思路,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育体制改革研究室副主任王烽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相对于其他科目来说,英语考试在我国发展比较成熟,会有比较多的参考价值。
但他也表示,这是整个高考改革中的一部分内容,也是教改的一个方向,“但目前来看短时间内可能还很难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王烽解释说,从高考改革来看,考什么、考几次都要取决于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整个步骤,因此不能将此事看做一个单一方向的改革,需要全盘考虑。
浙江等省份开始“一年多考”
目前浙江省高考中,英语为150分,30分的英语听力被放到了平时举行,即每年的3月和9月举行,学生可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时间,而如果参加两次考试,可以将较高的成绩计入总分。此外,去年开始,天津市高考英语听力考试不再随同全国统一高考举行,而是安排在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周六。
台湾拟修法禁止儿童餐送玩具
台卫生署12日表示,将订定《民众营养法》,对有碍健康食品的广告促销,予以限制;速食儿童餐附赠玩具,也算促销的一小部分,将以母法的施行细则方式规范。
报道说,台立法院三读通过2011年度台当局总预算,并通过多项决议,包括建议卫生署修法禁止速食业者在儿童餐中附赠玩具。
台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食品组科长简希文指出,草拟中的《民众营养法草案》,内容即含括食品广告促销,待母法三读通过,另以施行细则规范细节;在正式立法之前,卫生署拟订配套措施,鼓励辅导业者提供健康餐食,取代炸鸡薯条。
卫生署是在2009年将《民众营养法》草案送交行政院,院会要求强化部分条文,现由卫生署增删草案内容,具体架构包括民众营养调查和监测、学校与社区健康饮食环境营造、改善对策等。
草案内容并未明列禁止速食儿童餐禁送玩具,简希文解释,母法不宜针对性;不过,儿童餐送玩具也算是广告促销的一小部分,“卫生署”在订定施行细则时,再征询产官学的意见。
浙江要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全副武装上岗
当天,浙江省教育厅对新出台的《浙江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解读,给全省师生安全再添一个“保护罩”。
管传达室也不能超过55岁
福建南平等地事件发生以来,学校大门口的安保工作,一度成为了众多家长关注的重点。浙江全省也对此非常重视,2010年5月-12月,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增保安21217人。
《管理办法》特地对学校保卫机构的设置标准和保卫人员的配备作了详细要求。“在学校传达室这种地方,原来的要求是只要有人管就可以了。也因此,一些退休的老大爷老大妈在管理传达室,但如果歹徒进来,这些年龄的老人很难进行制止。我们特地在《管理办法》里规定,担任门卫的,必须年龄不超过55周岁,而且要求政治思想品德好,身体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方天禄说。
保卫人员将全身武装
许多人把门卫理解成保安或者是保卫人员,在《管理办法》里,这两类人是分开的。保安人员要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对寄宿制学校,特别要求要配备足够的专职保卫人员,不像以前有些其他职务的管理人员兼职。值班教师或管理人员与专职保卫一起管理学生宿舍,尤其是女生宿舍,是夜间巡逻的重点。
在浙江的中小学和幼儿园,都要求做好“三防”,即人防、物防、技防,浙江已在这上面投入了13.5亿元。
关于物防这一点,保安人员都要配备一些简易实用的橡胶警棍、钢盔、催泪喷射器、防刺服、防割手套、约束绳、防护钢叉等防护器械,要求他们能灵活使用,并且在应对突发时,能反应敏捷,自防并保护他人。
校园接送车每车必检
浙江省教育厅特地要求小学、幼儿园制定低年级、幼儿上学、放学接送的交接制度。上学、放学时段学校要安排当日值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到校门口值守,有秩序地引导、保护学生。每个学校都坚持每天在放学前1分钟对孩子们谆谆教诲,提醒注意安全。
在浙江省,家离学校5公里以上的学生将由学校安排接送。会上,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一般车子都是由当地的公交总公司派的,所产生的经费,由政府财政补贴。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各地都反映运力不够。也因此,学校采取了错时放学、远的学生先送、近的学生后送的方法。“一辆车一天需要多次接送学生,一天跑3-4次很寻常。”也因此,这项由公安、交通、教育共同负责的任务,各部门都慎重对待,每车出车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测,公安交警部门还定期对车辆检测,合格车辆方能接送学生。
民政部将配合警方严打拐卖儿童流浪乞讨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今天在两会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流浪儿童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对于利用、胁迫、拐卖甚至残害儿童从事流浪乞讨,或者犯罪活动的,民政部门将配合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于因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的,民政部门加大救助的力度。
窦玉沛说,流浪儿童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古今中外都没有例外。根据温家宝总理的批示,民政部最近抓紧进行了调查研究,对流浪儿童上街流浪的情况形成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这里面主要是家庭贫困的原因,也有家庭变动产生的父母离婚或者父母判刑或者隔代家庭,同时也有一些教育方面的原因即一些家长望子成龙,孩子的压力过大,出现逃学的问题,也有一些孩子学习不好,受到了歧视,产生了出走的问题,还有一些社会的原因,一些不法分子拐卖、胁迫、利用孩子来流浪乞讨或者从事犯罪活动,对于这些问题民政部现在正在研究具体的措施,还要和有关部门协商,这个问题共涉及到19个部门,现在初步提出来的方案有几个方面:
第一,要源头治理。要依靠基层政府,乡镇、街道政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从源头上做好工作,特别是要加强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对问题家庭,特别是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做好工作,必要时要依法停止或者转移监护人,来保证儿童的权益。同时我们现在也通过了解确定了一些主要流出地区,对这些地区进行警示,对工作不力的提请综合治理委员会实行一票否决,并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要分类施策。对于利用、胁迫、拐卖甚至残害儿童从事流浪乞讨,或者犯罪活动的,民政部门将配合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于因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的,民政部门加大救助的力度。我们已经开始街头救助、主动救助,并且在交通比较便利的地方、公共场所设立引导牌,对于一些患病的孩子,本着“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会同卫生部门及时送到医院,治好了病,给予及时的救助;对一些具有轻微违法行为的,被公安解救或者转移来的,要加大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和文化教育方面的工作。
第三,要完善设施。民政部现在在全国已经有1400多个救助站,同时,在“十一五”期间就建了310多所流浪儿童救助中心,下一步在“十二五”期间要在一些人口大县和一些流浪儿童比较集中的地方,在县一级再建设一批流浪儿童救助中心,同时对现有的救助机构要完善他们的行为矫正、文化培训、心理疏导和技能教育方面的功能。
第四,要完善法规。民政部从2003年废除收容遣送,国务院制定了城市流浪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之后,在执行以来遇到了很多情况和问题。比如说,当时确定民政部门是实行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因为要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民政部门是没有这个权力的,按照中国的立法法、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这些孩子在一半以上都有过轻微犯罪的记录,你要救他,他不跟我来,我就没有办法,所以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第五,要动员社会参与。在社会参与方面民政部已经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像北京市发动社区发现和劝导、护送他们到救助站;郑州成立“类家庭”、“类学校”的模式,给予这些被救助的孩子更多的亲情;还有一些地方社会组织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由社会组织开动流动救助车进行救助。上海在世博会期间就有这么一支活跃的队伍,都是社会参与的非常好的形式。
窦玉沛恳请广大的公众能够参与进来,或者有些依法登记的组织参与进来,至少对于发现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胁迫孩子乞讨或者犯罪的向公安部门进行报警,发现生活无着的向民政部门提供救助方面的信息,或者直接参与护送、劝导他们到救助站。
重庆修法拟规定女性经期劳动强度
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3月23日开幕。本次会议将审议《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查办危害民生案件情况的报告以及人事任免议案等。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日审议的《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新增了关于女性经期保护的内容。
现行条例内容
《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未成年工从事超过国家规定的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范围作业的,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人事行政等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女职工、未成年工人身伤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予以赔偿,并按照被侵害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的人数,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三千元以下罚款。
修订草案内容
《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第五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未成年工从事超过国家规定的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范围作业的,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和经期保护规定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女职工、未成年工人身伤害的,应由用人单位予以赔偿,并按照被侵害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的人数,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孕期产期哺乳期有保障
该草案于2010年11月24日一审后,有意见认为,按照《劳动保护监察条例》规定,修订草案第五十五条应当增加对女职工经期的保护。二次审议稿采纳了这一建议,并对修订草案作了相应修改。
昨天下午,重庆晚报记者采访了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法律专家陈昊。陈昊称,孕期、产期、哺乳期和经期“四期”是妇女们避不开的,由于《劳动法》等上位法的规定,以及社会保障机制的健全,目前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权利已经能够得到比较充分的保证,但在女性经期保护方面,至今没有比较完善的法律规定。
陈昊说,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工种是女性经期时不适合做的,比如女司机在经期一直坐在驾驶座上,就对身体有很大的损害,女清洁工在经期长期接触冷水容易引起身体不适等。因此,在修订草案中,对妇女经期的劳动权利予以了保障。如果修订草案能获通过,希望有关部门能在条例基础上尽快出台具体规定,比如经期可以请假等,并界定请经期假的具体条件以及假期长短等。
经期假改为机动年假
据了解,去年在全国两会上提出“老婆干家务,老公发工资”的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今年就把“女性休经期假”作为提案递交本月中旬闭幕的全国两会,引起媒体和不少网民关注。有不少网友就表示,“鼎力支持出台这一政策。女人真的很不容易,经期本来就很痛苦,去公司上班精神不佳要被上司误会。请假呢,就要被扣全天工资。如果出台这项政策,实在是太人性化了!”
也有网友对女性的就业前景表示担忧,有网友就指出,“这个提议表面上出发点很好,但实际上会使企业老板们不得不考虑用工成本,使女性就业机会减少。”
经期是女性的一种生理反应,也是一种个人隐私,许多网友担忧这可能会把女性的隐私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一位网友就谈到,“我觉得这样也太没有隐私感了,身边所有人都会知道你这几天来例假了。我觉得可以适当把妇女的年假增加几天,可以由自己选择怎么休。”
《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除对女职工的“四期”权利进行保护外,还在加班、入职、同工同酬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美国:南达科他州通过限制堕胎的法律
南达科他州议会最近通过一项限制妇女堕胎的法案,并经由州长签字成为法律。该法律要求妇女必须首先就堕胎进行咨询,并在医生诊断后3天才能堕胎。
南达科他州州长道加德日前签署了一项法律,要求孕妇必须首先到怀孕帮助中心,又称怀孕危机中心进行咨询,然后在看了医生72小时并在知情书上签字之后才能接受堕胎手术。道加德州长表示,这个法律旨在确保妇女在做出堕胎决定时是自愿的、知情的,而不是被人强迫的。
这个法律据悉在全美是最严厉的,很多州虽然要求妇女在堕胎前就健康风险咨询医生,但平均等候时间不超过24小时。南卡罗来纳州共和党籍州议员罗杰·亨特介绍了他提出这个法案的目的。
亨特说:“这个法案是为了确保考虑堕胎的妇女掌握了全面完整的信息,了解在堕胎之外还有其它的选择以及堕胎会对身体、精神以及心理造成危害。法案的另一个目的是确保考虑堕胎的妇女与进行其它手术的病人一样,都被给予全面的知情权。”
据亨特介绍,在南卡罗来纳州,大多数堕胎是在美国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堕胎诊所进行的。由于本州医生不愿意从事堕胎手术,因此诊所往往从相邻的明尼苏达州调医生来做堕胎手术。
古特马赫研究院公共政策研究员伊丽沙白·纳什说,由于外州医生每星期只去这个州一次,因此希望堕胎的妇女实际等候的时间不只72小时,而是一个星期,而且政府要求孕妇接受咨询的怀孕帮助中心对考虑堕胎的妇女不合适。
纳什说:“这不是考虑堕胎的妇女应该去的地方。但是,南卡罗来纳州议会认为她们应该去那里,而且把怀孕帮助中心作为劝说她们继续怀孕而放弃堕胎的一种办法。事实上,该中心对提供的服务没有任何管理和政府监督。相反,堕胎诊所有很多法律法规指导堕胎手术以及这方面的咨询。”
美国计划生育委员会明尼苏达州、北达科他州和南达科他州分部媒体关系部主任凯希·迪尼科拉补充说,应该让孕妇和家人、值得信任的亲人以及自己的医生商量堕胎的事情,而不是和没有执照、没有训练和管理的陌生人商量。
迪尼科拉说:“这个法律不仅违反宪法,而且危害妇女的健康。该州妇女要花好几个小时才能到达我们的诊所,我们是唯一为该州妇女提供堕胎服务的诊所。我们知道,有些孕妇没钱在这里等候3天,还有些孕妇没钱安排人照顾孩子。因此,这个法律一旦实施,势必给孕妇的健康造成严重后果。”
但是,南达科他州反堕胎组织阿拉法中心创始人艾伦·安儒反驳说,他们的咨询都是专业医学人员提供的。72小时的时间限制主要是给医生时间对孕妇进行诊断,以确保她的堕胎决定是出于自愿,而且没有健康风险。
安儒说:“我们不相信美国计划生育委员会自我监督的能力,因为他们是靠堕胎手术赚钱的。这就是为什么州议会让孕妇去不涉及经济利益的部门接受咨询。我们中心为孕妇提供包括超声波在内的免费服务。我们还提供婴儿食品,并有志愿者帮助。由于堕胎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因此绝不能让孕妇在恐惧、惊惶或被迫的情况下做出堕胎决定。”
安儒强调指出,南达科他州新通过的限制堕胎法律并没有剥夺妇女的堕胎权。孕妇本人若表示她的决定不是出于被迫,而且不希望接受咨询,她完全有自由到堕胎诊所堕胎。
保守派组织南达科他州家庭政策委员会负责人克里斯·哈普基表示,他们希望向社会传递这么一个信息,那就是,所有生命都是宝贵的。
哈普基说:“我们知道,堕胎会对妇女会带来巨大影响,由此造成的心理创伤会持续很多年。堕胎向社会发出的信息是,有些生命被确定为没有价值。但是,我们要传递的信息是,我们不能因胎儿的性别就对其作出取舍,也不能因有些孩子患有唐氏综合症就认为他们没有价值。这个法律是对所有生命都是神圣的、有价值的观念的一个认可。”
根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1973年做出的一项判决,美国妇女堕胎是合法的。不过,联邦最高法院在2007年做出补充判决说后期堕胎是违法的。虽然这个裁决没有触及妇女的堕胎权本身,但是仍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妇女选择堕胎的权利。自从1973年以来,妇女堕胎权不断在法庭受到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三章 收养的效力
第四章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
第二条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三条 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第十三条 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第十四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
第十八条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第十九条 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条 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第二十一条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第二十二条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第三章 收养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四条 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第二十五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
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第四章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二十六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十九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三十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变通的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四条 本法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
中国妇权《中国计生政策与人口发展研讨会》成果丰富
中國婦權報導及摄影 2012年5月29日
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国策,已经在中国实行了30多年。为何实行这项政策、其效果如何?对中国社会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这项国策是否还应继续实行?中国妇权2012年5月29日在美国纽约举办了《中国计生政策与人口发展研讨会》中国妇权邀请各界专家、学者共同探讨中国计生政策对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影响,探讨中国人口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上午的圆桌讨论,主要有西藏历史研究者、女作家李江琳、理论家胡平、中国妇权创办人张菁、计生政策间接受害者韩武先生等发言,并播放马建出版新书《阴之道》接受BBC记者访谈的录像;下午由马建、安努南(Ann Noonan) 、张羽君主题发言,以及由于多种原因不克前来演讲的中国研究中国计生政策专家杨支柱、何亚福,他们的论文均以他人代为宣读摘要,主办单位并以投影方式同时播出其原文。 120多位纽约民众与会并提问,与演讲者互动,包括以英文提问的国际天主教纪事报记者,曾与其他网友一起探视陈光诚11次而不成功反被暴力对待的王雪臻女士也前来与会,并讲述她及网友们的遭遇。

会议现场。

張菁介紹被中国政府阻拦不克前来与会的何亞福及杨支柱先生。

會場前左為中國婦權義工正在代楊支柱宣讀其論文。

旅美藝術家陳維民(前右)和婦權資深會員陳立群(前左)在會議上。

会议首先播出的是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杨支柱先生论文。2010年杨支柱因超生遭青年政治学院解聘。他的二女儿的出世,引发网上大辩论,继而演变成中国计划生育30年以来最受人关注的超生公众事件。他长期关注中国计生、人口问题,其文章常见刊登在中国媒体如《南方周末》、《新快报》、《东方早报》、《新京报》、《现代快报》等,是中国计生政策研究领域的著名反对派和行动者。
他的报告《生育控制下中国女人的处境》中说:“由于担心遭到计划生育政策下的迫害被强制堕胎﹐很多妇女不得不东躲西藏离开本地﹐最后不顾生命危险和生下缺陷儿童拖累自己一辈子的风险而拒绝正规医院﹐造成流动人口的孕产妇死亡率超过农村的孕产妇死亡率。而占产妇总人次6%左右的计划外怀孕的孕产妇死亡数﹐则高达孕产妇死亡总数的50%。
“2008年4月1日厦门市同安区法院判决一个手指强奸案罪成。法官认为,林华虽然只是用手指侵犯,但是,给受害人英英造成的伤害和强奸是一样的。同安区法院一审判决林华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林华没有上诉。”(《男子手指性侵犯处女被判强奸罪引发争议》)我赞同修改刑法或通过立法解释把违背女人意志将手指及其他工具插入阴道纳入强奸范围。根据手指强奸案确立的标准,连强制上环都可以构成强奸,遑论强制堕胎!
强制堕胎包括强制流产和强制引产。网友“不可杀生”是这样介绍强制堕胎的:“强制流产是把孕妇脱光裤子,刮去阴毛,用阴道扩张器插进阴道并把阴道撑开,用器具从阴道伸进去,把在子宫里胎儿绞成一块块的肉泥从子宫中掏出,扔到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垃圾桶里……。”
曾任湛江《沿海新闻报》社记者的何亚福,2003年至今在网络上发表了几百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文章,其中他的网易博客访问量已突破一千万,在中国人口专题博客中排名第一,同时,他的文章也常见于《东方早报》、《第一财经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在中国人口发展和计生政策领域颇有建树。何亚福在《为什么应该废除强制计划生育政策》的报告中说﹐“中国人口太多”只说是一种错觉,当今世界共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除了中国大陆以外,几乎没有哪个国家或地区实行强制计划生育。看一个国家的人口是不是太多,不能光看人口数量,一个更重要的指标是看人口密度。世界上有很多国家的人口密度都高于中国,例如,韩国人口密度是487人/平方公里,日本是337人/平方公里,而中国是140人/平方公里。即使去掉中国西部不适宜人居住的地方,中国的人口密度仍远不及日本和韩国,而日本和韩国不但不限制生育,反而鼓励生育。
他指出:要实行强制计划生育,必须有充分的理由,这是因为,强制计划生育涉及到限制公民的基本权利—-生育权。因此,在实行强制计划生育之前,必须首先通过以下“三关”:第一关:是不是人口少一定比人口多容易富裕?第二关:是不是只有实行强制计划生育才能控制人口增长?第三关:人权关。
其结论是:强制计划生育连第一关也没有过,更不用说第二关、第三关。因此,实行强制计划生育的理由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安努南(Ann Noonan)是美国国际广播委员会执行长,这是一个独立的无党派组织,支持美国之音和自由亚洲电台(RFA)的广播,向中国妇女和其他侵犯人权的受害者提供重要的新闻和信息。

安努南在会上指出:生育是一项基本人权。中国的一胎化政策是对人权的侵犯。中国政府对妇女权力要挟,迫使妇女堕胎和强制绝孕是在当今世界对妇女人权压迫暴行最严重之一。
她说,美国人面对中国残酷的一胎化政策和千千万万无辜受害者的鲜血不会无动于衷,相反我们将继续为中国人民应该享受的自由祈祷,你们不会孤独,我们在美国将用行动来帮助你们。


中国妇权代表张羽君则从另一个角度来探讨中国社会中一个黑暗的角落,这就是至今在福建沿海的莆田地区大量存在、且鲜为人知的童养媳现象。中国妇权义工姚诚等人从2009年起就帮助莆田童养媳寻亲,并成功帮她们找到了失散20多年远在贵州、广西的亲生父母。张羽君以简易明了的图解来表述这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畸婚——中国当代童养媳》。

中國婦權資助尋找親生父母的童養媳們檢測比對DNA。


中國婦權義工—— 童養媳們2012年5月在尋親大會上相遇。
最后一个演讲者是著名旅英华人作家马建先生,其中长篇小说《北京植物人》(Beijing Coma)获2009年英国国际言论自由图书奖、希腊2009雅典文学奖、入选都柏林文学奖。目前该作品己有30多语种在全球发行。马建在2004年被法国《阅读》杂志评为本世纪全球最重要五十位作家之一。

马建发表了他的最新作品《阴之道》。
马建的《阴之道》写了七年,这本关于中国计划生育的书,积累了他大量的田野采访资料,用无数真实的个案汇集成一个完整的故事,如果说计生维权人士陈光诚以血肉之躯,冲撞了中国计划生育的禁区,马建最新作品《阴之道》以作家的良知道出了中国计划生育鲜为人知的黑幕,让读者走进失去子宫使用权的母亲和婴儿的心灵世界。
马建说,灵感是我的女儿出生的刹那带给我的震惊,她沉睡的脸裹在如玻璃罩的羊水里,像太空幽灵般慢慢地从阴道滑出。那一刻我清楚地意识到,生命决不是生下来才开始,她在叫做胎儿时,就己经在生活了。他强调,一本书无法阻止计划生育的推行,但作家要表达对生命的尊重,特别是还未体验到呼吸的孩子,政府无权每年处决成千上万还没有犯罪记录的孩子,而刑场就是执行死刑的子宫。母爱的温暖成了婴儿的临终拥抱。 2008年起,计划生育从大张旗鼓的宣传部门变为“保密单位”, 一把手必须是当地党委一把手兼任,不准对外采访了,这使他实地走访遇到很多麻烦。
马建表示,计划生育是起源于计划经济,既然计划经济在中国已经被取消了,计划生育也应该被取消。
本次会议研讨成果将汇编成册并翻译成英文,供相关学术机构、NGO团体及联合国人口发展组织作资料参考。
5月29日上午的圆桌讨论会,主要有女作家李江琳、理论家胡平、中国妇权创办人张菁、计生政策间接受害者韩武先生等发言。

左起:李江琳、張菁、張玉紅。

左起:馬建、胡平。

美國《先驅報》記者提問。


研討會上與會者輪流發言及向講著提問。

與會者輪流發言及向講著提問。


理论家胡平(前右)、计生政策间接受害者韩武(前左)

與會者輪流發言及向講著提問。
独立参选人刘萍获释回家,魏忠平被打断三条肋骨
3月19日晚上9点40来分钟,江西省新余市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刘萍被从关押地送回到家中。据知情人透露,刘萍这段时间是被关押于新余某“黑监狱”中,被押往关押地时,是被戴着黑头套的。刘萍3月6日前往北京找工作,结果被新余新钢公司信访主任拦截,后来被送回新余关押至今。
新余另一名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李思华于3月16日被从软禁地释放回来。他所关押的地方共关押着六名上访维权人士,其中一名叫顾菊莲的上访者,是新余通洲办事处�下村村民,因准备两会期间到北京上访,在南昌火车站被新余有关维稳部门拦截,于3月3号被关到李思华他们所在的地方。3月4日,顾菊莲因不满看守们将她囚禁于一间房中不给出门,每日三餐都送进房间,而于中午明确提出抗议,到晚上仍然不给出门,送饭进房间,于是顾菊莲就拒绝吃饭,并与看守发生争吵,一怒之下顾菊莲摔坏了一个碗,当时看守就冲上去殴打她,先是打她的头与脸,后来用被子裹住她的头,对她拳打脚踢,直打得她大口大口吐鲜血。
由于李思华被带走半个月,他上初中的女儿精神深受刺激,有11天呆在家中没去上学,也不出家门,心理受到很大伤害,可能留下阴影。
新余另一名独立参选人魏忠平在关押期间被殴打,今天已经到医院拍片显示有三条肋骨被打断,同时他感到头部的伤痛比胸部更严重,目前他耳朵流脓,急需到大的医院做全面检查治疗。3月19日晚上9点40来分钟,江西省新余市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刘萍被从关押地送回到家中。据知情人透露,刘萍这段时间是被关押于新余某“黑监狱”中,被押往关押地时,是被戴着黑头套的。刘萍3月6日前往北京找工作,结果被新余新钢公司信访主任拦截,后来被送回新余关押至今。
新余另一名独立参选人、维权人士李思华于3月16日被从软禁地释放回来。他所关押的地方共关押着六名上访维权人士,其中一名叫顾菊莲的上访者,是新余通洲办事处�下村村民,因准备两会期间到北京上访,在南昌火车站被新余有关维稳部门拦截,于3月3号被关到李思华他们所在的地方。3月4日,顾菊莲因不满看守们将她囚禁于一间房中不给出门,每日三餐都送进房间,而于中午明确提出抗议,到晚上仍然不给出门,送饭进房间,于是顾菊莲就拒绝吃饭,并与看守发生争吵,一怒之下顾菊莲摔坏了一个碗,当时看守就冲上去殴打她,先是打她的头与脸,后来用被子裹住她的头,对她拳打脚踢,直打得她大口大口吐鲜血。
由于李思华被带走半个月,他上初中的女儿精神深受刺激,有11天呆在家中没去上学,也不出家门,心理受到很大伤害,可能留下阴影。
新余另一名独立参选人魏忠平在关押期间被殴打,今天已经到医院拍片显示有三条肋骨被打断,同时他感到头部的伤痛比胸部更严重,目前他耳朵流脓,急需到大的医院做全面检查治疗。
习近平访美 中国妇权等华人团体抗议中共迫害
习近平白宫会晤奥巴马 人权人士外边抗议示威





新疆挟持人质事件击毙关押妇女儿童
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冲突不断。上周五,宁夏同心县一座新建清真寺被当地政府强拆,造成流血冲突;另外,在上月发生的新疆皮山县发生挟持人质事件中,被警察击毙7名绑架嫌疑人中有两名是青年妇女。
美联社星期一(1月2日)援引设在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的消息称,上周五,宁夏同心县河西镇桃山村一座新建清真寺,因被当局视为非法宗教场所被强拆,有超过1000名军警包围桃山村,拆除清真寺时,警方与数百名回民发生冲突。有消息说冲突中有两位村民死亡,但是目前这一消息无法证实。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周一晚间致电同心县县政府值班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记者又致电河西镇派出所。
记者:“你们关押的一些人现在怎么样了?”
同心县县政府值班室:“我不清楚。”
记者:“你知不知道这件事情呢?他们那边有个清真寺然后被拆掉了。”
同心县县政府值班室:“知道,值班人出去了。”
因为桃山村没有任何电话登记,记者无法进一步了解详情。不过,一名自称是桃山村村民、网名为“伊光2012”的网友在天涯发帖详细叙述了此事。这位网友称,桃山村是一个纯回族村,被拆除的清真寺是当地人耗资百万人民币兴建的。盖好清真寺之后,村里陆续有穆斯林朋友赶来参加原定在腊月初八进行的庆贺仪式,但是同心县县政府人员却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打压村民和来宾:“这其中包括用石头狂扔狂砸;用汽油焚烧建筑;用火警的高压水枪击打我们穆斯林同胞,最终致使五位穆斯林同胞遇难,最后,还强行抓走所有的人,全村只留下一个妇女。本台记者给“伊光2012”留言,希望他(她)能尽快和记者取得联系。但是,截至到发稿前,记者没有联系到“伊光2012”,无法进一步证实他(她)提供的消息。
另据自由亚洲电台维吾尔语组证实,12月28号发生在新疆和田警方和维吾尔族人交火事件中,7名被击毙的所谓暴徒中,有两名是妇女,被拘押嫌疑犯中还包括5名孩子,其中一位被确认为为当地三年级学生阿布木力克。本台记者致电新疆皮山县木奎拉乡乡长了解情况,但是电话一直无法接通,记者又致电木奎拉乡派出所。
记者:“我想请教一下前段时间发生的新疆挟持事件中,被关押的那些人的情况怎么样了? ”
木奎拉乡派出所:“你是谁?”
记者:“对不起,我是记者。”
在瑞典的“世界维吾尔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对中国政府动辄将反抗的维吾尔人定性“恐怖分子”表示不满,他告诉自由亚洲电台,维吾尔人发起的所有抗议活动,都只是针对中国政府在当地推行的不合理政策。
“中国所谓圣战的这种编造指控是将维吾尔不满中国在当地统治的抗争把它跟国际恐怕连在一体。当地不存在任何圣战,维吾尔人在国际社会没有任何地位。中国政府所说的破获和击毙的所谓的恐怖团伙当中,最大年龄是17岁,最小的是7岁。在中途被打死的七人当中两名是妇女。年龄不超过30岁的。也就是说七岁的孩子也被指控成恐怖团伙的一个被抓获的战利品。”
纽约城市大学政治学教授夏明表示,从新疆和田“人质事件”,到河西桃山清真寺事件,都表明了中国政府正在对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众加强打压,夏明说,这种打压只会加大少数民族对汉人的仇恨。
“因为中国共产党它有无神论的政策,试图消除在少数民族社区宗教的影响和宗教的权力结构。我觉得在这种情况下,对少数民族带来的伤害非常大。冲突也是不可避免的。”
夏明认为,如果中国政府不尊重少数民族多元的宗教文化,不允许他们有信仰自由,这种民族间的冲突在中国恐怕只会愈演愈烈。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唐琪薇的报道。
联合国人权机构批评中国监禁陈西
皮雷曾多次就中国民主人士被监禁向北京表示关注。
联合国人权办公室周一(12月26日)发表声明,批评中国再次监禁推动中国民主进程的人权活动人士。
声明指出,这是中国过去10天连续发生的第三起此类案件。继12月16日针对高智晟和上周五针对陈卫的令人不安的判决之后,这次又重判陈西长期监禁。
声明说,中国当局这种压制维权人士和活跃分子人权与言论自由的趋势使人感到震惊。
声明还说,自从2009年圣诞节重判刘晓波入狱11年以来,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曾不断在公开和私下场合就此向中国当局表达关注。
“颠覆国家政权”
57岁的贵州维权活跃分子陈西周一(26日)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10年徒刑。
陈西(原名陈友才)11月29日被捕。他的妻子张群选对路透社说,贵州中级人民法院非常快给陈西定了罪,并说判10年是他“罪有应得”。
路透社引述张群选说,“如果政府想要民主和进步,就需要有人说出批评意见。”
张群选还批评说,“颠覆国家政权?陈西能办得到吗?他有军队吗?他有警察吗?他有法院吗?就凭一张纸和一杆笔,他能颠覆你吗?难道你就这么不堪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