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妇女权益 » 家暴性侵 » 浏览内容

山东悲剧: 女儿疑被奸杀 母亲讨公道被拘

7490 0

WRIC报道  2013年9月12日

受害人:杜艳丽(已经遇害),17岁,身份证号码3713.22199511022720系郯城县第四职业中专在校学生。

 在勤工俭学期间与柴某相识。2013年4月12日下午5时左右,柴某电话约受害人到文化馆谈发广告—事.后邀请受害人去他家吃饭。席间.柴某甜言蜜语,利用种种借口劝受害人喝下半斤53度茅台。之后柴某图谋不轨,抚摸、亲吻、拥抱受害人,受害人垂死挣扎摆脱柴某.冲出其门外,跌足失}童撞东倒西歪的走在回家的路上,柴某尾随受害人身后,被受害人骂走,此时受害人已处于醉酒状态.但仍然想着要回家,谁知刚出虎穴叉入狼窝,竟然叉被另一犯罪分子田某开车尾随,在离受害人的家百米之遥,田某强行将受害人挟持到车上,拉至郯城县新汽车站北的为客6瞎栈开房。次日清晨受害人清醒后、感觉下身疼痛,床单还有部分血迹,床边有几个避孕套。具体有哪些人?因受害人昏迷不得而知,随身衣物不知去向。正在为难时,田某拿着其随身衣物推门而入再次实施强暴.并且威胁受害人如果敢报警,其家人都会死得很惨。为了逃避法律制裁,田某强迫受害人写下字条,该强奸事件是其自愿的,否则别想离开宾馆。

  在受害人2013年4月12日下午失踪之后,其家人先后报警三次,直到4月13日下午,在家人强烈要求下,西关派出所民警调取沿途监控锁定犯罪嫌疑人田某.此人一直开车尾随受害人,随后将其挟持到自己的车上。4月13日下午田被刑拘,在审讯中.田某承认与受害人发生关系,但一口咬定双方自愿,同时拿出他逼迫受害人所写的“自愿”发生关系的纸条为自己开脱罪责。西关派出所竟然依据该纸条以证据不足为由把犯罪嫌疑人在4月14日释放。
 
 受害人于4月15日被好心人从日照送回郯城(受害人发现自己失身,跑到日照跳海寻死).从4月15日至6月8日期间,受害人家人数次去刑警队请求立案处理,刑警队屡次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但为何公安机关派人多次到受害人家中进行调解?先以1万元,后升至5万元私了.被家人拒绝。其中6月3日公安局长李某打电话约受害人父亲下午2:30分到北关派出所耿民警那里等他,3点左右,在北关派出所二楼,办公室共有4人,有受害人父亲、李某、耿民警、还有1个陌生人在场,局长李某还是说:赔偿几万元钱精神损失费。受害人父亲不答应.说:这属于劫持强奸案.能用私了?要求走法律渠道,如果赔偿.也是通过民事该赔多少赔多少。李军威胁说:”周老兄,你到哪里告,回来还得我给你处理.到时安排工作人员把材料整好,你周老兄该上哪告上哪告.你如果不答应,后果不堪设想,”

   6月8日上午受害人父亲再次接到李某的电话:还是要调解,给几万元钱的思想工作,不然的话.就抓人了,如果检察院不批,不能怪他”。受害人父亲说:那还是你们公安机关做的工作不到位。受害人父亲及亲属先后3次去临沂市公安局信访科反应了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这是一桩劫持开房强奸,为什么不立案,不抓人?

 6月8目田培培再次被捕,6月22日释放。

   6月24日星期一早晨7点06分59秒受害人从郯城县四职中失踪,家属报警求公安机关帮着找人.遭到拒绝。

 (6月24日至25日,多次打110报警无数次.要求协助找人.没有反应)。西关派出所与刑警队相互推诿,6月24日下午6点受害人母亲再次来到刑警队,见到办公室主任文蟥鲢忙给他跪下磕头.求他帮助找孩子.而他只是微微—笑.过后扬长而去。

  6月25日晚上7点左右刑警队打电话叫受害人的父母再回刑警队.说发现可疑信息,让他们去确认是否与受害人相关。他们去到刑警队,刑警队拿出一张受害人被橡胶坝打捞出来的照片,受害人的父母认出就是受害人.此时刑瞥队只是让他们看了一张照片,连受害人的遗书尸体未见到!刑警队说受害人是自杀!什么都没做调查,尸检.他们就非常肯定的说自杀!

  事后,受害人的家人去橡胶坝打听受害人出事的情形。当地老百姓说.受害人是在橡胶坝往北特别偏僻的—个地方被打捞出来的.虽然偏僻,但这个地方却能容下—辆车进出自如。其中岸上有—瓶酒,—瓶农药.还有—封遗书非常整齐的排放在岸边.酒为什么会跟农药放在—起?如果没有专业人士解释.我们都不知道,酒与农药—起喝下去,必死无疑,抢救不活!单纯的喝农药,还可以抢救过来。这是巧合还是蓄意安排?当时受害人被送到学校的时候身无分文,哪来的钱买酒买农药,她当时穿的是—条马裤,难道—手拿酒—手拿农药跑到橡胶坝去自杀?学校离橡胶坝2、3里路,受害人分文没有.没有任何交通工具.她自己走到橡胶坝一个偏远荒凉的地方去自杀?这么多疑点希望相关部门给予解释。酒跟农药瓶排放整齐,一个寻短见的人还会有如此心情吗?喝完农药喝完酒,还有力气跑到200多米的河里去跳河?这是不是案发第—现场?这也许就是抛尸现场,遗书是否是受害人亲笔所写我们至今都没有看到.刑警队只给受害人家属复印件。

  7月1日下午受害人家属在太平问见到受害人的尸体。发现受害人脖子有掐破痕迹,脸部淤青.口鼻有血迹,肋骨部大片肿块,眼睛微闭,尸体有多处不同程度外伤,两只手指甲被剪(生前喜欢留大拇指和小拇指长指甲),身上多处外伤(有图为证)。7月15日下午3点给受害人做尸检.食管10—15公分左右发黑.临沂薄法医说:这孩子的胃粘膜很好,无色无味,清晰没有浑浊物,可见胃是正常的(有小拳头大小冰块),溺水的地方水的深度只有60公分左右.身高1.66米的孩子在这么浅的地方能被淹死?在6月24日白天橡胶坝附近的百姓没有任何人见到该受害人.可在晚上9点40分他们逮鱼的、逮蝉的人发现了酒、敌敌胃、笔记本,这些人看过笔记本的真实内容,但是现在三缄其口。

  综上所述:相关证据足以表明女孩有他杀嫌疑,非溺水身亡。希望有关部门把详细调查报告和验尸报告能公布,让受害人早日入土为安!

 9月6日母亲王凤英去讨说法,被拘留!

 受害者父亲周怀亮身份证:372822195910130016

中国妇权Women’s Rights in China
邮箱E-mail:wrichina@yahoo.com
网址Website:www.wrchina.org
回到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