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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胎政策十大罪恶(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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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伦敦客                             2014 -1-09

六恶:它导致“未富先老”的非正常社会状况。按清华-布鲁金斯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学者推算:当今中国 人口平均34岁,按照生育率1.60%算:到2050年,半数年龄不低于50岁,而且当中有25%人口达到60岁或以上,但他们收人最多达到西方老龄化国家的三分之一,显然是“未富先老”;而欧美许多国家在人口老龄化前,人均收入已在5000美金以上,提前步入“先富后老”之行列。所以,这些国家的人们对自己将来退休生活充满喜悦。反之,中国的“未富先老”既给年长者带来实际贫困,更给他们带来对退休生活失望甚至绝望的心理压力。这是一种非正常的社会状况。

七恶:它导致“421”扭曲型家庭结构产生。在如今公共场合,时常会出现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和一名独生子女聚在一起,被人们称为“421”的家庭状况。据数据显示:1980年前后,中国有607万家庭领取了独生子女证,33年后的今天,中国正迎来“421家庭时代”。一项调查表明: 这种家庭扭曲之一是经济承受力严重不足。九成80后称自己无法赡养父母,其中有一半以上自己还需要父母资助;74.10%人表示生活与工作压力太大,照顾父母力不从心;50.10%人表示生活在两地,无法把父母接到自己身边照顾;42%人表示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不在同一城市,无法互通。其他扭曲之处还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替“双职工”子女在家看护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时,无法师以良好教育及宠坏孙辈等诸多负面问题。这一切显然与一胎政策有直接关系。

八恶:它导致不知流向的“社会抚养费”变成贪污款1980至1994年,国家对超生者(两胎或以上)的罚款称“超生罚款”; 1994年至2000年更名为“计划外生育费”;2000年至今,正名为“社会抚养费”。它的新义是:,这是超生者的征收费用,用于制衡人口增长率和因超生给国家带来额外公共资源消耗的补偿及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支出之目的,并不是罚款。据资料统计:33年来,“超生罚款”、“计划外生育费”和“社会抚养费”总计高达1.5万亿人民币,仅单算社会抚养费,每年有超过200亿人民币收入国库。从2002年8月国务院颁布《征收办法》至今已整整11年,国务院或国家计生委及各地方计生委从未向社会详细完整地公开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金额和最终流向。在2013年7月11日“世界人口日”当天,有中国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有水向全国31省市计生委、财政厅寄出快递,申请要求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并质问:“每年收那么多钱,都去哪了?”如果到2014年,国家及地方计生委或财政部门仍不公开社会抚养费的金额及流向,将有数不清的“吴有才”会质疑并相信,每年超过200亿人民币的“社会抚养费”已经变成各级从事一胎政策的大小官员囊中的贪污款了。

九恶:它导致“独生子女“素质全面下降。为什么我们在谴责过去日本侵华战争杀我同胞的时候 ,没有谁会想一想,日本国民素质30年来,为什么连续评为世界第一?千原万因,最主要一点,就是他们的良好素质从小培养。日本的数月婴儿雪浴及冬天小学生穿短裤上课就是有力说明!反之,中共一胎政策造就的独生子女素质全面下降,表现在:自私、任性、骄横;依赖性强;自主精神和自理能力差;缺乏承受挫折能力,只懂读书,而忽视德育发展;缺少劳动自觉性;不懂尊重别人;凡事先考虑自己利益得失,不为别人着想,以及容易产生孤僻、自闭、忧郁、狂躁等精神或心理疾病。其他如体质下降、高近视率、偏肥胖症、挑食偏食习惯等,与日本孩子诸多良好素质存在着距离。如果加上国家对国民的普世价值、宗教信仰等教育及培养,中国独生子女与日本孩子的距离将会更大,在此不一一例举了。

十恶:它导致失独家庭增多及悲痛。前不久,我的一个中学同学的独子因意外事故夭折后,同学及妻揪心痛哭,数月无法走出阴影。28个年华在一霎间没了,留给我同学的,是无尽的、比孤独更痛的失独痛!过去,现在及将来,“孤独”两字一直是人们忌讳字眼。本来,伴随改革开放而来的一胎政策,已给众多能生两胎的育龄夫妇带来被迫忍受的“独子”或“独女”的孤独感。而随着岁月流逝,生育父母两人的孤独感变成加上“独子”或“独女”的三人孤独感。即便生育父母尚能忍受一子或一女之孤独,而他们的“独子”或“独女”是否能忍受没有兄妹的另类“孤独”呢?据英国家庭机构过去对多个家庭做过调查统计:两个孩子家庭的比例超出独生子女家庭的比例,两个孩子互相玩逗,快乐感、安全度高于独生子女,且较独生子女家庭结构稳定且离婚率偏低,反之子女孤独感、家庭不稳定且离婚率偏高;如今,这种三人各自的孤独感瞬间演变为他们夫妇两人的孤独感,由于独子意外夭折,这种夫妇两人的孤独感瞬间又演变成空前的两人失独感。于是,“失独”两字更成为失独家庭即失独者痛心欲死的忌讳字眼。如果那个年代不是强制性推行一胎政策,我的同学可以选择生育两胎,当意外不测发生后,还有“另根”在,就不会出现我的同学失独的痛心欲死场面及“一棵树吊死”,再也无法生育的惨况。因诸多原因致独生子女夭折后,其父母便成为“失独老人”,他们大多数生于20世纪50-60年代,赶上80年代一胎政策,人到中年遭遇独子不幸,尽管政府允许他们再生育,但因年龄、健康、经济或绝育等原因,绝大多数失独老人都无法再生育,最后,他们可能整日忧伤而善终不得。

目前,中国有100万以上个失独家庭,且以每年7.6万个数量在持续增加。据人口普查数据推断:中国现有的2.18亿个独生子女中,会有1009万人或将在25岁前离世,所以,不用太长时间,中国将有1000万个家庭变成“失独家庭”。那2000多万失独者又将成为中共一胎政策新的悲惨受害者!然而,那一胎政策的十恶与失独家庭的悲痛何时才能终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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