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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押一千天後宣判 黃學琴煽顛罪獲刑五年
选自关注雪饼 2024-06-15
女权活动家黄雪琴和劳工行动者王建兵“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将于本周五6月14日上午10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庭宣判,。雪饼遭警方任意羁押即将届满1000天,合法权益一直无法保障,历经闭门审判,这将是一个极为荒谬的恶意判决。
雪饼案今天上午(6/14)宣判结束,一审判决黄雪琴有期徒刑五年,王建兵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黄雪琴当庭表示要上诉,王建兵的上诉情况待与律师商量。
雪饼案判决书一审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 #黄雪琴 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沒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折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9月19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止);
二、被告人 #王建兵 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沒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折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9月19日起至2025年3月18日止);
三、追繳被告人黄雪琴违法所得10000菲律宾比索,予以沒收;公安机关扣押被告人王建兵的人民币100000元作为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扣押黃雪琴的一台电脑、二个移动硬盘、一个U盘、一部手机与王建兵的五台电脑、二个网络路由设备、二支录音笔、三个监控摄像头、六部手机均作为作案工具没收;扣押王建兵的人民币4450元作为其财产刑执对象(以上均由扣押机关代为执行)。
黄雪琴与王建兵的话
雪饼两人自2021年9月19日失去自由,关押两年后于2023年9月22日才正式开庭一审。开庭前夕法院门口周边连夜封路,警车和警察散布路口。尽管号称公开审判,一审当天不允许任何人聚集和围观,更遑论进入法院。当天开庭,雪饼两人拒绝承认所做所为有错,当天法院未宣判。
黄雪琴表示:“作为一名记者,我做不到保持沉默。我也知道自己不安全,迟早有一天会面对这样的状况,但需要承担的后果,我愿意承担。”
在一审最后陈述中,王建兵表示:”我认为,我自己没有要去颠覆国家政权,也没想过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我关注的,更多的是职业病工人的社会问题。”
针对警方的恶意控告,乱编罪名,黄雪琴自陈:“我写的文章、所做的采访均是真实存在的社会现象。没有歪曲事实,也没有攻击国家和政府,我所做的一切,不是要去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是希望社会能够改良,变得更好,让国家变得更好。”
雪饼两人为劳工、女性权益乃至民间社群的所付出的努力和心血,不会因这场不公义的审判而被否认,也不会让社会因此忘记ta们的存在。恰恰相反,当压迫持续,不公在滋生,只会有更多像雪饼一样的行动者继续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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