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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太陽花學運22人全無罪 香港大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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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

 

2014年因立法院審查服貿條例爭議引爆的台灣「318太陽花」學運,台北地檢署依妨害公務多罪起訴學運領袖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學運主要人物林飛帆、陳為廷22人,台北地院審理兩年今天審結,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全部無罪。

 

相較香港的佔領中環運動來說,港人就沒有那麼幸運了。以戴耀霆等為主的佔中9子統統被秋後算帳,被檢控。

 

台灣的檢察官指控22人涉犯煽惑他人犯罪、煽惑無故侵入建築物罪、妨害公務、侮辱公署以及違反集遊法罪,計有黃國昌、導演李惠仁、台大教授蔡丁貴、林飛帆、陳為廷、魏揚、周馥儀、黃郁芬、曾柏瑜、陳廷豪、賴品妤、林楷翔、吳灃洪、賴富榮、李夙儒、黃國揚、許順治、王溪河、王文斌、陳建斌、莊程洋、余能生接受審判。

 

黃國昌審判中表示,學運是站在民主憲政高度上的活動,是為了挽救瀕臨懸崖的民主憲政所發起的必要運動,重要被告也以公民不服從、公民可抵抗權作無罪答辯,並認為立法院審查服貿議案有代議政治失靈的憲政危機,他們有阻卻違法的事由。

 

檢察官論告指出,尊重國民表達政治理念的自由,但不能踰法律界線,考量犯罪動機是因服貿協議的程序爭議而起,事涉台灣與大陸社會民生的重大影響,認為對於重要議題的多元表達應予最大限度的維護與尊重,建議法官考量犯罪動機、侵害程度,從輕量刑。

 

學運的導火線始於2013年3月17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國民黨前立委張慶忠以30秒的時間即宣讀將法案送院會存查,反服貿學生先前往立法院外靜坐,隔天在林飛帆、陳為廷的帶領下號召至少400名學生闖入立法院,占領議場,黃國昌也參與抗爭。

 

檢方認為太陽花學運共有三個違法爭議,包括「占領」立法院、「攻占」行政院」與「路過」中正一分局」;「路過」的主要被告學生洪崇晏一審被判拘役55日,洪上訴高院,「攻佔」案台北地院訂下月10日針對90名被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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