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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人联署控告郑州警方践踏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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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20多位法律人星期天联署公民建议书,就河南郑州警方剥夺律师对当事人的会见权提出异议,要求国务院从维权人权和中国法制的统一性考虑,改变郑州警方作为拒绝律师会见依据的相关公安程序规定。此外,据报道,郑州警方不仅不让律师会见今年六四前拘留了维权和异议 人士及其律师,反而继续搜罗传唤其他人,搜罗“罪状”。
今年六四之前,郑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先后刑事拘留于世文、陈卫、石玉、姬来松、常伯阳等十多位异议和维权人士以及人权律师。六四之后,各地十多位维权律师前往郑州,抗议警方近期拒绝6批次共20多名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要求,是践踏法律,剥夺律师的会见权。

公民建议书说,代理律师依法数次要求会见,都被郑州看守所以须有办案单位书面通知为由拒绝,而办案单位称这些普通的“罪案”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情节”而拒绝会见,这不仅剥夺了律师的会见权,也剥夺了当事人诉讼的权利,同时有违程序正义。

联署信说,郑州市公安局剥夺律师正当会见权依据的是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74条中的“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犯罪”,而《刑诉法》第37条第三款规定只有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案件,律师会见才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因此,公安部规定第374条是对《刑诉法》第37条第三款的扩大解释,因此,根据《立法法》不得对上位法进行扩大解释的法律,促请国务院作出相关改变,以维护司法程序的正义性。

公民建议书强调,如果公安部规定的第374条不改变,任何普通案件地方侦查机关都可以以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情节”为由,随意剥夺律师的会见权,间接剥夺了嫌疑人的诉讼权利,而这无疑会损害程序正义。

近期曾前往郑州要求会见当事人的山东维权律师刘卫国星期一对美国之音表示,此公民建议书提出的问题非常严峻,意义重大。如果不改变公安部规定的第374条,任由郑州公安机关滥用,以后中国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权利将被人以剥夺,中国的律师制度则没有存在的意义。

他说:“首先是公安机关就没有权力擅自解释法律。公安部出的这个规定,是一种越权,扩大了刑事诉讼法原来条文的规定。刑事诉讼法说只有涉及国家安全的,律师会见才需要批准。现在公安部的解释扩大了法律的条文,而且郑州警方又对它扩大解释的条文进行了滥用。按照郑州警方目前采取的方式的话,以后任何罪名,警察都可以已涉及到国家安全为理由,拒绝律师会见,那就可以直接把律师制度取消掉了。”

刘卫国律师透露,就在记者采访前几分钟,他刚刚被电话告知,山东的赵永林和北京的陈建刚两位律师在江苏徐州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不但被拒绝,还被警察带走问话。他呼吁外界关注这两位律师的处境。

他说:“就在刚才你打电话之前,我们赵永林律师和陈建刚律师,在徐州要求会见,现在据说是被警方强行带走了。也是要求会见,看守所不允许,说来了大批警察把两位律师抓走了。”

此外,据维权网报道,郑州市公安局6月14日出动大批警员,传唤了多名维权人士及目前在押人员的家属,其中包括蓝无忧(本名段汉杰)、王亚聪、孟晓冬,以及目前被刑拘的常伯阳和姬来松两位律师太太。

被传唤的维权人士蓝无忧回到家中后发布消息说,郑州市公安局以于世文陈卫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进行“询问”,谈及同城餐叙、声援南周等事情。

维权人士表示,郑州警方六四前夕刑拘的十多人,到现在不仅一个人不放,也不让律师会见,而且还在继续搜罗“罪状”,意图加以构陷治罪,令人担忧。

记者星期一下午打电话给郑州市公安局,接电话的一位女士在听完记者陈述和提问后,表示无法回答,将电话转给另一男士,该男士称不了解记者所说的情况,而且也不能接受记者的电话提问。

来源: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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