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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方洋洋不孕被虐死案 張菁:量刑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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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              2021-05-15

 

 

山東女子方洋洋因不孕遭公婆丈夫輪番毆打被虐待致死案,經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公婆張吉林、劉蘭英以故意傷害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和6年,丈夫張丙以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緩刑3年。

 

對此案,總部設在紐約的NGO組織中國婦權負責人張菁回應說:受害死者方洋洋從2017年至她死亡的2年中,一直遭受丈夫以及公公婆婆的殘酷虐待,以致即使身體有內傷,也從未有機會就醫,也沒有地方訴苦或者得到幫助,一直到最後一天被活活打死。打死人要償命,應該從方洋洋受虐待的那天算起,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應該分別量刑,而犯案三人應該各負其責。因此,法院對這起長期聯手作案的殺人案判刑太輕,對傷害婦女及草菅人命者起不到威懾作用。

 

張菁還說,另外,對2年來的虐打過程,當地婦聯組織、公安局、派出所、民政局、社區委會怎麼會不知情?這些機構做了什麼?盡責了嗎?如果是一個靜悄悄在家中上網或翻牆看境外媒體的網民,別說2年,可能幾天就會被公安、網警上門騷擾了,怎麼一個大活人常常被打得死去活來,2年卻沒人發現?這些相關機構不應該負責嗎?

 

被害人方洋洋2017年與張丙結婚後,二人與張丙的父母張吉林、劉蘭英共同生活,張吉林、劉蘭英、張丙因方洋洋沒有生育等原因對其心生不滿。,三人多次採取毆打、凍餓罰站等方式,致方洋洋重度營養不良,身體虛弱,全身多處凍傷。

 

2019年1月31日,張吉林藉故又用木棍毆打方洋洋三次,劉蘭英用木棍毆打方洋洋一次。當晚,劉蘭英、張丙發現方洋洋呼叫無應答後,張丙撥打了「120」急救電話,醫生到達後確認方洋洋已死亡。經鑑定,方洋洋符合在重度營養不良基礎上,因遭受鈍物暴力打擊致創傷性失血性休剋死亡。外傷是死亡的主要原因,重度營養不良、寒冷凍傷為輔助死因。

 

法院認為,張吉林、劉蘭英多次毆打方洋洋,致方洋洋死亡,其行為均構成故意傷害罪,張丙虐待方洋洋,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虐待罪;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公公張吉林有期徒刑11年、婆婆劉蘭英有期徒刑6年,以虐待罪判處丈夫張丙有期徒刑1年8個月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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