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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親」捲土重來  加劇女性弱勢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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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國婦權張菁                           2021-2-28

 

今天中國農村中出現一種幾近普見的婚嫁方式一一娃娃親。女孩出生不久就被父母訂下「娃娃親」(也稱童婚),一般在15歲舉行訂婚儀式,之後平時住在父母家,卻必須周末和農忙時節去未婚夫家幹活,18歲法定結婚年齡到了就是合法夫妻,她們沒有選擇、盲婚啞嫁,若悔婚要賠男方家雙倍彩禮…。

 

中國鄉下一些家庭窮得叮噹響,夫妻將年幼女兒許諾給他們選中的男方家庭,為女童訂下娃娃親,其對方贈送的彩禮可換來一家人生活必須品或住院費,以渡難關。今年2月底中國政府精準「扶貧」成功,高調舉行了扶貧人員表彰大會,號稱中國近億人口擺脫了絕對貧困,不過,絕跡100多年的娃娃親、彩禮現象,在中國尤其貧困的農村卻捲土重來,這正說明,除了計生40年導致農村人口男多女少、性別失衡之外, 貧窮也是娃娃親大行其道的主要原因之一。

 

近年彩禮行情快速飆升,從一兩萬元迅速提高到現在的十來萬元。在陝西省北部一些農村地區,彩禮高達15萬2800元、13萬1400元不等。

 

從「娃娃親」與高額彩禮的現象中,不難看出「娶妻難」也給農村社會關係帶來了一系列影響。農民們普遍認為,結婚已成為家庭裡沉重的負擔,甚至一些家庭負債、致貧的主要原因。一些村民攢錢為兒子娶媳婦成為了他們的「畢生奮鬥目標」,但父子辛苦數年打工積攢的錢往往僅夠買個房子,其他花費還得靠借債。

 

據中國媒體引述晉北某村的村委書記說:近五六年,村裡嫁到外面的女孩有八九個,但一個外地媳婦也沒娶回來。同時城裡女孩不願下嫁到農村,農村男孩卻很難在城裡娶妻。不少受訪者說,在外打工的農村男青年,大多缺少學歷和技能,很難在城裡安家「立住腳」。

 

從逾百年前的民國時期的老「民法典」,到中共建制前後的新舊「民法典」都明文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還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不過有法不能依是中國長期以來現實存在的,政府和百姓都習以為常,因此「娃娃親」、「高額彩禮」之類早已淘汰的中華文化傳統陋習,依然長期佔有市場,甚至有學者和頗具威望的民間人士為其辯護,稱其為地方文化習慣、傳統民風民俗。

 

「中國統計年鑑2020」顯示,至2019年末,全國20歲至24歲男女性別比率為100:115, 15歲至19歲為100:118。數據顯示中國人口結構,不僅男多女少,隨著年齡下降,男女比例進一步擴大。事實上,由於40年的強制性計劃生育國策,有學者指出中國男女性別比在2020年已經超過100:120,而已經有至少3000萬男子成為找不到老婆的光棍。

 

城市「剩女」多,農村「剩男」多,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剩女」多,找工作難,找好工作更難。城市女性結婚生子後更多機會是留在家中照顧孩子,但當其丈夫提出離婚時,往往是最吃虧無助的一方;「剩男」多,自由婚姻難娶妻更難,用彩禮換來的老婆猶如商品,舊了可棄如敝履。也有城市女碩士研究生索要彩禮,開價高達80萬元人民幣,彩禮甚至被稱為女性的「身價錢」。總而言之,兩種情況都會導致女性的社會地位愈發低下,依附性更強,當然,長期的經濟依附,會導致女性漸漸失去自信,淪為名副其實的弱勢群體中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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