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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大抓捕: 吳其和判刑3年8個月 陸國英等4人緩刑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四年前捲入蘇州大抓捕的多名維權人士周三(22日)先後宣判,全部被裁定“尋釁滋事”罪成, 其中吳其和判刑3年8個月,另有4人判處緩刑。這些維權人士當初基於共同信念走在一起,卻成為當局打壓對象。當局為求把他們入罪,不惜用盡一切手段。
受到武漢肺炎疫情影響,蘇州市相城區法院透過視像向身在看守所的吳其和宣判。他的妻子王燦芬也到場聽判。
王燦芬:“看到了。看到人就在那裡,感覺身體不太好,臉色好像特別紅。我只聽到那麼一句:我要上訴。很響的那種,外面的人聽的很清楚。”
法院裁定吳其和“尋釁滋事”罪成,判刑3年8個月。由於吳其和遭羈押已接近4年,預計他下月初可以重獲自由。
王燦芬:“我覺得3年8個月這刑期有點太重了。再說他也沒有做什麼事情。他就是為了家裡的房子被強拆以後補償不到位,進行維權。”
王燦芬支持丈夫提出上訴,尤其當局多次更改吳其和的罪名,從最初“擾亂法庭秩序”變為“尋釁滋事”,又由“尋釁滋事”變為“顛覆國家政權”,之後,再從“顛覆
國家政權”轉回“尋釁滋事”。
據法律界人士分析,當局對吳其和施加了一切可用的手段,除了用盡退回補充偵查程序,又利用法例漏洞,先後四次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延長案件審限。
王燦芬:“他們把法律不當回事,好像3歲小孩過家家一樣的。法律人是怎麼一回事?他們為什麼要並來並去?到底想達到什麼目的?“
2016年G20峰會期間,蘇州當局先後抓捕了吳其和等超過10名異見人士。他們以往曾公開聲援其他受拆遷影響的維權人士,包括退伍軍人范木根,甚至到法院旁聽,因而被司法當局起訴。除了吳其和,另一被羈押多時的涉案人戈覺平上月被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刑4年半。
而在大抓捕落網後獲准取保候審的4名涉案人,週三被姑蘇市法院裁定“尋釁滋事”罪成,其中戈覺平妻子陸國英判刑1年,緩刑1年半。王明賢、邢介忠、徐
春玲也被判緩刑。
陸國英向本台表示, 對於自己所做的一切問心無愧。
陸國英:“範木根事件按照他們的說法是給我們炒作炒出來的。’政府給你們拉臉’了。我在監視居住的時候,他們特別跟我說的,’以擾亂法庭為源頭,主要是範木根案件’。他們親口跟我說的。我覺得我做的事情不構成犯罪的。尋釁滋事罪是流氓罪嘛。”
陸國英身患癌症的丈夫戈覺平還要服刑一年多,她說,目前最擔心的是丈夫能否堅持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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