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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菁:中国福建莆田童养媳问题调查报告
中国妇权 (WRIC) 发布 2011年2月21日
中国童养媳的文字记载早在三国时期就有,其正式的名称起源于宋代。中国十大悲剧之一的元代《窦娥冤》主角,说的就是一名从小卖给人家做童养媳女子的悲惨故事。古代童养媳的产生,主要是性别歧视的观念,致使一些贫困家庭以无力抚养女儿为由,将亲生女从小就卖给家境较好的家庭,长大便嫁给养父母家的儿子。一般家庭愿意买一个女孩回家,过几年后当儿媳,可节省儿子娶妻费用。另外,一夫多妻制也是童养媳现象经久不衰的一个重要原因。
随着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男女平等意识增强,提倡一夫一妻、自由恋爱婚姻等人权價值觀,童养媳陋俗早已被唾弃。但是,在21世纪的今天,这个陋俗在中国某些省份的市镇、乡村依然盛行,不但死灰复燃,而且愈演愈烈。与旧时买卖童养媳相比,除延续了重男轻女观念之外,其买卖方式和途径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从前是由买卖双方家庭自愿议价商定来完成交易,基本上卖方家长知情,如今发展成为以偷、拐、骗的“替代”性方式来完成交易,即无论是被卖的女孩还是她们的父母,从一开始就是不知情的受害者,赚钱的是中间一环环转手的人贩子。当前中国的童养媳现象又以福建沿海的莆田地区最为突出和严重,是福建拐卖妇女儿童罪发案最多的一个区域 。
中国妇权属下的《回家网》负责人姚诚等义工在为前来做DNA比对的童养媳们做登记。(图片:WRIC)
寻亲大会场景。(图片:WRIC)
寻亲大会后部份童养媳们合影。(图片:WRIC)
童养媳是莆田一大特色
莆田市位于福建省沿海中部,人口306.97万人,莆田地区众多的被拐卖女孩,从小就过着童养媳生活,她们因为种种原因无法找到远在异乡的亲人。中国妇权属下的《回家网》曾在2009、2010和2011年,在福建莆田地区的宣导活动中,先后帮助三名童养媳找到了远在贵州的亲人,她们都是幼年时被人贩子拐骗,从贵州各县份坐着火车到达福建,几经周转最后被卖到莆田北高镇。由于被拐卖时年纪尚小,也很突然,加上多年无人相助,随时间推移,记忆中的原居地名称愈发模糊,对自己的家乡几乎没有印象,只依稀记得几个方言单词,回家网义工凭着这些线索,先在地图上搜索,将相同发音的地名都找出来再串联起来分析,一层层过滤筛选、在网站和报刊媒体刊登广告,经过若干的努力,最后终于让这些童养媳与自己亲生父母团聚。
回家网人员苏昌兰(右)在2011年3月莆田寻女活动现场派发单张。(photos by WRIC)
2010年10月,上百名莆田女子比照《回家网》寻亲模式,自组寻亲团到长乐展开《爸爸妈妈,你们在哪里》的寻亲活动。这些现在已为人母为人妻的童养媳,试图通过各种方式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这样大规模的自发组团寻找亲生父母的活动,全中国乃至世界罕见。在一个近年专门为莆田童养媳寻找亲生父母的网站上,竟然有超过800名童养媳来登记寻亲,这700多人仅包括出生在70年代到90年代、并有寻亲意念和有能力上网的妇女。
从中国妇权制作的图表中可以看到,出生在1982、1983年的人数最多。这也是中国计划生育最严厉的年份。(WRIC)
父母寻找亲生女的人数在1983年达到高峰。1980年代都是中国计划生育最严厉的年份。
上百名莆田女子自组寻亲团到长乐寻找亲生父母。(photos by WRIC)
2011年3月27起,回家网义工第三次在莆田最南端的海边沿着海岸线渔村进行宣传,发放了宣传单张和寻人启事近万张,短短几天,他们接待了近30名从小被拐卖到本地做童养媳的女士来访求助。义工所到之处谈及童养媳问题,得到的回答大同小异。村民们介绍说,平海镇三十岁左右的人一般都有兄弟姐妹七、八个,多的有十几个,这些兄弟姐妹中超过四分之一是买来(有一些被称之为抱养,其实也是花钱买来的),几乎家家都有买来的童养媳。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对沿海乡下渔民不大起作用,人们不怕罚款。
童养媳现象确实是莆田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社会现象,其独特的家庭结构也是当地一大特色。
至少数十万妇女“外买”
东海镇坪洋村,这个离莆田城区30公里有900多户、4300多人的村庄,竟有近千名“童养媳” ,2003年还发生过一童养媳被活活打死的案件,因此“童养媳村”臭名远扬。据2005年的一项调查,当地一间名为径里的小学,6年级有60名学生,女生33人,其中“童养媳”就占了14人,是女生总数的42.4%;五年级有学生63人,女生31人,其中“童养媳”7人,占女生总数的22.6%。
由于政府从未公布有关童养媳的任何调查报告或有关数据,仅采取较为原始和保守的方式来推算,发现莆田地区的童养媳数量确实高得惊人。
以莆田北高镇为例,最为保守的推算:
早在八、九十年代,莆田地区农村的家庭中一般都有七、八个孩子,多的达到了十几个,这其中有超过四分之一是买来的,比如后吴村的肖光艳是从贵州拐来的,她家兄弟姐妹共十一人,有三个童养媳;彭清兰家里兄弟姐妹8人,有两个女孩是买来的。竹庄村翁清华兄弟姐妹6人,有2个女孩是买来的,翁芹芹家中也有多个兄弟,她就是买来的童养媳,仅这4个家庭中就有8个被买来当作童养媳的,其中5人是嫁给了“哥哥”(养父母的儿子)。
北高镇八十年代一家庭平均8个孩子,我们保守的估计目前只有4个孩子已经结婚成家的话,那么原来的一个家庭就变成了至少五个家庭,即便是完全排除现年30多岁的肖光艳(7岁从贵州拐卖到福建 )这一代人所组成的家庭买童养媳的可能性,那么他们的父母(养父母)至少买过一个童养媳是可以肯定的,也就是说,每五个家庭中至少就有一个家庭买过童养媳。北高镇目前有16000多个家庭,换句话说,至少有五分之一的家庭养过一个童养媳,即北高镇有3200个童养媳。
以北高镇为基准计算,其所在的荔城区有六个镇(北高镇只属中等规模),那么全区估算有1.92万名童养媳。莆田市有306.97万人口,所辖仙游县,荔城、城厢、涵江和秀屿四区,以及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以荔城区数字参照,莆田市童养媳的总数可估计为12万人(这个数并不包括买来的男孩)。也就是说,最保守的估计,仅八、九十年代被卖到莆田做童养媳的女孩人数有12万人之多。
还是以莆田北高镇为例,不乐观的估算:
在人口拐卖最猖獗的八十年代,当时的北高镇人口约为16万人 ,我们按每个家庭八个孩子计算(加上父母10人),16万人约为1.6万个家庭,以当时每家买一个童养媳来计算,北高镇就应该有1.6万个童养媳,如此推算,荔城区就有9.6万童养媳,而整个莆田地区就有57.6万个童养媳,也就是说,整个莆田地区的当时收买的童养媳数量就应该接近六十万人。
在莆田,北高镇的渔村还不是最多的,因此买童养媳还不是当地最为严重的一个镇,为便于客观的统计,我们选择北高镇作为估算范例,也只是取了莆田地区的一个中间值,靠近海边的渔村如秀屿区的埭头、平海等地,情况更为严重。在埭头、平海镇等渔村做寻亲活动时,通过与当地织网、过路的妇女们的交谈,我们还了解到她们中间约半数人至今不知道自己的老家在哪里,更不用说亲生父母。
这个家庭中有两个童养媳。(图片:WRIC)
2名与中国妇权义工一道前来寻找女儿的妈妈(左一、二)和2名寻找妈妈的“莆田女”,即童养媳。(图片:WRIC)
根据以上最为保守和比较不乐观的两组数据来看,莆田的童养媳人数应在12万至60万人之间,平均数是30余万人, 即便是最低估计的12万童养媳出现在莆田一个地方,也是令人震惊的,因为这代表了12万个家庭永久的伤痛,12个女孩一辈子内心的缺憾和永远痛失人生中最宝贵权利—–自由恋爱。
拐买人口猖獗的四大因素
近几十年来买卖孩子猖獗主要来自以下四个方面:
一、由于是沿海渔村,也是传统的侨乡,计划生育的一胎化政策相对较为宽松,其经济条件普遍比中国内陆好,超生罚款他们不在乎,就连计生委的官员家庭或亲戚也买孩子,他们深信多子才多福,每家都竞相生育,因此婚育年龄都较早,一般女孩17岁、男孩19岁左右就会结婚。婚后生孩子越多越好,生得不够多就买,男女都要,买男孩主要是增添家庭劳动力,买女孩便是做童养媳以操持家务,所以一般家庭都有七、八个孩子以上。
至于户籍问题,对长年打鱼晒网的渔民来说,并不像内陆城镇居民般紧张,特别是取消粮票、布票制度后,不存在必须有人头才能生存的问题。
据了解,2010年该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达人民币19,068元 ,同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是人民币5919元 ,因此罚款对这个改革开放后最先以活络的海上交易致富的渔民来说,算不上大事,即便是现年三十岁左右的家庭,孩子也都在三个以上。
二、靠海为生的渔民,自古以来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作业方式,一条渔船父子齐上,没有五、六个男人是很难承受的(当地风俗女人不上船),在生不了那么多男孩的情况下,就买来充数,家中男人愈多这家人就越自豪,当然有多少男人必然也就需要多少女人,不说这些渔村的年轻人长年难找媳妇(村中女孩多外嫁),就是结婚娶妻的费用也不是一笔小数,家长从长计议,买一个小女孩来养大做媳妇,远比自己生一个长大后可能外嫁来的划算得多,因此童养媳大军便源源不断进驻村中。
1987年2月生的童养媳要找亲生父母。(图片:WRIC)
在寻亲大会上尽力寻找亲生父母的福建养女们(童养媳)。(photos by WRIC)
(图片:WRIC)
在寻亲大会上尽力寻找亲生父母的福建养女们(童养媳)。(photos by WRIC)
莆田的产业结构除农业上以独家独户的捕渔为生的特点外,工业上尤其近数十年来,是以制造或仿造名牌运动鞋、服装等为经济支柱,2010年的生产总值816.98亿元(莆田市政府网站公布),对劳动力有着大量的需求,这一现象也是整个福建沿海地区的共性,上至福清,下至泉州、晋江、石狮等地。此外,从80年代开始福建沿海地区走私活动猖獗,尤其莆田市的北高镇是福建省的一个毒品集散地,被列入全国重点禁毒整治专项斗争示范点之一 ,外加台湾渔民对大陆廉价劳动力的需求,这两者汲取了大量的年轻男劳动力,于是购买男孩为家庭未来劳动力的需求大增,相应的购买女孩为童养媳或打理家庭事务的需求也大增。因此这一地区存在着猖獗的人口买卖市场。
三、重男轻女观念根深蒂固,买来的男孩养父母至死不会泄露“不是亲生”的天机,一般男孩都不会知道自己是抱养或买来的,因此男性寻找亲生父母的人数远远不及女性。而女孩则不同,长大后,为了让她们抛开“近亲开亲”的心理负担,安安心心与“哥哥”结婚生育,养父母会故意在“不经意”中透露她们的抱养身份,并几乎统一口径,说她们是自福建另一个地区长乐市抱养来的。
据了解,长乐市是拐卖人口的一个重要的中转站,多年来警方在该市查获大批人口拐卖集团,主要从事于从早年的云、贵、川等省发展到现在的内陆北方等省拐骗孩子后,集中在长乐交易,出现家族“一条龙“式经营,即人贩子团伙从订购、拐、骗、运送、定价到甚至最后送进买家门,“服务”全包到底。据重庆市委网站2010年8月16日报道,在一起各地儿童被拐卖到福建长乐的解救案中,17名被告人连续作案14起,拐卖儿童15名,最小的不到2岁,最大的刚满7岁。犯罪团伙中有夫妻、兄弟、姐妹、父子……,已形成盗抢、诱骗、接应、运送、贩卖一条龙的链条。
四、当地政府及公安部门都知道几乎家家都有童养媳,也都知道她们很多人没有户口,但对于这些家庭为何突然多出一个孩子,却从不过问,因为很可能买孩子的就是他们的亲友。各乡镇的邻里、亲友们也都相互“保密”。其实这种情况下就算有人说了也没太大作用,反而可能会遭到人贩子的报复威胁。
莆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福利科官员,就该村2006年发生童养媳被丈夫活活打死案回答记者问题时说,坪洋村“童养媳”的事他们知道,但不属于他们管的范围。他说,如果女婴是超生的,归计生委管;如果是贩卖儿童,则属公安部门管。这些“童养媳”没来民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民政部门也无法给她们办,因为给她们上户口不符合《收养法》。该负责官员说:我认为“童养媳”现象在边远山区很正常。他认为记者不该报道此事,还反问记者,如果不让他们抱养“童养媳”,你能帮他们找到老婆吗?
综上所述,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莆田地区的经济文化飞速发展,与童养媳组成的家庭并不幸福的事实有目共睹,年轻人无论是否有钱都愈发倾向于自由恋爱,单买女孩来做童养媳的现象不像以前那么泛滥,但就全国范围来看,拐卖女孩的现象并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以北方地区为例,陕西、山西、河南、山东从2005年以来失踪被拐的女孩数量明显增加,2007年5月黑龙江省同一时段,姜美玉等9名从几岁到十几岁的女孩同时失踪,后来几经黑龙江省公安部门的查找,先后有4名女孩被解救,可是另外5名女孩至今无音讯。2008年10月吉林市工贸学校的4名女孩集体失踪,一个月后,家长实在找不到了,于11月3日家长们分别到吉林市船营公安分局报案,但是警方拒绝予立案,该分局法制科科长张宇新说,因为不能确定出走原因,所以无法为其立案侦查,只能协助寻找。
有家长表示,其实公安分局是不愿承认其辖区内又多了几宗拐卖女孩案件。
到目前为止,女孩贩卖无论是价格或数量都已接近甚至超过男孩,其根本原因主要是中国普遍的,尤其是贫困地区的人口出生性别比例失衡的加剧,随着这种危机的加剧,相信未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拐卖女孩的现象不会得到缓解,而拐卖未成年女孩的市场,除了一部分卖到城市夜店做性奴或偶见卖给人家做女儿外,大多还是卖给穷乡僻壤地区的男子做童养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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