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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天安門遇難女傑名單: 劉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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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錦華,女,一九五五年二月二十六日出生;遇難時三十四歲,生前為中國

 

人民解放軍總政干休三所工作人員;八九六月三日晚,在燕京飯店西邊樓後遇難,腦部中彈;骨灰先存放在老山骨灰堂,後安葬於天津李齊莊公墓。

 

 

劉錦華丈夫馮友祥的證詞──

 

八九年六月三日晚,我與愛人錦華去我妹妹家取藥,因為當時我們的住所正

 

拆遷,在公主墳阜城路那兒暫時住,到我妹妹家需要進城。當時北京市區秩序很亂,在回家途中,我們走到禮士路聽到西邊有槍聲響,就無法再往前走了,只好躲到燕京飯店西邊樓後。我們想,我們並未參與運動,能有什麼事呢?沒有想到,當部隊行進到此地時,隨著槍聲,我倆都倒在血泊之中,我的大腿中了一槍,我愛人腦部中了一槍,一下就不省人事了。而後我大喊快來救人,接著我被送到了兒童醫院,我愛人送到哪裡,情況如何,當時我不知道。過了了一周,我轉入306醫院,方知我愛人已被群眾送到空軍總醫院的太平間,她死了。她的遺體是由她單位的所長找到的。八天後在八寶山火化,單位負責開了追悼會,我也帶傷去參加了。而後骨灰存放在老山骨灰堂三年;三年後,聽我岳母的意見,安葬在天津李齊莊公墓。

 

“六四”事件發生後,我們的家庭就算完了,從那時起,我只好帶著我的孩

子過起孤獨的生活,至今沒有組成新的家庭。在這十年之中,許多困難擺在了我的面前。第一是工作,家中出了這麼大的事,尤其是涉及政治問題,我也就無法在單位幹下去了,因為我不能幹一件永遠也無法成功和能夠看到前途的事情,一氣之下,只好“下海”經商。這期間給我的親友們增添了不少麻煩,都是一些具體問題。最讓我頭痛的是,培養和教育孩子的問題。我不能把殘酷轉給下一代,我不能培養一個仇恨的心靈。但如何做呢?確實是件很艱難的事。十年了,我考慮了很多,我想,最終的解決應當是國家在“六四”事件上有個結論,方能解除我們難屬及全社會人民的憂慮。我在親人遇難十周年的時候,十分懷念我的愛人。我對於“六四”事件中同我愛人一起倒下的人深表哀悼;對於這些年來幫助過我的人們表示衷心感謝。

 

馮友祥  一九九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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