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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权暴戾下的和谐—评12.8深圳警察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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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妇权  王东烨

 

2018年12月8日,一则深圳罗湖警察用全身和膝盖压迫一位年青女子的颈部几乎窒息的残忍视频火爆网络,引起群情激愤。中共官方尚未就此事件发布任何信息,根据网上信息,受害女子叫陈秋云(音),由于跟一个酒店的保安发生纠纷,酒店报警,陈小姐可能没有给予配合,并有推碰警察的行为,于是遭此报复性暴力“执法”。

 

 

只有垂死的挣扎和哀嚎,而这名警察仍然继续使用极其危险的专业动作长达几十秒,完全可能随时造成陈小姐窒息或者颈椎断裂的严重伤害甚至死亡,而且这名警察的态度极其凶暴野蛮,说陈小姐“袭警”,要她知道“国家的法律”,还威胁旁观者。显然是陈小姐对该警察前面的执法行为不满意和不服气,激怒了他,这样滥用警权力的暴力执法,只能解释为他对陈小姐的私刑报复。

 

谁给了他这样滥用暴力的权力?谁养成了他这样肆无忌惮的骄狂?

 

中共的公安部长出来走两步,“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的成果几何?“人民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什么的暴力手段,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请给个规范解释。

 

中共外交部的发言人出来走两步,你们现在不是忙着为孟晚舟向加拿大讨人权吗?你们的部长不是说中国的人权已经写入宪法,比美国好五倍吗?请回答一下陈小姐的人权在哪里。

 

习近平出来走两步,你不是要回答人类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还要对世界发展给出中国方案吗?先告诉我们,陈小姐是不是中国人?中国人是不是人类?噢,不会的,领导太忙了,这等小事情,一没死人,二没有“造成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怎么会劳烦日理万机的领导“十分重视”和“重要批示”呢?事实上没几天深圳警方就已经搞定了此事,陈小姐本人已经发声:“事情解决了”,意思是吃瓜群众不必再操心了,免得被境外反华势力利用,影响稳定大局。陈小姐可能也无奈,她如果不同意解决,后面还有其它的“国家法律”等着呢。

 

怎么解决的呢?有中国生活经验的人不妨猜测一下:在罗湖派出所或者公安分局领导的主持下,施暴警察向陈小姐赔礼道歉,人民币一千以上一万以下作为补妆费,至于该警察是否过度滥权、主观恶意、挟私报复、威胁他人、执法犯法,就不要小题大做了吧,陈小姐是否精神伤害,噩梦缠身,影响今后生活更是连概念都没有的事情。当事双方都要吸取教训,警察要注意情绪控制少喝酒,最大的教训是不能让旁观者录像,要及时收缴录像器材;陈小姐经此惊吓,知道了“国家法律”的厉害,估计今后再也不敢不听话了,于是中国社会就和谐了。

 

中国以外身处文明世界的朋友们会觉得不可思议吗?负责任地告诉你们,这实在是小的不能再小的一件事情了,每天每夜、每时每刻都在中国各地上演,中国人的生存状况就是这样。这还是在一线城市深圳呢,网上曝光了大家才看见,感谢科技进步,撕开专制铁幕的一角。

 

视频中还有一些耐人寻味的地方,画外音搭救者可能是陈小姐的朋友,在同伴濒死之际温柔地祈求施暴者停止,显然他们害怕“袭警”也身遭厄运,口音上虽然象台湾人,行为上却不是法治社会里成长的正常人的本能应急反应。远处还有一位年青女子则事不关己、视若无睹、毫无反应。中共统治中国七十年,已经成功地把中国人训练成在暴力强权面前习惯性地瑟瑟发抖,只要灾难没落到自己头上就岁月静好的顺民、愚民、牲民!

 

从枪杀“低端人口”徐纯合到去年上海警察抱摔怀抱幼儿的大妈,中共警察滥用暴力从未被制止,因为这符合中共统治的利益,一来在民众中造成恐惧,二来关键时刻警察下得了手镇压。警察的骄横是当局撑腰和整个社会甘愿屈从的结果,枪杀徐纯合的警察后来被表彰提拔,相当多数的中国民众还会为当局洗地:警察不容易啊,过年还得值班…,政府不容易啊,管理这么大的国家…陈小姐差不多就行了,也没损失啥,还得到钱了…

 

中国人什么时候能够明白:政府、警察,都是你们纳税供养的,是应该由你们选择,为你们服务,保护你们的,天赋人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人的尊严是无价的。只要公权力对他人的侵害普遍地、合法地、系统性地存在,迟早有一天也会落到你们的头上,包括现在为这个制度效力的警察和军人!

 

中国妇权Women’s Rights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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