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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oo风潮 香港遇阻
联合早报:
鼓励受害者勇敢说出个人经历、对抗性骚扰或性侵犯的“#Me Too”(我也是)运动,数日前当选美国《时代杂志》的年度风云人物,该刊封面更以“打破沉默者”(The Silence Breakers)来形容这场运动。这股风潮近日也吹至香港。香港跨栏运动员吕丽瑶和前港姐冠军麦明诗,先后把自己曾被性侵的经历说出来,得到了体育和各界的支持,特首林郑月娥也坦言对吕丽瑶的勇敢行为鼓掌。
尽管警方最新数字显示,香港今年整体罪案虽有下降趋势,但性罪行,包括非礼与强奸的罪案数字不跌反升,其中,强奸案按年升了9.8%,非礼案更达916宗,较去年同期上升9.2%。
然而网上忽然有舆论对“#Me Too”运动提出异议,嘲弄追随浪潮者乃“崇洋媚外”,质疑勇敢发声的受害者是“藉机自我炒作”。有“才子”之称的作家、名嘴陶杰,更在电台节目上不断讽刺。他说:“在面簿时代,只须贴一张自拍照,就可以让很多人成为性侵犯。”他还作出示范,网上发个人照后写道:“自己就读幼儿园时曾被一位女教师摸脸,现在回想,无辜一度沦为性侵犯性欺凌之低端人口之一。” 结果,有网民认同陶杰说法,认为单凭一个人的话语,就可以令涉事者停职及造成名声上的损失,于法无依;也有网民不同意陶杰,指他是利用别人的伤痛来“抽水”(捞取好处)。
泛民的工会组统职工盟,曾揭示香港有六成服务业女性曾遇性骚扰。护苗基金1999年委托中大心理系以不记名问卷访问2000多名在校大专生,也发现有35%的成功受访者有一项或多项的儿童被性侵犯行为。
香港对于风化案的惩处,尤其对强奸案的判刑,一般都较重,但也有组织曾批评法院对有关案件的量刑太过“飘忽”,重则监禁,轻者则可能只是判罚款,令定罪的阻吓力打了折扣。
近年社会出现所谓“化学阉割”的讨论。面对风化案上升的趋势,愈来愈多港人认为,无论是将“化学阉割”当成一种惩罚手段也好,又或治疗措施也好,“化学阉割”似乎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选项。
总之,港人基本上对性罪行,尤其对儿童受到侵害,都是非常痛恨。现在出现“#Me Too”运动,让受害人一吐郁结,就算有“变调”声音,也不会轻易扼杀。
在“#Me Too”运动中,全球包括香港,的确浮起了“诬告”的疑虑,然而,两害相较,少数假案固要杜绝,却更要预防众多受害者再次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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