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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著名作家铁流被当局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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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国之声中文网

北京维权律师刘晓原9月14日晚连发多条推特博文:”铁流夫人告诉我,昨晚有十几个警察到家中,出示传唤证,说铁流涉嫌寻衅滋事。警方还出示搜查证,扣押了一些书刊、电脑等物品。”

“今晚九时三十分接铁流妻子来电,说家中已经收到刑拘通知书,北京市公安局以铁流涉嫌寻衅滋事罪,在今天中午12时把他刑事拘留,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今天凌晨一时许,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把他传唤带走。铁流妻子称是写文章惹祸。”

“铁流夫人任女士说,这次不仅刑拘了铁流,家中保姆也被刑拘 。”

网上维基百科的资料显示,铁流1933年出生,四川人,本名黄泽荣。他曾在1957年反右时被划为右派,1980年获得平反。今年8月底,铁流曾在网上发表文章批评中共政治局常委刘云山。

北京维权律师莫少平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坦言,目前尚不清楚铁流到底为何被刑拘。他说:”如果真的是因为写文章被抓,我觉得这就太没有道理了。写文章发表观点属于宪法保护的公民言论自由的范畴,如果老先生因为批评政府或政府高官而被抓,这件事本身就是违宪的。再者,刑拘如此高龄的人确实很不人道。”

又见”寻衅滋事”?!

刘晓原在推特上指出:”铁流老先生很可能是中国’寻衅滋事’案中年龄最大的嫌疑人”。今年5月知名维权律师浦志强以涉嫌” 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后,多名律师感叹”该罪名滥用已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甚至有人直言:”干脆换个直接点的罪名:公民让领导不爽罪!”

根据中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包括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辱骂他人等四类行为。莫少平向德国之声介绍:”这个罪通俗点说就是在公共场所惹是生非。” 去年9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项解释,将网络空间推定为公共场所,扩大了寻衅滋事罪的适用范围。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今年5月在其个人微信公号上呼吁”尽快废除寻衅滋事罪”。理由是:”寻衅滋事罪原本就是一个’口袋罪’,从旧刑法的流氓罪中分列出来,却延续了流氓罪的定义不清、内容宽泛、适用混乱的缺陷。就法理而言,寻衅滋事罪存在缺陷,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冲击。” 此外,”两高”的这一司法解释明显削弱了《宪法》第35条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权以及第41条赋予的公民监督权,有违宪之嫌。

“确实没有底线”

目前”铁流”二字已成为新浪微博搜索的敏感词语。相关博文皆遭到屏蔽或删除。被新浪认证为著名法律人士郝劲松的微博账号也援引铁流夫人的话证实了铁流被刑拘一事。

新浪认证为四川兴睿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廖睿的微博账号评论道:”因为政治原因,刑事拘留一个81岁的老人,确实没有底线。”

财经作家苏小和在其认证微博上写道:”向铁流老先生致敬!这是一个荒谬的时代:白发苍苍的老人争自由,但是年轻的人们却迷上了做奴隶的生活。”

新浪认证为报社媒体人”河南石玉” 惊讶地表示:”81岁的人!看守所也敢收啊?荒诞啊!前年在郑州见过老先生,谈的是右派时悲惨而荒诞的经历,仿佛是几个世纪前的历史了。太神奇了!看来历史真是活的,历史用一把荒诞的绳索,把现实套牢。分不清到底什么是历史,什么是现实。告诉我:我现在是活着吗?”

北京作家凌沧洲在推特上感叹:”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餐的传统完全不适合红朝。管你80还是108,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将把一切不同声音连同肉体磨为齑粉”。

大陆资深媒体人石扉客发表推文呼吁:”所有关注焦点都应该在针对一个81岁的老人适用刑拘强制措施是否符合基本的法理人伦?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还热衷于讨论甚至批评他的政治观点与公共色彩有无问题。””司法实践中两高一部的相关规定也有七十以上一般不拘留的做法。无论铁流的政治色彩左右,公共发言对错,适用刑拘这种强制措施确实是过了。哪怕监居也比这样做要强得多啊。现在这样,只能说他们铁了心要做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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