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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園案推翻 鄒幸彤仍須面對《國安法》多項控罪
中國婦權報導 2022-12-18
民主活動人士、香港大律師,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Chow Hang-tung,邹幸彤)2022年12月14日上訴得直,獲判撤銷定罪及判刑。
法官張慧玲(Judianna Barnes)在判詞說,同意原審關於鄒幸彤發文意圖的裁定,的確是有意圖呼籲他人到維園集會,不過因警方”禁止令”合法性未被確定,故”即使上訴人呼籲他人到維園集會,亦不屬違法”。
早在2022 年 1 月 4 日,法官陳慧敏(Amy Chan)裁定鄒幸彤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 15 個月,當中 10 個月與另案同期執行。鄒幸彤不服,提起上訴,並推翻了原判。
鄒幸彤上訴得直之时,幾乎已經服完原判刑期,原定2023 年 1 月 27 日刑滿。但是,就算撤銷本案刑期後,她仍然就支聯會被指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案,還押候審。鄒幸彤還將面對2020年在香港實施的《國安法》,即”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為”審判,而此項罪成立,最高刑期可判終身監禁。鄒幸彤對所有的指控均不認罪,包括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未遵守警方命令提交有關支聯會成員、財務和活動的信息。
2021 年”六四”紀念日前夕,香港警方連續第二年以防疫為由禁止維園集會。時任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於當年5月29日在個人社交帳戶發布貼文《燭光無罪,堅守陣地》,再於六四當日在《明報》發表文章《燭光承載良知重量,港人執藉說出真相》。
現年37歲的鄒幸彤曾任現已解散的香港支聯會副主席。她在11月對路透社記者說,”共產黨國家”可以監禁人民,但不能鎖住他們的思想。
香港大律師,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 (鄒幸彤後援會)
香港支聯會成立於1989年,為反對中共鎮壓六四民主運動連續三十多年在香港維園舉行大型燭光紀念晚會。 2021年9月,在其主要領導人和執行成員被捕之後,香港支聯會宣布解散。
寫信給幸彤:請寄往馬鞍山郵局郵政信箱75號,無須在信封上寫明「鄒幸彤收」,信件抬頭稱呼即可;如想收到回信,請在「信內」,而非信封上,寫上回信地址;寄信請付充足郵資。
2021年5月作為支聯會副主席的鄒幸彤在港大“國殤之柱”前悼念六四死難者。
另一樁關於遊行集會訴訟案 九人被判刑
於此案相關的是2019年8月18日,民主派組織「民間人權陣線」(民陣)在維多利亞公園發起「流水式集會」,該集會反對當時甚具爭議的《逃犯條例》修訂案以及警察針對示威的執法行動,民陣稱當時有170萬人參加,香港警方稱集會地點同一時間內出席最高峰人數為12.8萬人。
但這場示威爭議之處在於抗議人士沒有按照警方《不反對通知書》的指示,後來離開了集會地點進行遊行。涉及的9名被告當時舉起橫額,帶領示威者從維園遊行到中環遮打道行人專用區。
九名被告中,梁耀宗和區諾軒兩人認罪,黎智英、李柱銘,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俊仁、何秀蘭七人均不認罪,但所有人均在月初被判罪名成立。
以同期執行計算,梁耀宗、何秀蘭被判監8個月;區諾軒被判監10個月;李柱銘被判監11個月;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何俊仁被判監12個月;梁國雄刑期最重,被判監18個月;當中何俊仁、吳靄儀、梁耀宗、李柱銘獲緩刑。
法官胡雅文表示,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庭集結的量刑起點分別是15個月和12個月,部分被告曾公開呼籲要“塞爆維園”而刑期較重,另外考慮到兩名被告認罪、一些被告的年齡較大及對社會的貢獻、分別扣減刑期並對部分人提出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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