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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誹謗共產黨和政府” 中國記者被判入獄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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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婦權綜合報導

中國知名媒體人陳傑人在個人博客上發表兩篇關於湖南省官員腐敗的文章後,於2018年被拘留。 2020年4月30日,湖南省桂陽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陳杰人被判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經營罪,以及行賄罪罪成,判監十五年,罰款七百零一萬元。 “尋釁滋事”是中國當局用以對付批評政府人士的慣用罪名。對陳杰人的宣判正值中國領導人面對國際上問責之聲不斷之時。外界注意到,陳杰人遭整肅可能與其實名舉報中共高官有關。

陳杰人曾任《人民論壇》等多份中國官方刊物的主編,曾因反對警察在車站等地方違法隨意檢查居民身分證,獲得“湖南省2006年度法治人物”稱號。陳杰人以敢於批評權貴著稱。他在2018年間,曾經在網上實名舉報湖南邵陽市市委書記鄧廣雁涉嫌嚴重失職和瀆職,其後被湖南當局以“非法經營、敲詐勒索”等罪名刑事拘留。

一個人權組織說,這是“為了懲罰他在微信和其他社交媒體上的政治演講”平台。 ”

法院對陳說,通過發布“虛假信息”和“惡意投機”來“攻擊和侮辱共產黨和政府”。

根據《無國界記者》(RSF)的報導,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新聞工作者的牢獄之地,它嚴密控制著國內的新聞媒體,同時通過其龐大的在線審查和監視裝置長防火牆對大多數外國媒體進行審查。

今年3月,中國驅逐了《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和《華爾街日報》的記者,這是對外國媒體的空前舉動。北京方面表示,此舉是對華盛頓最近限制中國官方媒體在美國運作的回應。

儘管陳的案件與該國的冠狀病毒爆發無關,但他的入獄之際是審查員在對武漢市局勢的初步處理提出批評後,重申對中國媒體和互聯網的控制。

總部位於香港的非政府組織“中國人權捍衛者”在一份聲明中說,陳的判決“向在線獨立評論員和公民記者發出了令人震驚的信號。”

香港浸會大學學者呂秉權認為,媒體在大陸是高風險行業,經常會受到當局刁難,而陳杰人卻經得起考驗。

呂秉權:“根據我以往的觀察,他(陳杰人)是一個比較敢言的人,背後是有一定的事實基礎的。當然他所做的事情也是比較高風險,譬如實名舉報,還有直接指出一些官員的問題。他有這種膽量,是基於背後的調查。他平衡過自己的調查,能頂得住背後各方壓力。”

呂秉權:“一直以來,大陸對敵對人士的治罪手段往往是在找到打擊對像後,羅織他的罪名,原先沒有的罪名它可以栽贓。實名舉報這些官員,肯定觸碰到這些官員的切身利益。”

呂秉權相信,事件為敢言的人帶來教訓。

呂秉權:“一大堆罪名來打包判刑,可以多重有多重,殺一儆百,沒底線。敢言的有識之士也要小心一些。面對這個政權要靈活一點,在韜光養晦的時候就韜光養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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