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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李艳利讨薪维权三送精神病院  又一個李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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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俊子                               2026-1-20

 

 

2026年1月8日,笔者接到女大学生李艳利从四川乐山心身医院(原乐山精神病院)发来的求救信息:“俊子老师,能不能救救我”。

 

李艳利的厄运,始于讨薪维权。她曾在成都某房地产公司务工,期间被老板拖欠薪水,讨要薪资时在公司内遭到暴打。2021年9月2日被打后,她当即报警,但成都当地派出所对此事至今未作处理。此后,她因举报该公司所在辖区派出所长期不查处、不作为的问题,人生厄运便接踵而至。告状过程中,她又被该公司人员暴打推下深沟,造成脚部粉碎性骨折。她拄着拐杖远赴北京维权,最终却拄着拐杖被送进了乐山市精神病院。

 

網路圖片。

 

李艳利于2025年12月19日被送入该院,这已是她第三次被关进这家医院。她以需要联系法院处理诉讼事宜为由,央求医生获得限时限地点使用手机的机会,随即与笔者取得联系。视频调查时,笔者看到她正前方两米处有该院医护人员全程监控。在精神病院,使用手机是被收治人员极度渴望的机会,笔者当即抓住时机展开紧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李艳利先后毕业于四川文化传媒学院、乐山师范学院,本科学历,未婚。知情人向笔者透露,她性格温和、处事理智。就在此次被送精神病院前两个月,她还因“被精神病”一事向乐山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庭审持续一整天,全程由她自行辩护,参与旁听的乐山峨眉山市市民先正祥向笔者证实了这一情况。

 

得益于有限的手机使用机会,李艳利争分夺秒通过微信向笔者发来相关证据及被迫害情况说明:

 

“这已经是他们第三次强行将我关押进乐山市精神病医院。2025年12月17日凌晨,在无任何合法事由、未出示任何合法手续、未告知我本人及家属的情况下,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工作人员庞进、全福街道办工作人员王甜等多人,将我强行带上非法定交通工具,限制人身自由,从北京带至乐山。18日凌晨抵达乐山后,庞进、王甜又强行将我带至乐山市精神病医院未成年楼栋的4楼病房关押,安排街道办及派出所工作人员轮流看守,且未将我的关押信息告知我的父亲。19日,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及街道办工作人员冷文君(音)、陈东琴(音)等人,在未履行任何法定收治程序、未取得我本人及近亲属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将我转移至该院住院楼5楼并办理入院手续,致使我至今仍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迫接受强制治疗。乐山市警方对我的迫害,是持续且无休止的。”

 

前两次被“精神病”经历简述(据李艳利自述及证据):

 

  • 第一次:202X年(具体年份图片模糊,但早于2025),因持续上访被乐山市中区公安分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强制送入乐山精神病院,关押数月,期间被迫服药,身体出现严重副作用。

 

  • 第二次:202X年,再次因进京信访被截访后送入同一医院,强制治疗导致记忆力下降、行动迟缓。

 

  • 第三次(本次):2025年12月19日至今。北京海淀公安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通知书载明,李艳利因受冤维权,已被乐山市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拘留三次,本次处罚更是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笔者曾调查过类似案例:一对老夫妇因2万元损失维权告状长达20多年,当地政府为维稳花费上千万元,却始终不解决本该由省委督办的问题。如此行径,难道是将上访百姓当成了攫取利益的摇钱树?

 

李艳利目前每天被强制服用精神类药物(如抗精神病药),导致身体出现不由自主来回走动、颤抖等症状。她多次向医院提出异议,但医护人员以“病情需要”为由拒绝。她的父亲年事已高、力不从心,无法有效干预。唯一亲属的她,目前处于完全隔离状态,仅靠极少数限时手机机会向外界求救。

 

涉事单位及人员(据求助信息及证据):

  • 乐山市心身医院(原乐山精神病院):地址 乐山市中区凤凰路北段168号;电话:0833-2601175、2600682、2600435、2600391(咨询)、2195537
  • 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综治巡逻大队中队长:庞进(庞进)
  • 全福派出所(原所长,现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副政委):赵峰(赵峰)
  • 全福街道办工作人员:王甜、冷文君(音)、陈东琴(音)等

 

呼吁:请社会各界关注李艳利人身安全,前往医院探视或致电上述单位询问情况。任何形式的关注与施压,都是对“被精神病”这一野蛮手段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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